作者:莫晨欢
现在来想这些事情,也不会想到任何解决的法子。已然形成的风格戚暮不会刻意去改变,况且这并不是一个错误的事情:柏爱的音色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华美醇厚,与这支乐团的风格相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对戚暮的一种夸赞。
现在的戚暮只得将这件事暂时放在一边,先着重地将乐团最近要忙的事情处理结束。
新年音乐会结束后,维爱又召开了一次乐团成员大会,将接下来的一整年的具体事务确定完毕,并且定下了再下一年的乐团风向。
当新年音乐会结束了七天后,在戚暮刚刚得到了一个短暂的假期、还没来得及缓口气的时候,某个男人就一声招呼都不打地从柏林赶到了维也纳,神秘兮兮地让戚暮到了某个奇怪的地方等他。哦对了……还要记得带上行李。
听到这个要求的时候,戚暮还感到了一丝诧异。怎么突然之间就从柏林到了维也纳,还让他拿着行李?不过戚暮并没有想太多,他随意地收拾了几件衣服,拎着轻巧的箱子便到了闵琛电话里所说的地方。
等到了现场、看清楚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后,戚暮:“……”
俊逸清贵的男人身穿一件黑色的长衣,见到青年已经到达后,闵琛将双耳上的隔音耳罩摘下,抬步跨下了阶梯,语气平静地说道:“难得有一个假期,出去转转吧。”顿了顿,闵琛俊眉微蹙:“衣服带得有点少?”
仍旧没回过神的戚暮:“……”
闵琛极其自然地伸手拉住了青年的右手,带着对方一起往停机坪的中心走去。等到戚暮被对方按在了副驾驶的座位上时,他才猛然惊醒:“等等,我从来没有开过飞机!我坐在这里会不会……”
“没关系。”修长削瘦的手指轻轻地抵在了青年的唇间,让戚暮接下来的话倏地停住。闵琛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戏谑的颜色,他淡笑着摇首,道:“有我在,你只要乖乖坐着,就可以了,不用担心。”
这样的话语和情景,让戚暮一下子怔愣在原地。
等到直升机的螺旋桨嗡嗡地开始旋转起来的时候,戚暮摸着自己耳朵上的隔音耳机,已然从刚才的惊骇之中回过神来。面对眼前复杂多样的显示盘和仪器,戚暮第一次感觉自己就像个小孩一样,完全不敢动作。
对着耳机,他好奇地问道:“闵琛……你居然会开直升机?”
是的,当戚暮来到这个地点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这里竟然是一座私用的停机坪!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但是他却骇然地发现那个让在赶来这里的男人,俨然坐在一架银白色的直升飞机的驾驶座上!
这简直比当初在直升机上看到莉兹还要惊悚了好吗!
至少莉兹没有动手开飞机啊!!!
听了青年的话,闵琛薄唇微勾,故作平淡地点头:“嗯,刚成年就去学了一下。”他的语气淡定从容,没有一丝起伏,仿佛只是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罢了。
但是听在戚暮的耳中,却让他嘴角一抽,有些无法接受起来。想了想,戚暮问道:“你怎么不像莉兹一样,聘请一位飞行员?”
话音刚落,便见闵琛目光幽幽地看了青年一眼,道:“我穷,请不起飞行员。”
戚暮:“……”
怎么那种小事,你还记得啊!!!
此时此刻,直升机的机底已经慢慢驶离地面,在平坦无垠的原野中,它就仿佛是一颗银白色的宝石,耀眼炫目。明媚灿烂的阳光照射在这光滑的机身上,反射出璀璨的光芒。
经过一段短暂的上升期以后,飞机便在高空中稳当地飞行起来。
从宽大的前玻璃往下看去,一条蔚蓝色的多瑙河宛若银带,细细流长。整座维也纳在绿树掩映之间成为了美丽的绿色海洋,与多瑙河一起翩然共舞。在它们的不远处,就是盘沿曲折的阿尔卑斯山脉,山峰的顶尖上沉默着皑皑白雪,一如千万年来的寂静。
戚暮从未见过这样多彩绚丽的景色,看着日光下美丽的大地,他忍不住出了神。过了许久,他才转首看向身旁的男人,刚想开口,但是在看到对方的一瞬间,原本想说的话就彻底地噎在了嗓子里。
良久,一抹温煦灿烂的笑容在青年的唇边漾起,他轻叹了一声,好笑地问道:“闵琛,有没有人说过,你开飞机的时候……挺帅的?”
闻言,男人心情愉悦地勾起唇角,却仍旧装作淡定的模样:“哦,是吗?我以为我任何时候,都非常的帅。”
毕竟现在心情很不错,因此戚暮也就没有去打击某个自恋厚脸皮男人的信心,他轻笑着掩唇,道:“嗯,是是是,你很帅很帅很帅。但是……现在的你格外帅,好不好?”
“好!”
许久不见的思念与爱慕,在这样温馨简单的相处中,已经渐渐化为了更加浓郁的爱恋。
其实戚暮这次真的没有刻意夸赞,当他转过头看见这个男人的一刹那,心中恍若有一根琴弦被人猛然波动,浑身的血液都停滞了片刻。
世界上最美丽的场景是什么?是一个人专注认真于某样事物的时候。
那时,这个人的目光会完全地集中在某样东西上,凝神郑重,付出了全部的心血。
专注的人,是最美的人。
……
接下来的几天里,就像闵琛一开始所说的一样,他带着戚暮从挪威到了意大利、再从意大利飞往了比利时。
走过了没有一颗薰衣草的普罗旺斯,再看过风景优美的大峡湾,碧海蓝天、银雪纷飞,戚暮从没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走过这么多的地方,见识过这么多壮阔动人的景色。
大自然给予人类的馈赠,总是丰厚得宛如恩赐。看着这样旖旎迷人的风光,原本在戚暮心中稍有郁结的情绪,也渐渐地消散。等到两人一起来到了法兰克福的时候,已经临近假日的最后一天。
在这样一个没有外界骚扰的风景秀美的地方,两人牵着手一起走在城堡前的石头台阶上。那台阶上遍布了嶙峋的碎痕,见证了岁月的流逝和风干的痕迹。
这里是柏特莱姆家族名下的一座城堡,虽然这座城堡未来与闵琛没有丝毫半点的关系,但是此刻他想要借用,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两人一边走着,戚暮忽然低声说道:“我们……这算是在度蜜月吗?”
“我很喜欢这个词。”
戚暮倏地一愣,想了想:“度蜜月?”
闵琛薄唇微勾:“嗯,是在度蜜月。”
长长地叹了口气,戚暮故作抱怨道:“原来……我们的蜜月只有十天啊?不过话说回来,你承认要嫁·给·我·了?”
闵琛:“……”
过了片刻,他转移话题地说道:“今天晚上吃牛排吗?”
戚暮:“……其实你真的很不擅长转移话题,闵琛。”
闵琛:“……”
不过片刻,就在戚暮打算再调侃一下某个厚脸皮的男人时,却听对方语气低沉地说道:“这一次……不是转移话题……戚暮。”忽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青年惊诧地看向对方。
只见男人幽黑深邃的双眸仿佛是深远的湖水,一眼看不见底。他郑重认真地凝视着眼前的青年,牵着对方的左手忽然勾起了中指,然后在青年的掌心动作轻柔地勾画了两下。
“我想……合奏会应该可以了。”
倏地一怔,良久,戚暮才微笑着颔首:“好,这次回去……我们合奏。”
第二百三十七章
结束了短短十天的“蜜月”后,在某个男人看上去十分娴熟的驾驶技术下,狭长优美的直升机嗡嗡地驶离法兰克福,螺旋桨盘旋着飞过了无数风景秀美的山水和城市,最终落在了维也纳的一座私人停机坪内。
进入了一月中旬以后,欧洲的天气越加寒冷。这几天里如果是去像意大利、法国这样的地方那还好,气候还算湿润温和,但是在挪威的大峡湾里,戚暮却是吹了不少森寒的海风,如今再一下子回到了温暖舒适的维也纳,他更是感到了春天般的暖意。
将直升机和必要的设备都交给停机坪相应负责的工作人员后,戚暮和闵琛便回了维也纳的公寓。
长时间的跋涉,以及这场途径十多国的旅行,即使是再精力充沛的人也无法完全适应,因此两人都是稍稍休息了半天,才完全地恢复精神。
精神养足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准备合奏会的事情了。
对于这件事,闵琛难得地没有假手他人,而是由他自己亲手来一一操办。按照闵琛的说法是,丹尼尔也有他需要去忙碌的地方,合奏会的事情就由他来操作就可以了。
对此,戚暮并没有想太多,在闵琛开始进行相应的策划案的时候,他还在一旁不停地帮忙、补充,尽到自己的一点力。
而戚暮所不知道的是,当丹尼尔一不小心得知他和闵琛即将举行一场合奏会,并且闵琛竟然以“不要麻烦丹尼尔了”这种理由拒绝自己的帮忙后,丹尼尔真是气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说好的不要麻烦我!!!所以就是把更复杂的事情全部都推给我·来·做吗!!!!”
埋在柏爱未来一整年的策划书、计划案中,丹尼尔咬牙切齿,恨不得把某个“体贴自己”的男人给抓出来生吞活剥了。
闵琛这个人真的很少会主动关心某件事,就像他自己的钢琴独奏会,一年能有一场就已经是上帝在开玩笑了。这个男人的懒是刻在骨子里的,不到迫不得已不会亲自动手,不到最后关头也不会正眼去看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但是对于这次的合奏会,闵琛却是完完全全地放进了眼里的。
从一开始的场地选择、布置安排,到后来的嘉宾邀请、门票投放,甚至就是在演出当场戚暮选择哪一把小提琴、他自己使用哪一架钢琴,都做了详细复杂的考虑。夸张到有5cm厚的策划书,足以证明这个男人对此次合奏会的重视程度之高。
甚至当戚暮发现对方竟然已经在考虑现场的灯光安排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地开口说道:“……舞台布置这件事,是不是要交给专业人士比较好一点?闵琛,我想普莱耶音乐厅的工作人员应该会将这些事情考虑妥当的。”
连灯光布置都不想拱手他人——某个男人对本次合奏会的热情,由此可见。
这次戚暮和闵琛的小提琴、钢琴合奏会决定放在法国巴黎的普莱耶音乐厅中举行。是的,既不是维也纳爱乐金色大厅,也不是柏林爱乐音乐厅,就是普莱耶音乐厅。
之所以选择普莱耶音乐厅而不是其他两个音乐厅,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与维爱、柏爱避嫌,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很喜欢巴黎这个地方。
首先,假设合奏会的地点放在了维也纳,那么戚暮作为维爱的首席,自然没有任何问题,可是闵琛作为柏爱的首席指挥兼音乐总监,却显得有些厚此薄彼了。而同样,如果把地点放在柏爱音乐厅,照样会有一样的顾虑。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国巴黎普莱耶音乐厅就成了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在听闵琛决定了演出地点是普莱耶音乐厅的时候,戚暮还有些犹豫:“再过两周就要开始演出了,我们突然要借用普莱耶音乐厅……会不会有点强人所难了?毕竟那是普莱耶音乐厅,并不是随便的一个小剧院。”
对此,闵琛却是气定神闲地伸出了自己的咸猪手,抚摸着自家青年嫩嫩的小手,反问道:“所以……你还记得,这次要进行演出的,是谁吗?”
闻言,戚暮倏地一愣,他下意识地问道:“难道不是你和我?”
听着这样的回答,男人凌厉清冷的凤眸里露出一抹微弱的笑意,他轻轻颔首,不动声色地伸手拦住了青年精瘦的腰身,道:“对,既然是我们……那为什么你还会觉得是强人所难?”
一般而言,全球各大顶尖音乐厅都会不定期地邀请世界著名的乐团、音乐家进行演出。音乐会这种事是互利双赢的,音乐厅可以借此获利、并且收获名声,而音乐家和乐团也可以达到获得收入以及增加知名度的作用。
事实上在最近一年内,确实有不少世界著名的音乐厅向戚暮投来了橄榄枝。身为乐团的首席,戚暮一般都会与维爱进行合作,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可以自己独自开小提琴独奏会了。
这么一个长相俊秀、实力出色的年轻小提琴家,简直就是每个音乐厅眼中的香饽饽啊!与之相同,闵琛的名字早在十几年前,就是各大音乐厅邀请名单上的头一位,虽然很少有音乐厅能够邀请成功的。
所以这次能够同时邀请到戚暮和闵琛同台,想来对于普莱耶音乐厅来说,也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情。更何况,不久之前才曝光了某件“大新闻”啊……
想通了这件事以后,戚暮便没有再去犹豫,但是当他回过神的时候,却感觉到一双炙热宽厚的手正在自己的腰间轻轻摩挲着。那动作暧昧旖旎,甚至使坏一样地在他腰间的软肉上按搓,让他生理性地便噗哧一下笑出声来。
“啪——”
用力地将某个男人的咸猪手拍掉后,戚暮抿了嘴唇:“别动手动脚的,继续看一下关于特邀嘉宾的事情,知道吗!”
被狠狠训斥了一番的闵琛:“……”
过了半晌,在书房昏黄温缓的光线中,闵琛再次凑不要脸地伸手揽住了自家青年,并且在对方即将再次伸手拍打的时候,突然低声呢喃道:“我很喜欢巴黎。”
突如其来的话语让戚暮倏地一愣,一下子也忘了自己该拍开某人的手了。
晕黄的光线从天花板的吊灯上照射下来,让男人本就深刻的五官更显得立体了几分。虽然父亲是德国人,但是闵琛的长相却几乎完全随了他的母亲,很难看出一点西方人的踪迹,大概也只有在微微深陷的眼窝和高挺的眉骨上,才可以看出一点日耳曼的血统。
“两年前的那天,我从伦敦赶到了巴黎,我当时还在犹豫……我对你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闵琛低沉磁性的声音仿佛是黑胶唱片在唱片机上嗡嗡低唱,非常好听:“从伦敦到巴黎,再从戴高乐机场到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我的心里非常踌躇。”
顿了顿,闵琛语气郑重地说道:“我以前从来没喜欢过任何人,戚暮。”
伸手拉住了男人修长的手,戚暮也轻轻颔首:“嗯,我也没有喜欢过任何人。”
和罗遇森只是因为对方苦苦纠缠了三年,自己年龄也不小了,便打算找个人好好过日子算了。戚暮心里明白,他从来没有爱上过任何人,而闵琛……或许真的是第一个。
“我在想,那种奇怪的情绪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想要把机会都介绍给他,为什么总是不自觉地去关注有关他的消息,为什么会想要在半夜发一条短信过去,即使……只是说上一句‘晚安’。”
这些话戚暮之前从来没有听过,但是他却不由联想起了两年前某个男人确实喜欢半夜发一条短信,有的时候甚至简短地只有“晚安”两个字。回想起当初的情景,戚暮情不自禁地勾起唇角,低笑着“嗯”了一声。
“我当时心里有很多话想说,也想过很多种和你见面时候的场景。我买了机票直接从伦敦赶到了巴黎,但是在我看到你的那一瞬间,我突然什么话也不想说了。你当时和我说的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稍稍回忆了会儿,戚暮问道:“谁?”
男人薄唇微勾:“是我。”
时隔接近两年,再次同样的对话,两个人却再也不是当初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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