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晨欢
第一百零一章
夜色渐渐深邃,一片厚厚的浓云从东边的天空轻轻飘了过来,将朦胧洁白的月光遮挡住。
在距离森珀歌剧院不过半公里的地方,一家小小的咖啡厅中,人已经越来越少,倒是在角落的一张小桌旁坐了四个人。
上一次四个人这样坐着,还是在去年的圣诞节,而这一次,戚暮恍然间却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见家长”的意味。他坐在桌子的里侧,身边是一脸淡定、头发间仍旧散发着百合清香的闵琛。
而在戚暮的对面,坐着的是一位长相柔美的女人,再往一旁看去……
不是郑未乔,还能是谁?!
四个人便这样尴尬地坐着,戚暮和郑未乔是不知道怎么开口,而郑未乔的妻子赵悦则是不大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至于闵琛……?
俊美优雅的男人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将服务员刚刚送上来的糖块往桌子中间推了推,问道:“请问,需要加糖块吗?”
戚暮立即说道:“嗯,我需要来点。”
一旦有了人开口,一切也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作为半个东道主,戚暮十分热情地为赵悦添了两颗糖块,当他再看向郑未乔的时候,只见后者一脸踌躇、神色复杂地望着自己,过了许久,郑未乔叹了声气,道:“小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戚暮便也没有再隐瞒多少。他与郑未乔相处的时间虽然只有四五个月,但是他却打心眼里的明白,这是一个非常温和的好人。对自己好的人,戚暮从来都是加倍回报,而他自然也不会欺骗郑未乔。
于是,戚暮直白地将自己和闵琛的关系交代了出来。他并没有说明其他情况,只是一句“我们互相喜欢”,就让郑未乔将要说的话全部都咽回了肚子里,也让一边原本面色平静的男人忍不住地勾了唇角,连冷峻的面容都柔和了几分。
郑未乔从来都没想过,他今天费尽心思想要给戚暮一个惊喜,到最后竟然反倒是让自己感受了一场……惊吓。
自从郑未乔的妻子赵悦怀孕以后,她便待产在家休息着,而郑未乔作为一个自由撰稿人,他的工作向来不多,也可以随意支配时间。
正巧戚暮最近要与德累斯顿交响乐团一起合作演出《魔笛》,于是在妻子的提议下,郑未乔夫妇便一起来到了欧洲,打算将新婚时缺少的蜜月之旅补上。而这第一站——
正是德累斯顿。
来德累斯顿多好,既可以看到小七,还可以为他专门撰写一篇文章、寄回国内发表。
在这无法见面的半年时间内,郑未乔真是天天念叨着戚暮,担心他突然加入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会不会受到欺负,又担心阿卡得大师会不会对他不好。
好不容易熬到了一个暑假,戚暮竟然没打算回去,而是要继续自己的学业。这可让隔着一整片亚欧大陆的郑未乔,操碎了心。
郑未乔今天是瞒着戚暮来到德累斯顿的,为的就是给他一个惊喜。
但是当郑未乔捧着一束妻子精心挑选的白百合,站在森珀歌剧院的大门外等了足足半个小时后,他还没见到戚暮,倒是见着了法勒·路易斯大师。
郑未乔从每天与戚暮的一通电话中当然知道,如今戚暮是住在法勒大师的家中。于是他奇怪地上前询问法勒大师,怎么自家小七没有出现。
法勒大师隐晦地一笑,道:“原来是安吉尔的华夏朋友吗?安吉尔今天晚上有点事情要谈,恐怕你得明天再联系他了哟,他今天晚上……嗯,应该会很忙。”
本来就是自己没有事先通知,遇到这样的情况郑未乔也只能自认撞巧了。但是就在他和妻子打算离开森珀歌剧院的时候,两人刚刚走到歌剧院后的一条街道上,郑未乔一个抬头——
忽然就看到戚暮被人拉着手臂,要·强·吻·啊!!!
那伟岸挺拔的身躯,那比自己还要高上半个头的个子,这哪儿是一个女人的背影啊!
不对,就算是一个女人!那也不能强吻他家小七啊!
于是郑未乔想不没想,直接拿着手中最顺手的东西——百合花束,猛地就往那个变态的身上砸去!
后来的事情……戚暮也已经知道了。
听了郑未乔的叙述,戚暮真是感到了一阵深深的无力感。
他一大清早找了半天才找到的“隐秘出口”,先是被闵琛堵了个正着,后来又被郑未乔撞见。这要是马上阿卡得教授再突然出现在咖啡厅里,戚暮相信自己也不会有一点惊讶了。
这边,如果说戚暮是感觉心里堵得慌,那郑未乔简直就是快要得心肌梗塞,快要心塞至死了!
他家小七,离开华夏前还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一心只想着好好进修、早日提高自己的水平,但是怎么才过了半年……就突然有了个男·朋·友了啊!
而且……这个人还是闵琛。
郑未乔抬首看向坐在自己跟前的男人,正巧闵琛也正垂眸看着他。
闵琛目光悠长,神色淡定,但是郑未乔一见着这个人就心里犯怵,忍不住想起自己当年被这个人的曲子所虐到的那些痛苦岁月。
安宁静谧的小咖啡馆里,正巧放着的是柏爱去年底的那场演出中演奏的贝多芬的《第七交响曲》。
轻扬舒悦的音乐在室内悠悠荡漾着,戚暮为难地垂眸看向自己跟前的咖啡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还没有动作,忽然便感觉到自己的手上一热,戚暮反射性地向一旁的男人看去,只见闵琛镇定从容地向他点点头,目光温柔。
戚暮刚才还有些燥乱的心倏地放松下来,从闵琛掌心传来的炙热温度,顺着他手背上的皮肤一点点传入他的心中,让他恍然间觉得:好像……只要有这个人在,就不需要担心任何东西了。
闵琛冷峻深刻的面容上全是认真严肃的神色,他看向坐在对面的郑未乔,语气郑重地说道:“郑先生,很久不见了。”
郑未乔也慢慢坐正了身子,即使他对闵琛天生有点胆怯,但是因为这是戚暮的事情,所以他仍旧是一脸正经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然后点头道:“你好,闵先生。”
见到郑未乔严肃对待的模样,闵琛的眼中不由露出了一份赞赏。对方是因为关心戚暮才会这样郑重,而且郑未乔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给戚暮很多照顾,所以闵琛此时也非常尊重对方。
“谢谢您过去对戚暮的照顾,以后……我会更加仔细地照顾他、关心他。”没有给对方一个反应的机会,闵琛直截了当地说道:“我爱他,他也爱我,我保证我对他的感情会持续到我的生命结束,我的下半辈子也只会和他一个人携手度过。请您……放心地把他交给我吧。”
闵琛用的不是“你”,而是“您”。
这样的尊称让一旁的赵悦也是微微愣住,而戚暮更是惊诧地转首看向闵琛。
他对这个男人实在是太了解了,知道他别扭、小气、毒舌、腹黑、好面子、怕虫子,但是他还知道……这个人很自信,也很骄傲。
闵琛很少会对人低下头,而如今……他却为了自己,在一个同辈人的面前以小辈的姿态对话。而这番话的内容,更是让戚暮心中微热。
既然这个男人已经做到了这样,那他也似乎该做点什么了。
戚暮微笑着转首看向对面还处在震惊状态中的郑未乔,在桌子的遮掩下,他反手将闵琛的手指握住。手指间顺着对方手指的缝隙,一点点地相握,最后是十指相扣。
这番动作让闵琛也是稍稍一愣,转首看向戚暮,却见这个俊秀漂亮的青年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对郑未乔说道:“郑哥,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接受我们,但是……我希望你相信我们之间的感情。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这份感情都不会发生变化,我也希望……你能祝福我们。”
郑未乔呆愣着地望着坐在桌子对面的两人。
只见这两个清俊好看的男人仿佛是上天的宠儿,当灯光照耀在他们的身上时,似乎映出了一层温暖的光辉。那样和谐的场景竟然让郑未乔觉得——
这两个人,天生就该在一起。
第一百零二章
他们天生就应该在一起。
不知怎的,郑未乔的心里就闪过这样的一句话。
这绝对不是由外表或者家世所决定的,而是当这两个人坐在一起时,郑未乔竟然觉得:在他们的世界里,仿佛除了对方,都不会有任何人有资格插入。
当夜,郑未乔夫妇与戚暮、闵琛在咖啡厅的门口分别。
郑未乔还是有些无法从惊骇的情绪中走出,倒是赵悦微笑着祝福了戚暮和闵琛,给了他们一些对于未来规划的建议,并为自己这个脑子转不过弯来的丈夫表达了歉意。
法勒大师的家离森珀歌剧院还是有几公里的距离的,但是似乎没有意识到一样,戚暮竟然没有想到坐地铁,而是与身旁这个男人轻轻牵着手,相谐着走在安静的街道上。
月光温柔地洒在这两个人的身上,戚暮低声地说着话,闵琛非常认真地听着。
当他知道在自己被无视的这两周内,法勒大师和珍妮都有为他说好话——夸赞他“绅士温柔、有才华而又值得托付”时,闵琛仔细地思索了一会儿,薄唇轻启,道:“我要好好感谢他们。”
戚暮一愣:“什么?”
闵琛眸中带笑:“感谢他们……让你了解一个真正的我。”
戚暮:“……脸呢?”
闵琛抿起薄唇,笑而不语。
等两人走到法勒大师楼下的时候,戚暮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你不是说今晚要去拜访法勒先生和爱托丽夫人的吗?要一起上去吗?”
却见闵琛忽然停住了脚步,微微摇首:“我今天并没有提前通知爱托丽夫人,等明天再登门拜访吧。”
“……”无语了片刻,戚暮佯怒地问道:“你骗我?”
闵琛却挑起一眉,道:“不,我是要带着礼物,诚心诚意地拜访。”
戚暮微愣:“……这是什么意思?”
戚暮知道闵琛与法勒先生已经认识十多年了,两人关系很好,也非常的熟稔。甚至就在他居住在法勒先生家中的这半个月里,当爱托丽夫人知晓戚暮也认识闵琛后,还曾经这样说过——
“不知道奥斯顿什么时候有时间再来玩一玩,他可真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啊。”
所以如果闵琛上楼造访的话,即使两手空空,想必法勒先生和爱托丽夫人都不会生气,反而会十分的欢迎。
闵琛轻轻地咳嗽了两声,然后语气严肃地说道:“需要带礼物,还要提前投递我的名帖。因为……”他的声音戛然而止,让戚暮更加疑惑地看向他。
只见那双深邃漆黑的眸子里飞快地闪过一抹笑意,闵琛看着戚暮,郑重地说道:“因为,我要感谢法勒先生和爱托丽夫人,在这段时间里将我的爱人照顾得很好。”
闵琛刻意加重了“我的爱人”四个字,让青年白皙的脸颊一下子飘上了两朵红晕。戚暮脸庞发烫,为了不让这个可恶的家伙看出他的反应,他干脆将脸撇到一边,再也不看这个厚脸皮的家伙一眼。
法勒先生的家就在易北河畔,微凉的夜风从湖畔上吹过,让倒映在水中的银月泛起粼粼波光。因为转了半个身子,戚暮正巧逆风站着,于是但湿润的晚风吹过他的头发时,很容易地就让他的头发凌乱起来。
但就是这样,戚暮也坚决不愿意回头看某个男人一眼。
虽然没有人说话,但是闵琛却一点都没有觉得尴尬,他就这么看着那个固执地用后脑勺对着自己的青年,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一句话——
这是害羞了?
嗯,不过也没害羞多少,至少……
手还没有甩开。
没让闵琛等多久,青年低悦的声音响起:“对了,谢谢你刚才那么尊重郑哥,没有因为他……咳,没有因为他的误会而生气。”戚暮可记得,当他看到这个一向冷静淡漠的男人馒头都是百合花瓣时,连他自己都快笑出声了。
闻言,闵琛握着戚暮右手的手指紧了紧,低声道:“我很感谢他,因为他很照顾你,他是真心为你好的。”
戚暮这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应该把手从男人的掌心里抽出来,但是任凭他怎样动作,闵琛的手指就仿佛是世界上最牢固的锁铐,紧紧地握着他的。
到最后戚暮干脆认命了,他转过头低哼了一声,说道:“你刚才在咖啡厅里和郑哥说的话……说得挺不错的嘛……”声音慢慢地变小,到最后干脆变成了蚊子声。
这样细微的声音再混杂着夜风中,几乎就要让人听不见。但是,站在戚暮面前的这个人可是闵琛,他将青年的低声细语收入了耳中,淡漠的面容也慢慢柔和许多。
闵琛轻轻“嗯”了一声,语气平静地说:“我不止说得不错,以后……也会做得不错。”
戚暮心口一热,他恍然间明白自己和对方到底差得是什么了——
那绝对是比长城还要厚的脸皮啊!
从喉咙里发出一声闷哼声,戚暮忽然想起来:“对了,你今天怎么知道我在那个小门的?我今天早上提前去森珀歌剧院找了很久才找到那个地方,你怎么走得比我还快?”
听了这话,闵琛薄唇微勾,反问道:“你来过森珀歌剧院几次?”
戚暮闻言一愣,然后回答:“今天应该是……第二次了吧。昨天乐团一起在森珀歌剧院进行了一次预演,那是我第一次来。”顿了顿,他又说道:“我去年在港城和你说过的,我很少听歌剧。”
闵琛微微颔首,他无奈得摊了手,低声道:“既然如此……那你怎么会觉得,你比我更熟悉森珀呢?”
戚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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