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SIMO
她也是学过化妆的。
“你可以?”顾轻锋看过来。
谢玉皱眉,“就是没有化妆的东西,不然可以试试。”
司卿摇摇头,“还是不要了,否则就要一直化下去,不然总有被戳穿的一天。”
“我们与他们也没有什么不一样啊。”阿泽忽然说。
叶无莺点点头,“说的也是,本来东方人的长相只是偏柔和一些,虽有些不一样,但也不至于被完全认作异类,这地方缺少与东方的往来,应当还不懂什么种族歧视之类的,只需换上他们的衣服,足以糊弄过去了。”
“现在的重点是,无莺你到底想做什么。”司卿的神色严肃起来。
叶无莺微微一笑,“赵申屠送我过来,不过是怕我留在大殷给他招惹麻烦,却也未必想让我做什么?或许过个几年,他处理掉了敌人,大殷的形势稳定了,就会想让我回去。可是,哪可能事事都如他所愿?”
“你是说——”谢玉所有所思。
叶无莺沉下脸色,“留在大殷,别人看着我的身份,觉得是个很大的便利,但于我而言,却是牵累,原因你们都知道的。”碍于身份,他必须早早进入那层次较高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他完全展不开手脚,哪怕再天才,要夺得主动权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上辈子赵弘毓那样厉害,不也是先得靠些鬼蜮伎俩,方能获取一些好处?
顾轻锋心中一动,“你想在这里起家?”
“不错,这里是比西四营更合适的地方。”叶无莺淡淡说。
尽管上辈子他从未来过这里,但在这里,他是个真正不闻名的小人物。
“就跟大殷不可能圣者贤士满地走一样,我觉得在这里也是一样的,厉害的高手不可能遍地都是,就好比那位贵族女士的庄园里,最厉害的那位骑士队长都不是维安的对手。”徐维安在上个月才刚突破到五级。
司卿也笑起来,“果然,这才是我认识的无莺。”
游山玩水体验一把异域风情,然后就这么回到大殷去?
这绝非叶无莺的行事风格。
“诺茨,我已从书里读到,经过历史的发展,世界共有十八个国家,此处是一个小国奥德公国的土地,还请仔细告诉我一下如今的国家形势。”
诺茨有些愕然,方才叶无莺他们一群人说的话她并未听懂,但并不妨碍她感到他们周身那种可怕的气势。他们绝对不会是普通人,现在甚至要打听局势,怎让她不感到心惊?
同大殷的高度统一不一样,这片类似西方大陆的地方一直处于分裂的状况,从历史上看就一直纷争不断,从未少过战争。直到数百年前,分裂成十八个国家,自此之后相对稳定下来。国家与国家之间偶有征战,却并没有改变过大局势。
奥德公国只是十八个国家中相对弱小的一个,国王从不管事,国家的主宰是一名叫比舍普的大公。
对于叶无莺而言,自然觉得这片大陆越乱越好,只有乱才能让他有机可乘,所以他这会儿问诺茨这个问题,却也只是想知道哪里更“乱”一些。
诺茨却有些谨慎地回答,“我只是一名小贵族的女管家,很多事情知道得并不是很清楚。这位先生若是想知道更具体的情况,或许可以去大一些的城市,那里的消息流通要快一些。”
他们并没有放开这名很靠谱的女教师,三个月后,他们靠着买来的马车,从奥德公国缓缓去了附近最混乱的一个国家,布里廷。
这里正在内战,到处是战火和流离失所的平民。
轻而易举地,他们用黄金打开了道路,甚至买到了一堆小贵族的身份。
这是一座靠海的城市,原是布里廷最大的城市之一,战火并未波及这里,表面仍是一派歌舞升平的繁华,内里却已经彻底腐朽。他们的马车驶入这座城市的时候,已经彻底转换好了身份。
换上最好的华丽衣衫,戴上礼帽和手套,再加上手杖和装饰用的单片眼镜,男子只需要一点点小胡须的遮掩,就几乎看不出多少异族的痕迹,女子可以拿上扇子,化上一点妆容,照样可以明艳照人。再加上一队精悍的护卫和堆满马车的财物货物,他们看着就像是正常逃难而来的布里廷贵族。
唯一显得很紧张的只有诺茨。
这群人适应贵族的身份适应得太好了,仿佛他们本就是天生的贵族,其实若说伪装贵族,衣着装饰反倒是其次,最重要的就是贵族的气质,平民再如何伪装,眼神的闪烁和畏缩的态度总会露陷的,少有平民能将贵族装得如此之好。
她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总之大抵不是什么好事。
很快,他们的身份得到确认,在侍卫队恭敬地护送下,住进了城郊一座占地不小的庄园,有美丽的海景和成片的合欢林,还有一个极大的玫瑰园,因为环境极佳,价值自然也不菲。能买得起这样的地方,不管这个贵族身份如何,都是值得尊敬的“人物”了。
他们到这里当然不是为了享受来的。
“消息确切吗?”叶无莺放下手中准备好的礼盒,看向打听消息而来的袁式凌。
他带来的这群世家子之中,唯有他为人最为圆滑,处事也很是周到。
袁式凌肯定地说,“不会错的,这座城市的城主整天只顾醉生梦死,早就已经不管事了。地下组织的横行并不是这几年的事,我们出手大方,已经彻底被盯上了,他答应了晚上见少爷你,若是我们把握住机会——”
“把握住机会杀了他,这里就会更乱一些。”叶无莺眼神冰冷,微微一笑,隐隐已经有了上位者冷酷无情的气质。
正如他所说的,少了身份的牵绊,此处方才是他最好的舞台。
第66章
艾尔沃德荒原要来新领主了!
这个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速传开,但不论是附近的几个强盗头子,还是那些素来消息灵通的佣兵们,都对此嗤之以鼻。
他们在想,是哪个愚蠢的贵族被糊弄了送来这里找死?
布里廷已经乱了不少年了,但要说乱,哪里都比不上艾尔沃德荒原。
也因此,这里成为强盗、游兵和佣兵团的乐土,再加上荒原上那片沼泽深处的巫妖,寻常别说是贵族了,平民都不愿意来。此处叫是叫荒原,实则并不算荒,土地甚至称得上肥沃,但留在这里的平民都是一群彪悍的主儿,大多向能保护他们的佣兵团和强盗头领上税,却不见有哪个再交一分钱给布里廷。
现在布里廷居然有胆子将这块地再封给某个贵族?
几乎所有人心中都在冷笑,要知道,艾尔沃德荒原,已经死过七个领主了!在那之后,再也没有贵族愿意来。
“小杰克,这消息确切吗?”白发灰瞳的男人已经很苍老了,满脸沟壑眼睛浑浊,但听他说话的口吻,就知道他还没老透,反而还维持着数十年如一日的精明。
下首一个年轻男子褐发绿眼,鼻头上一片小雀斑,长相平凡,是丢到人群中就容易被忽视的那一种,他眼睛灵动,“应该不会有错,我派出去的几个风雀传来的消息略有出入,但大抵是不会错的。”
老人冷笑一声,“乡下来的小贵族能有这样的能耐,换谁都不会相信。”
消息里说,这群人是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乡下贵族,先是在布里廷的海滨城市萨瓦里,十天内就将城内的几个老家伙杀的一干二净,出手狠辣毫不容情,接着以金子和宝石开路,又有各式精巧的首饰礼貌点心礼品,讨好了萨瓦里那个女侯爵,进而很快打入贵族的圈子里。从他们进入萨瓦里,到得来这块封地,那个神秘的贵族不过花了一年多的时间,这几乎可以用骇人听闻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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