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的炮灰弟弟 第115章

作者:温带季风 标签: 幻想空间 情有独钟 穿越重生

易乘萧顺着云择的目光也看了过去。

云择目光凝住不动了。他对易乘萧道:“哥,我有事,可能要先回去了。”

易乘萧点点头,把车钥匙给人:“注意安全。”

作者有话要说:  这场婚礼本来是想给沈兴的,但是陈经理她有自己的想法……我想了一下,沈兴这样的人,注定会被桀骜不驯的女人吸引,但是陈小颜这样的人,注定不会喜欢这种平凡听话的男人……这是宿命。

第70章 番外2

云择开着车,沉默地瞄了一眼副驾驶的男人。

方俊宁黑了一圈,也瘦了一圈,一身棕色的旧夹克,头发蓬乱,微微卷曲,蓄着胡子,歪坐着抽烟。

他的目光不再清澈温和,而是染上了一层沧桑感,带着点混不吝的味道。

云择叹口气,道:“你变了。”

方俊宁吐了一口烟,随意道:“哪里有不变的人啊。”

云择沉默了一会,道:“馨馨如果还在,她不会愿意看到你这样的。”

方俊宁像是被针扎了一般,似乎终于微微清醒,用手抹了烟头,掐灭了。

俩人一路沉默,云择把车开回家里。云择走到房间,从角落里拿出一个纸箱子。

他抱着箱子递到人面前:“馨馨的遗物。”

方俊宁蹲下身,把箱子放到地上,掀开盖子,里面琐琐碎碎的小东西,荣誉证书,工资单,小熊玩偶,最上面,是一个遗像。

他拿了出来,用手摸了摸。

云择道:“馨馨是产后抑郁……我真是太蠢了,我不知道,流产也是产,我当时以为她只是一时接受不了现实伤心难过。后来医生跟我讲,产后抑郁这个事情很难说,激素分泌不稳定,一点情绪问题可能都被放大。”

云择叹息一声道:“她的东西你留着吧,这丫头有时候还真是没良心,我对他再好,也不见她念叨我什么,脑子里全都是你。”

云择说着,伸手往箱子底下掏了掏。他掏出了一个笔记本递给人:“馨馨的日记。”

方俊宁翻开日子本,里面的字体歪歪斜斜,却让他痛得不能呼吸。

“我们这学期来了个非常帅的老师来上课!啊啊啊!我一定不能再丢脸了,我要努力学习,不逃课,帅哥的课,逃了是损失!”

“方俊宁好帅啊,允许我这样偷偷叫他吧。方俊宁,方俊宁,方俊宁,嘿嘿嘿,写出来名字都这么好看啊。我发现学院的女生都喜欢她,我想我忽然理解了追星女孩的心情,他那么遥远,但是他是星星,一闪一闪的,让人忍不住一遍一遍抬头仰望。”

“我要给他当助理了。紧张……一离他三米以内,我就紧张得无法呼吸,怎么办,会不会翻车,他会不会嫌我太笨了?把我赶走。啊啊啊,如果我再聪明点,漂亮点,自信一点多好啊。这样我看到他也许就没那么紧张了,或许可以像云择一样,可以自然而然和人相处,叫人一声学长。啧,又在做梦了!滚去干活!”

“他要离开医大了,我好难过啊。怎么办,我以后可能很难看到他了。总不能天天跑他医院去挂号啊。学院有实习生名额,但是我成绩好差,我想去试试,我真的可以吗?”

“好累啊,读书好累,但是不坚持一下就这么放弃,我想我这辈子都会后悔的,加油呀熊馨馨,加油复习!去他的医院实习!加油加油加油!”

“成功了!哈哈哈,我在医院见到她了,奖励自己一个甜筒!熊馨馨你太棒了!”

“难忘的一晚,虽然其实忘记了……心情复杂,已经做过心理建设了,就当,什么也没发生吧。”

“好像怀孕了,怎么办?”

“今天学长带我去做了检查。我觉得我给他添麻烦了。怎么办……”

方俊宁不忍心再看了,快速往后翻。直接翻到了最后几页。

“这几天一直吃不下东西,流产以后就一直这样了。看到什么都开心不起来。我想我真的太喜欢他了,到现在我还在想我们一起在他家里度过的那几个月。偷来的一样。现在梦醒了,我感觉好难过。”

“方俊宁,你真的太傻了。不是你的孩子我要干什么,以后不能生了又怎么样,我根本不在乎!你根本不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你一厢情愿做了一些愚蠢的事情!我好恨你!”

“我不恨你了,我想我还是爱你的,就像我第一次见你一样,你穿着白衬衫,整个人闪闪发光,这就是我的命吧,一切是我自愿的,和你没关系。”

“方俊宁,我觉得我快要走了,我每天睁开眼看这个世界,一切仿佛是黑白的。我失去了快乐的能力,好想再看看你啊,可是见到你我肯定忍不住对你吼,还是算了。”

“我决定要走了。明天。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让自己陷入麻烦,也给你带来麻烦,我真是太蠢了。方俊宁,你是我这辈子遥不可及的月光,我自己的人生很失败,但是我不愿看到你因为我,人生变得不再光彩。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呀。”

方俊宁眼角带泪,合上日记本,沉默地把东西装进了箱子里。站起身,抱着东西往外走。

云择跟在人身后,走到院子,淡淡道:“以后打算怎么办?”

方俊宁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一下:“当一个好人,重新捡起手术刀。”

他抱着东西往外走,背脊挺直,仿佛又是从前那个文质彬彬的方俊宁,云择望着他的背影,笑了。

第71章 番外3(全文完)

2001年,湘西。

茫茫起伏的绿野中,侯山翻过一个山头,站在土包上往下望,终于看见了一片片坐落在山脚下矮矮的田地村庄。

他身上斜跨着一个老旧的软布包,样子乌漆抹黑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这几年。侯山过得有些艰难。他十六岁就出来混了,早年跟着自己的表叔走南闯北,到处去挖坟掘墓,后来查得严了,表叔进去了。他也因为盗墓落了些残疾,就不敢再冒险干这些事情了。

但是他仍旧闲不住,仍旧行走在大江南北,去搜罗各色古董,然后拿到京都去高价倒卖。

村子里的道路是土路,两侧的房屋也是泥巴混着碎石垒起来的,看起来十分简陋。

一家院子大门敞着,房顶的烟囱正冒着烟。

侯山老鼠一样的眼睛四下往院子里寻寻觅觅,忽然看到院子角落一口咸菜坛子。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扎着两个辫子,蹲在咸菜坛子旁边,用石子在地上画着什么。

他停住了脚步,站在门口道:“有人吗?”

蹲在地上的小女孩抬头看他一眼,那真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姑娘,圆溜溜的大眼睛,脸蛋又白又嫩,像剥了壳的鸡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