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无乡 第227章

作者:顾言丶 标签: HE 穿越重生

街道两侧的路灯静静地伫立在冬雨中,雨丝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明显,丝丝缕缕地落下来,砸在柏油路面上,结出一层白霜。

嘉禾小区是申城最老的一批高层住宅小区,每栋足有三十多层,是申城最早用上电梯的住宅楼。

在五十年前,这里是富贵的代名词,但是在三十年后的今天,这片曾经辉煌过的先进小区已经变得老旧,建筑设施落后腐朽,原本浅青色的楼身褪色得厉害,露出大块大块斑驳的白色墙体,慢慢沦落成了出租房集合地。

老旧小区的社区管理和硬件设施都不怎么良好,当年建造的时候为了尽可能保障楼宇占地面积,以至于楼与楼之间的行人步道留的非常狭窄。

去往D区3栋的那条小路上的路灯坏了三四盏,有一大半的路程都隐没在了黑暗之中。

豆大的雨滴砸在雨伞上,又顺着伞骨的弧度滑落下来,在青年脚边的小水洼中砸开一朵小小的水花。

青年打着一把宽大的黑伞,伞面拉得很低,挡住了他大半张脸。他在最后一盏亮起的路灯下停下脚步,从西装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一只怀表。

他沉默地按开弹簧,露出上面刻意做旧的棕褐色表盘。

——凌晨三点五十六分。

青年扣上怀表,将其重新妥帖地放回西装口袋中,迈步走向了D区3栋。

楼洞口的声控灯年久失修,敏捷度下滑了一大截,青年跺了两次脚,才让这盏灯努力地亮起来。

纯白色的灯罩里积满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飞虫尸体,将原本明亮的灯光阻塞在小小的灯罩内,只留下一圈可怜的白色光晕。

青年收起雨伞,露出伞下那张英俊的脸。他穿了一身深蓝色的西装,一截干净的白色衬衫从袖口露出来,上面点缀着一副纯黑的精致袖扣。

青年带着一副银色的半框眼镜,头发梳得很整齐。他将伞尖支着门口湿透的红色地毯,随手甩掉了上面的水珠。

跟他这身行头不匹配的是,他手中那把黑伞看起来过于廉价了。展开时尚且看不出什么,但收拢之后能明显看出伞骨有些微微的弯曲。

弯曲的手柄上套着一层黑色的塑料胶套,胶套的边缘有些不规则的毛刺,手柄另一端的胶套被尖利的金属伞骨磨破了,露出一小截尖锐的毛刺来,看起来一不小心就会刮伤自己。

老旧的电梯就停在一楼,青年从口袋中取出一张叠得整齐的手帕,包裹着手指按上了启动键。

电梯门吱嘎一声向两边划开,露出里面狭小的金属空间。

青年按亮了24楼的楼层键,电梯门合拢,逐渐运行起来。

青年把这柄黑伞当手杖一样地拿在手中,电梯走到十一楼时还捏着手柄转了一圈。

老旧的电梯中散发着一股腐朽的金属味道,青年皱了皱眉,目光紧盯着右上角的楼层数不动了。

——半分钟后,电梯到达了目的地。

24层一共三户居民,青年出了电梯向左一拐,然后敲响了最内侧的那扇房门。

老式防盗门不太隔音,青年站在门口,能听见屋里传来明显的脚步声,塑料拖鞋啪叽啪叽地拍打着老式地板,听起来格外沉重。

“——谁啊。”屋内传来闷声闷气的男声。

“是我。”青年说。

男人显然认识青年的声音,在屋内沉默了一会儿,转开门锁,打开了房门。

随着房门打开,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重的酒气,蓬头垢面的男人踩着一双不太合脚的人字拖,纯白的T恤上左一块右一块地沾满了脏兮兮的颜色。

男人看起来有些阴郁,过长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眉眼。他比青年矮上一头,抬眼看过去的时候,视线凉飕飕的。

“你来做什么?”男人警惕地问。

青年没有回答,而是冲着他笑了笑,说道:“生日快乐。”

被酒精荼毒过的脑子要慢半拍,男人不耐烦地皱起眉,用一种“你脑子是不是坏了的表情”看着青年,张口就要骂人:“我的生日是在今天吗,你他妈是不是——”

他话音未落,忽而从背脊上由下而上窜上一股浓重的寒意。

男人的尾音落在青年温润儒雅的笑意里,他骤然睁大了眼睛,惊恐地看着青年,随即用一种惊人的速度后撤一步,反手就要关门。

但青年已经先一步按住了他的门框,青年修长的手指搭在棕红色的木门边上,掌骨骤然紧绷,将这扇房门定在了原地。

外面的雨势越下越大,D区3栋楼下积了一层薄薄的水,正顺着砖红色的地砖缝隙流入排水渠。

2401的门开了又关,客厅中随处摆放的油画被撞翻了好几副,青年擦拭干净的皮鞋踏在上头,毫不留情地踩碎了一副画框的木骨。

沙发旁的落地灯轰得一声倒在地上,玻璃灯罩碎裂开来,在静谧的夜色中发出刺耳的巨响。

客厅陷入了一片黑暗,血渍从门口滴滴答答地落了一地,从客厅各处散落的油画上一一滴落,又被踩出一道血色的路。

青年并不着急,他闲庭信步,仿若猫抓老鼠一样地挂着笑意,不紧不慢地走到了卧室中。

昏黄的床头灯将青年的影子拉得无限长,走到墙角的男人目眦欲裂地瞪着他,手中举着一把闪烁着寒光的裁纸刀。

黑色的影子在白皙的墙面上融成一个晃动着的黑色色块,床头灯被剧烈的撞击波及,狠狠地晃了晃,将影子重新拉伸成一个长线。

两分钟后,随着一身沉重的倒地声,墙面上的影子重新回归了安静。

鲜红的血顺着地板蔓延开来,流淌到青年的脚边。青年直起身,打量了一下自己的作品。

——还不够完美,青年想。

男人是个艺术家,他一向喜欢激烈的、愤怒的、张扬的作品,那他应该满足男人。

于是青年又弯下腰去,细细地按照自己的想法打理着半成品。

可惜青年本人对这种抽象艺术一窍不通,打理来打理去,总是差那么一点。

于是青年不打算再难为自己了,他直起身来,用手绢擦了擦手指上残留的血渍和碎肉,又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只怀表。

——凌晨四点四十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