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士大夫重生之娶夫娶贤 第140章

作者:螺髻山下客 标签: 天之骄子 前世今生 平步青云 穿越重生

说白了就是让林方旭先试点一下,一开始还是不要太大张旗鼓,范围也不要太广。

毕竟除了云贵地区,广西、福建等地都有夷族部落,藏区哈密更不用说,若是所有的土司头目都闹起起来,大魏再是兵强马壮也是吃不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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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批复,送到林方旭

手里时,已经是年底,跟着一起来的还有选定的百越流官。

大魏朝的第一任流官,品阶是正六品,相当于一知州,和林方旭不是很熟悉,但看得出是个有主意的人。

对此,林方旭并不太在意,有主意也好,他也不是什么闲事都想管的人。

林方旭利索的将后续事宜都交接了出去,包括关在地牢里的侬蚺。

之后便躲在曲靖知府衙门后院里,和夫郎一起偷闲,对于皇帝的交代,林方旭打算过了年后,再开始。

曲靖的年节,和京城不同,和五仪县也不同。

大约是百越族的遭遇,让其他部落的土司头人对这位府尊大人愈发敬畏,竟纷纷学着汉人下帖子,邀请这位府尊大人参加部落的集会。

但林方旭都拒绝了,一来不想有太多交集,免得日后不好动手,二来林方旭小心眼得很,忘不了刚来曲靖时,这些土司头人对自己的无礼挑衅。

当然,最终要的是,比起去拔松针、踩花山、唱山歌……,林方旭更喜欢在家里和姜世云嬉闹。

在冬日的暖阳里,一起翻看林小木写来的书信。

其实应该也不能叫书信了,毕竟厚厚的一摞,一般的书籍都没他厚。

三岁多的小儿并不识得多少字,信纸上基本都是些鬼画符,也就父亲、姆父,外加自己的名字写得像个样子。

林方旭一手搂着坐在自己腿上的姜世云,一手拿着一页纸纠结了半天。

实在看不明白,这一个棍子上长了五个枝丫,后面还有一支笔杆不甚挺直,且过于细长的红色毛笔,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姜世云看了一眼,猜测道:“一只手和一支毛笔?是在说他开始习字了?”

“红色的毛笔么?在学画画也不一定。”经夫郎提醒,林方旭恍然大悟。

远在京城的林小木,手拿一杆定制红缨小□□,身穿红色练功服,被商道虞养得很好小胖脸,表情坚毅。

他正在为大伯父和大堂哥展示自己刚学的几招枪法。

舅舅说,两军若是交战,别的不说,悍勇的气势定要胜过对方。

所以林小木每挥出一枪,便要厉喝一声,自认为气势无双。

落到林方勤和林修皓眼里,便是说不出的可乐,胖手胖腿的小不点,挥舞得不快也不稳,偏还一脸严肃,奶声奶气地在那里“嘿嘿……哈哈!”

林修皓已经憋笑,憋得满脸通红,肩膀一抖一抖的,林方勤眼里含笑,看着小人儿耍到最后,做了一个威风的收尾。

立刻拿了红狐披风,将人裹住,抱了起来。

“大伯父,这是舅舅刚教我的,我才学了两天,就学会了。”林小木有些小得意道。

“恩……不错,小木很有天赋,练得很不错。”林方勤闭着眼睛夸赞道。

“真的吗……?”林小木有些高兴,觉得大伯父虽然不习武,但是很有眼光。

“我写信给父亲和姆父说了我习武的事,还说了,我选的兵器和姆父一样,也是红缨枪。”

外祖父说,姆父比舅舅们都厉害,林小木便理所当然地认为红缨枪是最厉害的兵器。

林修皓听了半天,此时有些惊奇道:“你竟然会写信了!认识几个字儿了呀?”

林小木红了红脸,有些不好意道:“当然会写了!我已经认识好些个字儿了呢……”

林方勤从当账房起,便想经营个茶庄,而他夫郎想经营茶山,自己制茶。

如今金丝茶已经打响了名头,南子攸那里的茶款也已经结算,挣了不少银钱。

因此林方勤打算实现自己的梦想,大过年便来了京城,打算将独一无二的金丝茶庄开在这里。

毕竟五仪县买得起金丝茶的人也不多,而且除了送给皇帝的三成,再刨去卖给南子攸的,剩下的也没多少。

一同来的还有参加今年会试的林方启,以及死皮赖脸闹着要来长见识的林修皓。

秋试的时候,林方启中了十六名,他觉得今年参加会试还是有些把握的。

林修皓也过了童子试,乡试、府试都得了第一,院试得了第三,没有像叔叔一样连中小三元,他很是灰心。

因此死活不参加今年的乡试,理由是觉得自己即使参加了,多半也中不了解元,气得林方勤想抽他一顿。

第一百一十章

世人伤别离,背井多凄凉。

林方旭觉得还好, 他不怕远游。

他怕路上无知己, 天涯无故人。

他怕别时无人相送, 回时无人相候。

恍若过了半生, 其实也就寥寥几年。

当时面色青葱, 如今已经蓄起了短须。

想到离开时,还在襁褓里啼哭的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