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渣们后来都给我跪了 第7章

作者:琼玖谦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因缘邂逅 穿越重生

回到出租小屋,感受到空调的善意,陆小可刚一进门,扶着鞋柜整个人都快软化成一滩水了,还是家里舒服。

他勉强撑着一点力气,冲着沙发上坐着的男人屋里叫了一声叫道:“我给你带了西红柿炒饭。”

还是用系统暂时“偷”来的钱。

没人回应他也不惊讶,那人就是个闷棍子,戳他都没回应的。

其实除了太过懦弱,林潜的工作能力还是很不错的,他出社会早,现在就职的咖啡店刚开起来的时候他就作为一个普通的服务员工作,后来在老板的帮衬下学了两手拉花技术,又因为工作踏实认真,工资逐步提高。

尤其今年过完年上班,林潜又被委以重任负责了一家网店的运营,不值班的时候就抱着一台二手笔记本亲来亲去商讨包邮事项。

不算富裕,但养活自己是绝对够了,甚至还有余钱租下了这间一室一厅的小房间。

如果没遇到杨树的话,恐怕假以时日还能脱离贫困户的称号。

可惜现在兜比脸干净,银行卡总共不超过三十二,对,是连三十二块都没有,具体多少陆小可都没忍心查,小可怜见的。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房租上个月缴过,他现在不用担心被房东赶出去睡大街。

钥匙随手扔在鞋柜上,一只脚踩着另一只脚的脚后跟蹬掉鞋子解放自己被闷得快烧成猪蹄的脚,踢踏上拖鞋向着凉爽的方向一个漂亮的旋转,陆小可拎着炒饭的袋子以优美的姿势定在沙发前面。

沙发上正坐着一个穿着紧身棉T的男人。

剑眉星目,眼窝深邃,鼻子高挺,算是陆小可见过的最帅气的男人之一了。

此时男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紧拧着眉毛似乎在思考人生大事。

陆小可瞄了一眼电视,呦呵,这哥们爱好挺特殊的。

霸道总裁爱上我,他眼眉跳了跳,看向那张英俊刚毅的脸,还真是人不可貌相。

电视机里,一个身穿得体黑色西装,正坐在一间高层办公室内对着秘书冷声训斥。

秘书是一个前途侯倩前凸后翘,波浪卷大长发,穿着遮臀裙的辣妹,被批评的眼圈红红,就差缩在角落里嘤嘤嘤了。

陆小可视线全被那白花花的大白腿吸引了,再上移看到那上下抖动的大胸器,不自觉打了一个寒颤。

“当当当,午饭。”陆小可递出去,男人没接,他耸耸肩膀,炒饭袋子放到小茶几上,彭地一声将自己的摔在沙发里,舒服地发出一声喟叹。

男人沉默地看了一眼东倒西歪的陆小可,再看看面前的外卖,站起身进了厨房。

陆小可撇嘴,定睛看了看小彩电上来回变化的人影,嘟囔道:“不是狗血八点档啊。”上市炒股等专业术语一个接一个地蹦出来,陆小可听得脑壳疼,。

在因为弹簧坏了,他坐着的地方深深凹陷下去,挣扎了半天才摆脱沙发的束缚,在缝隙里深深凹陷下去的沙发缝隙里摸出来遥控器,迅速转了个台。

男人拿了两双筷子出来的时候,陆小可正颠三倒四地窝在破旧的已经看不出颜色的沙发坑里抱着奶茶冲着电视里的两只大蠢熊笑的春光灿烂。

眼角抽搐,男人重新坐回到刚才自己起身之后还没复原的两个小圆印上,背挺的无比端正,筷子递出去一双示意陆小可。

那个要砍树的光头被整的眼泪汪汪,陆小可笑的也是眼泪汪汪,合不拢嘴。

被戳了两下肩膀,这才转头看见递到跟前来的筷子。

陆小可揉着眼睛,拖长了音调说道:“回来之前我吃过了,你自己快吃吧。”说话间,眼神都没舍得从那小破电视上移开。

吸管被他嘬的出溜出溜直响,男人看的眼眉直跳,抽出来一张餐巾纸折成筷架的形状,将不用的筷子搁上去,自己则是拿起另一双埋头开始吃饭。

一分钟的广告时间,陆小可看着左下角奶白色的倒计时数字,随手拉过来一个靠枕窝在怀里,咬着吸管看向一言不发吃饭的男人。

男人举手投足间都透着贵气,窝在这么凌乱的环境里客厅里吃炒饭也像是在高档餐厅里切牛排似的。

炒饭味道还不错,最关键的是即便男人饿了一口接着一口暴风吸入也挡不住他的内在气质,只是在喝柚子茶的时候眉头不着痕迹皱了皱,放下茶到厨房倒了一杯白开水,这才重新坐下开始吃饭。

不喜欢喝甜的啊,他还专门让少放糖呢,陆小可看着那杯就碰了一口的柚子茶,艰难下腰够了过来。

吃饭间隙,男人竟然赏了他一眼。

陆小可嘿嘿嘿一笑,吸管就快戳进他的嘴里了,他说道:“你不喝不要浪费,我喝了啊。”

男人张嘴还没说话,陆小可抱着柚子茶吸溜吸溜喝得欢快。

“我用过的。”四个字就这样被扼杀在了嗓子眼里,男人英气的眉皱起复又松开,对方不介意就行。

陆小可压根没有介意的本钱,这杯柚子茶的钱还没还呢。

他瞄一眼男人,男人身上穿着自己花了十块钱在楼下地摊淘来的T恤,可硬生生穿的比刚才电视里的总裁还要霸道有型,缓缓眯起眼睛,不由得猜测起对方到底是什么人。

他上上下下打量着这个即便穿着林潜的旧衣服,但眉眼间依然难掩气势的男人,不由得猜测对方到底是什么人。

这个男人是他捡回来的。

那天他刚到这个世界,闲着没事就在附近转了转熟悉熟悉环境。

林潜住的地方接近于城中村,后面是一条又一条弯弯绕绕的小巷子,陆小可拐进去差点没绕出来。

他就是不小心走到最深的那条巷子的时候看见男人的。

起先是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越往前走味道越重。

陆小可不是爱管闲事的人,更何况他刚到这个世界来,原主还只是个小市民,自然是能不惹麻烦就尽量避开。

可是要想出去还必须得路过前面,后面的路自己都绕了将近半个多小时了也没出去。

他借着手机微弱的手电筒的光,看到了趴在地上遍体鳞伤的男人。

一身黑色的西装完全被血浸湿,因为干涸已经结了块。

本来想直接跨过去的陆小可在一片乱七八糟之间一眼就看中了男人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