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成了反派的哈士奇 第79章

作者:乔川 标签: 萌宠 爽文 系统 穿越重生

程茂彦今年七岁,是一个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家住华诗雅苑。过去上下学都是爸妈接送,但今年由于他俩职位调动,工作比之前还忙,便想着雇一个保姆,平时能照顾着孩子。

程茂彦暑假回乡下老家,陪着奶奶看了一堆狗血八点档,见识了和他差不多大的小伙伴被保姆阳奉阴违欺负的有苦说不出,小小的心灵蒙上了大大的阴影,便拍着小胸脯和父母保证,自己是个男子汉,能照顾自己,上学下学路上绝不贪玩,会乖乖去学校,乖乖回家,不随便和陌生人说话,所以用不着专门请保姆,再说他班上的孩子都是自己上下学,他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要人照顾,多丢脸。

父母犹豫期间,程茂彦拳头一握,再不肯父母接送。

学校老师经常给他们灌输安全意识,孩子警惕意识强,再加上学校比较近,公交可以直达,程茂彦父母偷偷跟在他身后几天,见他和小伙伴结伴而行,打打闹闹上下学,好好照顾自己,终于放下心,就随他了。

这天,程茂彦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回家,一个小胖子从书包里掏出一把水枪,水枪造型酷炫,拿出来的瞬间就吸引了几个小伙伴的视线,小胖子得意洋洋道:“嘿嘿嘿,你们没见过吧?这是我爸上次出差回来专门给我买的。”

剪了西瓜头发型的小男孩哇了一声,“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小胖子躲开西瓜头,走到同行的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身边,谄媚道:“晴晴,你想不想玩?”

名字叫晴晴的双马尾小女孩是他们班级最漂亮的姑娘,小胖子芳心暗许,有了好玩的玩具忍不住献宝,想要得小姑娘青睐,可惜小姑娘不给力,摇了摇头,一脸嫌弃,拿出自己娃娃给她别上发卡,“那是男孩子玩的东西,我才不喜欢。”

小胖子一脸失望,只好和另外两个好伙伴分享,但谁先优先使用又是个问题。

程茂彦说:“我家离得最近,就在前面没几步路了,我先玩,你们家离得远,玩的时间长。”

小伙伴一想,是这么个道理,小胖子大方的把水枪交给程茂彦。程茂彦炫酷地摆了一个造型,以枪口对着两人,嘴里发出砰砰的声音,说:“我是警察,你们两个是小偷,被我打中了你们要倒在地上。”

两个小朋友尖叫着跑开,双马尾女孩无奈,只好跟着跑。

快到小区,程茂彦才意犹未尽收起水枪,恋恋不舍地还给了小胖子,刚想和他们道别,就听到双马尾女孩哎哟叫了一声,三个男孩扭头看,就见女孩被小区路边的台阶绊倒,几个人赶紧跑过去扶她。

双马尾女孩揉着膝盖,双眼含着泪水,望着不远处的一条狗,“我的娃娃……”

第47章 你们敢打它?!

三个男孩才发现, 女孩手里的娃娃,被一条狗叼在了嘴里。小女孩摔倒,娃娃从手中掉落, 被不知道哪里窜出来的狗抢了去。

小胖子自告奋勇, 要帮她抢回娃娃, 拿着水枪对准那流浪狗, 出声威胁,“快把娃娃还回来,不然我打死你。”

流浪狗后背弓起, 戒备地看着小胖子, 后退了几步,眼神凶恶。

小胖子再怎么勇敢, 也不敢五六岁, 那点子勇气消散后,就有些虚了, 被这流浪狗凶狠的一瞪, 腿有些软,不过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儿面前还强撑着。程茂彦和西瓜头上前,做恐吓状, 跺了跺脚,吓唬这流浪狗,别说,还真管用, 流浪狗松开了嘴巴,冲他们汪了几声,扭头跑了。

“啊,它跑了, 吓死我了。”小胖子哈哈笑了几声,跑去捡回娃娃,兴高采烈地交给女孩,女孩破涕为笑。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一连串的狗吠,几个小孩转身,就见足足五条狗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

被他们吓跑的狗去而复返,还带了几条狗回来。

为首的是一条体型庞大的黄狗,两只耳朵短小,竖在头两旁,五官仿佛挤在了一起,一双眼睛浑浊不堪,看着让人莫名胆寒,嘴部尤其大,牙齿参差不齐,却都很尖锐,往下滴着涎水。

被这么一条狗盯上,别说是小孩,就是大人都招架不住,更何况还有它身后的四条狗。

几个小孩神色慌乱,腿像灌了铅一样不敢乱动,小女孩更是当场被吓哭,而这哭声像是一下子打破短暂的和平假象,几条狗有了动作,喉咙里发出低低的猢猢声,然后向几个小孩扑了过去!

*

余夏几乎是狂奔而来,速度像是一道闪电,凭着他敏锐的听觉,很快锁定了现场,正是华诗雅苑小区后门附近,这里环境清幽,远离大马路,又因为还未到上班族下班时间,就更安静了。而此时,几条狗的低吼加上孩子的尖叫,打破了安静的环境。

四五条狗围攻一个小孩,小孩躺在地上,被扯来扯去,地上拖了一道道血迹,孩子的叫声几乎破了音,声嘶力竭,余夏毫不迟疑冲了上去,咬住一条狗的后腿,狠狠掼了出去!不浪费时间,余夏转头又咬住旁边一条狗的脖子!

余夏力气大,自小逞凶斗狠不露一点怯意,这等危急时刻,更是下了狠手,在这见了血红了眼的狗群中,丝毫不露下风,很快,逼得四五条狗松了口。

余夏将孩子护在身后,呸了一声,吐出嘴里的血。

他警惕着这几条狗的动作,用眼风扫了一眼地上的孩子。

孩子不过五六岁,此时已经没有叫的力气了,双手双腿血迹斑斑,齿印看来触目惊心,还好脸上没什么伤口,应该是被群狗攻击之时紧紧护住了脸,然而此时他的胸膛起伏微弱,眼睛也慢慢闭上。余夏心里着急,要赶紧找人把孩子送去医院。

当务之急是要赶紧打发了这几条虎视眈眈的狗,余夏定睛一看领头的那条黄狗,断尾短耳,正是胡狼。

说起胡狼,余夏并不陌生,当初他还帮着虎头坑了胡狼一把,然而胡狼确是不认识余夏的。

胡狼舔了舔嘴里的血,神情享受。啃咬和攻击能让它得到快感,想到那些人恐惧的尖叫胡狼就身心舒畅。

它望着眼前这个不知死活的哈士奇,眼神轻蔑,“滚,别多管闲事。”

“这孩子和你有仇?值得你们下死口?”其余几只流浪狗余夏没放在眼里,解决了这个胡狼其他几个自然不成气候,他盯着胡狼的一举一动,脚下随着胡狼的脚步移动。

胡狼望着那个体型和自己不分上下的哈士奇,突然动了动鼻子,“小子,我是不是哪儿见过你?”

余夏心里一惊,表面却不动声色,只紧紧盯着胡狼的一举一动,装作若无其事道:“哦,是吗?梦里吗?既然你觉得和我熟悉,不然咱们找个地方叙叙旧,我看你这么高大威猛,也很想认识认识你呢?”

“小子,”胡狼想了一会儿没想起来,见他亦步亦趋与自己对立,本来就阴阳不定的脾气立马上来了,一双浑浊的眼睛眯起,让看得人非常不舒服,像是被毒蛇盯住一样,五官挤成一团的脸更难看了,“你是不是想拖延时间?”胡狼脑子并不傻,看清了余夏的意图,龇牙咧嘴道:“浪费口舌让你别多管闲事是看得起你,我咬谁那是我的事,你要找死,我成全你!”

胡狼不愧是远近驰名的疯狗,余夏本想和他打个口水仗拖延下时间等人来,胡狼就气势汹汹扑了过来,只好迎战。

余夏一个人对付四五条狗,还要分神注意有没有狗会突然偷袭小孩,一心多用。

战况变得越来越激烈,被几条狗围攻之下,余夏的血性也被激了出来,下了死口,一时间哀嚎遍野,狗叫声突破天际,胡狼趁着他被四条狗围住,一跃而起扑住他,流着涎水的嘴大张,牙齿闪着令人胆寒的寒光,咬上余夏的脖子。

余夏偏头挣扎,本来咬上他脖子上的牙齿咬在了他的头上,胡狼狠狠一扯,余夏就感觉撕心裂肺的疼痛,头上头皮被它扯掉了一块,他强忍疼痛,掀翻了胡狼。

胡狼眼里闪着兴奋的光,它好久没遇到对手了,这家伙被它们群攻居然还不落下风,撕咬之下越战越勇,竟然把它的手下伤的七七八八。

狗这种动物,强者为尊,一但发现对方比自己强而自己无法战胜的时候就会示弱,胡狼的几个手下在余夏手里吃了大亏,气势不如从前,眼里带着对他的畏惧,如果不是自己的老大在旁边,恐怕早就夹着尾巴逃走了。

它们不是胡狼这种疯狗,对方越凶它越狠,两方一定要战个你死我活。认胡狼当老大,也是因为在它的手下,它们不必受到其他狗的欺负,也不用为食物发愁,甚至可以从别的狗的口中抢食。可遇到余夏,这个和胡狼的凶狠有的一比的家伙,这几条狗的气势就不怎么足了。

可胡狼是疯狗,它的手下们忌惮余夏,它可不会。余夏激起了胡狼的好胜之心,它忘记去咬冒犯了自己的小孩,眼里只有余夏。

这时候由远及近传来一阵吵闹的声音,其中可以听见几个小孩的哭声。

“就是这里!呜呜呜呜……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