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毒 第39章

作者: 标签: 推理悬疑

第四十五章 知己(10)

  常珊是郑奇大二时交往过的女朋友,如她的名字一般姗姗来迟,与其他被院长叫来配合警方办案的学生一样显出几分烦躁。

  “我比他小一年,也是建筑学院的学生,进校就听说他的大名。学院迎新晚会时,他是主持人,穿了身西装,当时就给我迷住了。”常珊身材高挑,化着淡妆,黑色长发被束成利落的马尾,是“敢于露出额头”的美女,“我为了他进入学生会,通过几个学姐的介绍认识了他。那时候吧,觉得他简直是我理想中的男朋友——帅气、优秀、温柔、幽默,家境也不错。我自己条件也不差,就打算追他。”

  花崇立即想到同样追求过郑奇的卢庆,问:“追了多久?他什么态度?”

  常珊笑道:“这还能追多久?一表白就成功了呗。”

  花崇挑起一边眉。

  “怎么,不信啊?”常珊说:“我不比他差,他那时是建筑学院的院草,我还是新晋系花呢。女孩子再奔放都是好面子的,若是老追追不到,我就懒得白费力气了。”

  之前的分析没错,郑奇果然是故意吊着卢庆,享受那种被追求的快感。花崇点头,“后来呢,相处得怎么样?我听说你们只谈了半年,因为什么而分手?”

  “刚在一起时,我们处得还不错。他的长相真是我的菜,又是学生会外联部部长,不出意外大二下学期会成为学生会主席。跟他在一起,我感觉很有面子。而且他成绩也很好,我们一起去图书馆,他经常给我讲讲题。”常珊说着语气一变,“但是吧,相处得久了,我渐渐发现,他这人……怎么说,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又是不舒服,张玄也曾说过郑奇让他感到不舒服。

  花崇问:“为什么?”

  “最初认识他的时候,我以为他家庭条件和我差不多,也是中产阶级。那时他举手投足都挺有风度的,花钱不大手大脚,但也不吝啬。后来在一起了,我才发现,他父母都是工人,就是那种国企里的‘双职工’。”常珊抿了抿唇,“我没有瞧不起工人的意思,也不是嫌他家境不好。你可能觉得我拜金,但在感情这件事上,我一直很理智。”

  “你认为谈恋爱应当找与自己同一阶层的人?”

  “对,这不是拜金或者嫌贫爱富的问题。一时的喜欢和冲动解决不了一辈子相处的矛盾,我觉得只有阶层相同,才能最大程度理解对方。”常珊叹了口气:‘如果早知道他的家世并非我想象中的那样,我可能不会跟他表白。’

  “很少有姑娘刚上大一就有像你这样的感情观。”花崇说。

  常珊笑了笑,又道:“不过这其实不是我跟郑奇分手的关键原因。如果早知道我们阶层不同,我不会追他。但是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我不想因此分手。是一些日常琐事,让我越来越受不了他。”

  “比如?”

  “他太喜欢抱怨,而且心思比较龌龊。他在外人面前很有风度,刚和我在一起时,也保持着这种风度,时间长了,他性格里那些不太好的东西就都暴露了。”常珊微蹙着眉,一边回忆一边道:“他可以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抱怨整整一天,例如早上起来时,发现鞋子被室友踢到了门口,还有上课时前桌的人坐得笔直,挡住了黑板,还有什么网卡住了,图书馆没位置了,想借的书没借到,学生会的新人资质太差……听他抱怨一两次还行,久了真的很烦。他一个大男人,成天就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嘀嘀咕咕,我实在是受不了。”

  花崇问:“除了跟你抱怨,他有其他的发泄渠道吗?”

  常珊愣了一下,“有的。他时常去我们学校的BBS上匿名发帖,看不惯谁就添油加醋地骂谁,还造过谣。”

  “你提醒过他吗?”

  “当然提醒过,但他不听。好在他也不会对我发火,只是让我看他发的帖子。我觉得很恶心。他那时的样子我现在还记得——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敲键盘,低声笑。虽然这么说很不尊重死者,但我觉得他,他真的……”

  “嗯?”

  “真的让我想到一个词——苍蝇搓手。”

  “所以你跟他提了分手的事?”

  “当时还没有,这毕竟是我念大学之后的第一场恋爱,我还是很看重,也很珍惜。”常珊摇了摇头,“后来接连发生了一些针对女性的犯罪事件,他很喜欢点评这些事,总说那些受害的女人活该、自己骚、欠操,话说得很难听。还有那年开了冬奥会,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任何队员拿了奖,他就搓着手说,‘真划得来,发财了’。我也是女性,他那些话很容易让我带入自己,而且他说人家运动员‘划得来发财了’,实在让我作呕。各种矛盾凑在一起,我们开始频繁吵架,之后我跟他谈了分手,这时他的‘风度’又回来了,不生气也不爆粗,和我说好聚好散。”

  “好聚好散?”花崇问:“照他的性子,分手之后应当去BBS涮你一顿。”

  常珊笑,“我也觉得。但我知道他习惯在BBS上骂人,他可能比较忌惮这一点吧。他最好面子,不想和我撕破脸,这几年我们见了面,还会友好地打个招呼。”

  “他有没有在明面上得罪过什么人?”

  常珊想了一阵,摇头,“据我所知,应该是没有的。他在表面上很会做人,如果不是与他谈过恋爱,我肯定不会发现他私底下是那种人。”

  花崇送常珊离开后,柳至秦拿着电脑赶来,“郑奇确实经常在洛大的BBS上骂人。我刚才把他发的帖子草草过了一遍,喏,绝大部分都是抱怨和责骂。”

  花崇滑动鼠标,轻声叹息,“表里不一。我猜,他是用咒骂、造谣的方式在网络上发泄在现实里积蓄的压力。”

  “除了BBS,他还在其他地方倾吐不满。”柳至秦说:“他有一个微博,ID叫恕之先生,内容清一色全是咒骂。明星拍片受伤,他转发说‘祝你下次摔死’;小伙扶老人被讹,他说‘老不死你也敢帮,活该’;名人婚姻出现问题,他说‘你老婆松了’……”

  “啧。哪来那么大的戾气?”

  柳至秦也是一脸无奈,“网上确实有不少像他这样的人。对了,我看他经常参与‘人肉’。‘人肉’的都是一些在网上人人喊打的人。”

  花崇神色凝重,“一些人参与‘人肉’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找到那些依靠网络做违背道德之事的人。但现在,更多的人只是参与网络狂欢而已。他们缺乏基本的判断力,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人肉’不过是满足他们自以为是的‘英雄情结’,或者说是他们发泄现实不满的工具。”

  柳至秦点头,“的确如此。哦,花队,刚才张贸打电话来说,已经向万乔地产核实过。郑奇这几个月确实在他们处实习,不过和我们之前了解的不一样。他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被辞退了,所以他失踪一周,万乔都没有联系学校。”

  “辞退?因为什么被辞退?”

  “HR和部门领导说,郑奇这个人,思想上有很多问题。”

  “这倒是和常珊、刘淦的说法一致。万乔那边有没有说具体是什么问题?”

  柳至秦没找到水,直接喝了花崇的,“说了,说他争强好胜,但方法没用对。实习生再厉害,刚进公司时也是一张白纸,他倒好,听不进前辈的建议,每次被前辈指出不足,面上都谦虚地接受,一回到自己位置,就在网上倾述。照HR的说法,他那已经不是倾述了,简直就是恶意诅咒。万乔这种大公司,为了防止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网络都是设有局域监控的。郑奇一个新人,不知道自己骂的每一句话都在别人眼中。”

  “愚不可及。”花崇说:“看来不管是在公司,还是在学校,还是在网络,他都得罪了不少人。”

  “是。”柳至秦喝完了水,又加了一杯,“祸从口出,凶手既然采取了割喉与分尸这种极端手段,说明非常痛恨郑奇。”

  “现在这种情况,只能挨个筛查了。”花崇揉着太阳穴,看了眼时间,“走,去看看李训他们查得怎么样了。”

  新北村小区外那辆推车上的血,在经过DNA检验后,确定是郑奇的。

  令人意外的是,推车的把手处,竟然有一枚新鲜的指纹。

  “在指纹库里比对过了吗?”花崇问。

  “比对了,没有结果。”李训说:“不过从纹线的清晰度来看,是老年人的指纹。”

  “老年人?”这与初步犯罪侧写并不相符。

  “凶手将推车抛弃在墙外后,有人动过它。”柳至秦一手拿着现场照,“有人在暗中帮着他,不仅为他清理掉了平台上的足迹,还将推车藏了起来?”

  “如果有帮凶的话,那这个案子就更复杂了。”花崇支着下巴思考,“指纹应该不是凶手留下的,他非常缜密,不至于留下这么明显的指纹。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帮凶的存在。这个留下指纹的老人家为什么要帮他?”

  柳至秦来回走了几步,突然道:“生活在这附近的老人家可不多。”

  花崇眼尾一撑,目光与柳至秦一接,立即想到了一个人。

第四十六章 知己(11)

  在新北村小区看门的是六位上了年纪的大爷,张贸分别让他们回忆了一番郑奇的情况,并让他们在笔录上摁了手印。大爷们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在高等学府里生活了几十年,又被校方打了招呼,对警方的要求都很配合。

  张贸将附有指纹的笔录交给李训,没多久痕检科就出了结果。

  推车把手上的指纹,与刘忠贵老人的指纹一致。

  “是他?”花崇看着对比图,想起昨日和柳至秦一起去门卫室调取监控,刘大爷那副侃侃而谈的模样。

  “指纹是他的,但郑奇不大可能是他杀的。”柳至秦站在花崇旁边,“他帮助凶手,是因为认识凶手?”

  “看来是个突破口。”花崇说完就见袁昊顶着两个黑眼圈走来,于是问:“找到三轮车了吗?”

  袁昊摇头,“车没找到,监控也没发现可疑的人,倒是得知一件操作很骚的事。”

  “怎么个骚法?”

  “你说洛大这么大个校园,那么多学生住里面,居然有个门儿敞着没人管!这下好了,出了命案才知道把安全问题提到第一位。”

  “哪个门敞着?我记得洛大每个校门都有监控和安保人员。”柳至秦说。

  “南边都有,但北边有个门只有门框没有铁门,更没有摄像头和门卫。”袁昊说:“这事我也是才知道。所有的监控都调了,不是啥都没查出来吗,我就问有没有遗漏,毕竟凶手是晚上11点多骑着三轮车进来,那时候叫外卖的学生已经不多了,他正常走校门的话,我们不可能看不到。这一问对方才说,北区有个门,因为太偏僻,几乎没人知道,前几年铁门被民工拆了卖铁,校方觉得重新装个铁门过不久也会被拆去卖,又不想劳财往那里安排门卫,就索性晾着没管。痕检科的兄弟去看过了,有隐约的车轮印,只有进没有出,确定是三轮车。”

  花崇叹了口气,“泥牛入海。只要他躲过监控进入校园,那就很容易与其他送外卖和快递的人员混在一起。”

  袁昊道:“可不是吗!”

  “继续查吧。”柳至秦点了点花崇的肩头,“花队,我去见刘忠贵,一起吗?”

  花崇斜了他一眼,“这话应该是我问你吧。”

  柳至秦笑,“那就一起。”

  刘忠贵今年71岁,身高不到1米65,干干瘦瘦的一个老头,坐在派出所的警室里,紧张得耸起肩膀,没了前一日的轻松。

  “老人家。”面对老年人时,花崇不像平时那样强硬,态度温和许多,将推车的照片往前一抵,问:“您见过它吗?”

  刘忠贵只看了一眼,便更加紧张,脸上的皱纹深邃得像沟壑,结结巴巴道:“没,没见过。”

  “是吗?”花崇说:“但你在它的把手上,留下了指纹。”

  刘忠贵睁大眼,恐惧地看着花崇。

  在他的眼神里,柳至秦看出了比恐惧更深的东西——内疚与懊恼。

  他在懊恼什么?

  他为什么而内疚?

  “我……”刘忠贵枯枝一样的手紧抓着桌沿,视线从花崇脸上移开,又看向柳至秦。

  柳至秦问:“老人家,这个推车本来在院墙外侧,靠**台的地方。是您将它移动到拐角后,用塑料布遮盖住,并清理掉平台上的脚印,对吗?”

  刘忠贵的肩膀缩了缩,眼睑往下一垂。

  花崇声线一沉,“你在帮凶手。”

  闻言,刘忠贵惊慌地抬起头,“我没有帮凶手,是我,是我……”

  柳至秦拧眉,“是你?”

  “是我杀了那个孩子!是我!”刘忠贵激动得双手握拳,一下一下砸在桌上,“你们抓我吧,是我杀了他!”

  花崇摇头,“老人家,你冷静一点。”

  “真的是我!”刘忠贵说着从椅子上站起,佝偻着腰,将手并拢,递到花崇面前,“人是我杀的,你们把我抓去枪毙吧。”

  柳至秦与花崇交换了一个眼色,旋即起身绕到刘忠贵旁边,扶着他安抚道:“老人家,人是不是你杀的,我们自然会查,你先冷静一下,等会儿……”

  “是我杀的!没有别人了!”刘忠贵却越来越激动,拼命将手往花崇跟前递,似乎恨不得花崇立马给他挂上手铐。

  花崇朝柳至秦摇了摇头,让同事带刘忠贵去休息。

  “很明显,他想保护凶手。”派出所外的院子里种了棵树,枝繁叶茂,周围还有一圈花坛,柳至秦跟花崇借火,手指夹着烟,“但他精神很不正常。”

  “他知道凶手干了什么,也看到了凶手留在平台上的脚印和抛掷在院墙外的推车。他想帮凶手掩饰。当无法掩饰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将凶手的罪行揽在自己身上。”花崇眼色一深,“他这么做,只有一种可能。”

  “凶手是他的儿子。”柳至秦道:“只有父母对孩子的爱,才会深到……”

  愚昧的地步。

  花崇从花坛边站起来,“走,去查一查他儿子的情况。”

  出人意料的是,刘忠贵的儿子刘少友,早在二十一年前就已经去世。

  “去世了?”花崇略微一惊,柳至秦也有些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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