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死了+命中注定 第10章

作者:樱桃/四时江南 标签: 近代现代

我捧腹大笑,说:“你老婆当时肯定是迷恋你的外表才跟你在一起的!”

蒋磊仍旧一脸无辜,说:“这个我可真不知道。说实话,我那个时候男的女的来者不拒,长得漂亮就行。”

我皱眉:“那个时候?”

“七年前,我跟一个哥们在东北倒腾木材,发了,就转行做建材生意,钱越赚越多,人就有点空虚。穷人家出来的,也不知道啥叫享受,忽然间有了钱,恨不得上厕所不带纸,用百元大钞擦屁股。那时候就有点乱来,男的女的,天天换人。有喜欢的,留在身边玩一阵子,不喜欢的,上了床就丢开人家。直到五年前我认识了我老婆,也不知道怎么,慢慢收了心,心里想,别管喜不喜欢有多喜欢,这辈子就是这个人了。后来女儿出生,怀里搂着这个孩子,就知道,自己是再也没有沾花惹草的理由了。”

所以我当初说什么也不同意程远风有孩子,男人对自己的孩子就是不同的。

我只是笑,没接话,他转过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说实话,我老婆这个人有时候犯迷糊,为人有点二,跟你倒是有点像。不过她勤俭持家,家务活样样精通,你嘛……不行。”

“滚!”我呲着牙,“我一个大男人持个屁家。”

但他这句话,也能稍微减轻我许久来的迷惑。

与他的相识太过戏剧性,我就算再往后退个五年八年,也不至于大街上见到个人,就信任他到如此地步。最开始也只是把他当做倾诉对象,毕竟我心里的苦闷无处诉说,跟陌生人发发牢骚是最安全的方法。但后来,实在是与他相处太过轻松舒服,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已经许久没有出现,所以不觉有些陶然。况且程远风虽然也是本市数得上的有钱人,但实在比不得大款蒋磊,蒋磊要难为程远风,根本用不着在我身上使用什么迂回战术。

所以我与蒋磊的相处,与其说是朋友间平等信任的共处,不如说,我是在抓一根救命稻草。

因为我生命里已经看不到一点希望,所以哪怕是虚假的光芒,我也希望得到。

但好在,这阳光是实实在在,充满温暖的。

又聊了一会儿,就等来了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来人是一男一女,看起来都三十岁上下,穿着得体,精神饱满。那男人姓张,女人姓梁,大约世面见得多了,见我这样也丝毫不觉得奇怪。仔细跟我讲明所有细则,把所有隐藏条文也都说清楚,问我,是否需要再考虑一会儿。

该考虑的都考虑过多次,我提起笔,摇摇头,刚要签字,蒋磊抓住我的手。

“你再考虑一会儿吧。”他说。

“没什么好考虑的。”我说。

其实我这个人很信命。

天理昭彰因果循环,这些我相信得很。所以最开始知道自己癌症的时候,与程远风和宋晓同归于尽的念头不是没有过,只不过一秒,就消散了。毕竟平民百姓一个,马列主义普世价值教育多年,理智还是有的,杀人这种事,无论如何做不出。况且人这辈子做过的坏事,下辈子要还,我不敢拿我下辈子的富贵,来赌一时的爽快。

况且万一真的同归于尽,奈何桥上,他们也要欺负我。我实在是怕了,万一投胎时被宋晓飞起一脚踢进畜生道,不是得不偿失?人一旦信命,顾虑就会很多,宁可相信空洞的报应,也不可能去沾血腥。

“我要求你们加一条。”蒋磊说,“他的器官移植给谁,我说了算。”

“这……”两人面面相觑,等我发话。

我叹了口气,说:“这样也可以。”

就这么,签了协议。

送走两人,蒋磊还是闷闷不乐,妻子打来电话的喜悦似乎瞬间消失。我耸耸肩,上楼换了件衣服,走到他面前,甩着车钥匙说:“走吧,爷带你出去散散心。”

“哈?”他睁大双眼。

“好歹爷也算地头蛇,好像从来没带你系统逛过这个城市的犄角旮旯吧?走,带你出去长长见识。”

我是十二岁才来到这个城市的,父亲来到这个城市的大学任教,我也就自然而然跟了过来。比起程远风这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有些隐秘的去处我也并不是很了解。

蒋磊一开始拦着我,把我往副驾驶座位上赶,我拉开车门蹦进去,抓着安全带不放手,他就只能作罢。坐在副驾驶,不看风景只看我,把牙齿咬得咯咯响,生怕我听不到。

我们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下午四点,车子开进市区,天也渐渐黑了。小吃街有家小笼包店,正宗杭州风味,供应南京鸭血粉丝汤和各种小菜,我一直很喜欢。把车找地方停好,两个人散步去小吃街。快一个月没到闹市区,这么大一家商场开业我都不知道。闪过滑着滑板的中学生,趁着绿灯闪烁的空当,抓着蒋磊飞快跑过马路。到了对面,扶着栏杆气喘吁吁,被蒋磊臭骂。

没办法,有时候会忘记自己是个快死的人,见到要变红的绿灯会飞快跑过马路,见到涂着厚厚奶油的蛋糕忍不住就想带回家吃的满嘴都是,就连身边的商场开业,都想进去看看有没有新款风衣帮我度过这个冬天。

明明都未必能坚持到过完这个冬天。

进了店,老板已经认识我,招呼着问是不是还要四笼小笼包两碗粉丝汤。我刚要回答是,想了想,说:“三笼吧,我吃不下那么多。”

老板看了我一眼,笑道:“节食啊?多吃点吧,看你都瘦成什么样了!”

我只是笑,不接话。粉丝汤很快做好,跑堂的小哥也是熟面孔,端着两个碗过来打趣:“程先生没一起来?”

“他忙。”我笑着说。

老板听见我们说话,插嘴道:“可不是忙么!前几天来了一趟,要了四笼包子两碗汤,我还以为给你要了一份,正奇怪你怎么没一起来呢,可他坐下没一会儿,也走了。我过去看看,四笼包子就吃了两个。”

“是吗?”我笑得都僵硬了,“他最近胃口不好。”

老板点点头,嘱咐了几句要保重身体,跑堂的看着蒋磊,讨好地问:“这位先生贵姓?”

“免贵姓蒋。”蒋磊点点头。

跑堂赶紧送上订餐卡,表示堂吃外卖本店通通经营。说话间,小笼包上桌。我用筷子夹起一个,放在嘴里。香浓的汤汁顺着咬破的包子皮充满整个口腔,烫得我瞬间红了眼眶。蒋磊无奈地递过一张纸巾,我接了,还是把汤汁咽下去,对他露出龇牙咧嘴的笑。

我是真的喜欢这家的包子,癌细胞也给面子不排斥,一笼八个包子我吃了六个,吃得浑身温暖舒服。吃完饭跟蒋磊在步行街上散步,城市华灯初上,路人行色匆匆。

以前抱怨着工作的辛苦和忙碌,如今想想,竟然成了可望不可即的奢求。

程远风刚创业那阵子,跟母亲决裂,口袋里只有自己那点私房。我为了给父亲治病,钱也花得七七八八。两个人穷得连喝杯酒的钱都没有,唯一的放松娱乐就是吃过晚饭,一起到楼下散步。那时租住的就是这附近的房子,哪怕房租贵一点,好在方便。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天,偶尔给对方买罐啤酒犒劳一下,喝得直打饱嗝。

为什么人能共贫贱,不能同富贵呢?

思考这些也没用,馋虫倒是被捞上来了。我拍拍蒋磊的肩膀,说:“走吧,爷带你去看看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车子开到路口停下,酒吧门朝东开,车开不进去。我刚要熄火,蒋磊皱着眉头拦我:“都这样了,你来这儿干嘛?”

我刚要回答,窗上忽然传来敲击声。降下车玻璃,一张大大的笑脸看着我:“秦韵!你还记得过来啊!”

酒吧的酒保泰半我都认识,车外面这个叫阿辉,为人爽快大方,上次见他他正在苦追调酒师,也不知道追到没有。我笑笑,说:“最近忙。”

他一脸不信,一边帮我拉开车门一边讽刺:“都是借口!”顺便冲蒋磊抛了个媚眼,问我,“今晚来得早,给你把车往外停,怎么样?”

我把钥匙抛给他,说:“谢了。”

他撞了一下我的肩膀,神色一滞,仔细看了我半天,沉声道:“程远风怎么养的你?人都瘦得皮包骨了。”

我瞪了他一眼,笑骂他多事,一把拉过咬牙切齿的蒋磊往里走。

既来之则安之,蒋磊坐在我身边恨铁不成钢,除了严令禁止我饮酒外,也实在没办法把我拖出去。我知道自己如今的情况别说酒精,稍微刺激一点的东西都不成,可还是馋得慌。我实在是很久没有这么惦记过什么东西了,好不容易等到蒋磊去卫生间,用最快的速度冲到吧台边,跟调酒师要了杯低浓度鸡尾酒。

夜场早就开始,身边人扭动着身体沉迷放纵,我捏着酒杯细品。其间阿辉过来了一次,跟我聊了几句,临走拽过调酒师,狠狠亲在脸上。看这样子,果然是追到手了。我远远地对他竖大拇指,他抱拳承让,不过几个姿势间,灯光全灭。

面前的舞台上站着个身着蓝色短裙的长发美女,调整一下话筒,情深款款唱着《我只在乎你》。声音柔美动听,连我这没什么音乐细胞的都跟着陶醉,放松身体,沉浸在歌声里。

一曲仍未终了,却有人手脚并用,爬到台子上,抓着美女的胳膊抢话筒。四周的酒保赶忙上前,扶着美女免得她摔倒。那人也不管美女是不是从台子上摔下去,抢过话筒,口齿不清叫道:“我来给大家唱一首好听的!……你们别碰我!我来唱!我给大家唱一首《水晶》!”

我转过身子,把手里的酒杯轻轻放在桌子上。

怎么会是他?

阿辉看场子,怎么会叫他乱来。跳到台上,也不过推了一把,就把人推了下来。我听见重重的一声,连音乐都盖过,下意识回头看,正好对上宋晓迷离的目光。

于是迷离立即换为倨傲,他优雅地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泥,对我微微一笑。

我却笑不出来,只想大喊三声我不认识他。

太丢人了。

酒吧里开了几盏大灯,倒显得不是那么暗。蒋磊找过来,狠狠瞪了我一眼。我无奈苦笑,身子挪了挪,挡住后面的酒杯。阿辉走过来,低声问我:“你认识这个人?”

整个酒吧都在注视着我,我张张嘴,运足中气,刚要大叫“这谁家孩子赶紧领回去”,宋晓妖娆一笑,说:“当然认识,对不对,秦经理?”

我发现有些人天生是另外一些人的克星。

宋晓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捏着杯酒,侧脸完美得无可挑剔。我闷头玩玻璃杯,心里盘算着怎么送走这个瘟神,他却单手撑着头,轻轻笑道:“秦经理有没有这样的感觉,程总精力太过旺盛,有时候让人非常招架不住。”

“所以当网上团购充气娃娃的时候,你千万不能错过这个机会。”我回之以微笑。

宋晓轻轻咬牙,因为面部肌肉绷得太紧,导致笑容扭曲。我转过脸对蒋磊露出一个得逞的笑容,蒋磊深吸一口气,转过头装不认识我。

气氛有点诡异,酒吧里恢复狂欢,我们三个人却坐在吧台边各自对着酒杯发呆。宋晓一杯接一杯喝酒,从青岛啤酒喝到血腥玛丽,看得我叹为观止,以为他终于良心发现,打算喝个胃穿孔在我面前以死谢罪。他本来就醉了,这么喝,更是连直起腰坐着都做不到,整个人瘫软在吧台上,嘴里却还不停下,再叫一杯。

调酒师看了我一眼,把一杯柠檬水推到我面前。我长叹一声,用一根指头戳戳宋晓的肩膀,说:“你别喝了,连坐都坐不起来了,一会儿怎么回家?把这个喝了,醒醒酒。谁陪你一起来的?程远风呢?”

他勉强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忽然大笑起来,恨道:“你很得意吧?”

“哈?”

“你一闹失踪,程远风就什么也不做了,只顾着找你。现在你证明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重要性,又打算回来了,是不是?”宋晓笑得苦涩又辛酸,“世界上怎么有你这种人,人家已经不喜欢你了,你还巴巴地贴上去……你要走,为什么不早点走!跟他分手,永远别再出现在他面前!”

我愣了,怎么他说得,好像我是三儿,他倒成了原配。

“为什么要有你呢?”宋晓用一只手捂住脸,声音里带着哭腔,“明明说过你唱歌五音不全的,可是我唱一首《水晶》,他却气得给我一巴掌。答应好的约会,你生病了,就随随便便爽约。你知不知道我跪在我爸妈面前多久,他们才同意我跟他在一起?我好不容易让我妈同意见他一面,他却让我妈等他一个多小时,最后也没有过来……没关系,这些我不在乎,一个月顶多到我这里一两次我不在乎,从来不肯对我笑我也不在乎,至少他带我去见他的家人。他的母亲百般刁难,我忍了,说要让他有个孩子,我也可以同意。只要让我跟他在一起,我什么都可以接受……可是为什么要有你呢!你陪他吃过的苦,我都能吃,为什么只要有你,我就什么也不是!”

他说得杂乱无章,却我有点发抖。明明酒吧暖气充足,可还是想把外套抓过来,穿在身上。

宋晓仰头,将柠檬水一饮而尽,拍着桌子,抑制不住眼泪流下来:“我有哪里比不上你?我比你年轻,比你好看,比你更懂得付出。我唱歌比你好,天赋比你高,我身边的人都喜欢我,都愿意跟我亲近。我不怕被人当变态,我连艾滋病都不怕!我什么都可以,你可以做到的,我也可以……我究竟哪里不如你?我甚至比你更爱他!”

蒋磊的手从后面绕过来,轻轻抓住我的肩。

感谢他在关键时刻给了我勇气,因为我好像听到了些很不得了的东西,明明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明白,串起来,却不明白其中的意思。

宋晓看着我,哭得委屈又无助。我跳下座椅,把自己的大衣披在他身上,说:“我的确什么都不如你,可有一条,你不如我。”

把宋晓扶进车里很费力气,蒋磊一边抱怨我把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推给他,一边把宋晓重重往后座上一推,再也不管。宋晓喝得太多,几乎刚沾后座就睡着,就连下坡时候摔下座椅都没有醒。

当然,我们谁也没有管他。

在他家楼下把他弄醒,看着他进门,我们才走。至于他有没有在楼梯间继续睡着——其实我很乐意看到这件事的发生。

大概是宋晓下车了,我紧绷的情绪有些松懈,他说过的话,也就渐渐涌上心头。蒋磊踩了脚油门,右手去摸香烟,不知道想到什么,又丢开。歪头看了我一眼,说:“你比宋晓更爱程远风,这就是宋晓不如你的地方吧。”

我低下头,不知道怎么回答。

似乎不得到我的回答不甘心似的,他步步紧逼:“秦韵,你还爱他么?”

“不回答我没关系,你给自己一个答案。”

“还爱他么?”

我闭上眼,其实脑子空空的,那几分钟里,我什么也没想,仿佛这一个问题,就让我失去了所有思考的能力。

然后,我回答他。

“这一年多来,我只要想着宋晓这样一个人的存在,就彻夜难眠,每天每天,闷闷不乐,到现在,甚至得了癌症,命不久矣。如果这样我还爱他,是不是,有点太贱了?”

我以为蒋磊不会信,或者至少,他会问我,我是不是真的这么想。

但他没有问。

也许是我哭得太过激烈,让他觉得,已经没有问的必要。

推开门。

家具落了薄薄一层灰尘,满屋子的烟草味,带着潮气。在玄关换鞋,却发现玄关莫名其妙急了一滩水。往里走,经过卫生间,脏衣服堆满了洗衣机,又随便扔在盆子里。茶几上摆着隔夜的饭菜,旁边的半杯水甚至盛满烟头。径直往卧室走,打开门,床铺倒是很整齐,仿佛从我离开,就没有人在上面睡过。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头脑发昏,找个这么烂的借口,说要回来拿衣服。明明以前的衣服肯定都宽大得没法穿。而且,又不是穷到衣服都买不起,巴巴地偷偷溜回家,只是欲盖弥彰。

但心里终究唾弃自己,只能折中,选了个铁定没人的时间。打开门,果然没人。

打开衣柜,把所有的衣服都卷一卷,扔进大包里。我转过身,环视整个屋子,心里跟自己说,赶紧看看有什么要带走的,都带上,不能给自己回来的理由了。

于是,就看到枕边那一个玉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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