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死了+命中注定 第14章

作者:樱桃/四时江南 标签: 近代现代

秦韵的墓前只留下一对灰烬,还有一枚玉佛,端端正正摆在墓碑上。

当晚我自己打车回了家,之后再给程远风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到他家中拜访,也总是锁着门。三天后,我的账户中莫名多了一大笔钱。疑惑之下打电话给会计,会计语焉不详,只说程总已经解雇我,这是给我的抚恤费。

下班时候路过报摊,当天的晚报头版是程远风一张照片,照得他发胖黯然。

我买下报纸,回家,给自己煮了碗面,这才敢拿出报纸,把这篇报道整个看完。

原来当天程远风不告而别,回去的路上就遭遇了车祸,车毁人亡。

报刊媒体纷纷猜测,为何会有这场蹊跷的车祸,甚至有人挖出仇杀情杀秘闻,一时间,程远风的死成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聊天的好材料。

他们不知道,也许只有我,才最可能掌握真相。

但我又懂得多少呢?

是秦韵终于决定原谅程远风,答应给他一场死亡,让他与自己团聚,还是程远风终于看开,不愿再独留人间承受这一份痛苦,才撞上对面的山壁呢?

无论为何,程远风终于得偿所愿。

而我,会永远替他保守这一份秘密。

————

全文完。

  命中注定

  此文承接《我快死了》的HE结局,小受重生后。

  《我快死了》第二部

  1 我没去。

  我抛弃了校门口的那家西红柿鸡蛋面,即使要过个几年我才会去那所学校上学并且爱吃上那一口;我远离本地大小GAY吧即使外人看来现在的我还是个性向正常的好孩子;我甚至宁可早晨多起五分钟去离家较远的另一个车站坐车上班并且在公司门口鬼鬼祟祟仿佛偷窃就怕有人站我身后用熟悉的声音叫我名字。

  我躲开一切重新与他相遇的可能。

  因为这次我想老死。

  一旦接受了自己重新活一次的设定,就觉得做什么都有力气,年少轻狂时候犯过的错误,也都能防患于未然。重生半年后,我提前半年升了职,工资翻番,并且经人介绍找到一位虽然不温柔却很漂亮的姑娘。

  姑娘家世清白,父母都是公务员,外人看来跟我那叫一个般配。很快,我们就互见双方父母,开始谈婚论嫁。

  我把手机塞进口袋,靠着货架深深叹了口气。

  姑娘的父母都不是本地人,今天大老远从老家过来,只为了见我一面。姑娘一个月前就在我耳边嘱咐,让我千万别掉链子,在她爸妈面前给她争脸。为此,我特地请了一天假,把自己从上到下拾掇成商业新贵,然后顶着老佛爷的旗头般不敢擅动的发型到超市给未来岳父岳母买见面礼。

  姑娘的电话一个接一个打过来,岳父岳母讲究甚多,烟酒不要,脑白金嫌俗,大号养生保健洗脚盆不方便携带,直接塞钱,更加怀疑你是暴发户。我推着空空如也的购物车叹气,心想我为什么要结这个婚。

  手里的车忽然推不动了,我把目光从旁边的橄榄油上挪开,顺着推车冰冷的钢条看过去。

  真是巧,程先生,躲来躲去,躲不过你。

  我看起来大概很呆,上半张脸僵着,下半张脸却在笑。程远风也许隐约觉得我像精神病晚期,自己的车子撞到我的走不动了,眼睛还不看前面的路,只看我,拧着眉毛,仿佛仔细思考究竟是谁看管不严让我跑了出来。

  我略低头,心想总不会那么巧,他也跟着穿回来,否则让那些梦想回到古代嫁四爷的妹子们怎么办。车子一歪,想蹭着墙过去。

  我一动,他也跟着动,两人角度刁钻,过一百年都不可能碰到一起的空隙愣是被我们俩擦身而过。天杀的他推车上恰好突出一枚钉子尖――

  于是我的衣服就被他的车勾破了。

  出门之前我反复思量,是否要穿这件西装。不仅仅由于这是我最好的一件西装,更加因为,穿上这件西装就证明我进入了工作状态,有时候就连自己都不知道口中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但转念一想,也就释然。

  而现在,程远风先生勾破了这件对我而言如此重要的西装。

  要这事搁别人身上,我肯定怒目而视,让他充分领会我的不满。但对象是程远风,大概上辈子的记忆太深刻,即使现在两人还是陌生人,我也对他凶不起来。

  更多,是一种想逃开的情绪。

  “抱歉。”他还是以前的老样子,道歉的话就说一句,微微探头看我衣服如何。

  我后退一步,下意识躲开他:“没事。”

  “我赔给你,”他把车靠在一边,说。

  “没事,不用。”我推着车拔腿就走。

  他疾走几步追上我,抓着我的车扶手说:“不好意思,我没注意,我赔给你吧。”

  我曾经养过一盆米兰,花朵小又金贵,很是难养,却被他失手摔碎。他一脸无所谓的道歉,毫无诚意,导致看见他我就想起我的花,所以不爱搭理他。当时他也是这样的语气神态,一脸无辜,说大不了我赔给你。

  在程先生的世界里,大概只有两种事:用钱能摆平的事,和用钱摆不平的事。

  我咬着唇甩开他的手。

  我知道我为什么想结婚了。

  我只是想让妻子的唠叨,孩子的哭闹,以及琐碎的家庭生活来帮我逃避这些偶尔来袭的记忆。

  2

  未来岳父母对我的不满表现得很明显,因为我穿着一件缺了一块的西装走到他们面前,并且全程心不在焉。半年多来,我几乎已经习惯了没有程先生的生活。努力工作,定期回去看爸爸并带他体检,也不再三餐不规律。自从谈了女朋友,空闲时间更加全部奉献。如果不是偶尔会在梦中重逢那个熟悉的身影,我几乎记不得我曾爱过这样一个人。

  可老天爷到底喜欢玩,送我一个死人回到过去,又让我在这样重要的时间遇见旧情人。他仍旧是七年前我们初识的样子,穿着漏洞的牛仔裤,金属腰带扎在外面,头发不知道在哪家烫了卷,连鸟都不愿意在上面做窝。

  他的品味如此之差,把不搭调叫做时尚,直到遇见了我才稍稍改善。

  可惜,他这辈子大概只有下午那一个机会遇见我。

  一整餐饭我都在想他,看着对面两位老人的脸,想过去的一点一滴。即使再怎么告诫自己不可以走神都没用,用手指猛摁自己的虎口,疼得半边身子抽搐,他也还是幽灵一样在我提起筷子的间隙蹦出画面。可怜旁边的女朋友独角戏唱不下去,提议时候不早,二位老人不如先回去休息。她临走的时候一眼也没有看我,她肯定生气了。

  不知道又要吵几天。

  我一直不愿承认,总觉得自己说到底是个双,男人可以,女人也不排斥。跟她在一起后,虽说没有过去那么铭心刻骨,可还算熨帖,天时地利的时候,也曾经觉得她如此美丽动人,是我今生伴侣。但现在,我也禁不住怀疑是否一切只是自己的错觉。

  我可以对她与其他男人的暧昧短信视而不见,却一想起程先生曾经亲吻宋晓的嘴就浑身难受。

  不过好在这半年多我已经把自己的心态调整得足够好,有些事情忘记虽然不容易,但好在我还有时间。这一次,爱与恨都放缓一点,也许就会少许多伤害。

  我到路边的便利店买了几罐啤酒,边走边喝。没想到酒入愁肠愁更愁,啤酒喝完,人也醉了。脚下不稳,重心一会儿偏左一会儿偏右,躲着电线杆走,结果与它亲密拥抱。我咂着嘴推电线杆,没注意,衣服挂住一块突起的铁片,“刺啦”一声,那片碎布料掉下来了。

  也不知道怎么就爆发了。

  顺着西装破裂的地方左右一拽,材质高端的西装一秒之内变破布。把破布从身上拽下来,扔在地上又踩又踹,团成一团往电线杆上甩,甩够了,直截了当捅进垃圾箱里。

  明明西装没有错。

  可是你叫我跟谁发泄?

  发泄过了,终于觉得好些,靠着电线杆无奈地大笑,然后到路口打车回家。顺着马路晃晃悠悠往前走出一段,忽然一拍大腿――

  坏了,钥匙在里面呢!

  我总爱丢钥匙,所以把家门钥匙单独贴身放在外衣的内袋里,免得再回不去家到处找人借住。刚刚大概真喝懵了,竟然忘了把钥匙拿出来。我发足狂奔,走到跟前,两眼一黑。

  垃圾箱呈半包围结构,仅开一个小口,塞件衣服进去容易,伸只手进去却谈不上简单。我急得抓耳挠腮直跺脚,心知就算手能伸进去,这又不是家里垃圾箱,削好皮的苹果掉进去捞出来洗洗还能吃,这是公共垃圾箱。

  从里面掏出一只盛满精液的杜蕾斯你都得受着!

  可没有钥匙,我今晚回不了家啊!

  我围着垃圾箱转圈,一圈两圈三圈,最后确定,要么找朋友借住,要么伸手进去掏出来。可找到朋友怎么说?说我自己发酒疯把自家钥匙扔垃圾箱了?我敢保证今后五年内,此笑料经久不衰,说不定都能进德云社!

  心一横嘴一歪,掏出来!

  好在四周没人,路过的车也不会注意我这小小举动。我蹲下身子,试探着一点点,把手伸进去。很好,手指进去了,关节进去了,手背进去了,终于轮到了手腕子……

  “滴!――”

  3

  “滴!――”

  我被吓了一跳,手腕卡在垃圾箱里,整个人条件反射向上跳起,把手腕扭了个彻底。我龇牙咧嘴把手捧在怀里,一边揉一边仰头看,灯光刺得我睁不开眼,隐约只能看见一个高大的人影从车中向我走来,然后蹲在我身边。我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蹲着的腿反应迟钝,一屁股坐在地上,手下意识保持平衡――

  得,又扭了!

  我哀嚎了一声,程先生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探头过来:“这是怎么了?”

  “关你屁事!”我骂他,捂着我的手想站起来,心里哀叹伤得还他妈是右手。

  他实在是憋不住了,笑得惹人厌烦:“看你也不像吃不起饭的人啊,怎么大半夜来掏垃圾箱?”

  我实在是不愿搭理他,看他的脸不用多,就一眼,我那胃就跟烧起来似的,冒着热气的疼。人家还没什么自觉,我躲着他,他就往上凑,笑得一脸晦涩不明好像他刚从男科医院出来一样。

  “这么大酒味,喝了不少吧。”

  我举着手机往垃圾箱里照,不理他。

  “你是不是喝多了啊?看着好端端一个人掏垃圾箱呢?”

  赶紧滚,要不老子把你也塞垃圾箱里!

  “是不是扔了什么重要东西进去了?”

  右手伤了,一使劲就疼,我用两根手指夹着手机,再伸左手。还是不行,到手腕子就卡住进不去。

  “钱包?女朋友的照片?……你外套哪儿去了?不会在里面呢吧?”

  这人有时候说话跟放屁一样,你要仔细听了那真对不起自己耳朵。我抽回左手,转头想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趁手的棍子勾子能把衣服勾出来,哪怕只露出口袋让我拿出钥匙也行啊。没想到他恰好也凑头过来一起看垃圾箱里有些什么,两个头凑得太近,我的脑门“哐”一声磕在他下巴上。

  他捂着下巴就蜷起来了。

  其实我也很疼,但不知道是不是经过一场胃癌,耐痛能力直线上升。可有个人明显不行,捂着下巴半天不抬头,好像我给他毁容了一样。我于心不忍,试探着问:“你没事吧?”

  他摇摇头,不说话。

  “你玻璃做的啊,我都没使劲。”

  他还是把脑袋缩着,没反应。

  我也没想到七年前的程先生这么绣花枕头,明明那时候俩人吵架互殴动手的时候也不少,怎么现在撞一下就能直接给撞哑巴了?我叹了口气,刚想说话,他忽然抬起头,说:“你看你把我撞残了,怎么赔吧。”

  赔你妹!我怎么就能忘了七年前的你就是个死缠烂打的无赖!我猛地起身,衣服钥匙都不要了,大步流星走到路口打车。他跟在我身后,一边走一边笑:“我就是开个玩笑,不过你劲真挺大的,练过?我觉得相逢即是有缘,咱俩聊聊也无伤大雅不是……”

  旁边大路车灯一闪,一辆出租车稳妥地停在我旁边。我拉开车门坐进去,他扒着我的门,还在喋喋不休:“我把我名片给你啊,我还弄坏你衣服了你记得找我赔……”

  “师傅麻烦开车。”

  “哎你……”

  我使劲带上车门,还是被扔了一张名片在怀里。“程远风”三个大字印在名片正中,我只看了一眼,就赶紧盖住不敢再看。

  如果我没有死过再活一次,那么也许对他如今的话痨和无赖,更多的会是一种不知如何应对的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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