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君一生 第4章

作者:谦少 标签: 豪门世家 天之骄子 虐恋情深 近代现代

他把车直接停在了我面前。

他这种人,最要面子,自从上次找到我之后,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就常常丢面子,所以他来见我的时候都是自己开车。没有司机保镖之类的人看着,丢面子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上车。”他戴着墨镜,穿一件藏蓝色西装,一张脸白得无一丝温度,鼻梁高挺,嘴唇削薄。

我刚想答话,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响,原来是跟在我后面的林森一头撞在了他的车上。

林森这一下撞得很实在,眼睛都歪了,他只好摸索着把眼睛扶正。

我看不穿李祝融的墨镜,但我可以想象得到,他在墨镜之下的眼睛,是如何地眯细了,又是以一种怎样鄙夷的眼神,看着撞得晕乎乎的林森。

“你同事?”他声音带着讥诮地问我。

“我朋友。”

他挑了挑眉毛,唇角翘起,露出了一个冷冷的笑容。

“这是……林森?”他嘴角的弧度变大了:“那个连饭都不会吃的天才?”

“他会吃饭。”我平静地告诉他:“我可以证明。”

他的笑容消失了。

“天才,你过来。”他从车里欠身走出来,站在车门边,朝林森招手。

林森毫无戒备地走了过来。

我隐约地察觉到了异常,刚想说话,李祝融已经一把扼住林森的脖子,把他按在了车门上。

他家是军人出身,他从小不知道受过多少变态训练,我从来没见他和谁打架打输过。他十四岁的时候,和不良少年打架,一拳下去,别人肋骨都断了几根,他有个看家本领,就是无论如何,都不管他人死活。

“李祝融,你干什么!”我抓住他的手臂往外掰:“你要杀人吗?你疯了!”

林森被他掐住喉咙,整张脸都是通红的,他挣扎着掰李祝融的手,却被他扼得连眼睛都泛红了。

“你吃过他做的饭?”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狠狠逼问着已经再翻白眼的林森:“你这白痴也吃过他做的饭”

“你有病吗!”我推搡着他手臂,最后一脚踹在他腿上:“他吃我做的饭怎么了,我当年在饭馆里打工,吃过我做的饭的人多了去了,你都去掐死啊!你这个疯子!”

也许是被踢疼了,李祝融的手放开了。林森跌坐在了地上,他喉咙上被掐出了几个鲜红的指痕,坐在地上连连咳嗽。

李祝融收回了手,站在那里。他像是一瞬间变回了那个冷血的李祝融,他甚至又坐回了车上。

“上车。”他发号施令。

我拉开后座的车门。

“坐这。”他用眼神指了指副驾驶座。

我绕过去,准备坐到副驾驶座上。

这么些年过来,我早就明白,真正可怕的疯子,不是随时随地咆哮的那种。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作,而且发作起来谁都阻止不了的那种。

“别跟他去。”林森坐在地上,咳嗽了两声,又继续说道:“他是个疯子……”

我没有回答他。而是坐到了李祝融的副驾驶座上。

“滚开。”李祝融冷冷地对靠在他车上的林森说道:“你再不滚开,我会让你变成中国的霍金。”

林森虽然是个书呆子,却不是个傻子,他从地上爬了起来,捡起他的书,站到了一边。

我坐在李祝融身边,看着后视镜里的林森。

他说李祝融是疯子,其实我知道。

因为,变成疯子的,不只是他李祝融一个而已。

-

黑色的凌志驶出了校门,在R大外的商业街上行驶着。

“你刚刚踢我。”他忽然开口。

我对他的间歇性发作无计可施,只好当没听到。

“你刚刚踢了我。”他又重申一次,他的语气很平静,像在陈述着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实。

但是这副“我很委屈”的架势又是怎么回事?

“你刚刚发疯了。差点掐死一个人,你怎么不说?”我实在懒得和他这种人讲道理。

“你狠狠地踢了我一脚。”他像没听到我的话一样,换了个严重的形容词,继续控诉:“我的腿一定青了一块。”

我忍无可忍,转过头看着他。他仍然戴着墨镜,淡蓝色的镜片下,是他带着混血痕迹的眉眼。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是个英俊冷酷的精英人士,没有一点不正常的样子。

“你不相信我。”精英人士得寸进尺地控诉,顺便抬起自己的右腿:“我可以给你看……”

“我建议你专心开车。”我把头别向窗外:“我可不想成为中国的霍金。”

他笑了起来。

我从窗户玻璃里看见他的侧面,他笑起来的时候习惯翘一边嘴角,这代表他心情很好。

我知道我很没骨气。

但我还是对着玻璃,笑了起来。

忽然想起看过的一句诗:

有那么一个人,他笑的时候,你的世界,所有的花都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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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大概还是喜欢他的。

他带我去吃中餐,精致漂亮的冷盘,粉彩的盘子里,放着大概是猫的食量那么多的一点菜,我喜欢吃辣,有一道鱼肉,据说只放了一点辣油,但是辣得我眼泪都出来了。他在旁边笑,说这一点辣油可以做三道湘菜。

他不吃辣,他是吃着西餐长大的少爷,他十四岁的时候一米六九,我一直不明白,他每天只吃那么一点牛排,怎么长到了一米八九。

我那时候老实得很,一直担心他吃不饱。带饭的时候老是带上他一份。大概是继承了我妈的天赋,我做菜的手艺很好。他那时候喜欢吃我炖的鸡,因为吃惯西餐,他对于咸味“刚好”的概念比正常人要淡。

所以,那时候,每次炖鸡,我都强迫自己,在觉得“淡了一点,应该再加点盐”的时候收手。以至于后来,我退学回了家,我妈用了很长时间,才把我这个毛病纠正过来。

他虽然是受着严苛家教长大的少爷,吃相却不好,那时候我给他补课,中午自己带饭过去,顺便带他的一份。两个人一起吃中饭,他总喜欢从我碗里抢东西吃。要是觉得味道不对,就皱着眉头,一副不爽的样子。

现在想想,那时候确实很傻。

喜欢究竟是什么东西,可以让你为了一个人,吃了三年少盐的饭菜,却还觉得甘之如饴。

那时候的许煦,满心以为,自己无坚不摧。

到最后,他只一句话就把我打倒在地,粉身碎骨。

-

吃完饭,他送我回学校。

他对三天前的事闭口不提,他不提,我自然也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送我到研究所楼下,我不知道他怎么把车开进来的,也不知道他怎么开出去。

他似乎心情很好,摇下车窗和我说话:“我明天中午来接你。”

我站在台阶上,平静地看着他。

我说:“不用了,明天中午我自己做饭,有人陪我吃。”

那一瞬间,他的表情,真是好看。

第5章

林森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这是事实。所以他绝不会把我被一个疯子劫走的事告诉小白他们。

至于小白为什么用同情的眼光看着我,我就不知道了。

我刚进门,坐在壁炉边的小白就弹了起来,把那个最舒适的椅子留给我——要是平时,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都不会挪窝。

不仅是他,连那个不怎么管事的组长王治,都一脸同情地看着我。

最夸张的是蒙肃,我这几天里,旁敲侧击地问他要那本中译本,他只当没听见。结果下午我一进活动室,他招手让我过去。

他这人冷漠得很,我在这四天里,和他说的话都有一箩筐了,他回我的不超过十句。这已经不是什么性格问题了——这简直可以称为一门技术。

一般来说,一个人,还是你同事,面带微笑地站在你面前,只要他不是张口就骂你,就算他的话再无聊,你总不好意思一句话都不回答他吧?

但是蒙肃做到了。

他的群众基础和齐景不同,齐景善于拉拢研究所里的普通研究院,而蒙肃,他在A组的声望,也许比组长王治还高。他智商很高,所以对什么都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他甚至还有个跑腿的小弟——小白。

我和这种人,通常是没什么共同语言的——不是我的问题,而是这种人一般都不想和我有共同语言。

他主动来找我而不是让小白传话,我简直受宠若惊。

蒙肃很自律,大冷天的,我们都躲在休息室看书,烤壁炉里的火,他一个人在实验室里忙活。他总是让我想起经典物理时代的科学家,英俊,高傲,带着让人不可企及的天赋,骨子里对科学却又有着要命的狂热。

这种人,才是真正有着无限可能的科学家。

正如十年前华教授对我说的那句:

物理学,从来不缺少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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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几点了?”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连忙掏出手机来看:“下午四点。”

“这么晚了……”他喃喃了一句,把手伸进大衣口袋里,像是要掏什么东西一样掏了半天,就在我坚定不移地相信他是要掏出一块手表来的时候,他掏出了一块巧克力,用一个物理学家的速度剥开了他,然后皱着眉头,像要看穿它的原子核一样地看了半天,终于把它吞了下去。

我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要去吃午饭了。”他气定神闲地宣布,然后从另外一个口袋里掏出一个U盘:“这是你要的那本书,U盘明天还我。”

还有什么能阻止一个物理学家四点钟去吃午饭呢?

我识相地拿了U盘,给他让路,他刚从那个能冻死人的实验室出来,连外套都不用穿,直接走出去就是。

他走到活动室那个桌子的位置,忽然又回头来说了一句:“齐景晚上可能会找你,你别理他就行了。”

我被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听得一脸茫然,缩在壁炉边的小白及时插话:“就是,齐景快气疯了,你为什么要去掐林森的脖子呢?”

我?掐林森的脖子?

这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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