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渊在水
得到罗云堂的同意,结婚这事基本上就没什么阻碍了。罗兰和金凤期美滋滋地计划着什么时候去登记,在哪里举行婚礼,婚礼上该请哪些人。
就在两人正准备去登记的前一天,罗兰去幼儿园接罗冬冬,罗冬冬一脸闷闷不乐的,罗兰纳闷,问他:“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吗?”
罗冬冬摇摇头,张开手要抱。罗兰把他抱起来,罗冬冬亲热地用小手臂圈着罗兰的脖子,小声贴着他说:“今天,陈兵和黄小梅笑话我了。”
“怎么了?笑话你干什么?”
罗冬冬奶声奶气地说:“我告诉他们,我的大哥哥要和二哥哥结婚了,他们不相信,还说我骗人。”
罗兰:“……”
“然后我就跟老师说了,老师也说,哥哥和哥哥是不能结婚的。”
……难怪刚才来接孩子时,老师看他的眼神都带上了几分复杂。
罗兰试图解释:“是这样的冬冬,虽然我是你大哥哥,凤期是你二哥哥,但是我和他即没有血缘上的关系,也没有法律上的关系,我和他不是兄弟,我们两个是可以结婚的。”
罗冬冬蚊香眼,显然是糊涂了。
这事都怪江羽然,瞧把孩子绕的。
“冬冬,反正你别把哥哥们要结婚的事说给别人听就行了,这是我们家的小秘密,好不好?”
罗冬冬懂事地点点头。
把冬冬送回罗家,第二天罗兰和金凤期一起去了机场,坐了几个小时飞机,到台北时已经是晚上了。
因为快要登记结婚了,两人正是兴奋的时候,坐了那么久的飞机,也不觉得累,把行李放酒店,两人就一起出去转悠了。
台湾好吃的太多了,两人戴着口罩,一路牵着手逛街,还买了点伴手礼准备带回去。
第二天去领证,事情也挺顺利的,拿到那两个红本本时,金凤期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发朋友圈也没发微博,他毕竟都是退圈的人了,不想引起过分关注。
但是恩爱还是要秀的,金凤期想了想,把买的伴手礼——台湾特色小吃——一一拍照,发给王玉涵。
王玉涵秒回:这是啥?哥你去台北啦?
金凤期:嗯,准备带给你的伴手礼。
王玉涵:()还特意给我带礼物呢?嘿嘿嘿你不怕罗兰吃醋啊。
金凤期:他跟我一起来的。
王玉涵:豁,你们两个大忙人怎么有时间去台湾旅游呢。
要的就是王玉涵这句话,金凤期嘴角一勾,把结婚证拍照发出去。
金凤期:没办法,人生头等大事,再忙也得来啊。
王玉涵:……
王玉涵:我酸了!我要踹翻这碗狗粮!
王玉涵:以后想秀恩爱直接上,不要这么迂回地走程序了o(╥﹏╥)o
金凤期:我们下周在榕城结婚,你有没有时间,来给我当伴郎吧。
王玉涵:有有有!必须有!
伴郎之一敲定,金凤期又给肖珑发了消息,确认他下周有空,于是把这位伴郎也定下了。
罗兰那边也跟陈松,杜悠悠还有范甜橙说好了,到时候婚礼来给他们做伴郎伴娘,杜悠悠和范甜橙两个女孩拆开,一边分一个,谁也不亏。
还差一个伴郎,罗兰请了珺姨的儿子,人刚好最近也在榕城。
婚礼的宾客们是他和金凤期一起定下的,请帖已经发出去了。两人在台湾游玩了几天,就收拾收拾回榕城,准备婚礼事宜了。
罗云堂虽然嘴硬地说不会帮忙,让罗兰自己看着办,但到了婚礼环节,他又忍不住开始操心,问罗兰请的哪家婚庆公司,场地订好了没有,礼服呢,伴娘伴郎们的衣服呢,婚礼流程彩排过没有。
罗兰人脉广,请了顶级婚礼策划师,就连伴娘伴郎的礼服,都是coco姐专门请的国外顶尖设计师设计的,罗云堂一看,孩子什么都办好了,自己压根插不上手,难免有点失落。
婚礼这天,俩人一大早就被催着起来了,金延秀请了化妆师来,把两人按在化妆镜前折腾了半个小时,珺姨则带着罗家的人,提前去婚庆场地接待宾客。
两人都是男人,不可能真的跟国内现在的婚庆习俗一样,让男方带着伴郎们来接亲,两人是一起从罗家别墅出发,坐婚车赶到婚庆场地的。
宾客们请的不多,都是跟他们关系好的朋友,罗兰和金凤期一起站在门口迎宾,没多久人就差不多来齐了。
就在这时,场地外开来一辆车,车上下来一个贵妇人,披肩小礼裙,踩着高跟鞋,直奔婚庆场地而来。罗兰一怔,想起来这位是他小姑姑,就是罗云堂那常年定居国外的妹妹,罗云堂去国外治疗脑卒中时,她也曾经去疗养院看过的。
罗云堂前几天的确跟他提起过,说请了小姑姑来参加婚礼,没想到人还真的回国了。
罗兰迎上去,小姑姑也走上来,握住他的手,塞了个大红包:“这么多年没见,我们兰兰都要成家了!新娘子呢?咱们罗家的新媳妇呢?让我看看!”
罗兰一怔,怎么地这是?罗云堂没跟她说自己是要跟男人结婚啊?
小姑姑说着,看见杜悠悠,眼睛一亮,上前握住了她的手:“就是你吧,孩子长得真漂亮,叫什么名字啊?”
也怪这伴娘的礼服设计得太好看了,杜悠悠外貌气质又很优越,看起来就跟新娘似的。
杜悠悠笑道:“您误会了,我不是新娘。”
小姑姑一怔,松开手:“伴娘都这么好看,新娘子那得多美啊。”
她一转脑袋,看见了朝杜悠悠走来的范甜橙,登时表情复杂:“是她吧?嗯,这孩子也不错,就是头发短了点,原来我们兰兰喜欢这个类型的。”
范甜橙的礼服和杜悠悠不一样,她跟设计师强调了,不想要那些复杂的蕾丝啊大裙摆什么的,设计师就给她设计了一套简洁流畅的长裙。
范甜橙听见小姑姑的话,也笑:“我也不是新娘,我是她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