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迷恋的平凡社畜/普通人该如何角色扮演 第164章

作者:长枝青 标签: 幻想空间 快穿 万人迷 穿越重生

在第一次明白以利相诱的道理后,他就用蝇头小利圈养了一条为自己出气的狼狗。

第143章 理想主义利己男7

从小学到高中,向天明和江让几乎就没分开过,两人当了将近十一年同桌。

其中当然少不了向家的鼎力相助和向天明的胡搅蛮缠。

可以说,打从情窦初开的年纪开始,向天明对江让的心思便昭然若揭、路人皆知。

向家父母本来是不愿意自家儿子上赶着缠着个家里养着等郎弟的,毕竟向家这些年生意做得红火,房子盖了一栋又一栋,便是在城镇里头都算得上有钱的人物了。

这样的家庭在乡下讨个老婆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但奈何向天明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

他眼里就那一亩三分地,还全都装着江让,在学校里头,若不是江让嫌烦,向天明是恨不得一天到晚追在人屁股后头才好。

向天明不是什么学习的料子,向家父母自己吃了没文化的亏,心里自然希望儿子争气,最好考个大学生出人头地。奈何生意繁忙,实在管不上,加之向天明打小成绩就垫底,于是这底线是一降再降,最后索性降到向天明愿意读书认字,拿个初中文凭、不至于当个文盲就够了。

出乎意料的是,向天明还真就坚持了下来,甚至一坚持就坚持了数十年。

原因也很简单,他不乐意跟江让分开。像是条护食的野狗,哪怕为了叼住那块吞不下去的肉得进笼子里接受驯化,他也心甘情愿。

自家儿子至少面子上愿意装着学习,不再一天到晚出去鬼混,至此,向家父母对于向天明追江让的事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其实,不说其他,江让这孩子确实也是个优秀的,人长得俊挺,一瞧便是个斯文的读书人,逢年过节成绩单更是一水儿的满分,年年都作为学生代表发言,给江家阿爸阿妈挣够了脸。

眼下这乡里谁见到江家阿爸阿妈不是亲亲热热的,不说背地里是如何嫉妒,至少面子上谁都不会跟这未来状元家过不去。

收拾好周围凌乱的桌椅,向天明用身旁小弟递上来的草纸随意擦了擦指骨上狰狞的血迹,眉弓处的断眉微微撇下几分,桀骜俊朗的面容在目光触及到身畔的少年时显出几分柔和的意味来。

他从抽屉的书包里头掏出一盒牛奶和一块浅紫色奶油覆盖、上头点缀着一颗樱桃的小蛋糕,献宝似地推给身畔的江让。

向天明眸光动也未动,盯着少年冷淡斯文的侧脸,不自觉显出几分痴迷,他喉头微动,沙哑道:“江江,这是我专门去那家店排队买的蛋糕,你之前好像很喜欢,上课上了这么久,也累了吧,尝尝味道……”

班上不少人都在注视着两人的动作,嘴唇青紫的程洪更是讽刺地扯了扯唇,无声地呸了一声。

都是狗样,还装什么人。

以为这种小恩小惠就能讨那人的欢心吗?

江让注定是要离开这里的人,与同龄人相比,他比谁都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也正因为如此,少年面对那些堕落散漫的小流氓,谈恋爱、做爱入脑的蠢货们才会如此冷静、视若无睹。

不如说,是高高在上的不在意、漠视。

像是一尊屹立在一滩烂泥里的神像。

之所以任由向天明的靠近。一方面是向天明确实贱、上赶着;另一方面,向天明无疑是条忠心又颇有能力的狗,无需江让主动说,他自己就会承担起将心怀不轨的家伙们咬退的职责。

江让只是淡淡看了一眼桌上的东西,平静‘嗯’了一声,随后动了动薄红的唇道:“以后不用特意给我带,上课了。”

这就是没拒绝的意思。

向天明顿时眉开眼笑,他哎了一声,赶忙将东西小心捧进江让的桌肚里,一张锋利好看的脸上都显出几分傻笑的意味。

他忍不住柔着嗓音巴巴道:“江江,我不麻烦,你太瘦了,多吃点好,学习的同时也得把身体养好嘛……”

向天明自顾自的以为江让是在不好意思、或是关心自己,心里头美滋滋的。

殊不知,少年分明从头到尾都不曾关心过他为他受过的伤、翘课原因,只有他自己一味地陷入暧昧的心绪之中,无法自拔。

老师已经走进了教室,江让蹙眉冷冷地瞥他一眼,向天明顿时闭上嘴,做出拉拉链的姿势,笑呵呵地垫着双臂,只侧着头盯着少年的侧脸瞧。

向天明一边看,一边忍不住想,怎么会有人长得这般符合自己的心意。

每一寸、每一处都像是自他的骨血中剖出来的一般。

江让很漂亮,削瘦的面颊斯文秀致,鼻尖中心点着的一点乌痣衬得肌肤润白如玉,少年专注垂眸时轻微翕动的浓密长睫像是两把绒绒的小扇,每一次阴影的起伏都宛若无边雪原中掀起的飓风。

那风雪几乎要将向天明径直掩埋、溺死其中。

明亮的教室中,诲人不倦的老师仍然在讲台上讲解着书本中的知识,可向天明却全然听不进去。

或许是被那过分灼目的视线盯得颇为不自在,穿着蓝白校服、清越俊秀的少年忍不住蹙眉,瞥了对方一眼,抿唇压下嗓音不悦道:“听课。”

向天明顿时来劲了,江让向来是个十分专注自我的人,现下居然能分神提醒他听课……

藏青色卫衣的高挑少年忍不住咧唇笑了,他倒是想接下来都认真听课,但奈何一听到老师的声音就犯困,直到铃声响了起来,他才打了个机灵,彻底醒了过来。

已经到了傍晚放学的时间,因为是周五,不少在学校的住宿生早已收拾好了个人物品,背着书包回家了。

江让认真将书包、课本都收拾好,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少年脚下步子加快,赶回了宿舍。

德天中学的宿舍楼离教学楼并不远,待江让推开简陋生锈的宿舍门后,入目可及的,是一片昏黄灯光辉映出的一片逼仄狭小的屋室。

一个宿舍一共有四张床,上下铺,江让睡在靠近门边的下铺,因为今早少年提起被老师喊走帮忙批改卷子,所以现下床铺上大约还摆着不少晾干却未曾叠好的衣物。

可江让看见的却不是那些稍显凌乱的衣物或被褥,而是一位穿着锈红色的、打了补丁、衣服版型不合身的高壮男人。

男人肤色白得透亮,背影忙碌而贤惠,绷紧的衣衫显出几分起伏美好的肌理,此时他正弯着腰,细心替少年掸去床榻上灰尘。而床边,则是几件早已叠得齐整的衣物。

“哥。”

见来人转身,露出一张熟悉又俊秀的成熟面容,斯文少年的面上不由得带了几分真心的喜悦与想念,他忍不住道:“你怎么又进来了,不是说好了在门口等我吗?这些事情不用你来做,我自己也可以……”

江争却颇有些局促地点头又摇头,他双臂交叠在一起,高大的身躯微微佝偻起几分,令人下意识便想到某些地区以最便宜价格便能雇佣到的佣人。

好在江争长得好看,五官并不过分深邃或锋锐,而是一种恰到好处的温秀。

如今江让十七岁,而江争也有二十七岁了。

二十七岁的男人身形高壮,浑身散发出一种熟透了的、过分夸张的荷尔蒙,尤其是胸口、手臂处鼓囊囊的肌肉,偶然连江让看久了都忍不住失神片刻。

那是一种自然的、连主人自己都意识不到的成男的韵味。

“让宝,”江争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手指下意识要搓揉本该围在身前的围裙衣摆,却在空了一下后颇有些不自在地顿住,他道:“我闲着也是闲着,你忙,我进来帮你做些小事也没什么。”

江让闻言,忍不住微微蹙眉,看了眼周围两个收拾东西还走的室友,低声凑近男人,咬耳根一般小声道:“是不是阿妈阿爸又为难你了?我回去想办法跟他们说去。”

江争却下意识拉住少年漂亮的腕骨,视线飘飘忽忽凝在少年人红嫩开合的唇弯,白皙温俊的面容无端浮起几分红晕,他轻声道:“没有,阿妈阿爸待我很好,让宝不用担心我。”

江让没吭声了,他知道江争老好的脾气,这么些年,男人在江家的地位简直与旁人家耕地的老黄牛一般,无论干再多再累的活儿、面对阿妈阿爸多么无理的要求,他都能顺从地应下。

所有人都像是忘记了,江争也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什么随意鞭打的畜生、随意使用的物品。

只有江让,被江争亲手带着长大的江让,还懂得心疼他。

小小的少年会懂得攒钱买一些治愈冻裂的药膏,会按照书中记录的简陋滋补方子悄悄熬一些药物送给江争。

他像是个小心翼翼、要将被撕破的画纸粘好的孩童,因为大人们不屑于那张破破烂烂、被利用的不值钱的画纸,所以,他连这些出于真心的好,都不能明目张胆地表现出来。

江让很聪明、所以他过早得明白,若是他表现得对江争格外的友善与爱护,阿妈阿爸便会背着他,用愈发过分的手段去折磨男人。

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江争一个买来的等郎弟,是不配他们的让宝对他好的。

另外两个舍友是最近搬进来的,或许是关注两人许久,见他们半晌不说话,其中一个舍友忍不住话家常一般道:“江让,这是你哥哥吗?”

江让刚要应是,另一个舍友便道:“不是吧,我跟江让一个地方的,听说江争是他家打小给他买来的媳妇……是吧,江让?”

或许是很少听到人这般直白的提起江让和自己的关系,江争温吞的面上多了几分潮湿的红晕,但他却什么都没说,只是微微垂下头,就这样站在江让身侧。

那般高大的男人此时竟无端显出几分乖顺驯服的意味来。

其实,自江让一天天长大后,在与外人交往时,江争一直都是这样的。如果不必要,他从来不会主动越过江让去同旁人说话。

阿妈和村里的人都一遍遍提醒过他要注意男子的贞洁,他们说,弟弟是他的天,他是弟弟的媳妇儿,以后等他们成了亲,家里的一切都会是身为丈夫的江让来管理,他是没资格插手的。

江争不觉得哪里不对,事实上,他从小接受这样的畸形的教育,如今已有二十余年,这些陋俗几乎已经彻底扎根进他的骨髓,与他融为一体了。

所以,眼下旁人认可他与江让的关系,江争只会沾沾自喜,甚至恨不得这一天早些到来才好。

但江让却并不如他所愿,少年听到这样的话语的第一时间,竟是去反驳、甚至是不喜、反抗。

斯文的少年声线带了几分若有似无的冷意道:“请你们以后不要胡说了,江争是同我一起长大的哥哥,是我阿妈阿爸收养的孩子。什么买来的媳妇,老师上课说的你们都没有听过吗?买卖人口是犯法的!”

这话说得难免重了几分,其中一个室友还想反驳,另一个却扯了扯他的衣袖,摇摇头道:“算了,你说不是就不是,我们也就是听说的。”

两个舍友已然收拾好了东西,互相点头示意,离开了。

江让忍不住叹了口气,他心里知道这样迂腐的观念在这个地区都是常态,但难免还是丧气、不喜。

始终追求文明、自由、健康的少年想,什么时候,他才能走出大山,走进那理想、蓬勃的大城市呢?

这样想着,江让看向身畔高大而沉默的兄长,也不知是不是错觉,江让总觉得江争的脸色很苍白,像是惶恐难安、即将知晓自己死亡的兽类。

“哥,你怎么了?我们回家了。”

江争猛地回过神,整个人像是被浸泡在无尽的寒潮中,连四肢都僵硬的像是走不动路。

他们赶上了最后一趟回乡的公交车。

近几年,山中的城镇发展得愈发昌盛,随着道路的修整,公交车都在几年前引入了。

等下车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暗下来了。

江争身上背着江让的书包、衣物,跟在少年身后投币下了车。

两兄弟之间气氛难得安静,江让在旁人眼中是高不可攀、冷漠文雅的,可在江争面前,他只是会抱怨、会嘟囔的少年人。

他会同一周不见的哥哥分享自己的见闻,其实都是一些琐事,譬如衣服没有清洗干净、鞋子很难刷……他们似乎也只能聊这些,除此之外,不会更多了。

江让曾说漏嘴过自己对于哲学课上的一些思考、感悟,江争当时的表现实在令他印象深刻、甚至心疼。

当时的哥哥像个迷茫的孩子一样,愣愣的看着他,一句话也接不上。

江争无法理解少年口中的自由、民主、尊重,也无法理解青年的思想与抱负。

他的骨血早已被二十多年来的封建思想、封建糟粕彻底浸透了,他的价值观、人生观扭曲而无状。他习惯了不自由、不民主、不尊重。

江争就像是一只爬行缓慢的蜗牛,他或许想过跟上弟弟的脚步,但根深蒂固的旧思想将他整个人都捆缚起来,让他无法动弹。

他们之间,是此生都难以追上的差距与天堑。

两人沉默地行走在回家的路上,平溪乡有一个极大的湖泊,通过湖泊与潺潺的水流后,便能触碰到外界的地域。

但也不知今晚是怎么回事,待江让和江争走进湖畔的时候,发现有许多乡民正举着火把,神情愤怒。

江让一愣,黑漆漆的眼眸往人群中看,恰好看到了一个被人五花大绑,压跪在地上的纤瘦男人。

江让认识那个男人,他是村中老李家的等郎弟,前两年丈夫刚出生就死了,已经一个人守寡许久了。

身畔有人紧紧握住了自己的手,江让下意识抬头去看,却看到江争在夜间的火光中难得显出几分冷漠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