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 第3章

作者:白色的木 标签: 天之骄子 幻想空间 BL同人

  寇院长十分端的住:“夸早了。文章的灵气浓郁程度和影响范围,除去作者本身的笔力因素,还要看有多少读者喜欢,是否广为流传,令人交口称赞。不到最后,也不知道胜利者会是谁。”

  “反正不会是七号桌的考生。”某位考官断定,“他的文章到现在都没有灵光出现。”

  寇院长看过去,看到那人时,着实愣了一下:“是他啊,林稚水,十年前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书院,真是可惜,怎么文章没有灵气了?”

  当年的神童,现在要泯然众人了吗?

  或者说,到底还是太急于求成了。寇院长叹气:“他应当耐心学习两三年,将以往写文章的感觉找回来,再来参加学试。”

  如今遭受打击,也不知是否会一蹶不振。

  *

  寇渔将脑海里的叙事诗转移到纸上,才转移了一半,抬头想看看林稚水的现况。他们的位置隔得并不远,寇渔轻而易举就能看到在周围灵光的映衬下,没有任何灵气波动的文章,比黑夜里的星星还要显眼。

  就这?

  寇渔差点惊掉了笔。

  就这水平,还狂妄地说自己要来考书院?!

  还有信心和他打赌??

  只要文章有一定的可读性,就会出现灵光,连灵光都没有的文章,可想而知,是多么无能了。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不出现灵光的原因,那就是天生异象,所有灵气都跑去堆异象了,文章表面就显得平平无奇。

  寇渔摇摇头,感觉自己思维发散得有些可笑。

  如同文王写周易,化生白虎异象,那可是顶顶厉害的人才能做到的。林稚水,一个十五岁的普通少年,撞坏脑袋十年,当了十年傻子的人,哪来的本事写出天生异象的文章。

  ——这场赌约,他赢定了!

第3章 凤凰涅槃

  凤凰?

  林稚水双手交叠在颔下,唇角抿直。脑子疯狂运转:凤凰可以写的东西……性情高洁?被写烂了。仁义礼智信?被写烂了。见则天下大安宁?被写烂了。凤凰涅槃?被写烂……等等!

  林稚水猛然坐直。

  凤凰涅槃!这个绝对没有人写过!

  严格来说,是这个世界,没人写过。

  作为一名胎穿的穿越者,他清清楚楚记得,华夏的凤凰并不会涅槃,“凤凰涅槃”一词始于现代诗人郭沫若的捏造,之后因着传播影响力,成为某种“伪常识”。

  既然那边的华夏对此接受良好,就证明“凤凰涅槃,浴火重生”所象征的意向,适合华夏民众的理解与吸收。

  能写。

  林稚水执笔,在白纸上工工整整写下题目——

  凤凰涅槃。

  锵——

  落笔刹那,遥远天边传出碎玉般清悦鸣叫,火红虚影大张羽翼,如同彤色柔纱,斜斜甩向云霄。

  万里白云晕染金红。

  院子的家禽抬首望向一处,山间的飞鸟不约而同朝一个方向,迎着云中碎出的日光飞去。闪烁金芒的翅膀于天迹织出千百条金色轨道。

  人族皇城,当代帝王目视天空异象,颤动的手拿不稳手里玉玺,这枚皇权象征重重砸在地板,发出的一声闷响只换来他隐忍激动的嗓音:“百鸟……百鸟朝凤啊!我人族的守护图腾,竟有复活的一天!”

  “来人,传朕口谕——立开朝会!”

  家中吃早饭的左相迅速放下筷子入宫,中气十足训斥儿孙的右相急忙出门,差点绊倒门槛,有入朝资格的大儒们不论正做着什么事情,都立刻停止,前往朝会。

  文武百官到位后,帝王第一句话就是:“找到他!保护他!决不可让妖族发现他的存在!”

  左相出列:“陛下,不知他是?”

  “朕不清楚他是男是女,只猜出他今日必写了与凤凰相关的文章,沟通天道,使凤凰神兽凭空多出浴火重生的威能。”

  “什么!”左相失声。

  帝王不计较左相的御前失仪,毕竟他自己也很惊诧。要知道,尽管人族写出的文字有灵,但数千年历史,能引动天道的,仅寥寥数人,孔圣人的“子不语怪力乱神”便为其一——短短七个字,镇压妖族数百年,直至孔圣去世,方再次出现能化形的妖兽。

  可纵然是孔夫子,那也是被尊上圣位之后,万人皆知之时,才做到以文字沟通天道。而“凤凰涅槃”一说,在它应验之前,竟然没人听说过?

  左相:“非万人真心认可,甘愿传播他人的理念,怎会传达进上苍耳目!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简直……”仅存的理智让左相将最后的“荒谬”吞回口中。

  太颠覆人族几千年摸索出来的规律了!

  *

  林稚水写完文章,检查几遍,确定没有错别字之后,放下笔,提前走出考场。一抬头,被无数双黑亮眼睛盯着,条件反射停住脚步。

  考生的亲朋把院门围得水泄不通,见到林稚水提前离场,眼睛瞪得像铜铃。

  “怎么提前出来了?”

  “弃考?”

  “我认得他,林大善人的儿子,刚从傻子清醒没两天,居然敢参加考试!怪不得没等结束就离开。”

  听着耳边的窃窃私语,林稚水无奈地走向人群前方的妹妹,心知自己的行为大概和高考提前出考场差不多,怪不得别人惊讶。

  妹妹踮脚,举起水壶:“哥哥,水。”她没问成绩,也没问为什么提前出来,眼里满满的对林稚水的信任。

  林稚水咕噜咕噜大喝几口白水,一抹嘴巴,“走,回家。”

  ——他当然也不担心成绩。十年前他可以考第一,十年后照样行。

  考场在县南,林家在县北,从南到北,容易碰到人。周屠户刚从首饰店里走出,大拇指套的玛瑙扳指潋滟流光,他高兴地用牙齿去咬,笑得见牙不见眼,配上林稚水打出来的满脸青紫,极其滑稽可笑。

  另外那只手的大拇指也有一枚扳指,相对来说比较旧。

  妹妹的目光往旧扳指上停留,突然浑身绷直,用尽全身力气去瞪他,喉咙里含糊出几声呼噜,仿佛小猫叽里咕噜地骂人。

  林稚水低头:“怎么了?”

  “阿娘买给阿爹的扳指!”小女孩眼眶发红,倏地撒开林稚水的手,如小炮弹般撞过去。

  肚子遭到猛烈撞击,周屠户“哎呦”一声,踉跄后退,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两颗小尖牙狠狠咬进手腕肉里。随后响起小女孩嘶哑的声音:“还我阿爹的扳指!”

  “嘶——”周屠户抽疼,看清是谁后,用力将人从手腕上撕下,抬脚踢过去:“小畜生!”

  旁边恰巧有小贩摆馄饨摊子,十分别出心裁地用红桌布铺木桌子,林稚水飞快拽住桌布角,挥手甩向周屠户。

  大红桌布从天而降,兜头盖脸,周屠户动作一顿,把遮挡视线的桌布扔开,再瞧向小女孩,她面前已经挡着眼熟的少年。

  “林稚水?你们兄妹俩发什么疯!”周屠户眼角环视周围,发现不少人注意到这边后,表情登时改变,气愤填膺中饱含委屈:“是,我曾经对不起你们,可你也将我打得特别狠啊,我脑门现在还有血痂没掉呢!一报还一报。那天后,我没冒犯过你们了吧?可不可以放过我?”

  说着,他的嗓门慢慢加大:“而且,再愤怒也不能犯罪啊!你们家缺钱,难道就应该抢我的扳指吗!”

  路人不明真相,只看到小女孩扑过去咬人,遂点头附和:“抢东西确实不对。”

  “挺干净的小姑娘,怎么做的事情那么不干不净呢。”

  妹妹仰坐地上,试图争辩:“明明是他……”

  周屠户:“哎呦,小姑娘牙齿还挺利,我的手啊!是不是出血了!”装模作样喊完,再装模作样检查手腕,龇牙咧嘴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被咬掉一块肉。

  周围人看小女孩的眼神都不对劲了。

  妹妹大声:“他先偷的我家东西!”

  周屠户:“小姑娘别乱说话,我有正经的营生,每天杀猪卖肉,多多少少能赚好几吊钱,偷你家东西干什么?你和你哥哥身上还穿的粗布衣服,我偷你家东西?偷麻布吗?”

  周围人冒出几声窃笑。

  他们旁若无人地议论:“小小年纪就会撒谎,长大后肯定要不学好。”

  “周大官人脾气太好了,还摆事实讲道理,如果是我,早帮他们爹娘教训他们了。”

  妹妹:“我不是……我没……”到底岁数小,遇见这种情况,根本不知如何是好,文文气气的小姑娘,快被气哭了。

  林稚水将人拉起,从口袋里拿出帕子,拍去她身上沾的尘土。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个世界对于男女大防方面没有太多严苛戒律,亲兄妹间偶有亲密举动,并不算出格。

  妹妹抱住林稚水的胳膊,好像抱住自己的支柱,委委屈屈地申诉:“哥哥,我没骗人,他带的真的是阿爹的扳指!他经常来我们家抢东西,我、我抢不过他!”

  如果没有周屠户经常过来搬他们家的古书古画,抢他们家的值钱东西,他们家哪里会缺钱到需要妹妹自己卖自己。

  “我相信你。”林稚水轻轻拍了拍妹妹的脑袋,安抚她,“看哥哥的。”

  然后走到周屠户面前。

  周屠户脑袋伤口一疼,下意识后退半步。

  林稚水嗤笑——他受不得气,又不代表是傻子,现在动手,不是平白无故留下话柄,将舆论优势推到周屠户那边吗。

  发现自己反应过于激动,周屠户有一百个不爽——简直像他怕眼前的小兔崽子一样,“光天化日的,你敢打人?”

  “我不打人。”少年的笑容万分平和,语气同样的平和,“五天。”

  周屠户皱眉:“什么?”

  林稚水:“五天时间,足够你把从我家拿走的东西全送回来了。”

  “我不知道你的意思。读圣贤书就是让你随便冤枉人的?”

  林稚水再次冲周屠户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转身拉着妹妹从他身侧走过。

  周屠户脑海里不停显现那个笑,心惊肉颤地回忆过往行动是不是哪里有纰漏,留下证据在林家?

  一通苦思冥想,周屠户确定没有任何事物能证明自己强抢过林家东西,除非他撞到脑子,主动去承认罪行。

  ——那小兔崽子,肯定是想吓唬他。

  身心放松的周屠户继续每日出摊卖肉。某天。听见不远处的锣鼓喧天,笑问从那边过来的人:“谁家办喜事?”

  那人高声回他:“你还不知道咧,那林稚水以甲上的成绩,拿到了学试第一!百年来,第一个甲上啊!”

  哪怕周屠户没上过学,也清楚甲上意味着什么——本地县官肯定已经亲自到林稚水家祝贺了。而如果林稚水想要收拾他,不过分的情况下,县官必然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咚——

  周屠户腿一软,直接跪了下去。

  算算时间,离他从首饰店买新扳指那天,不多不少,正好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