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乱山平野
结果翻译到“入则孝”那一段的时候,林涣就觉得不太对了。
前面其实还好,除了林涣觉得有一点点过分的温顺以外,后面那句“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就怪怪的。
他怕自己太敏感,连忙问了直播间。
【一言不合:对8起,我就是个文盲,我根本没看懂这话啥意思。】
【斤斤计较:意思是父母爱我,孝顺他们不难,如果父母讨厌我,孝顺他们才是难能可贵的。】
【一言不合:啊这?怎么感觉和歪理邪说一样?说句难听的,这难道不是愚孝吗?碰到像王举人那样的爹,难道茵梦还要无脑孝顺他?让他把自己再卖一次?】
【古文学研究:弟子规是李毓秀写的,他只是一个秀才,连举人都没中过,虽然不该中不中举衡量一个人的知识储备啥的,但是从《弟子规》来说,他的书确实读的不咋地,他所写的很多观点都带着迂腐的落后感。】
【古文学研究:其实这本书不太适合欢宝读的,最开始这本书比较适合一些底层人士读的啦,因为他够通俗,直白来讲就是适合不咋认字的人读的,但是这些人并不代表是儿童,欢宝应该能感觉出来一点吧?】
林涣想了想,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不喜欢这本书,它总在告诉我你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点让我不太舒服。”
就像是,秦婉让他吃饭的时候要吃些清淡的蔬菜,说是为了身体好,那么林涣是愿意的。
但是如果秦婉说的是你必须把碗里的菜吃完,林涣就会很不舒服,甚至有一种逆反心理。
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呀?
哪怕他再喜欢的事情,比如吃好吃的,比如念书,一旦有人逼着他去做,逼着他要吃某些东西,他就不想去做了。
他看了一眼旁边懵懵懂懂的林黛玉和甄英莲。
他从直播间里知道,书上写着一个叫薛蟠的人会把英莲买回去当妾,他不知道妾是什么意思,只是本能地觉得这个词不好。
之前有人在他的直播间里争论过,说薛家买了甄英莲,薛家是大富之家,至少让英莲过上了一段时间的好日子,如果把英莲放在他原来的家里,她不被拐卖以后也会过上落魄的生活等等。
那个人信誓旦旦地说,英莲被卖进薛家是好事。
林涣就听得满脑袋问号,感情人家被拐了,被迫背井离乡,只因为让她过上了一段时间的好日子,这就算是好事了?
林涣问甄英莲:“英莲,要是有一个富可敌国的人要带你回家去,前提是你要离开的爹娘去一个陌生的地方,谁也不认识,你愿不愿意?”
甄英莲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当然不愿意啦,我陪着爹娘不好吗?”
看吧,他的小伙伴就不愿意呀。
【一言不合:我又想起前段时间那个撒泼的人了,就觉得很奇怪,放到现在这个时候,人贩子把人卖进大山里,买她的那户人家给她吃穿,让她活命,难道这就不是犯法的事情了吗?被卖的这个女人就没有报警的权利了吗?】
【猪都跑了:确实,我之前看到很多类似的新闻下面有很多人的想法就很奇怪,觉得被拐卖的人既然被照顾了,就不该报警,拜托啊大哥,这是犯法的诶!这种事情都能道德绑架让人家女孩子放弃报警,喷她们忘恩负义的,我只希望他们也被拐卖到山沟沟里十年八年的试一下。】
【白菜豆腐脑:道德绑架的人是真的绝了,之前也看到一个新闻,说女婿很爱妻子,也因此对岳父岳母很尊敬,哪怕一直被挑刺,他也没说什么,后来岳父生了病,自己手里有存款有房子不肯动,非让女婿卖房子给他治病,原因是他必须孝顺自己,而他自己的钱要留着养老。】
【心上人:这种岳父仿佛有那个大病,真的,不是我地图炮,愚孝的人和道德绑架的父母干脆绑一块算了,别去祸祸正常人。】
【古文学研究:我记得最近前段时间有人给贾赦洗白,说他只是愚孝,而贾政是假正经,心里藏奸,其实我觉得吧,贾政才是真正的愚孝,贾赦顶多算是逃避现实,贾母对贾政好吗?好,贾政也孝顺贾母,这其实本来没什么大问题的,母慈子孝嘛。】
【古文学研究:问题出在宝玉身上了呀,贾宝玉不爱读书,贾政本来是想管教他的,但是贾母在儿子面前哭一哭,说“你要打死他,先打死我”,还动不动就说回金陵,贾政就不敢说话了。贾宝玉被家里溺爱着长大,有贾母惯着他的原因,也有贾政无脑愚孝,顾忌贾母不敢下狠心管教他的原因。】
林涣其实大部分都听不太懂,但是不妨碍他觉得直播间的人有些话说的很正确。
他翻了翻桌上的书:“这种书为什么还要读呀?吧嗒是什么意思?”
他记得吧嗒给他列的书单里,这本还排在前面呢。
【古文学研究:欢宝,你读的三百千呢,《三字经》是增加你的见闻,里面大多都是一些很出名的故事,而《百家姓》你还没开始读,这个大部分是研究家族关系的时候要用到的,你后面就懂了,是日常会用到的,《千字文》则是让你明白一些基础道理,至于《弟子规》,我觉得应该是沈倦让你读了警诫自身。】
林涣想了想,可能还真是这样?
刚刚林如海已经把正篇文的意思解释给他听了,撇开他心里的不舒服,有一部分听着其实还算有道理的。
比如对于爱他的父母,他自然是要孝顺的,他不能因为他对后半句的不爱他的父母他也要孝顺这句话讨厌,就否认前半段的话,觉得它不好呀。
想到这,他忍不住问林如海:“先生,您觉得这本书好吗?”
林如海看着他乌黑发亮的眼睛,想了想说:“这本书有好,也有不好。”
“因着看它的人的思想不同,它也会有不同的注解。”林如海走到他的桌前,“欢宝,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
林涣就把心里的想法跟他说了,尤其是关于孝敬父母的那一段,为了佐证他的说法,他还举了王举人的例子。
林如海笑着摸摸他的脑袋:“为人子女者,孝顺是天性,然而就像你所说的一样,并不是每一对父母都值得孝敬的,我说这本书好,是因为它的道理很浅显,像是地里的庄稼人,哪怕不认字,跟着听一听这些话都能明白一些道理,它能开教化,使大部分的人明其理,并且付诸行动。”
“我说它不好,也是因为它太过浅显,就像你说的,那些分明不好的父母就是不该获得子女的尊敬的,但那些不读书不认字的人会了解这些吗?他们只听这本书浅显,就觉得这样的道理是正确的,从而盲目地照着书上的话去做,能说是他们这些看书的有错吗?不能的,所以是书不好。”
林如海笑着说:“那为什么要你读这本书呢?因为你不是那些不明事理无法进一步读书的人,你未来会懂得很多的道理,自然会去反思自己曾经看过的书到底对还是不对,这才是读书真正的意义所在。”
林涣怔怔的。
他原先是为了什么读书呢?
他仔细想了想,最开始的时候,是父母说,你该启蒙了,于是林涣就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坐进了学堂里,开始读书,那会儿他想的是,他“该”读书了。
那会儿的先生是王举人,他从王举人身上知道,原来书读多了,不一定就是真的能成为所谓的“圣人”了,读了书的人也会是坏人。
他头一回厌烦起了读书。
后来王举人走了,他又开始因为父母读书,这回的先生换成了贾雨村。
他从他的身上看到了读书的未来——那就是考科举、当大官。
林涣的爹林风起就是科举出身当上的县令,所以林涣下意识地觉得,他现在读书也是为了当官,当上官就可以不被人家欺负,就可以保护家人,就可以掌握权力。
说起来也好玩,他明明只是个三岁的小娃娃,却在直播间对贾雨村未来事迹的科普下,提前明白了什么叫做权力。
贾雨村靠读书拥有了权力,所以可以肆意发挥自己的野心,可以翻脸不认恩人,可以“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
他也明白了,如果不是贾雨村借着荣国府的势力胡乱判案,英莲的下场不会那么苦。
那会儿的林涣是想当大官,但他不是想去欺负别人,而是他意识到,要是不想被别人欺负,他就要站得高高的,才不会让自己和家人朋友被欺负。
但是现在,新的先生林如海告诉他,读书是为了明白世间的道理,是为了反思己身。
他忍不住问先生:“那那些相信了后半段歪理的人呢?他们变得愚昧以后呢?”
林如海说:“那自然有时间来证明他们相信的是错的道理的,孝顺了并不慈爱的父母,父母就会因为改变对他的态度吗?这种事情很少的,他们会在未来和父母的摩擦里明白,并不是一味的孝顺就是好的。”
“有的人明白了这个道理,醒悟了,改变了,而有的人明白了,却没完全明白,他们仍旧愚昧着。”
见林涣似懂非懂,林如海点点他:“你现在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没关系,继续读书,以后你会明白的。”
“不过这一回呢,你得是为自己读书。”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更
万万没想到我铺垫了这么久。
一直很喜欢读红楼,原因就是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新体验新思考。
我所有的三观和人生感悟,除了身体力行去感悟,剩下的全是看到的书给我的。
名著、杂记,甚至是各种狗血的霸总言情。
而这本书想写的就是一群孩子的成长,欢宝、英莲,乃至以后的的黛玉和贾宝玉,他们一生中的每一次遇见,都成为了更好的自己。
第47章
展眼就是中秋。
驿站里头, 娄氏已经带着贾菌上楼睡觉了,沈倦和叔叔点了灯在下头看来往的书信。
“好在这回淮扬的河堤没出大问题,否则江南这一块的官员都得吃挂落。”沈倾感叹, “也是他们运气好。”
沈倦把手里的书信调整了顺序,目光落在一叠厚厚的信纸上:“现在运气好有什么用, 皇上眼看着对义忠亲王很失望, 过后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现在皇上对他们容忍度还高,是看在义忠亲王还是他儿子的份上,不便给他们难看, 说句不好听的,将来义忠亲王一倒,上去的不管是谁, 这些个跟着贪污的都是新皇的眼中钉肉中刺。”
驿站之中没有旁人,他说话也就无所顾忌。
沈倾摇头, 照着皇上对义忠亲王的宠幸, 能不能倒还不一定呢。
沈倦把那一叠厚信掏出来,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露出笑容。
沈倾探头看了一眼, 上面都是些条条杠杠,五颜六色挤成了一团的痕迹。
另有一盒单放出来的笔。
他对信不是很感兴趣,自顾自地看那盒笔:“这笔倒是挺新鲜。”
这笔是林涣和直播间交换的一盒蜡笔, 那会儿直播间的人说欢宝三岁了可以开始涂鸦了,就有人拿了这盒蜡笔出来说要送给林涣, 结果林涣转头就把蜡笔连着信送给了沈倦。
沈倾抬头,正看见沈倦嘴角带笑,本来对信不感兴趣的他也有兴趣了:“林家那个小娃娃给你写了什么?你瞧着这么开心?”
他拿过一张沈倦刚放下的纸,看了一下, 纸上画着大小两个圆圈,另有一个火柴人,顿时懵逼:“这说的是啥?”
沈倦含笑:“我送他的鱼缸到了,他和娃娃放一起了。”
沈倾无语:“这么俩圈圈你都能看出来人家写了什么?”
沈倦正儿八经把信又塞回去不给叔叔看了,一边说:“你年纪大了,多半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了,我小时候也是这样开始学写字的,林涣才三岁,就能把自己的想法清楚地表达出来,很不错了。”
“……”沈倾无能狂怒,“我才三十六!哪里年纪大了?”
“叔叔你都三十六了,要是成了亲,孩子都快比我大了。”沈倦无情插刀,“年纪大的人该好好休息,夜深了,叔叔快去睡觉吧。”
等把生气的沈倾送走了,沈倦才把那封信妥帖收好,想了想,仍旧写了一封回信给林涣。
“见字如面:欢宝画画颇有长进,有写形写意之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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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林涣一大早就包得像个小红包一样。
他才刚出门,就看到了自个儿房间门口放着的一盏兔子灯:“这灯是谁送来的?”
跟着他的嬷嬷笑着说:“是林姐儿送来的,姑娘起了个大早呢,她送了这盏灯过来,见哥儿还没醒就走了。”
林涣把灯提在手里。
这兔子灯小巧玲珑也不坠手,里头的灯烛看着是红色的,只是这会儿没点上,若是等到了晚上点起来,想必就是个红色的可爱兔兔。
林涣很喜欢这盏灯,干脆提着它往秦婉那边去。
林如海一家如今是住在姑苏的祖宅里头,离林涣家里不远,只隔了两条街,所以黛玉才能一大早送了灯过来又回去了。
秦婉见他提着灯进来就说:“可巧了,甄家也才送了几盏灯过来,点名了其中一盏荷花灯是英莲送给你的,等会你瞧瞧看。”
她见林涣得意地昂着头,便调侃:“可见咱们欢宝讨人喜欢,人家都送了灯过来,你给人家的灯可预备好了?”
林涣挠头:“我只准备好了材料,准备叫林妹妹和英莲和我一块儿做呢,外头买的灯咱们都看腻了,还是自己做的好。”
“你林妹妹才一岁,她能做什么灯?可别回头叫她伤着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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