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泠风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一身中规中矩的黑色西装,款式风格无疑是低调的,但经塞布丽娜·布朗之手准备的衣物只会是最昂贵的那一种高订西装,只是在FBI中很少有人能够看出来。而让两人过于高调的是他们的外貌,简简单单,清清爽爽就让白领犯罪科的办公楼层变成了时尚T台,吸引了几乎全部女性生物和部分男性生物的目光。
负责管理白领犯罪科的ASAC助理特工主管休斯看了一眼这两个被总局副局长塞进来的优秀毕业生,拍了拍手底下的白领诈骗小组的组长彼得·博克的肩膀,示意他看向办公区,那意思,他的人来了。
在白领犯罪科的ASAC休斯收到了总局发来的这一则调令后,他考虑了一下就决定将人交给彼得·博克。
彼得·博克并不排斥接手新人,他唯一在意的是新进的成员是不是个聪明人。当然,他们的履历很漂亮,耶鲁大学的优秀毕业生,FBI学院笔试实战双优,教导过他们的FBI讲师甚至为他们写了一封长长的推荐信。
不过,这不算什么,谁叫白领犯罪科里诸如哈佛、哥大毕业的高材生一抓一大把,但在平时的办案里,彼得·博克有时也会因为他们跟不上自己的思路而内心抓狂。
希望这是两个聪明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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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FBI学院里走出来的学员,很少有能够直接进入重要部门的,他们虽然在学院里学到了不少东西,但他们需要历练的时间。
斯潘塞·瑞德是个例外,无论是他的学历还是学院讲师对他侧写师天赋的赞赏都让他有一张直通BAU小组的门票。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就相对低调许多,不过,要将他们派去巡街才是真正的人才浪费。
FBI下属的白领犯罪科针对白领人员所实施的犯罪,犯案人员大多拥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这样的人,虽然大多不会造成一次两次的人员伤亡,但他们造成的伤害却是不见血的利刃。
比如三年前发生的本世纪最大金融诈骗案,涉及上亿资金,骗走了上千人的一生积蓄,不少人因此而走上了绝路。
这样的工作其实并不符合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一开始的设想,但工作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却觉得,很有趣。
这是独属于人类的游戏。
白领诈骗小组的组长是彼得·博克,自加入白领犯罪科就屡破大案,几年间就从特别探员升到高级特别探员,麾下有得力助手克林顿·琼斯,劳伦·克鲁兹,戴安娜·贝里根以及十名不记名的普通成员。
白领犯罪的ASAC虽然将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交给彼得·博克,但身为组长的他不可能亲自带着两个新人行动。于是,调-教新人的工作落在了戴安娜·贝里根的身上。
戴安娜·贝里根可以说是全白领犯罪科唯一免疫了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魅力的女人,因为这个漂亮又干练的黑皮肤姑娘,她的性取向是女性。
虽说不会对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着迷,但戴安娜·贝里根却挺喜欢他们两个,在向彼得·博克报告的时候,她并没有隐瞒这一点。
原本,他们也足够优秀。
在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加入白领犯罪科的第十一个月里,一个大案子撞上了他们小组的手上。
案件的起因是一场古董金器走私案,那些金器来自于伊拉克乌尔城皇家陵墓,被挖掘出来后便收藏在萨达姆博物馆里。
现在,萨达姆博物馆里的珍贵金器被洗劫了,全部。
这个案子甚至没有过他们小组的手,因为FBI接到匿名举报,找到了一部分被夹带偷入美国国境内的古董金器,还在金器上找到了嫌疑人的指纹和毛发,追回文物的同时嫌疑人便已经被锁定通缉。
嫌疑人曾是驻伊美军上尉,名叫乔纳森·米切尔,现已退伍。
在被通缉不到半天后,嫌疑人乔纳森·米切尔选择了自首。
虽然选择了自首,但他并没有认罪,他坚持认为自己是被陷害的。
送他自首的人,除了乔纳森·米切尔的妻子戴娜·米切尔以外,还有彼得·博克和他的妻子伊丽莎白·博克。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景,是因为伊丽莎白·博克和戴娜·米切尔是高中起就认识,关系一直友好亲密,他们前段时间还一起聚过餐。
今天早上FBI授命逮捕乔纳森·米切尔的时候,他虽然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他选择了逃跑。戴娜·米切尔则在无助之下选择向伊丽莎白·博克求助。
伊丽莎白·博克带着戴娜·米切尔,直接杀到了FBI的纽约分局里,找到了彼得·博克。他们在办公室里争论了一番,彼得·博克答应深入调查这个案子。如果乔纳森·米切尔真的是无辜的话,他不会让他遭受牢狱之灾。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并没有偷听的意思,但五感过于敏锐,他们在办公室里的交谈,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听得一清二楚。
这看上去就是牵扯到了熟人的案子而已,彼得·博克毫无疑问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FBI,即使他的妻子站在了乔纳森·米切尔那一边,相信他的无辜,但他不会立即下定论,无论在乔纳森·米切尔里有多无辜。
他要证据,更多确凿的证据,而现在,所有的证据明显没有站在乔纳森·米切尔那一边。
乔纳森·米切尔向彼得·博克提供了一个他所认为的嫌疑人姓名,因为当初在他回国的时候,那个人曾经想要让乔纳森·米切尔帮忙带一些东西回国,而乔纳森·米切尔没有同意。
那个人是帕特里克·埃姆斯,在□□工作。
案件就是在彼得·帕克找上帕特里克·埃姆斯的时候,急转直下,从一个潜在的金器盗窃走私案件,可能还有栽赃嫁祸的成分,变成了恶性的凶杀案。
彼得·博克没有见到帕特里克·埃姆斯,或者说,活着的帕特里克·埃姆斯。
帕特里克·埃姆斯和他的保镖被发现死在了家里。
帕特里克·埃姆斯死得很惨,那完全可以称之为虐杀。他在活着的时候明显被严刑拷打了一番,整个头颅被生生扯下,喷溅出来的鲜血染红了墙壁和地板。相比他的惨状,他的保镖显然要死得痛快一些,完全是一刀割喉毙命。
彼得·博克是帕特里克·埃姆斯尸体的第一发现人。
这个男人是乔纳森·米切尔指名的嫌疑人,不管指向乔纳森·米切尔的证据有多确凿,他的陈述总是不容忽视的。而帕特里克·埃姆斯的死亡,无疑证明了这一点。
彼得·博克将他所知道的情报上报给了白领犯罪科的助理特工总管,虽然白领犯罪科没有拿到案件的全部调查权,需要跟凶案组的探员进行合作,但最起码,凭借着乔纳森·米切尔当时的供词,白领犯罪科没有被排除在外。
毕竟,帕特里克·埃姆斯的死状太像是仇杀了。
拉法埃莱和菲尼克斯作为小组成员,他们跟着戴安娜·贝里根进到死亡现场进行勘察。而在进入凶案现场的那一刻,拉法埃莱微微皱起眉,菲尼克斯则摸了摸鼻子,黑色的眸底闪过一丝厌恶。
一股狗臭味。
一般的狗,无论是野狗还是宠物狗,都不会有这么刺鼻的气味。
“比狼人身上的臭味淡一点。”过于灵敏的嗅觉就是这点不好,即使血腥气再浓重,菲尼克斯还是能够闻到血腥气下那股更让凤凰难以忍受的狗臭味。他撇了撇嘴,小声地对拉法埃莱道:“是犬类维森生物吧。”
刨除狼人的可能,这股狗臭味,菲尼克斯只能够想到犬类维森了,比如狼妖、胡狼、猎犬怪,都能够归属到这个范围里。
这些维森的狗臭味根据具体种族的不同必然是有细微差异的,只是,菲尼克斯并没有机会分辨一下。
当然,他也没有兴趣分辨一下这几种维森各自狗臭味的特点。
拉法埃莱审视着房间里血肉模糊的画面,目光落在了帕特里克·埃姆斯手腕处十字形的穿透伤,伤口的边缘十分齐整,还略带烧焦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