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崽模拟器 第24章

作者:东回归线 标签: 英美衍生 阴差阳错 系统 超级英雄 轻松 正剧 BL同人

小面包在宠物医院的检查结果很好。

赛里斯的意思是,它一直保持四只爪子的状态,努力伪装成一只健康的地球猫,没有吓到医生,非常努力。

就是医生表示这只猫有点太健康了,这对捡回来的流浪猫来说是个奇迹。

医生还说小面包太小了,等长大一点的时候再考虑做绝育,当时赛里斯没有特别认真地听,他还在为了导师、研究和犯罪的事烦恼,反正小面包是别的生物,不需要这个,所以他让能听懂人话的小面包自己去听了。

小面包无辜地看着医生,往赛里斯的方向挪了挪,又挪了挪,蓝汪汪的眼睛好像在说“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我只是一只小猫咪”。

“它叫什么?”医生问。

“小面包,因为我捡到它的时候它偷吃了我一块小面包。”赛里斯回答。

他虽然走神,但对别人的问话非常敏感,总是能很快地反应过来,这是他在学生时期锻炼出来的能力。没办法,他是个穿越者,那些课程对他来说总是太过简单,他唯一能用的对策就是跳级、跳级,再跳级,以及在任何不感兴趣的课上走神。

医生说最好不要给猫吃太多面包,它们并不适合吃这些东西。

赛里斯点头。

然后他回到家,看到小面包正在扒拉他买的小面包,熟练地从里面扒拉走了一个。

赛里斯:好吧,我就知道,我养的根本不是猫。

“简!安妮!”

他喊两个小孩来吃午饭,并说了下午他打算跟她们一起去医院的事。

简很高兴,说:“太好了,赛里斯哥哥,弗雷德看到你一定会高兴的。”

赛里斯好笑地揭穿了她:“我觉得他不太愿意在工作到灰头土脸的时候看到我,他更愿意在打工结束、给自己买完生日礼物的时候来向我炫耀。”

弗雷德的自尊心很强。他是约翰夫妇的第一个孩子,曾经是穿着漂亮、被附近的其他孩子羡慕的对象,不过自从母亲去世后,他的父亲也不知去向,他开始到处找能赚钱的活儿,打工、做饭,照顾两个妹妹,也渐渐变得特别在意别人的目光。

当然,几年下来他已经不怎么在乎被原本羡慕他的同龄人奚落的事了,他变得越来越坚强,但面对熟人的时候,他总是会显得有些局促和尴尬。

简耸耸肩:“但看弗雷德尴尬很有意思,不是吗?”

安妮捧着脸看他们。

“对了,赛里斯哥哥,你楼下搬来了一户新邻居。”简说。

“新邻居?”

赛里斯记得这座公寓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搬来了。事实上在他小时候,住在这里的人还有很多,比如说隔壁的艾斯利小姐、一楼的弗洛伊德先生、克里尔先生,不过他们都没在这里住很长时间,大部分人都失踪了。

不过这里是哥谭,有人失踪很常见,马尔凯达公寓的老板也拿到了钱,因此一直没人管这些。

简描述道:“我下楼的时候看到他了,一个无所事事的成年人,还跟马尔凯达先生讨价还价。我还以为我们这里的价格已经够低了。”

安妮大声说:“没钱的单身汉!”

赛里斯忍不住笑。

他们这里是伯恩利南,一个老旧的城区,公寓的位置也非常糟糕,需要七拐八拐才能找到,有钱人绝不会住在这里,约翰先生和林妮娅女士当初搬来这里只是因为距离医院很近。

他摸了摸两个小孩的脑袋,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不是吗?也许他只是个忽然遇到了意外的人,如果可以,我们也能为他提供一点帮助。”

简放下餐具,拉长声调,说:“我知道——我知道,赛里斯哥哥,你有时候就跟妈妈一样。”

安妮看看简,看看赛里斯。

她出生后不久林妮娅女士就在医院的纠纷里过世,所以她的记忆里没有母亲,而且父亲在那之后不久就开始酗酒,她是哥哥姐姐带大的。

她对母亲的记忆只有家庭相册里的几张老照片,而那些照片里通常没有她。

“那太糟糕了,”安妮嘟嘟囔囔,“我觉得赛里斯哥哥还能活很久。”

赛里斯哥哥不能跟妈妈一样躺在墓地里。

简和赛里斯停下了交谈。

简试图解释:“呃,安妮,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赛里斯哥哥非常温柔。”

赛里斯则把安妮抱起来,说:“当然,我会好好活到很久以后的,我向你保证,安妮。”

他和简收拾了餐桌,特地换了一身衣服,拿上钥匙,然后带着安妮一起下楼。

楼下的住户已经搬进去了,赛里斯看到门口换了新的毯子。

公寓的老板马尔凯达先生刚在他们前面离开,矮胖的身影走得非常快,好像被什么东西追赶一样。

“看来新邻居是个不好惹的人。”

赛里斯对马尔凯达先生喜欢虚报价格和公寓状况的事一清二楚。

马尔凯达先生贪婪吝啬、欺软怕硬,不过在邻居们真正遇到难题的时候,他总是会跟良心作斗争,最后成为那个伸出援手的好人。所以大家虽然不喜欢他,却也不会特别讨厌他。

他们离开公寓,赛里斯转过拐角,看到停在附近餐厅门口的一辆机车。

“赛里斯哥哥?你看到什么了?”

简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没看到什么特别的,只看到一辆特别酷的机车。

赛里斯摇摇头,说只是看错了,我们走吧。

他想,他觉得那辆车,虽然不是特别熟悉,但是……他好像开过?

那好像是红头罩的车。

赛里斯沉思。

一般来说,普通哥谭市民没有近距离观察义警和反派们载具、武器和其他道具的机会,因为这群人一般都会在城市的街道上狂奔,而且多半是在漆黑一片的夜间,等警察和记者赶来的时候就只剩下满地狼藉。

虽然也有例外,比如说出镜率超高的蝙蝠车,但红头罩只来了哥谭几年,他被记者拍到的次数并不多,还换过几次车。但赛里斯不一样,他觉得刚才看到的那辆,跟他抢——呃,跟他向红头罩先生借的那辆非常相似。

毕竟他保留了上次模拟最后的那段记忆,里面还有他骑着红头罩的车开过大半个哥谭的画面。

谢谢红头罩先生。

赛里斯又往机车的方向看了几眼,就带着简和安妮往约翰先生的医院去了。

……

老旧的医院坐落在哥谭的一角。

约翰·布莱温斯医院建立于三十多年前,它的创立者老布莱温斯先生是一位善良的人,他在这里开医院是受到了已故的托马斯·韦恩先生的鼓舞,希望能为这附近的人提供更为便捷的医疗服务。

但韦恩夫妇去世后,哥谭的情况迅速变得混乱起来,这家医院就开在公园街附近,老布莱温斯先生一天天看着公园街变成犯罪巷,韦恩夫妇和他们那些人希望哥谭能变好的期待全部落空,最终一病不起,溘然长逝。

后来,他的儿子小约翰·布莱温斯继承了父亲的理念,在一个晴朗的午后与同样从事医生工作的妻子来到了这里。

“我想跟父亲一样做点什么,而且我知道我能做什么。”小约翰·布莱温斯大声告诉所有人。

他们怀着热情和信念,不厌其烦地为附近的人提供帮助,赢得了人们的赞誉,但是……就在四年前的一天,约翰的妻子林妮娅在一次手术过程中,被闯入手术室的人杀死,约翰拼尽全力都没能救活她,从此以后约翰就像变了个人一样,终日饮酒、到处游荡,将热诚与希望抛在脑后,再也不提他们来时候的事了。

赛里斯带着简和安妮走进医院,向保安询问了正在整理的仓库位置,找到了弗雷德。

弗雷德先看到简了,大声喊了简和安妮的名字,结果下一秒就看到了赛里斯。

弗雷德飞快地擦擦脸,整理衣服,差点就惨叫起来:“赛里斯哥哥,你突然来这里做什么?”

“来看看你工作?”赛里斯调侃他,但看到弗雷德快要恼羞成怒的模样,就笑着说,“没关系,弗雷德,只是顺路——我有其他事来医院,刚好简和安妮要来,我就跟她们两个一起来看看你了。”

弗雷德盯着他看。

赛里斯抬起两只手,说:“我发誓,弗雷德,我肯定不是来看你笑话的。而且工作没什么好笑的,每个努力工作的人都应该为自己感到骄傲。”

弗雷德这才接过简给他的方巾,再次用力擦了擦脸,说:“好吧,我勉强相信你。所以你来医院做什么?”

他围着赛里斯转了一圈,都没发现赛里斯哪里受伤或者可能生病了。

赛里斯按住他,说:“不是因为我,弗雷德。上午我去跟约翰先生谈了谈,发现他已经有几个月没来医院了,因此我想来看看情况。”

弗雷德的眉毛拧成了一团:“约翰?我爸?他前天就来过医院啊。”

前天?

赛里斯还没说话,弗雷德就抱怨道:“他晚上过来,带着一身酒味,还撞倒了跟我一起打工的马尔斯,我都不想让人知道我跟他认识。”

前天晚上,那时候火柴·马龙已经在找约翰先生了。

赛里斯在心里把时间线对了一下,不由得皱眉,对弗雷德说:“你能请个假吗,弗雷德?我有些事想问问你,工钱的损失我会付给你。”

弗雷德说当然。

他跟负责人打了招呼,跟赛里斯离开仓库,聊了关于约翰先生的事。

据弗雷德说,他并没有特别注意约翰来不来医院,毕竟没人知道约翰去哪喝酒了,他在几年前曾经试图让父亲振作起来,但那毫无意义,他早就放弃了。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就算约翰不来,医院也能正常运转,因为这里还有不少老约翰·布莱温斯时期的员工,他们不会让医院关停的。

“我可以确定就是他,”弗雷德肯定地说,“我可能认错任何人,但不会认错我爸。”

“他只来过一次?”赛里斯问。

“我不清楚,但我可以帮你打听打听。”弗雷德从椅子上跳下来。

“不用了,没有那个必要。”赛里斯拉住他,如果事情走向那个最坏的猜测,弗雷德去打听这些可能会遇到危险。

他认真地、清楚地告诉弗雷德,医院可能出了点事,贸然去问会有危险,最好辞掉这份工作。

弗雷德说没关系,仓库很快就清点完了,预计今天或者明天他就会“失业”。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赛里斯、简和安妮都笑了出来。

赛里斯知道弗雷德是个很有分寸的孩子,所以他想了一会儿,还是问:“你听说过洛伦佐试剂吗?”

“什么试剂?”

“没听说过最好,我觉得——”

“不,我听说过。”弗雷德举起手,“有两个医生提到过,我想他们说的就是这个词。”

赛里斯悬着的心终于死了。

看来他平静的哥谭生活要完蛋了——导师、邻居和他自己,全都被卷入了同一场事件,幸好没有其他认识的人。

他深呼吸,将声音压低了一点:“你见过具体的样本吗,弗雷德?”

弗雷德摇摇头。

他从赛里斯的语气里感受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也小声问:“到底怎么了,赛里斯哥哥?”

赛里斯回答:“我有些猜测。虽然我可以告诉你,但这意味着危险。”

弗雷德用力点头:“那我明白了,我不会去调查的,赛里斯哥哥,你也注意安全——这种事可以交给哥谭警局调查!或者罗宾和蝙蝠侠!”

他说到一半,觉得哥谭警局实在是不保险,还是加上了哥谭的义警;出于对罗宾的喜欢,他把罗宾放在了蝙蝠侠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