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阡陌 第54章

作者:秋丨阑珊 标签: 甜文 BL同人

  黛玉道:“看来看去,我还是喜欢‘潇、湘馆’里的那一片竹子,实在是很得我的心。”

  这些年,她的性子虽然开朗了不少,那份文人的情怀却是刻在骨子里的,一直都不曾变过,看到“潇、湘馆”内这些长势极为喜人的翠竹,黛玉早已经爱的什么似的,当仁不让的开口要了这里。

  探春笑道:“早知道林姐姐爱这里,没有人会同你抢的。”

  这话让其他人纷纷点头应和。

  湘云道:“我最爱‘潇、湘馆’对面的‘怡红院’了,我要选它。”

  众人笑道:“那处可没人敢同你抢,且放宽心吧。”

  湘云被这话羞得满脸通红,小心思被人看出来什么的,简直不能更害臊了。

  探春打趣她:“你确定今后几天,你都能同咱们住在大观园里不回家去?咱们事先可是说好了的,不许外头那些男人进来的,连自家儿子也不许,二嫂嫂,你能保证宝二哥夜里看不到你时,不会寻过来么?”

  “哈哈……”

  湘云羞了个满面通红,再顾不得什么,追着探春打,口不中住笑骂:“看我不撕了你的嘴!”

  几个人打打闹闹间,挑好了自己心仪的院子,带着丫鬟婆子住了进去。她们都已经决定好了,这次相聚机会难得,很该回味一下年少时候的青春年华才是。

  不知道是不是剧情的影响,姊妹们给自己挑选的,都是原著时,曹大大分配给她们的院子。

  黛玉住了“潇、湘馆”、迎春住了“缀锦阁”、探春选了“秋爽斋”、惜春的“蓼风轩”。“怡红院”则是归了史湘云,毕竟是宝玉曾经的住所,为了避嫌,姊妹们没有一个敢往这里住。

  当初修建大观园时,因为没了林家的“二三百万财”,大观园其实并不是很完整,有几处不是很必须的地方,被王氏舍弃了。

  后来林陌出银子买下这个园子后,到底不忍让大观园这座在后世极为有名的园林建筑,就这么不完美的存于世间,当时就找出了山子野先生留下来的设计图纸,自己又找人将其中让他觉得不甚满意的地方,做了些小的修改,使得如今,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大观园,比之原著里的,更加的让人惊艳。

  大观园有了怎样的变化,林黛玉并不怎么清楚,之前住进这里过的几个姊妹们的感受却是最明显的。

  探春笑道:“果然是林表哥的手笔,虽然改变的不多,却处处让人住得舒心又方便。”

  湘云道:“记得咱们以前还结了个诗社来着,今天姊妹们难得聚到一处,不如咱们再结一社可好?哎,我呀,心里头澎湃的诗魂都要压不住了呢。”

第72章

  惜春去年和贾家的世交之孙成了亲, 夫婿是个爱画的, 只喜欢徜徉在山水美景之中,和惜春的脾性很是相合。

  自成亲后, 夫妇二人经常相伴外出,探看美景,游遍大晋的山水风光,留下属于他们自己的墨宝,小日子过得幸福无比, 倒养出了惜春娇憨的性子来,在面对多年未见的姊妹时, 也不改小女孩儿的性子。

  只见她拍手道:“很是很是, 那时候咱们还留下了不少好诗词呢, 林表哥可没少夸咱们,姊妹们相聚, 很该用纸笔记录下来, 或许能成为后世的一份传奇也说不定呢。”

  远处一道爽朗的女声响起:“哈哈,这么好玩的事儿, 怎么能少了我呢。”

  声音很是熟悉, 众人看去, 全都笑了。

  探春道:“忘了谁也不敢忘了琏二嫂子呀, 咱们建诗社,所需要的东西可不少, 怎么着也得把二嫂子拉来入伙, 咱们要点东西也能方便许多不是?”

  一句话说得众人大笑不已, 王熙凤更是笑得前俯后仰:“三妹妹这张嘴,真是越发的厉害了。”笑了一阵,她才又道,“这几年我可没少被你们琏二哥押着读书,虽然在写诗填词上,七窍通六窍——一窍不通,给你们当个帐房先生却是足够的,偶尔灵光一闪,有个什么好词儿,我可是不怕献丑的。”

  众人齐道:“很是很是。”

  结诗社一事,姊妹们自然是没有人反对的,都是红楼世界里有名的才女,如何会怕吟诗作对?当下计议已定,便让各自的丫鬟去做准备去了,她们几人则是继续在这里商议细节。

  参与商议的人是黛玉、凤姐和探春,她们三个都是主掌家中中馈多年的当家主母,思虑比其他几个姊妹周全更多。

  迎春负责记录,这本来是探春的活儿,只是她现在正忙着,迎春便接过了这个活计,先替她一回。

  惜春却是拿着炭笔在一边写写画画,立志要把这次姊妹们结诗社的活动完完全全的画下来,以做纪念。

  湘云安静的听着黛玉等人商议的结果,忽然叹息道:“可惜了,稻香老农没有来,若是她能来,也能替咱们把把关。”

  稻香老农就是李纨早年在诗社里起的别号,如今姊妹们齐聚,却单单少了她一个,她们也只能叹息一声,却什么也不能做。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回过神,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黛玉等人对李纨其人,虽然没有恶感,多年下来,生活环境的差异,各自迹遇的不同,让她们和李纨之间产生了一种浓得化不开的隔阂。

  既然已经玩不到一处了,她们也没有必要再接触了,就此相忘于江湖,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在得知自家姑奶奶们竟然还有闲心结一诗社,还能写出不少好诗好词出来时,林陌是欣慰的,兜兜转转了这么多年,十二金钗总算是又回到了属于她们的正常轨道上了。

  那些足以传世的诗词,总算是又从她们的笔下诞生了,没有因为他的乱入而消失,真是可喜可贺。

  徒阡拿着迎春誉抄的诗词细看,感叹了一句:“怪道你总说荣国府出来的姑娘们,都是才女呢,今日我算是信了。”

  林陌笑道:“若非如此,我何苦弄出来那么一个女子学堂来?我早就说过了,现如今,女子的地位太低,只能依附于男子而生,这是很不合理的。自古以来,在青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女子并不少。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定力,今有德阳公主北疆御敌,巾帼不让须眉;再有蔡文姬谢道韫文采风流,又有易安居士的易安体名传千古。谁说女子不如男?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要将如此精才绝艳的女子们困于深闺,让她们只在后宅里虚度光阴,委实是个巨大的浪费。”

  徒阡深以为然。

  这时,黛玉寻了过来,正好听到了后面的那几句话,她笑道:“还是哥哥的话深得我心,正好,妹妹还有一事相求。”

  林陌挑眉,“什么事?”

  黛玉道:“是关于社起名之事。当初姊妹们偶结海棠社,后又改名桃花社,我们本想着延用之前的社名,只是我觉得,这两个社名都不够大气,并不适合如今的诗社使用,我便想着来问问哥哥,哥哥可有好的建议不曾?”

  林陌笑道:“我道是什么事呢?这个问题,你倒是问对人了。”

  黛玉惊喜:“哦?是什么?”

  林陌道:“妹妹觉得,‘晨曦’二字,可好?”

  “晨曦?‘悲晨曦之易夕,感人生之长勤’?”

  林陌笑道:“非也,非也。是‘日出天地正,煌煌闢晨曦’!”

  黛玉双目微亮,“果然好名儿!”

  至此,后世名扬文学界的“晨曦文学社”的前身,“晨曦诗社”正式确认了社名,开始了她在文学史上,独领风骚的精彩一生。

  ……

  贾母的七十大寿办得很是热闹,也让早已经淡出世人眼中的荣国府,又回到了人前。

  尤其是荣国府的几位姑奶奶弄出来的“晨曦诗社”,让世人有了一种惊艳了时光的错觉。

  许多人恍然明白,原来,女子中,也有如此惊才绝艳之人,也让多少久困深闺的女子,看到了希望。倒是让黛玉的女子学堂又迎来了一次女学生入学的高、潮来,倒是一个意外之喜了。

  *

  很快到了一个月之期,三天前,林陌就收到消息,说是倭国皇太子所乘的船只已经到了津卫府码头了。

  今天正好是倭国皇太子所乘马车入京的时间。

  不仅如此,这次去欧罗巴的商船还带来了三个欧罗巴国家的使团,说是要来晋见天、朝皇帝。

  赶巧了,两方人马在距离京城不远的一处驿站相遇,竟相携一起入京。

  林陌第一时间听到了这个消息,“这来的倒巧,倒省了我们好大的功夫了。”

  旁人不解,林陌解释道:“一只羊是赶,一群羊也是赶,都凑到一起来了,接待的时候,就可以一起来做了。”

  当今深觉有理,就让负责接待倭国皇太子的人,把这三个使团也一起接待了。

  作为征服了倭国土地的男人之一,当今心安理得的,把出城迎接倭国皇太子的艰巨任务交给了贾环。

  贾环俊脸一阵扭曲。

  身旁的同僚一脸羡慕的看着他,语气酸溜溜:“恭喜小贾大人,贺喜小贾大人了。小贾大人即有军功在身,如今再积累些资历,官阶再往上升一升,指日可等了。”

  “真真是令人羡慕呢,到时候,小贾大人可莫要忘了咱们兄弟几个呀。”

  这些人心里泛着酸意,果然还是要有一个好出身呐,像他们这样寒门出身的人,即使入了官场,没有人提携,想要出头,当真是千难万难。

  看看人家贾环,不过就是京城贾府的一个庶子,就因为和海国公沾亲带故,入了海国公的眼,就能以正六品主事的身份,去迎接一国皇太子,若不是理智尚在,他们怕是要嫉妒到发狂了。

  真不知道圣人为何会舍鸿胪寺,而选贾环呢?把鸿胪寺的那些人置于何地?

  贾环抿唇,他真的很想和这位并不熟悉的同僚说一句,咱们两个来换吧!说实话,他宁肯去军营里接受上官最为严苛的训练,也不想去面对那个倭国皇太子!

  一想到那些人,一颗阴阳头,那一张张跟刷墙一样,刷得满脸粉,一有动作,那粉还直往下掉的情形……

  看上一回,他饭都吃不下了好么!

  他问林陌:“圣人这是对我不满意么?竟然让我去接待那些倭国人?好残忍!”

  林陌看他快哭了,心里多少有些心虚,因为给当今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正是贾环面前站着的这位,正直又无私的海国公大人!

  “咳!这话从何说起?这是圣人信任你的表现呢,等到这件事情完美结束了,圣人自有封赏,你应该对自己有信心才是。莫要被他人的言语影响了。”

  拍了拍贾环的肩膀,以示鼓励,就差再后头加上一句,“我很看好你哟”,作为结束语了。

  贾环无法,只得篶哒哒的被赶鸭子上架,去当他的外宾接待员去了。

  这天,正是秋末冬初的时节,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气温虽然低了些,阳光却意外的明媚非常。

  一大早,林陌就拉着徒阡到了“太白楼”一间临街的雅间里,准备亲眼见证一下,大晋与倭国友好关系的历史性的时刻。

  “还好我三天前就先订了这间视野最好的雅间,不然真到了今天,想要订个这么好的位置可是不能够了。”

  对于自己的先见之明,林陌颇为自得,瞧瞧外头那些没有先见之明的人们吧,为了看个热闹,挤在街道的两边,拥挤不说,能不能真正的看到,还是两说呢。

  哪里能像他们这样的,可以单独占用一个雅间,居高临下的往外看热闹啊!

  即吹不了风,又晒不到太阳,站得高,还能看得远,真好。

  显然,和他有着相同想法的人还是不少的,现在才刚辰时初,差不多七点多快八点的时候,那些使团会经过的街道两边的茶馆和酒楼都已经人满为患了。

  徒阡道:“显然,并不只有你一个人这么想。”

  林陌耸耸肩,并不在意,他的手里拿着工部最新型的双筒望远镜,有了这个东西,再加上一个好位置,他想看什么不能看呢?

第73章

  “从欧罗巴来的使团, 你了解多少?”徒阡还是没有忍住, 再一次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林陌倒是很是耐心的听着他的问题,一点也看不出来, 在这三天的时间里,这个问题,他听了没有二十回, 也有十八回了!

  他笑眯眯的回答着徒阡, 一如当初第一次听到徒王爷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一样。

  “这次派使团随商队来的国家有三个,弗朗机、撒克逊和尼德兰,我并没有去过这三个国家,不知道他们的具体情况。不过, 我却和他们三个国家的海军,或者说, 海盗,打过不少交道。说实话,当初如果不是我的船更先进一些, 战斗力更强一些,我怕是要阴沟里翻船, 栽在泥德兰海盗的手上了。”

  “撒克逊人在身毒建了一个撒克逊公司,之前我看他们一直往大晋南部边境活动,多注意了几分, 撞破了几次他们和一些人的交易, 打过几场, 虽然不知道他们干的是什么生意, 但是我瞧着,肯定不是什么正经的生意。”

  林陌说的絮叨,这是他在徒阡面前,极尽放松时才会有的表现。

  徒阡仔细的听着,多年相处下来,他早就深深的知道了一件事,不要小看他家阿陌随口说出来的内容,那里面,往往有着能够让大晋立于世界之巅的信息。

  就像今天这些话,徒阡就从中提炼出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