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小吏(七五同人) 第114章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标签: 美食 BL同人

  胡三用力点头,“放心吧,我都不回家了,我就每天在那欢喜我的湖景房!您放心,我看那些人啊,只要回去一说,指不定还被家里人责怪没有快些签呢,晚签的不是住不上蒲关泽了么!”

  云小哥狡黠一笑,“自然,不过我们拆迁办一定会竭力为大家服务的,能拿到多少房子,尽量拿到多少,不让居民吃亏。”

  胡三也露出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笑容,“是,是。”

  待云小哥离开之后,胡三放松了一些,感慨地看着他的背影。

  要是几年前,他肯定不会相信,自己会帮这姓云的小子办事的。事实上,那时候他们正被这小子整得头破血流呢。后来姓云的被迫离开大相国寺之后,他们还欢庆了一番。

  只是没想到,没多久他就以一个更加可怕的身份杀回来了……

  再一想此人在十字斜街演的那一出戏码,天知道当他两眼通红泫然欲泣的时候,胡三腿都要发软了,还得保持着流氓状对他叫嚣……

  唉_(:з)∠)_

  ——

  云雁回慢悠悠地走回拆迁办——这里是暂借了开封府的地方办公,还有一部分人则在京城所,不过大家基本上白天都在外面转悠。

  因为人多,连院子里都挤满了办公的人,云雁回进去的时候,一伙同事正吵得热闹呢。

  “怎么了?”云雁回上前问了一句。

  虽说拆迁办明面上是开封府管,有包拯做主,但是谁都知道,发号施令的其实是眼前这位府台面前的大红人。

  云雁回问了一句,那些人立时就停止争吵了,互相看看,一人排众而出,回答道:“正是为了一户刁民在商讨,这条街的居民是穷民,大多都答应了,因为我们答应,到时能安排在蒲关泽干活。但是,其中有一人,反复追加要求,贪婪无状,是以,我们正在为此事争议。”

  “我们也不知到底是该答应他所谓的‘最后一个要求’,还是采取强制行为……”

  “不,不可以用强制行为。”云雁回摇头,“此事最大的要求,就是不可以落人口实,御史都在紧盯着这儿呢。”

  “那怎么办呢?此人实在可恶,他开了一家酒店,不但要我们免费给他一间蒲关泽的商铺,还要补偿他那酒店本应有的进益,他算自己能活七十岁,要未来三十年的进益!还说我们占便宜了,没算他儿子的呢。”

  云雁回一听,也有点无语,“这就太过分了啊。”

  “是啊,我们百般劝解,他都咬死了。不就是看我们之前太温和,各种条件都答应了么。”

  那人气愤地说,“我们不过是秉承工作原则,不能让百姓吃亏,可是,我们也不是冤大头啊,我们的钱难道是白来的吗?”

  就是,这可都是官家的小金库。云雁回在心里道。

  “这样吧,你说他开的是酒店……他在哪家正店进酒?”云雁回沉吟片刻。

  “怎么,我们去断了他进酒的渠道?”有人兴奋地道。

  云雁回似笑非笑地道,“熬上他一两个月,再去找他谈,相信他的态度会好多了。”

  其实云雁回还有更损的法子,比如找相关部门隔三差五去查他,不让客人进去之类的,但是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用,否则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一听云雁回这里有妙法,其他人也纷纷围过来求解,哪个片区没几个棘手的钉子户啊。

  幸而云雁回有较为充足的经验,按照现实状况加减应对。

  眼看情况大好,云雁回顿觉完成任务有望,只觉十分有成就感,想来这个效率,也算得上前无古人了。

  云雁回正是洋洋得意之际,忽听人惊呼,回头一看,竟是一只粉红色的动物在人群中左冲右突,惹来阵阵惊叫,最后被人揪住。

  那人拎起来,云雁回仔细一看,不由说道:“这狗成精了么?怎么是粉红色的啊!”

  

第143章 金盆夜捣凤仙花

  云雁回低头打量, 那狗是只不过两只巴掌那么大的奶狗——至少看体态是的,但是它的毛发却是粉红色,看起来怪得很。

  “喝,哪来的怪物啊。”

  这不,抓着它的人都这么说了。

  小奶狗发出“呜呜”的叫声, 短小的四肢在空中徒劳地扒拉。

  “放下来, 这是一只狗啊。”云雁回看那狗很不舒服的样子, 把它解救了下来,小狗竟然歪坐在地上,左右看,不敢动了, 发出委屈的呜咽声。

  “会不会是饿了啊?”云雁回喊一位同事,“大杨,你弄点吃的来给狗崽呗。”

  大杨应了,转身小跑开。

  “你说这狗, 怎么能是红色的呢?掉进染缸里了?”

  这个猜测获得了大多数人的认可, 然后也没特意管这只狗崽, 而是讨论工作去了。

  小狗在人群中嗅来嗅去,十分可怜的样子。

  不一会儿,大杨回来了,手里还拿了个碗,碗里有些食物,放到小狗身前。

  小狗“呜”的一声,扑上去埋头狂吃起来。

  “小狗不知道饱的,吃了一点就够了。”云雁回工作着,看到小狗还在吃,就说了一句,走上去想把小狗拎起来,这时却“咦”了一声。

  “大杨,你上哪拿的碗,我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啊?”

  大杨挠挠头,“就在食堂啊。”

  云雁回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旁边的房顶上咔啦一声,一只猫踩着瓦片出现了,“喵呜”的凄厉叫了一声,然后几步飞踏下来,蹿到云雁回身前,对着小狗“嗷”的叫了一声。

  云雁回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三毛,三毛充满了警告地对着小狗叫着,于是证实了云雁回的猜想——难怪他觉得那碗眼熟,这特么不是三毛的饭碗么!

  “大杨,你怎么把三毛的碗拿来了?”

  大杨也是愣愣的,“这有很大关系吗?反正三毛也没在吃啊。”

  云雁回无语,“那府台的水果摆在那没吃,你怎么不端过去自己吃啊?”

  大杨:“……”

  府里这几只猫的地位很高的,因为包拯十分风雅,对几只捕鼠官十分礼遇,上行下效,一般人不要说打骂训斥了,主动喂东西还差不多。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几个毛脾气当然很大。

  而这只外来的小狗,居然敢吃三毛的东西,自然是让平日镇守仓库的三毛气不过了。

  只是这会儿,三毛似乎有点搞不懂这粉红的动物是什么,有些忌惮,所以还在咆哮状态。

  然而小狗只是只奶狗而已,什么都不懂,而且它实在是很饿,所以看了三毛两眼,又继续吃起东西了。

  而三毛终于忍不住了,试探性地伸出爪子,一爪子拍在小狗脑袋上。

  小狗一脑袋怼进碗里,扑街了。不一会儿,它挣扎着爬起来,低头又吃了一口……

  三毛:“……”

  三毛大怒!嗷嗷叫了两声,几爪子又挠了上去——现在它已经看穿那东西的底细了。

  小狗呜呜几声,被挠得鼠窜……

  “三毛怎么和泼妇一样?”有人忍不住嘀咕。

  “一碗饭而已,那么激动啊。”

  云雁回满头黑线,实在看不下去了,而且小狗被挠得实在可怜,于是上前抓住了三毛的后颈,三毛顿时僵住了,叫声也从凄厉变小了。

  云雁回轻轻抛了一下三毛,把它松开,然后将小狗抱了起来。

  小狗身上受了伤,在云雁回怀里发出可怜的叫声,一双黑眼睛湿润乌黑,看上去柔顺极了,叫云雁回很是不忍心。

  三毛却仿佛受到了莫大的背叛,对云雁回叫了一声,然后跳上了屋顶。

  云雁回抬头看它,“三毛,三毛?”

  三毛深深看了云雁回一眼,头也不回地蹿到另一边去了。

  云雁回:“……”

  众人都笑了起来。

  “完了,雁哥儿,这事儿没有五条鱼解决不了……”

  云雁回:= =!

  小狗仍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在云雁回怀里试图去舔自己后腿上的伤口,胖嘟嘟的身体还团起来。

  差不多也到了下班的时间,云雁回看小狗应该是有主人的样子,而且受了伤,但是他很熟悉周围,没人家里养这样的小狗,干脆先带回家,明日再探听一下。

  要是放任不管,这么小一只狗,不说别的,开封府里的几只猫恐怕就不会放过它……

  云雁回抱着小狗回家,正巧看到小宝回来,“哎,你给它看一下……”

  小宝一看云雁回怀里抱的是一只粉红色的动物,先是喊了一声“这什么玩意儿我认都不认识”,然后想起什么来,认真地说:“我不会治牲畜啊。”

  “差不多吧,看看呗。”云雁回逼小宝看了一下伤口,小宝还真弄了点草药来,捣碎了给它敷上,说这是止血的。

  小宝还扒开小狗的毛看了一下,“这毛似乎是染的,眼睛周围还有一点白色,看来本来的颜色是白色,而且这不是意外,而是有人特意将它染红。”

  小老虎也凑了过来,认真地说:“这样很容易被别的狗欺负的。”

  “……”且不说小老虎的话,云雁回倒是有些诧异,厉害了,这时候就有宠物美容了吗?

  云雁回只在现代看到有人喜欢给狗狗染毛,有一段时间很流行,在街上总被围观,那时候大家还觉得这很新潮。

  没想到,宋朝就有这业务了,所以他一开始看到狗时,根本没想到可能是故意染的。

  果然流行是个圈,转来转去,都是在复古啊。

  这时候郑苹和双宜相携回来了,一看到云雁回一个粉红色的毛团,就一起冲了过来。

  “这是什么!!”

  云雁回都吓了一跳,“一,一只狗……”

  双宜把小狗抢了过来,抱在怀里,享受地蹭了蹭毛,“哎呀,咱们家有狗了。”

  郑苹也笑盈盈地说:“我去缝个垫子……”

  云雁回:“……”

  云雁回:“不是,这是捡来的,好像是别人家的,我还得找到人家送回去呢。”

  郑苹和双宜顿时有些惋惜,虽然云雁回看着一只粉红色的狗只觉得有些奇怪,但是似乎他家阿娘和妹妹都很喜欢。

  虽说这只狗很显然是宠物品种的,而且大抵从小接触人所以很亲人,但是她们俩以前在市场上看到宠物狗,可没有这样喜欢的样子,还是染了色的缘故。

  “可惜了,挺有意思的小狗。也不知这是怎么染的,你找到了人家问一问啊,我们可以给贝贝染啊。”郑苹饶有兴味地提议。

  云雁回:“……您就放过贝贝吧。”

  一只黑粉集于一体的熊猫,那还能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