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小吏(七五同人) 第49章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标签: 美食 BL同人

第66章 我在垂拱殿上班

  新得酒仙封号, 云雁回是哭笑不得,依他看,这完全就是那家脚店的炒作手段,这不,传得满城风雨, 大家都想去那里偶遇“酒仙”或是尝尝“酒仙”品过的酒了。

  终日营销炒作, 这次也成了别人的广告, 云雁回颇觉好笑,按下不提。

  有了酒,云雁回便在开封府食堂试验菜色,准备做葡萄酒鸭和葡萄酒鸡翅, 选在下午,这时候大家都在休息,没人进后厨。

  其实在食堂做菜也是为了方便,这里非但总有处理好的鸡鸭, 而且最近新购置了一批砂锅, 质量特别好。

  还是从汴京外某畿县买来的, 当地人用高岭土做的砂锅,制作的过程也极其繁琐。汴京的药铺都爱用来熬药,就是因为能够最大程度保留药性。

  与此相同,食物的鲜美也能被最大程度的保留,自从有酒楼率先使用后,便逐渐在汴京的大小酒楼里流行开了。

  而且这砂锅保鲜性还特别好,据说冬天大年三十熬的汤,到了十五都能喝。比起其他的容器,熬出来的汤更为香浓。

  云雁回取了一个砂锅待用,这砂锅保养过几次,已经十分适合炖菜了。

  将洗净的鸭肉倒上葡萄酒,再加上生抽、老抽腌渍,要腌渍久一点儿,约莫大半个时辰,便可将炒锅烧热了,加葱、姜炒到出香味了,再放入鸭肉。

  煸炒到鸭肉变色,倒进砂锅里,再次倒半锅葡萄酒,撒上盐,放陈皮、八角、桂皮、紫苏等。

  如此用小火慢慢焖,焖到葡萄酒还剩一半了,便放些冰糖,收汁出锅。鸭肉颜色发红,饱饱地吸收了葡萄酒,混合本身的鸭肉香,与香料的味道,香气扑鼻。

  云雁回尝了一块,差点泪流满面,太好吃了,妈妈,我做菜怎么这么好吃啊!

  鸭肉味道浓厚,肉肥骨软,还没入口就十分诱人了。一口咬下去,更是肥嫩得不得了,鲜香细腻,带着葡萄酒和佐料的香味儿。

  至于葡萄酒鸡翅又简单得多了,云雁回喜欢吃翅根,肉质比鸡腿更加活,又比翅尖肉多。翅根焯水沥干,小火煎到焦黄色,加上盐、酱油翻炒,再倒入葡萄酒烂煮入味后,大火收汁,洒上一些花椒粉。

  两道菜都是咸香的,吃了容易想吃米饭,云雁回打了一碗饭,又倒了一壶葡萄酒,吃了起来,两道试验品都十分成功。

  吃了几口,外间忽然进来一名年青人,穿着燕居服,面容清俊,约莫二十多岁。

  这人进来后便负手左右张望,似乎在找什么。

  云雁回看他有点眼熟,服饰也比较高档,想来要么是府里的官员,要么是来过这里的别的衙门的人,因后厨无人,便招呼道:“中午各厢来人议事,没剩菜,倒是我这里刚炒了两道,郎君来吃一些吧。”

  虽说食堂开放的时间只有早上和午休时间,但是若有人耽误了吃饭时间,也是可以来要吃的,只要有就会供应吃饭。若是官员,还得给人家开小灶。

  这青年好似愣了一下,然后走了过来,低头打量云雁回面前的菜色。

  “我就吃了几口哈,在试验新菜,你可是第一个吃到的。”云雁回吃着觉得好,打算以后也列入菜谱呢,不过那时用的葡萄酒就得在市场上买了。他打量这人也不知道饭在哪,还好心地帮他盛了一碗米饭递过去。

  青年沉思了一下,伸手接过了饭碗。

  云雁回看他伸手,双手洁白如玉,十指修长细嫩,唯有指间有些薄茧,像是握笔磨出来的,可见是个读书人。

  青年十分斯文地抓着餐具,挟了几块鸭肉吃,又吃了一块翅根,然后微微一笑,“好吃。”

  “当然啦,这菜里加了葡萄酒。”云雁回颇为自得,“而且我做菜太好吃了,简直就是冰火魔厨嘛。”

  青年愣了一下,虽然不解其意,但还是很礼貌地笑了笑,然后自己斟了一碗葡萄酒喝。

  云雁回心里嘀咕,虽说我大方,但哥们儿你倒别人酒喝的动作要不要这么自然?

  青年品了品葡萄酒,眼神一亮,“好酒。”

  从他进来到现在,就说了四个字两个词,分别是好吃和好酒。

  云雁回哈哈一笑,“小心后劲儿有点儿大哦。”

  “香醇绵厚,这是哪里沽的酒?”青年吃了半碗,抬头问道。

  云雁回随口道:“一个走街串巷的胡商那里。”

  “不可能,”青年却断然说道,“虽说味道与胡商所卖的商品葡萄酒类似——不知为何我朝一直酿不出那样的味道——但是,胡商的葡萄酒都是陈酒,这壶分明是新旧,出坛不会超过一月。胡商要用当地的葡萄酿酒,而一月时间,可到不了汴京。”

  云雁回:“……”

  云雁回也有点呆,没想到还有人较这个真,他挠挠头,一脸天真茫然,演技一级棒,“我也不知道哦,那是不是说我走运了?”

  青年却看看酒菜,又看看他,意味深长地道:“这酒,是你私酿的吧。”

  云雁回惊讶得很,咬死不承认,“不是!”

  但青年一脸笃定,“就是你私酿的。”

  云雁回更加心惊,也不知自己是哪里穿帮了。看青年和自己无冤无仇也不像要告状的样子,反正大家算是自己人,便半委婉地承认了:“你怎么认定的呢?”

  青年:“直觉。方才进开封府时,看到了葡萄成熟,有人在采摘。加上这菜是新菜,酒是新酒。”

  “……”云雁回无语凝噎,人家是靠直觉的,你还能说什么呢?

  云雁回只得又倒了一碗酒,伸手揽住青年的肩膀,“兄台,明人不说暗话,这就是我私酿的,不过是为了做菜调味,也不卖,你看上去人这么好,一定不会告我状吧?”又在心底补了一句,你告了老子也不承认。

  青年被他揽住,有些不自然地样子,大概从未与人勾肩搭背,但也没有挣开,“嗯……”

  “太好了,来,走一个。”云雁回和他碰了碰碗,一口喝完了。

  青年也喝了两口,此时脸已经有些泛红,再一看云雁回还是面不改色,“你的酒量不错,你多大了?”

  “虚岁十七。”云雁回答道,“对了,方才你说进来时看到葡萄熟了,你不是府里的人啊?”

  “不是,我来看看。”青年说罢,又问了一个问题,“以朝廷榷曲之严,你是如何买到酒曲的?”他说着,又补充了一句,“放心,我不会坑害你。”

  “我没买酒曲啊,我没资格咋买酒曲啊,”云雁回摊手,一点也不在意把法子泄露出去,“我酿酒就没用酒曲,胡商的葡萄酒和我们的不一样,也是因为没放酒曲啊。葡萄酒之所以是葡萄酒,那是用葡萄酿酒,放了酒曲葡萄酒成作配的了。”

  “竟是这样?”青年沉吟道,“有道理……”

  “嗳,哥们儿,”云雁回言语之间,已经默默把称呼从郎君变成了兄台再到哥们儿,“你不是府里的,那是哪个衙门的啊?大理寺?刑部?”这都是最常和开封府打交道的部门了。

  青年:“垂拱殿。”

  云雁回:“视朝的地方啊,你是侍卫亲军?”

  青年尚未说话,这时外间又进来一名中年男子,面白无须,团团嫩嫩,躬身用公鸭嗓说道:“官家,开封府通判求见。”

  云雁回:“……………………”

  ……妈的!!

  为什么觉得这人眼熟呢?因为每年元宵人家出来与民同乐都能远远看上一眼!

  为什么自称在垂拱殿上班呢?因为每天在那儿处理政务啊!

  为什么,为什么就没有早点认出来呢……

  云雁回心里有个小人儿,已经哭晕在厨房。

  “嗯,去堂上。”仁宗放下酒碗,负手走了出去,走到门口,回头笑了一下,“小孩,这次我就不记你的名字了,功过相抵。”

  不记名字,无奖无罚。

  大概是他献食有功,但酿酒犯法,还管官家叫哥们儿,才有了个功过相抵……这也太刺激了!

  云雁回鹌鹑状道:“谢官家。”

  ……

  仁宗走了,还剩下半壶残酒,两碟剩菜,云雁回也没心情吃了,走出后厨,只见厨子、打杂的跪了满地,都是腿软来不及爬起来的。

  当初进献菜肴都把大家兴奋得几夜没睡好了,更何况是仁宗突然惊现开封府,差点把他们吓得心脏都要吐出来了。

  云雁回顿时觉得自己心理素质还可以了,嘀咕道:“难怪人就这么进了后厨,一个招呼的也没有……”

  众人纷纷爬了起来,“雁哥儿,怎么样啊?官家在里面看了那么久,是不是哪里没打扫干净?”

  “不知道,我也跪半天了,不敢看。”就那样的情形,云雁回哪敢说实话,让人知道他对官家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还得了?

  “我说,官家怎么会突然微服来开封府?这不正常啊!”要么云雁回怎么也没想到这人居然是仁宗呢,没事不在宫里好好坐着,在包拯不在的情况下来开封府,何止是不正常,是太不正常了!

  大家面面相觑,半晌,有人才吞吞吐吐说了所有人共同的心声:“难,难道……是包少尹出了什么事……”

  

第67章 黑夜开封府副本

  仁宗微服突击开封府, 除了在有名的开封府食堂逛了一圈,吃了两道菜,又与通判见了一面。

  据说勉励了一下通判,赞赏他在少尹不在的情况下,当好了家, 大家工作也都很努力, 又赏了些冰和果子方离开。

  开封府上下都很忐忑, 觉得这极不正常。

  过了一日,方有消息传来,证实他们内心的猜想正确。

  原是包拯前往陈州查赈,查实了安乐侯庞昱挪用赈灾粮款, 在陈州欺男霸女,荒淫享乐,便用御铡将其铡了。

  消息前晚传回来,听说当夜庞太师悲痛欲绝, 次日又入宫见庞娘娘, 父女又是痛哭一场。

  庞娘娘要求见仁宗, 但是仁宗未曾召见,反而悄然来到了开封府,见了现下府里暂管事的通判。

  虽说仁宗与庞娘娘是少年夫妻,可是这事上仁宗还是清醒的,知道先前依椒房之意派了庞昱去已经是害苦了陈州百姓,虽说他没想到包拯真敢铡人,但是既然铡了,三道御铡是他应允的,自然不能打自己的脸,寒了臣子的心,于是有了开封府之行,是为表达立场。

  果然,有了仁宗这一趟,消息传来之后,开封府的人反而松了口气。

  反正不是少尹出了事,虽铡了庞太师之子,好歹也知道官家是站在少尹这边的了。

  云雁回对剧情虽一知半解,时间都不太清楚,但是好在他对主角有着充分信任。是以,在了然传书来,叫云雁回请假回大相国寺住一段时间时,他拒绝了。

  了然自是关心他,但包拯没有嫌他得罪了人,把他留在府里,还容他放开手脚创新,那他就更没有道理食言而避让了。

  云雁回非但不去大相国寺避风头,反而将小宝也叫回来了,让他和双宜陪自己住在开封府,每日就睡在包拯的书房旁,这是包拯的办公场所。正是要警惕有人来这里,搞些鬼蜮伎俩。

  仁宗亲政不过二三年,庞太师在朝中仍是势力庞大,像是之前的科考,世人都以为包拯算是他的门生,但那一次,正是因为庞太师要选用自己的人,将文采斐然的包拯只点为第二十三名。

  科考本是为天子、为朝廷选人才,庞太师却大搞黑幕,谁都有理由相信,他死了儿子,会瞄准包拯下手,开封府十有八九也要被殃及。

  现在包拯正在回来的路上,他们可得把家守好了,不能后院起火。

  所幸开封府其他人大多也是一般的想法,不论他们是真的被包拯的人格魅力征服了,还是自知同在一条船,总之这一下子都打叠起十二分的小心工作,一时间尽去前些日子的懒散。

  ……

  早晨,云雁回起来去上班,身后跟着小宝和双宜,因在官衙,双宜还作男装打扮。

  到了食堂,还没进去,就听到里面一阵喧闹声,这是从未有过的情形,随手抓住一人问道:“里面是打架了吗?”

  那人回头看看,摇头叹气,“嗨,不是打架,胜似打架啊!三衙塞了人过来,借用地方吃住,说是他们的地盘在修缮,开封府倒霉就倒霉在地盘大了,现帐子都扎好了,要露营……”

  云雁回嘴角抽了一下,“什么鬼,三衙塞人……等等,塞的侍卫亲军吗?”

  那人摸摸脑袋,“嗳,好像是的……我就说有些人看上去娇骄之气那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