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小吏(七五同人) 第60章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标签: 美食 BL同人

  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了,十二月底各国使节就会陆续抵达,时间其实并不多了,而大家的事情还有很多,例如前段时间检查出了一些驿馆有些地方需要修缮,现在正在安排工匠,专人督工修缮。

  这驿馆其实每年都会集体检查两次,但是架不住意外嘛。

  郑凌那边,他在开封府有个熟人基本上大家都知道了,和郑家关系比较近一点的,还知道那其实是他亲戚。反正每次开封府有什么新菜,这家伙绝对能第一时间吃到。

  所以,与其看他每天在鸿胪寺鬼哭狼嚎,不如派他去对接开封府好了。

  郑凌觉得自己一下子从炼狱解脱了,笑逐颜开地就去找云雁回。

  云雁回也挺高兴的,枢密院派了个吃货过来,这还好说,现在就怕鸿胪寺来的人是个事儿逼,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既然来的是郑凌,那就好办了!

  郑凌基本上是雁哥儿说什么他都“好好好”,而枢密院的吃货十分实诚,此人年约三十多,也是进士出身,姓高名铭诚,为人很是随和,刚来的时候,云雁回还没定菜谱,跟他非常抱歉地说了,大概要多等几天。

  高铭诚就笑呵呵地说:“没事,你忙你的,我来主要是蹭你们食堂的饭。”

  云雁回:“……”

  高铭诚还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告诉云雁回:“你不知道,礼房为了争这个名额,差点打起来了!”

  “……”云雁回直擦汗,“好说,我叫厨房把叉烧端上来……这个倒是已经做出来了。”

  高铭诚居然还知道叉烧,大概听他那位同僚说的,但是并不解背后的嘲讽之意,快快活活地试吃了叉烧。

  云雁回叫厨房做了两道叉烧出来,一道是蜜汁叉烧,一道是脆皮叉烧。

  二者虽然都是叉烧,但是口感很不相同。

  蜜汁叉烧的“肉感”比较重,肥瘦相间,滑嫩甜蜜,风味极佳。而脆皮叉烧则咬下去脆脆的,且颇有种入口即化的感觉,咸味相较重一点点,是更明显的甜咸口。

  这叉烧选用的猪肉,更是从大相国寺的烧朱院买来的,他们常年养猪吃肉,肉质极好。但是,若非云雁回是自己人,还买不到猪肉呢,他们是小规模养殖。

  这时候猪肉的吃法种类不多,或者说“士”这个阶层本来就很少吃猪肉,然而做成叉烧之后,实在令人耳目一新,非但极为美味,合乎东京人的口味,而且色泽金黄,香腻欲滴,卖相极佳。

  高铭诚是汴京土著,吃得两眼笑眯眯。

  郑凌也是第一次吃到,感觉很不错。

  云雁回介绍道:“一个是蜜汁叉烧,一个是脆皮叉烧。我不知道是该从其中选一道,还是两道菜都放进菜单?都放进去的话,会不会过于重复了?”

  高铭诚点点头,“不错,如若两道彘肉都加进去,不太好。我看这脆皮叉烧风味更为独特,极有特色,还是选用这一道为好。”

  “嗯,好的。”云雁回记了下来。

  高铭诚吃了一口解腻的酸辣蕨菜,端着碗说:“云小郎啊,我现在很是担忧呢。”

  云雁回:“……担忧什么?”

  高铭诚:“到时辽国使臣吃的是御筵,其他使臣都吃开封府的菜,若是辽国使臣觉得其他人吃得比较好怎么办……这可是会影响到两国邦交的!”

  云雁回:“……”

  云雁回顿时有些汗颜,这不都是你们枢密院出的主意吗?

  高铭诚又咬了一口叉烧,含含糊糊地道:“不行,我要去警告一下御厨,菜做好点儿。”

  郑凌在一旁幽幽地道:“没有用的,每年的御筵都是差不多的规格路数,便是再做好点儿,也翻不出花来。其实大家的手艺相差不大,甚至御厨要好一些,重点是开封府可以在规格里创新,御厨那边限制多一些啊。”

  “说的有道理啊……”高铭诚惋惜地看了云雁回一眼,“我回去要向上官禀告一下,须得控制新菜数量了。”

  云雁回没想到给他吃个叉烧就吃出减少工作量来,摸了摸脑袋,“你开心就好吧。”

  他还从来没见过,上赶着给别人减少工作量的呢。

  不过想想,现在给他减少工作量,就是为了之后少点麻烦。虽说辽国的人喜不喜欢开封府食堂的口味还是两说,但是一定要杜绝这种可能性。

  ……

  开封府事务繁杂,开封府事务繁杂,开封府事务繁杂,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所以,随着冬天渐渐来临,需要准备的不止是使团来京的接待工作,社会救济工作也要开启了。

  大宋可以说是多灾多难了,几乎年年有灾情。而且据云雁回的历史知识,这时候的宋朝正在进入历史上第三次寒冷期,此前就有消息,偏北一点的国境内,已经没有梅树生长了,更遑论庄稼。

  几乎每年,都有冻死的人,甚至不止是穷人,连能够温饱的家庭也存在冻死冻伤的危险。

  但是不得不说大宋的社会福利还是很好的,除了有各种官办、民办的救济院——例如郑苹曾经待过的慈幼,每年冬天朝廷还会发放物资,制度十分完备。

  而京畿地区的安排,自然是毫无疑问的由开封府负责。

  今年开封府因为云雁回的开源节流之策,可说是大丰收,鉴于改制之初的立志,将部分收益同样捐出来救济穷苦百姓,自然是毫无异议的。

  这种救济活动,很多时候要与地方上的土豪联合起来。

  ——注意,地方上的土豪,通常时候,指的就是当地的和尚道士们。

  和尚们群众基础广,道士们被朝廷强推中,各个都富有得很。

  当然了,表面上官府一般坚称他们是志愿者……

  因为云雁回挂在天庆观,又与京中各寺院熟稔,做过大相国寺方丈的徒弟,因此不得不身兼二职,一个是使节团接待筵的菜品策划,还有一个就是加入到串联土豪们展开救济的活动中。

  这个活,以前云雁回在大相国寺也接触过,所以还算轻车熟路,对接的也都是熟人,即便不是,对方也肯定认识他。

  不夸张地说,云雁回现在在汴京宗教界基本是传奇人物了,虽未出家,也都被认可是自己人。

  开封府收获的蔬果也被分了一批出来,送往各处救济机构,其中更贴心地准备了一些宰相油条,虽说如今宰相油条已飞入寻常百姓,但大家都默认,开封府出品才是最正宗的。

  云雁回习惯了上一线,于是在场一起发放物资,朝廷的发完,又发开封府私掏腰包的,而且旁边就是大相国寺的工作人员,不时还能聊聊天。

  来领物资的穷民十分感激,没想到还能领到开封府的宰相油条,这对他们来说是意外之喜,就算秘方散播出来的,但以他们的穷困程度还是无法购买原料制作的。

  有位老婆婆甚至趴下来对着开封府的方向行礼,云雁回连忙去扶她,听到她在念念有词,“感谢包相公,包相公春秋不老,多子多孙……”

  云雁回:“??”

  云雁回:“婆婆!包府尊还没有成亲呢!”

  老婆婆睁着浑浊的双眼,一脸惊讶,转而伤心地道:“啊?包相公是个好人啊,居然未成亲,一定是被政事耽搁了啊!”她关心地问道,“那有没有宗族过继子嗣给包大人啊?”

  旁边的人听到包拯的名字,也都关切地过来问。

  “包相公爱民如子,居然没有子孙吗?”

  “小哥,包相公身体还好吗?”

  “……等等,”云雁回突然觉得有点晕眩,不禁叫停,“你们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们府尊现在才二十多岁啊!”

  老婆婆:“胡说八道!”

  云雁回:“…………”

第80章 包黑子美白记

  云雁回很悲愤!

  谁在胡说八道?明明你们这些人在胡说八道好吗?

  那老婆婆那就罢了, 还能说是年纪大了记忆力不好,但是在场的人居然都默认她说得对,包拯起码四五十岁了。

  在现代,人们提起包拯,脑海中的形象就总是中年大叔, 大概因为这样比较稳重, 和其身份也比较匹配。但是, 这明明是包拯自己都还年轻的时代啊,为什么会有人认为他年纪大了??

  云雁回无语地道:“真的,我们府尊才二十五岁。”还是虚的。

  虽说有时候云雁回也会觉得包拯气质沉稳脸又黑,看上去会比实际年龄显老, 但是,再怎么显老也不至于从二十五变成五十二吧?

  有个大叔振振有词地道:“老父母怎么可能才二十多呢,你这人分明胡说。”

  ——这里的老父母指的虽然是包拯,但可不是在说他老, 这是对地方官的敬称, 取其爱民如子之意。

  云雁回一听, 顿时好像有点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包拯年纪很大了。

  就权知开封府这个位置啊,以前坐到的人,年纪莫不是三四十往上走了,这个时候才是他们当官出成绩的年岁,经过了磨砺。

  包拯入开封府后,办了不少实事,明察秋毫,名声大振,同时,他很年轻的事情却没流传开——云雁回私人猜测,是因为他既有点显大,又太黑了,毕竟八卦别人年纪的多半是那些关心婚嫁事和外貌的妇女同志,宋人以白为美,自然即便看到他本人,也没兴趣八卦年纪了。

  而实际上呢,包拯这家伙是个异类啊!

  年纪轻轻考中进士不奇怪,大宋神童超多,但是,他只做了几个月知县,就N级跳,成了开封府少尹,没多久更是一跃而为权知开封府。他的履历,不能用常识来推断。

  这可是一个开了挂的主角诶……

  云雁回都不知道该怎么和大家解释,而且现在他说什么,都没有人相信啊,只能无奈地说:“好吧,你们开心就好。”

  他觉得自己回去以后,真是要提醒一下包拯了,长此以往,多影响在相亲市场的名声啊!包拯现在一心扑在政务上还没结婚,但是以后不可能都不结婚的呀。

  一想到这个,云雁回更是想到了另一件事,心中暗暗下了决定。

  之前了然带着小宝去荆地,前不久才托人送了信,已经在返程路上了。又过了一个星期左右,果然回京了。

  云雁回前去大相国寺一起接风洗尘,顺便问了然要了一批面膜来。

  了然已听他说了最近在忙碌些什么,说道:“你最近忙也不需出门,看脸也没有晒黑,这是给你娘带吗?”

  云雁回:“没有,给包府台带的。”

  “包文正?”了然一愕,“他应该已经没救了吧?”

  云雁回:“…………”

  云雁回:“师父!你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啊?”

  了然讪讪道:“脱口便说出来了……”

  小宝也在一旁附和:“哥,骨肉皮相皆是天生,包府台又非日日暴晒成这么黑的,这擦脸药也改不了什么。”

  “你知道什么,他三分之二是天生的,三分之一是没做保养搞的,能救回来一点是一点。”云雁回感慨地道,“好歹也代表我们开封府的形象,我真是一直忽略了这一点呢。包府台长得其实挺端正,就是现在的人不欣赏黑皮。”

  如果放在现代,虽然会有人说他黑,但肯定也有很多人欣赏,毕竟要云雁回来看,包拯的黑,也就是黑版古天乐的程度啊,只是搁在人人都爱白的宋朝显得特别黑罢了,绝对不到夜晚找不到的程度。

  了然点头:“包文正的确是不爱打理自己的脸,我看他从不插花,也从不傅粉。”

  云雁回差点起鸡皮疙瘩,“插花我就不说什么了,傅粉还能看吗?一出汗就全是沟,和身上的皮肤颜色严重不符合。”

  宋人无论男女都爱戴花,但是云雁回自己会贩卖鲜花动物,却从不戴花,他脸顶个荷叶cos磨喝乐都生无可恋,何况是戴花。非但自己不戴,还不肯叫小宝、赵允初、郑凌等人戴,至少在他面前不准戴,因为看着别扭。

  了然设想了一下那画面,顿时也觉得不忍直视,于是将面膜拿了出来。

  云雁回分了一罐给小宝:“宝啊,你也敷敷,阿娘看到要心疼死。”

  这次出去,小宝也是风吹日晒,赶路吃了不少苦,脸也黑了一些。而且因为出去时间比较长,少年人长身体,一天一个模样,蹭蹭高了一截,久不见,变化还挺大。

  云雁回捧着几罐面膜和洗面药回去,跑到包拯那里,把东西都放下。

  包拯正在看文书,抬头看他抱了一堆瓶瓶罐罐,“这甚么?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