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 第8章

作者:请君莫笑 标签: GL百合

  女子总要嫁人的,不是么?

  自古婚姻大事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多少女子只能在大婚夜才瞧见夫君真容,自己却能先一步观其相貌,知其人品,已算是幸运的了。

  林不羡不愿深思,强迫自己去想其他的事情,想账本,想铺子……突然,林不羡的脑海中划过一道寒光,耳边回响起宝剑出鞘的声音。

  林不羡自问见过不少宝物,今天当铺中的那把剑……她却是第一次见。

  林不羡的脑海中闪过白日的那个乞丐,实在无法将这件神兵和那个乞丐联系到一处,如此神兵即便不是世家大族的传家之物,也绝非平常人家能拥有的,林四小姐不禁有些好奇,到底是怎样的经历才会让一位世家公子落魄至此?

  ……

  另一边,挂在树杈上的云安“啧”了一声,猛地睁开了眼睛,“嗡嗡嗡”的声音吵的云安难以入眠。

  “该死的蚊子!”云安烦躁地揉了揉披散的长发,打开了空间,取出一瓶高浓缩的特效驱虫露,抹在了身上。

  这里的蚊子云安是不怕的,好像是吃了太多工业食品的缘故,云安曾亲眼见过这里的蚊子吸完她的血以后直接被毒死了,被蚊子咬过的地方也没起包。

  要不是这“嗡嗡嗡”的声音吵的云安睡不好,她才舍不得用这瓶东西,这是实验室研制出的特效药,可以驱散一切蛇蝎虫蚁,巴掌大的一小瓶,云安只带来三瓶。

  云安枕着一条胳膊,顺着郁郁葱葱的树冠缝隙,望向了天空。

  今天是十五,月如圆盘,皎洁的月光温柔地铺撒在大地上,云安突然想家了。

  不知道信托成立好了没有,父母和姐弟的生活有没有得到改善?记者们有没有再去骚扰自己的家人?他们过的好不好?

  一转眼云安已经来到燕国四个月了,她切身地体会到了古代的慢节奏,要是放在蓝星四个月能做好多事情,但在这里她只是从一座荒山徒步走到了洛城,路上拍了些许素材,被迫当了剑换来一顿饱餐,之后的日子又不知如何是好了。

  能做什么呢?既能赎回那把剑又不能引起蝴蝶效应?

  云安犯了难,务农其实是个不错的选择,但自己是黑户无法到官府是做公正,根本不能买地。

  再说务农的收获期太长,其收获无法应急,云安也不想把宝贵的穿越体验浪费在种地上……

  云安叹了一声,转过身子趴在树杈上,四肢悬在半空中,再次闭上了眼睛。

  ……

  翌日清晨,林府的后门打开,一位家丁打扮的人牵着马从里面走了出来,直到走出一箭之地才翻身上马,一连甩了马儿几鞭,飞速离去。

  云安醒了,从树上跳了下来,来到井边喝了口水,简单洗漱后向东街走去。

  街道两边的早点铺子已经开了,云安来到一家面食铺子前,交了十个铜板的定金,请老板为自己做五十个烧饼,还特别吩咐做好之后要用炭火烘烤两面,直到烧饼到变硬,老板不明白但表示会照做。

  这是一步脱水工序,可以延长食物的保存期限,云安准备在空间里囤积一点粮食,这样总不会被饿死。

  随后云安又提着一吊钱来到布庄,挑了一件土黄色的粗布成衣,请伙计为自己包好,提着包裹出来,一路上和路边的人打听,来到了一家客栈,云安特意用相机拍下了客栈的招牌,她必须要尽快认识一些常用字。

  客栈的伙计见云安手上提着钱串,热络地招呼道:“请客官的安,您是打尖儿呢?还是住店?”

  “住店,你们这儿的客房一晚上多少钱?”

  “回客官,天地玄黄四间上房已经满了,小店现下只有普间,五十文钱一夜,包早晚两顿餐食,早饭是清粥包子,晚饭是面条。若您需要加菜提前言语一声,菜式都挂在上面……”店小二指了指墙上挂着的竹牌,继续说道:“到时候小的一并给您送到房间里去。”

  听到价位云安一阵肉疼,但还是将手中的串成一吊的百文钱递给了店小二:“先住两夜吧,给我打点洗澡水来。”

  “好嘞,客官这边请。”

  客房不大,大概四五平米,一桌一床一张长凳,临窗的位置放着一张屏风,后面是澡盆。

  半个时辰后,店小二带着烧水的伙计敲响了客房的门,说道:“客官,热水来了。”

  店小二和伙计各挑着一个扁担,三桶热水一桶凉水,伙计将两桶热水和一桶凉水倾倒到澡盆里,将剩下的一桶热水放在澡盆边上,还体贴地将水瓢放到热水桶中。

  “谢谢。”

  烧水伙计却站在那儿没走,双手在腰间的围裙上擦了擦,冲云安笑。

  店小二陪着笑提醒道:“客官,烧火的伙计是没有月钱的,全靠客人的赏钱。”

  “抱歉,我需要支付多少钱?”

  “一文钱也可,三五文也可,全看客官的心情。”

  云安拿出三文钱放到烧火伙计的手中,后者憨厚一笑,谢道:“谢谢客官,若是水温调的不舒服您言语一声,小的下次会注意的。”

  “你们去忙吧,我要洗澡了。”

  ……

  出了客房的门,店小二和伙计对视了一眼,他们根本不认为云安会给赏钱,没想到这个说话有些奇怪的乞丐还挺讲道义。

  店小二讪笑一声,拍了拍伙计的肩膀,说道:“没想到我也有看走眼的一天,三文钱对他来说不少了。”

  伙计表示赞同,跟着店小二离开了。

  这二人并未欺骗云安,燕国客栈中负责烧洗澡水的伙计的确是没有月钱的,全靠客人打赏,但大多数客人只会给一文钱。

  云安虽穷,但她尊重并肯定别人的劳动成果,这三文钱她觉得应该给。

  锁好门窗,云安脱下衣服,关闭了半生仿生皮肤,靠坐到澡盆中,发出了一声舒服的叹息声,从空间里取出一条毛巾浸湿贴到脸上,热气顺着毛孔钻到皮肤里,云安觉得自己随时会升仙。

  她从不知道洗澡是如此奢侈又舒爽的事情。

  另一边,一群家丁打扮的人已经将客栈团团围住,似乎在等什么人。

  店小二也看出了异常,堆着笑来到领头家丁面前,问道:“这位爷,小的斗胆问一句,为何将小店围住?”

  “去去去,少多管闲事,没你的事儿。”

  店小二见家丁身上的料子价格不菲,便知这群家丁是大户人家的仆人,不敢得罪,躬身退去。

  家丁却叫住了店小二,问道:“我问你,你们店里是不是住进来一位乞丐?”

  “是,是有这么一位,刚刚入住的,几位爷这是……?”

  “闭紧你的嘴,若是放跑了人,仔细你的皮!”

  “是是是,小的明白,小的明白。”

第10章 再见李元

  另一边,云安对外面发生的事情浑然不觉,伸出白皙的胳膊拿到水瓢,舀了两瓢热水填到澡盆里,水温再次提升,云安舒服地哼了一声,如猫儿般眯着双眼,一副享受的模样。

  脱掉了男子的半生仿生皮,云安拥有标准的女子身材,得益于仿生皮的包裹云安的手臂白皙,却并不孱弱,近一年的魔鬼训练再加上来到燕国后三个月的徒步旅行,将云安的身体锻炼到了极致,放松状态下肌肉线条若隐若现,无一丝赘肉,蕴含着力量感。

  半浮出水面的胸口是这个年龄段女子标准的尺寸,有了这张伴生皮云安也不用束胸,这点云安很满意。

  平坦的小腹上拥有四块腹肌的轮廓,人鱼线在水波荡漾中若隐若现,遭受失恋重创唯一的好处,就是让云安锻炼出了一副好身材,云安很珍惜。即便是来了燕国也会每天拿出固定的时间强化自己的身体,她曾听说:突然停止高强度训练,身体很容易发胖,这方面云安控制的很好。

  若是说有没有美中不足?

  大概就是云安脸上的那两团“高原红”还有肩膀上两道发暗的勒痕,前者是在时光岛八个月的户外训练和来到燕国的三个月徒步旅行留下的,后者是高强度负重跑造成的。

  ……

  且说家丁高调围了客栈,引来不少人的瞩目,许是怕沾惹麻烦大都远远观望。

  打街道的一头出现了一顶小轿,由两位家丁抬着,另有一位家丁跟在轿子一侧小跑,抬轿子的家丁也在疾行,抖的轿杆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很快,轿子停在了客栈门口,家丁掀开帘子,从里面走出一位青年公子。

  “就在这儿?”

  “回公子,上次公子吩咐过后,小的们就把人撒出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儿来福在东街发现了他,小的们谨记公子的吩咐,没敢打扰,来福也是远远地跟着,直到那乞丐进了这家客栈就立刻回府禀报了,来喜适才和店小二确认过,那乞丐在这家客栈投宿了。”

  来人正是书痴李元,洛城知府的嫡三子,曾与云安在城门口有过一面之缘,被云安随口说出的“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所惊艳,极力邀请云安过府未果,寻找云安已久了。

  “啪”的一声,李元合上了手中的折扇,扇面上写的正是唐寅的名句。

  “好,回府以后到账房去领赏。”

  “谢谢公子!”

  今日的李元头戴白玉冠,并未配绶,身穿一袭月牙白长衫,胸口绣着祥云绣样,足蹬一双避尘履,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

  一进客栈的门,便得掌柜亲自迎接,来到李元面前躬身笑道:“公子爷,里面请。”

  李元微微一笑,将合拢的折扇倒握在手中,朝着掌柜拱了拱手:“听家仆说贵店今日有一位乞丐投宿?他现在在哪儿?”

  “是有这么一位,正在乙寅间,小人这就带公子爷过去。”

  “多谢。”

  店小二跟在后面,心中有些不安,他见李元衣着考究,排场浩大,还特意亲自来找云安,由此推断云安身份或许不凡,可刚刚云安投宿的时候,店小二为了顾全云安的“颜面”谎称天字上房都满了,就连甲字间都没给云安一间,担心因此开罪云安。

  客房内,云安洗完了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又从空间里取了一双新靴子换上,正在用毛巾擦头发就听到了敲门声。

  云安眼疾手快“嗖”地一下将两条毛巾都丢到了空间里,开启仿生皮,才问道:“谁呀?”

  “客官,小人乃是客栈的掌柜,可否开门一叙?”

  “等下,就来了。”

  客房的门打开,屋内外的人均是一怔,店小二揉了揉眼睛,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他竟认不出云安来了。

  云安洗去了一身尘土,故意涂抹在脸上的泥巴也不见了,露出本来面容。

  明眸秀眉,朱唇一点,周身透出刚沐浴完毕的湿润水汽,就连顽固的“高原红”也淡化了些许,红扑扑的反而为这张脸平添了些许稚气憨态,未及挽髻的半干长发披散着,女子之姿尽显,再搭配上平坦的胸口,男子的衣着,颇有些雌雄莫辨的妖娆之美,因半身仿生皮多少改变了云安的身体比例,加宽了她的肩膀,加粗了她的颈部,使得她的体态看起来并不娇柔,更像是男生女相。

  李元没有认出云安,云安也同样没有认出李元,李元因年初生了一场大病没能入京赶考,遇到云安的时候是大病初愈,比此时多了几分憔悴孱弱,经过这段日子的调养李元恢复了元气,气质大有不同。

  店小二壮着胆子问道:“客官……你这是,是晌午来投宿的客官吧?”

  “是我,你们有什么事吗?”

  听到云安如是说,李元大喜,一步迈过门槛,念道:“别人笑我太疯癫?”

  云安的眼眸中划过一丝惊愕,还没来得及分析,便下意识地开口回道:“我笑他人看不穿?”

  说完这句话,云安记起了李元,撇了撇嘴,翻了一个无比巨大的白眼,暗道:这不是那天在城门口遇到的“执着公子”吗?

  云安知道自己回应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后悔已经晚了,这都和人家对上暗号了,“阿巴阿巴”大法应该也不管用了,再说隔了这么久人家都能找到自己,再装傻有啥用呢?

  怪只怪唐寅大师的这两句诗实在是太经典了,其威力不亚于“天王盖地虎”听了上句,下句自己就吼出来了。

  李元大喜,迈步到云安面前,双手抓住云安的大臂,眼中满是惊喜,激动地说道:“真的是兄台,总算是让在下找到了!”

  看到对上号了,掌柜的和家丁都长舒了一口气,来喜更是“贴心”地将门给带上了,关门前还深深地看了云安一眼,他怎么也没想到那日的乞丐竟会是这般模样,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了。

  云安感觉一股寒气顺着脊柱直冲天灵盖,身上的汗毛“倏倏”立起,接连退后两步,抱着胳膊蹭了蹭,咧着嘴嫌弃地吐槽道:“好油腻好油腻,咦……”

  或许在一个现代人看来,李元的行径有些热情过头,还有跟踪狂的嫌疑。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没有现代科技的辅助使得他们一切日常的时间成本过高,再加之医疗的不发达,相对来说他们的寿命很“短暂”一生能做的事情很有限,两个自幼交好的朋友,或许会因为区区百里的阻隔终身不会再见。

  所以他们表现感情的方式要更加直接和质朴,也更加真诚,在李元眼中云安是男子的身份,所以他的行为并不出格,在这个慢慢的时代,君臣同塌而眠,君子携手同行,都是非常美好,纯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