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来我办公室 第14章

作者:安次甘儿 标签: 都市情缘 破镜重圆 业界精英 GL百合

  季怜星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扑通扑通,加快的每一次都是因为她身旁坐着的这个人。印象中她从来没有和带有这种关系的女性共处一室,江曙是第一个。

  她看到江曙的发,乌黑柔顺,从薄薄的侧肩倾泻下来,落在她光洁的手臂上。微暗的光芒洒在她的肌肤上,细微到她的细小绒毛。

  香根草的味道钻进季怜星鼻腔里,香到让她对江曙有种渴望。

  但这种渴望在她们之间好像是禁忌的。

  季怜星喉咙滑动了一下,没说话。

  “小刺猬。”

  “嗯?”还是有点不适应这个称呼,但还是应她。

  “让我抱一下。”

  季怜星往江曙肩膀的地方靠近了些,江曙伸手,将她搂在怀里。

  她是一只纤瘦的小刺猬,看起来骨感,感觉带刺,但抱起来却是软软的,香香的,一个简单的拥抱也传递着暖意。

  “你现在不紧张了吧?”江曙在季怜星耳边小声说,鼻腔哼出热气,绕进季怜星的耳朵里,让她脑袋发晕。

  “不,还是紧张。”季怜星任由江曙抱着,双手悬在空中无处安放,她还是不敢回抱她。

  “你和我见过的女孩不太一样。”江曙鼻尖在季怜星的耳尖上贴了一下。

  江曙的鼻尖凉凉的,季怜星的耳尖却很烫,这么一贴,冷热触碰在一起,季怜星肩膀轻轻抖了一下。

  “江总,我有点痒。”她抬起一边肩膀贴着耳朵,抵抗了江曙的靠近。

  “噗,好。”江曙拉开一点距离,目光下移,落在季怜星的领口,那里夹着一个黑色小夹子,阻挡了她的视线,“你夹着它干嘛?”

  “有点太露了,江总。”

  “哦~”江曙唇角漾起笑,“可是我好像看过了?”

  她在故意逗季怜星,好像把她逗到脸红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果然季怜星脸刷的一下变得很红,目光慌张,欲言又止,想说又不知道说什么的样子。

  目的达成,江曙露出满意的笑容,再次把季怜星搂在怀里,“没事,要是不喜欢穿这个的话,那就不穿好了,改天你把你的睡衣带过来。”

  “改天我也要来吗?”季怜星声音小得像蚊子。

  “对,改天也要来。接下来的两个月,每天都要来。”江曙的嘴唇在季怜星的耳朵上轻轻啄了一下,很快,蜻蜓点水般。

  季怜星被亲了一下,脑袋嗡嗡直响。

  原来睡觉难道也包括亲吻吗?即使只是轻轻一下。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台灯啪的一声关掉了,屋子里重新填满了黑暗。

  紧接着,江曙手一捞,把季怜星捞到怀里。

  季怜星撞进她怀里,香气扑鼻,她脑袋被迫枕在江曙手臂上,大气不敢出一口。

  “小刺猬,我有点困了。”江曙一只手搭在季怜星的腰上,“你困吗?”

  “有点。”

  其实季怜星并不困。

  “好,那我们睡觉吧。”江曙搭在她腰上的手缩紧,把季怜星紧紧抱在怀里,两人拥抱在一起。

  “这是什么东西?”黑暗中,感受到江曙伸过来一只手,放在了季怜星的领口上,“哦,是你的发夹,它硌到我了。”

  她替季怜星取下黑色发夹,再将发夹扔到床的一角。

  接着换了个姿势,又重新把季怜星拥在怀里。

  季怜星只能顺着她的力道钻进她的怀里,耳朵贴在江曙锁骨上,隐约能听到她的一点点心跳。

  “晚安,小刺猬~”

  季怜星阖上眼睛,收住杂乱的气息,吐出平稳的字句:“好,晚安。”

第十四章

  季怜星整夜无眠,她这辈子都没这么失眠过,几乎整夜都是睁着眼睛的。

  前半夜是江曙抱着她睡,后半夜调换顺序,变成了她抱着江曙睡。

  是江曙主动钻进她怀里的,她发现江曙睡着之后喜欢搂着抱着,还喜欢贴贴,这反差让人相当震惊。

  当然了,导致她失眠的原因,除了江曙爱乱动之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贴得太近了。

  太近了,特别是领口小发夹被取掉之后,她们拥抱在一起,抱久了,不知道是不是天气的原因,总觉得有点热,烧得季怜星睡意全无。

  倒是江曙,睡得好像很香。

  季怜星就这样抱着她,看着天空渐渐擦亮,直到昏黑变成墨蓝,她才勉强闭上眼睛入睡。

  清晨,江曙半梦半醒,翻了个身,从香香的地方翻滚出来,逃离了温暖,觉得不舒服,又翻了回去。

  阖上眼睛睡得很香,过了一会儿,感觉不太对劲,睁开眼睛,发现她在季怜星怀里。

  被季怜星紧紧抱着,而她小鸟依人般靠在季怜星肩膀上,还一副甘愿被搂的样子。

  江曙瞬间清醒,不妙,怎么顺序调换了?不是应该她搂着小刺猬睡吗???

  她盯着季怜星的睡颜看了两秒,缓缓从她怀里出来,悄悄摸下床......

  浴室内,江曙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神清气爽,好久都没有睡过这么好的觉了。

  她最近其实有点轻微失眠,大部分时候会在凌晨三点左右醒来,接下来几个小时很难再睡着,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两个月,直到昨晚抱着季怜星睡觉。

  回味了一下,的确是,睡得很香。

  江曙有晨间运动的习惯,洗漱之后,通常她会先做点有氧运动,再吃早餐。

  而她的有氧是选择直接上跑步机跑步,跑前吃一小块巧克力,然后慢跑半小时,这个习惯已经保持了三年,所以她的身材一直很好。

  季怜星也不爱睡懒觉,这是常年养成的习惯。

  所以当她从二楼下来,看到江曙还在跑步机上跑步的时候,不禁心头咋舌,不愧是她,自律到可怕的黏人精。

  黏人精,没错,经历了昨天晚上,季怜星对江曙有了新的认知,才知道高高在上的高冷女神原来是个黏人精,到现在季怜星的脖子都还是酸的,因为昨晚被搂得实在是太紧了。

  季怜星开始担心接下来两个月会不会散架......她怕她经不住折腾。

  “江总,早。”季怜星走到江曙身后,看她在跑步机上跑步,红色标识上的速度是“8”,代表了每小时8km,江曙人高腿长,履带明明滑动得很快,她跑在上面却毫不费劲。

  “早。”江曙小小喘气,“你先坐会儿,我还有10分钟。”

  “嗯,你跑。我不急,我玩会儿手机。”

  季怜星转身到沙发坐下,拿出手机,但目光完全不在手机屏幕上。趁着江曙跑得入迷,她直直盯着江曙的背影看。

  江曙穿着一条黑色小背心,露出紧实的腰部线条,还有两个性感的腰窝。她发现江曙除了腰部好看,两条长腿也相当耀眼,因为运动,腿侧沾上几丝细汗,闪烁着迷人的光泽,是一种健康的美感,看得季怜星小心脏砰砰直跳。

  救命,她真的好漂亮......

  十分钟根本不够看的,最后五百米,江曙慢慢减速,在履带上慢走了一会儿,停止了晨间运动。

  她转过身,发现季怜星低着头玩手机。

  “早饭想吃什么?”江曙拿毛巾擦了擦汗,“切片面包、黑咖啡、鸡蛋、蔬菜饼或者你想吃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我给你做。”

  她做?季怜星觉得和她想象中不太一样。

  “江总,随意就好,我不挑的。”

  “那就全麦吐司加咖啡吧?”江曙从跑步机上走下来,拿起瓶子喝了口水,她想起那天看到季怜星喝咖啡的,她应该习惯喝,“顺便再给你煎一个鸡蛋。”

  之后她竟然真的去厨房做早饭了,季怜星坐在沙发上,有点懵。印象中已经很多年没有人给她做过早餐了,以前在季斯宇家的时候,早上起床自己做,大学和上班之后早上都是在外面随便买点吃的。

  所以现在到别人家,还有人给她做早餐,心情挺微妙的,特别是这人还是她的老板,哦,不,比老板更深一层的关系,是情人。季怜星仔细想了想,情人好像也不完全贴切,说得好听是情人,不好听就是金主。

  金主给她做早餐?

  季怜星好像意识到什么,连忙从沙发上弹起来,朝厨房看了一眼,江曙已经把吐司放进了面包机,正打开冰箱准备煎鸡蛋。

  她朝厨房走去......

  “江总,要不我来煎吧?”

  “嗯?”江曙侧目看了季怜星一眼,“咖啡豆在侧边那个柜子里,然后放到磨豆机里就好。”

  季怜星拿出咖啡豆,是一款红标瑰夏,她没喝过。

  江曙看到季怜星的眼睛,问她:“你好像没睡好?怎么眼里都是红血丝?”

  季怜星不知道该哭该笑,心想昨天晚上您这样又那样,那样之后又这样,我怎么睡得好?

  “还好吧,可能我有点择床。”她把豆子放在磨豆机里,机器发出嗡嗡嗡的声音,两人并肩站着,一个煎蛋一个磨粉,都没说话。

  厨房里充满咖啡粉的味道,夹带着一点儿鸡蛋煎熟后的微焦香。季怜星失神,目光落在江曙的手上,指甲被修剪得圆而规整,纤长细白,她盯着她的手,一看就是保养得很好的。

  “今天你怎么安排?”锅里的煎蛋被江曙翻了个面,巧妙地铺在铲子上,最终落在了盘子里。

  “等会儿先回宋家三院子,打扫一下卫生。”

  “晚一点呢?”江曙目光闪烁,好像在期待什么。

  “晚上我要去酒吧驻唱,江总,来你这里的时候可能要晚一点了。”

  “哦,这样。”江曙眼里的光变得黯淡,下一秒又问她:“在哪里驻唱?”

  “Pilot酒吧,晚上九点到十一点。”

  吐司和煎蛋好了,咖啡还剩一会儿。江曙端着两个盘子走到饭厅,一边放一个,先坐下等季怜星。

  她盯着季怜星的背影看,她其实挺高的,大概一米七的身高,腰腿比例相当好,腰细到一只手就可以把她整个人搂在怀里,瘦是很瘦,但并不给人扁平的感觉,总结起来就是该有的有,该瘦的瘦。

  “小刺猬,你经常健身么?”

  季怜星正好端着两杯咖啡转身,一眼看到江曙正在看她,手抖了一下,突然觉得咖啡有点烫手......

  “啊?不健身。”

  “啧,老天爷赏饭吃。”

  季怜星:“?”

  江曙:“没什么,快来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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