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辞欲
“快去!”刘富几乎是咆哮着,“再多嘴,连你们也滚蛋!”
木头被吼得一哆嗦,求救似地看向荆郎中。荆郎中正要上前,却被刘富一把拦住:“郎中,我知道您心善,但这事您别管!您救了贱内,我们记您的恩,但这妖孽,绝不能留!”他的语气斩钉截铁,带着商人特有的、面对潜在灾祸时的决绝与自私。
木头只得抱着孩子,硬着头皮往外走。铃铛默默跟上,小脸绷得紧紧的。
出了刘家那压抑的小院,天边已透出鱼肚白,清冷的风吹散了残留的血腥气。通往城外十里坡的小路寂静无人,路两旁是稀疏的灌木和收割后的枯黄田地。婴儿在木头的臂弯里哭累了,只间歇地发出小猫似的抽噎,听得人心里发紧。
铃铛越走越慢,终于猛地停下脚步:“木头哥!我们真要把她扔了?”她掀开襁褓一角,借着熹微的晨光看去——那小小的婴儿闭着眼睛,眉头微蹙,眼缝儿处依稀可见长睫毛覆盖下那奇异的一点蓝和一点褐的边角。非但不可怖,反而有种异乎寻常的脆弱与纯真。
木头的脚步也钉在了原地,他看着怀里那毫无威胁的小生命,艰难地开口:“老爷的吩咐……”
“那是个活生生的人!”铃铛压低声音,带着孩童的倔强,“‘夜不闭户’的城,怎么能干这种事?你看她多可怜!扔在荒郊野岭,不是饿死冻死就是被野兽叼走!”她想起了自家小姐也曾因为身体弱差点被嫌恶的经历,一股同病相怜的悲戚涌上心头。
木头叹了口气:“那…那你说怎么办?带回去?我们就是两个小厮,主家知道了我们都得完蛋。”他也只是个半大孩子,遇到这种事,只觉得天塌下来一般。
铃铛乌溜溜的眼珠转了几下,急切地四下张望,当目光扫过不远处掩映在几株巨大银杏树后、晨光中露出飞檐一角的天光寺时,眼睛猛地一亮:“有了!”她指着那晨钟开始悠悠回荡的方向,“天光寺!那里常有善心人上香,大和尚们心肠也好!我们把孩子放那儿去!佛祖保佑,准会有人救她的!”
木头犹豫了一下,看着铃铛期盼的眼神,又看看怀里弱小无辜的孩子,终是重重一点头:“…好!但只能放在门口石阶上,放下就走,千万别让人瞧见!天快亮了,城里人该多起来了。”
两人一路小跑,绕开初醒的街道,来到天光寺紧闭的侧门处。这里背街,相对僻静。铃铛小心翼翼地从木头怀里接过襁褓,感受着她轻得像一片羽毛的重量。她把自己的脸在婴儿冰凉的额头上贴了一下,低声道:“小丫头,对不起啊…但愿佛祖给你指条好路,遇到好心人。”然后,她万分轻柔地将襁褓放在侧门边干燥洁净的石阶上,又细心地将襁褓的边缘掖了掖,遮住那对醒目的异瞳,只露出小小的鼻尖和嘴巴。
做完这一切,她拉着木头,头也不回地飞快跑开,只留下那个细微呼吸着的生命,独自在青石与晨风筑成的天地间等待命运之神的垂怜。
晨钟第三响,悠长肃穆。
天光寺的漆红大门缓缓洞开,今日并非大节,寺中香客尚稀,唯闻诵经声袅袅。现任天衢城城主是朝廷敕封的振东伯于茂,虽非古稀之年,但鬓角已染秋霜,脸上留下了戍边守土的沧桑痕迹。今日他身着常服,神态却依旧沉静威严。他一手牵着六岁的嫡孙女于徵,在几位家将的跟随下,登上寺前台阶。
于徵继承了母亲的清秀,小丫头挽着可爱的双丫髻,穿着淡粉色的绸衫,本应无忧无虑。她紧紧拉着祖父温暖而略带薄茧的手,大眼睛里却藏着一抹与年龄不符的安静,那是自幼父母早逝后沉淀下来的早慧与寂寥。他们今日前来,是为在外的于家子弟及故去亲眷祈福,更添几分对逝者的追思。
祖孙二人绕过照壁,走向大雄宝殿。刚走到侧殿与回廊转角处,眼尖的于徵忽然“咦”了一声,指着侧门石阶角落:“爷爷,那里…有个小篮子?”
更确切地说,是一个略显凌乱的襁褓卷儿。
城主府侍卫立刻上前查看,谨慎地掀开襁褓一角,随即退开一步,面露讶色:“大人,是…是个弃婴!活着呢!”
何人如此狠心,竟将这初生骨肉弃之古刹?
于茂皱眉,威严的眸中闪过一丝怒意和不忍。他快步上前,于徵也挣脱了他的手,小跑着跟了过去,探着小脑袋。
襁褓中的婴儿似乎被众人惊动,小嘴瘪了瘪,发出微弱的嘤咛声。
于徵正好奇地俯身,看清了婴儿的模样。
就在这一刻,婴儿费劲地睁开了一条眼缝儿——于徵清晰地看到了一只犹如清透溪水的淡蓝眼眸,和一只如同秋日泥土般温暖深沉的褐色眼眸。这奇异的差别并未让小姑娘感到害怕,反而觉得那双不同颜色的眼睛像是装着两个不同的梦,清澈又深邃。
于徵完全被吸引了。
她想起了自己的房间,也是窗子一边挂着蓝色纱帘,一边挂着褐色布幔。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指,想去碰碰那微颤的长睫毛。
“爷爷,”于徵忽然直起身,仰着小脸看向于茂,那乌黑的眸子里泛起一圈薄薄的水光,声音带着孩童特有的柔软,却说得异常认真,“她…她也没有爹娘了,对吗?就…就像徵儿一样。”
于茂心头蓦地一酸。
孙女幼年失怙,其痛楚他最深知晓。他看着孙女眼中那纯粹至极的悲悯与感同身受的孤寂,再看看石阶上那小小的、命运未卜的弃婴。
于徵又低下头,小手小心翼翼地抚摸着襁褓边缘,像在安抚一个脆弱的梦境。她声音更轻了些,却透着一股执拗:“徵儿有爷爷疼。她…要是没人要,多可怜呀。爷爷,我们…带她回家好不好?”
天生异瞳,实属旷古未有,于茂一时有些犹豫。
于徵的小手微微蜷起,有些紧张地抓住了祖父的衣摆,像是在陈述一个不容反驳的“交易”理由,她补充道:“我会把我的东西分给她吃……把我的小摇床让给她睡……”她补充着,
初升的太阳光芒斜斜地射入寺门,恰好落在那婴儿微微睁开的异色双瞳上。那双眸子在熹微晨光中,闪烁着奇异却又纯净的光芒。于茂看着孙女充满渴盼的眼睛,再看看晨光中这弱小而奇异的小生命——那双异瞳,仿佛隔绝尘嚣的隔世山水,竟让老人在这心潮翻涌之际,感到一种奇异的安宁。
乱世之中弃婴常见,寻常人家避之唯恐不及的不祥之物……这并非一个轻松的抉择。然而,孙女眼中那不容置疑的坚持与悲伤,像一根柔软却坚韧的弦,深深拨动了他心中那处关于家、关于亲情的柔软角落。
“那成吧,带回去让府里老妈子养着。”良久,于茂终于沉声开口,这个决定仿佛重逾千斤,却也落得稳稳当当。
他似乎想说什么,却最终化作一声长叹,随即,他伸出手,粗糙却温暖的手掌轻轻覆盖在孙女的头顶,又缓缓移开,最终落在了婴儿柔软的襁褓外。
“爷爷还有何顾虑么?”
朝阳初升,落在祖孙俩身上的金辉如同佛光。
于茂肚子里没有几两墨,站在晨曦里犹似苦恼:“咱给她取个啥名儿呢!”
于徵笑着看那在初阳下微微闪耀的奇异眼眸,目光里全是喜爱之意,仿佛看到了某种命运的隐喻。她像是在对婴儿说,又像是在对祖父解释:“她如同暮色中被遗落的灯火……便叫她‘阿暮’。暮色虽沉,亦蕴有明光。”
第288章 阿暮(中)
时值暮春,振东伯爵府的演武场上,呼喝之声不绝于耳。
枪杆破风,带起尖啸,于徵一身利落的赤色劲装,马尾高束,额间沁出细密汗珠,正与一家将模样的壮汉过招。她步伐稳健,身姿灵敏,手中长枪或挑,或刺,虽力道稍逊,却胜在迅捷狠准,专攻人薄弱之处,竟丝毫不落下风。
“喝!”一声亮叱,于徵寻得一个空档,枪身猛一记斜扫,击中对方小腿腿侧,家将下盘一晃,踉跄半步,跪倒在地,只得抱拳认输:“大小姐枪法愈精进了!”
于徵收枪而立,气息微喘,脸上却绽开明朗笑意,带着几分恣意的张扬:“承让!赵叔。年纪大了,您得服老。”
赵副将笑着爬起来,拍了拍膝上的灰:“是,老咯!”
于徵随手将长枪抛给一旁的亲兵,接过汗巾胡乱擦了一把脸。
“今日就到这,收拾了吧。”
她转身朝外头走,步伐阔大,背影挺拔,自有一股不同于寻常闺阁女子的飒爽风流。夕阳余晖将她身影拉得老长,融进暮色四合的武将府邸。
到了自己院子,刚跨进院门,一道娇小身影便如乳燕投林般迎了上来,声音里带着显而易见的欢喜:“小姐回来了!”
正是阿暮。
她已年芳十四,没穿着府中高等丫鬟的服饰,而是一身兵将的轻装。爵爷让她常年跟随于徵习武,因此身形柔韧纤秾合度,眉眼长开,那双异色瞳眸一蓝如碧空洗,一褐如蜜糖凝,非但无损其容色,反添一种惊心动魄的异域风情,此刻正亮晶晶地盛满了于徵一人的倒影。
“嗯,”于徵应了一声,很是自然地伸手揉了揉阿暮的发顶,触手微湿,“又自己加练了?”
“小姐布置的功课,不敢懈怠。”阿暮微微仰头,享受着那略带薄茧的掌心温度,像只被顺毛的猫儿。
于徵笑了笑,大步走进屋内,一边解着劲装的束腕,一边吩咐:“打水来,身上腻得慌。”
“早已备好了。”阿暮忙道,脚步轻快转入净房,试了试浴桶中水温,正温热合宜。她又手脚麻利地撒上于徵惯用的香粉,热气裹挟清香顿时上浮。
于徵跟进来,毫无避忌地舒展手臂。
阿暮上前,垂着眼睫,替她解开劲装背后的系带,动作熟练至极。外衫褪下,露出里头吸汗的中衣,也已湿透,紧贴在于徵线条流畅的背脊上。
中衣除去,光洁的背部肌肤展露。于徵自小便习武,上过阵杀过敌,肌肤是健康的蜜色,肌理分明,线条紧实优美。然而,就在那漂亮的肩胛骨下方,一道寸许长的擦伤红肿赫然映入阿暮眼帘,边缘还沁着细微血珠,是今日刚落下的新伤。
阿暮呼吸一滞,解衣带的手指蓦地顿住。
于徵正要将中衣完全脱下,却听身后吸鼻子的声音。她诧异回头,只见阿暮眼圈泛红,那双奇异的眸子里水光潋滟,竟是瞬间蓄满了泪,欲落未落。
“怎么了这是?”于徵挑眉,有些莫名,“好端端的你哭什么?从前也不曾瞧见你哭啊。”
阿暮不答,只伸出发颤的指尖,极轻极轻地碰了一下伤处边缘,声音带着哽咽:“疼……疼不疼?”
那眼泪终究是没兜住,珠串似的滚落下来,划过白皙脸颊,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于徵愣了一瞬。
她自小摔打惯了,比这重十倍的伤也不知受过多少,从不觉得有什么,敷点金疮药便是。府中上下,包括祖父在内,也早就习以为常,至多叮嘱一句“下次小心”。阿暮被奶妈子养大,七八岁便做了她的贴身近卫,往常也不是没瞧见过她身上七零八落的皮外伤,怎今日就哭了?
这眼泪,并非同情或怜悯,而是纯粹至极的心疼,仿佛那伤是烙在了她的心尖上。
于徵的心口被不知何物猛地撞了一下,又酸又软,一种奇异悸动迅速蔓延。她看着阿暮那副小模样,泪眼朦胧地望着自己,心绪系于自己一身,那双眼眸里盛着的,是毫无保留的关切与依恋。
这眼神,莫不是……
她忽然觉得口干舌燥,抓起一旁的温茶水猛灌了一口。
“傻阿暮,”于徵的声音不自觉放低,“从前没瞧着你疼我,咱家的人可不能这么性子软呐。”
阿暮却摇摇头,泪珠掉得更凶,固执地看着那伤痕,仿佛那是什么了不得的重创,可她从何解释:“从前……从前……”
从前她还不曾有私心,是上次于徵赴好友宴,她陪着去了一趟群芳楼,瞧见那些娘子们黏腻着在一处。
彼时她不敢仔细瞧,收回目光时死死盯着身前于徵的背影,快步跟着走。穿过人群时,有个阿姆来迎人,嬉笑着同于徵打趣,说她这次怎么带着近卫来了,瞧着倒是可人儿。于徵将她护在身后,说这是自个儿疼大的妹妹,年纪尚小还什么都不懂呢,她可不好小姑娘。
阿暮一下子很是不服气,回府便追着奶妈问,娘子们能一直在一处么?要怎么疼人?怎么才能讨喜?
“娘子们为何就不能一直在一处?稀罕谁便想同谁一直在一处,想同谁在一处,对方倘若也稀罕你呢,自然能在一处。”奶妈将针线活放回竹筐里,语重心长道:“你若心里有了稀罕的人,想讨喜,至少得先学会怎么哭。唉……”
阿暮不会哭,她几乎不曾有过喜怒。性子随于徵,在伯爵府里大咧咧惯了,不曾有什么心事儿,也鲜少有心绪波动之时。
可自打那日起,她便有了私心。
她想同于徵在一处。
一直。
学会了哭,自然要派上用场,府中的娘子们说过,你不愿意瞧见什么,疼惜什么,多想一想,金豆子就能落下来。
她不太能感知到疼,但经常瞧见谁生了病,受了伤,疼起来十分难受,这会儿瞧见于徵的新伤,又听于徵说伯爵府的人不能性子软,便忍不住想是不是因为武将世家的原因,于徵才忍着不哭,实际上十分难受。
不想于徵疼,不想于徵难受。
想着想着,金豆子就真的落下来了,她越哭越伤心,越哭越难过,她难过极了。
于徵见自小就没心没肺的小东西突然这般情真,先是一滞,心道再哭下去,她要受不住了。随后她猛地转过身,面对阿暮,抬手用指腹有些粗鲁地揩去她脸上的泪痕。
阿暮惊得忘了哭,长而卷翘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怔怔地看着于徵突然逼近的脸庞。于徵的眉眼英气勃勃,此刻因那未散的热气和眼底翻涌的情绪,显得格外具有侵略性。
下一瞬,于徵低下头,精准地贴上那两片因惊愕而微张的唇瓣。
“唔……”阿暮彻底僵住,大脑一片空白,只感受到于徵唇上带来的灼热而柔软的触感。瞬间点燃她全身血液,让她四肢百骸都酥麻无力。
于徵的吻毫无技巧可言,带着她一贯的强势和急躁,更像是一种本能的掠夺和占有。她揽住阿暮纤细腰肢的手臂收紧,将两人身体紧密贴合,不留一丝缝隙。
阿暮起初是惊惶的,被动地承受着。但在于徵炽热的气息包裹下,在那份她依赖了多年的熟悉气息里,她生不出丝毫反抗之心,只有全身心的交付。她生涩地回应了一下,轻轻闭上了眼睛,睫毛上的泪珠终于跌落,没入两人相贴的唇间,带着微咸的味道。
这一下细微的回应,如同投入干柴的火星,烧得于徵呼吸骤变,抱着阿暮吻得更深。
原来是这般滋味。
于徵晕陶陶地想,比打赢一场仗或驯服一匹烈马,更让人心跳如鼓,热血沸腾。她想要更多。
水汽氤氲的净房内,温度攀升。于徵抱着阿暮,几步便转入相邻的寝卧。
“小姐……”阿暮无意识地呢喃。
这一声“小姐”更是刺激了于徵的神经。她看着阿暮,这个被她捡回府的孩子,竟已长这般大了,明明日日都见着,却好似未曾仔细去看过。
那双异瞳,实在漂亮得让她难以置信。
“阿暮……”于徵在她耳边低语,“别叫‘小姐’了。”
阿暮尚不明白:“那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