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静静不想吃饭
沈暮烟皱眉:“快点,好饿了。”
即墨歆连忙加快了脚步。听着被照顾还挑三拣四颐指气使的沈暮烟,也不知道自己干嘛要这么听话。
明明昨天晚上,沈暮烟嘴上说着不要,尾巴却紧紧缠着自己的腰不放呢。非要说自己图谋不轨,沈暮烟那也是心甘情愿了。
但是又想了想,照顾老婆有成就感和幸福感,喜欢被老婆使唤,宠老婆,不是天经地义么?
想通了,即墨歆傻笑一声,干的更起劲。
给人涂好了护肤品,拿下发箍,沈暮烟朝着即墨歆伸手:“饿了,抱。”
即墨歆弯腰,把人抱起来,一手揽着腰,一手托着屁股,面对面抱着。
沈暮烟的双臂懒懒的垂在即墨歆肩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在即墨歆的后背抚摸。两条腿也圈着即墨歆的腰,摩挲了几下。
即墨歆轻声道:“别碰,昨天被你美甲划破了,还疼着。”
沈暮烟哼了一声:“不碰了,你让你酒吧的朋友碰呗。”
即墨歆又讨饶:“我错了,别人碰不得,只有你能碰。”
“你就是嫌我把你背划破了呗。”
“没有没有,我喜欢你划我。”
“不信,除非你让我现在再划一下。”
“祖宗,咱们先吃饭,吃完给你划。”
“说好了?”
即墨歆无奈轻笑:“嗯,说好了。”
说话间,两人已经出了卧室,阿姨做好饭便走了,饭菜在保温盒里装着,并没有凉。
即墨歆把沈暮烟放到椅子上,又去给她弄饭,将菜拿出来摆好,盛了两碗粥。
两个人坐的近,沈暮烟吃了几口就放下勺子,说自己胳膊酸了。
即墨歆便拿起碗给她喂。
喂一口,自己吃一口,又夹点菜。
即墨歆没想到自己照顾人还挺有天赋的,看着沈暮烟的狐狸眼里盛满了对食物的满意,舒服的眯起来,露出慵懒又开心的表情,她觉得饭都比以前好吃了。
吃饱喝足,沈暮烟心情大好。胳膊一抬就道:“我要去阳台晒太阳。”
即墨歆应下,又把人抱起来,抱到阳台的沙发里。
今天阳光很好,从阳台的大窗里透进来,整个房间都亮堂堂透着暖意。
阳光让沈暮烟更显白皙,面颊上细小的白绒毛都被看的清楚,即墨歆蹲在沙发旁边,凑上去亲了一下。
沈暮烟挠了一把即墨歆的肩。
并不疼,压根不像昨夜忘情之时的一下划破,而是软绵绵的,顶多有三道并不明显的红痕。
即墨歆笑着将带着四五个吻痕的锁骨凑上去。
“在这也划一划,好证明我的清白。”
沈暮烟看着那几个吻痕,脸颊烧的慌,耳朵又想往外冒,恼的扭过头去。
“也不知道穿个高领的遮一遮,不要脸。”
在沈暮烟有限的骂人词汇里,不要脸已经是最脏的话了。
即墨歆却笑眯眯的:“是是是,我不要脸。晒一会太阳了,下午带你去我那边住的公寓好不好?”
沈暮烟皱眉:“去那干嘛?”
“我明天还上学呢,你在家里养病等我,我一下课就回家。等你养好了,就和我一起上学。”
“我那么多漂亮衣服首饰都在这个公寓,不去。”
“我给你买,给你买新的。这里的你有特别喜欢的,列个单子,我让景宸安排人搬过去。”
沈暮烟皱了皱鼻子,发出一声勉强满意的哼。
即墨歆轻笑:“那你同意和我同居吗?”
沈暮烟瞪一眼即墨歆,骂了一句:“臭不要脸。”
想了想,臭不要脸要比不要脸骂的更脏一些。
第60章 庄祺踏上远行
给沈暮烟 挑挑选选,最后选了个领子高,包裹严实的古风黑色旗袍,白色刺绣从右领口细而长的蔓延到左腿。
盘扣系到喉结下,又给喉结以上扑了粉底,才遮住暧昧的痕迹。
长旗袍开叉并不高,走路不能大开大合,却也算是日常风,并不十分限制行动。
即墨歆第一次见沈暮烟穿旗袍,曲线诱人,凹凸有致,妩媚与端庄杂糅。
她差点当场把人摁住再要几次。但想到沈暮烟已经微微受伤,只能作罢,抱住索吻许久,被骂了好几句不要脸才肯去换衣服。
即墨歆从自己的衣服里翻来翻去,最后找了一件和沈暮烟相称极了的暗红色为底的旗袍,黑色刺绣,这是很有韵味的胭脂红,带点黑。
换好衣服,即墨歆难得给自己化了个淡妆。
轻拍了一点底妆,即墨歆坐在梳妆台前描绘眉形,沈暮烟便托腮在一旁看着。
沈暮烟眸子放空,思维发散,心想自己年幼还未化形时,镇子上自己三大姑开了一家青楼。
青楼里的姑娘们大多卖艺不卖身,都是命苦的人,妈妈又嘴硬心软,处的跟家人一样。
那时候的她也才几十岁,平日里最爱做的事就是在山里撒欢。每每去青楼蹭饭时,都能看到那些姑娘们聚在一起讨论哪个胭脂好看,哪种眉毛好看。
那时候的沈暮烟就想,自己化形后,定是比这些人都要好看的。自己以后找的道侣,也是要顶顶好看的。
那时候的她和所有人都坚定的认为,狐族是世间最妩媚美艳的种族。无论化形还是未化形,无论男女。
但沈暮烟第一次见即墨歆,就被惊艳了好一番。
竟也有凡人这样好看。
即墨歆描眉的时候很养眼,对着自己的眉型微微描绘几下,梳理一二,又用浅色的眼影微微加深眼窝。
化妆刷静默的挥动,沈暮烟看的仔细,二人沐浴在阳光下,像是从画里走出来一般。
本就带着混血感的她,只需微微几下,晕染出几分古典气,便能与旗袍相得益彰。
戴上水色上乘的翡翠首饰,将头发用一支玛瑙簪子挽起,即墨歆这才算是打扮好了。
她又把沈暮烟牵到梳妆台前。按着让人坐下。
“我给你上妆。”
沈暮烟微微疑惑了一下:“不是回公寓吗?打扮这么复杂做什么?”
“晚上带你出去吃饭,把你介绍给朋友。上次介绍的不好。”
沈暮烟想到了一开始在马场,她对即墨歆没有非分之想,单纯图钱,能毫无压力的说自己是即墨歆的情人。
那时候无所吊谓,后来却怎么也说不出“情人”二字了。
感情真是奇怪,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悄悄的变了。自己还毫无所觉。
沈暮烟的狐狸眼几乎不用多加描绘,即墨歆拿着化妆刷为难了好一会儿,还是没能下得去手,只能停下。
她微微叹气,也不知是骄傲还是喟叹:“你太美了,我的化妆技术匹配不上你这张脸。”
便只用腮红扫了扫,涂了个口红,又盘了头发。
几缕不听话的黑发铺在耳边,还带着昨天做造型没完全变直的卷。
配上首饰,两人准备好,即墨歆牵起沈暮烟的手,两人一起出门。
下楼后,遇到了沈暮烟意料之外的一个人。
庄祺背着一个巨大的行囊,头发高高竖起,工装裤,紧上衣,这身打扮和她端庄的站姿总是不相融。
她看起来已经在这等了很久了。
即墨歆并不意外她的出现,带着沈暮烟上前。
“庄小姐,准备出发了?”
庄祺看了一眼两人,两人之间弥漫着一股子甜腻的气息。明眼人一看就知是情侣。
她先是恭喜:“恭贺两位了。”
即墨歆轻笑:“庄小姐真是有一颗七窍玲珑心。多谢。”
即墨歆从一开始就告诉庄祺,她和沈暮烟是情侣。那时候的庄祺不仅完全不信,还能时隔许久,一眼看出两人现在是真的情侣。
观察力实在惊人。
庄祺笑着,眸子里似乎是带上了几分复杂。
昨天两个人去餐厅谈了许久,即墨歆说自己得为她做事,她以为即墨歆要利用自己古代人的身份,让自己做珠宝鉴定,文物鉴定,更甚至去考古,或者开发自己还想象不到的价值。
结果今天一早她接到一个名为“容景宸”的人的消息,即墨歆口里的“为我所用”,居然就是给自己一笔钱,让自己去环游世界。
并且还派个旅游搭子保护自己。
听起来都有点像是把自己拐到国外的人贩子。
可容景宸实在会说话,一番有理有据的分析,让人不得不信服,即墨歆是真的想让自己去看看世界。
她哪里接受过这样莫名的善意?在容景宸不容置疑的指令下,她收拾好了行李,却无论如何都要当面问一问即墨歆原因才肯出发。
她询问即墨歆:“为什么?”
即墨歆微微偏头。
“往事随风,不是谁都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你本该才华横溢,或许能活出精彩的人生,做一个优秀的女性,却因时代和生长环境的局限性,固步自封,至今还在消耗范祺的存款,不愿出门交友,筹谋算计也是为了知道以前的事,一心困在过往。
你就…当我惜才,当我善心大发吧。
庄祺,入乡随俗,你先去看看你入的乡的全貌。或许那时候,你对皇室族谱和史书,都没那么大的兴趣了呢。
你该去看看,这太平盛世,这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