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 第64章

作者:若花辞树 标签: 甜文 青梅竹马 GL百合

  沈眷下了床,穿上拖鞋,倒了杯水吃药。

  吃完药,门就被叩响了。是季管家,他提了一小篮草莓。

  草莓的个头不大不小,却很红艳,重点是看上去很新鲜。

  “很甜很清爽,这个时节难得有这么好的草莓,我就给您捎了一小篮。”季管家笑着说道,他右手还拎了一瓶酒,“法国佩拉基别墅的葡萄酒。这种酒就草莓喝,才美味。我也给您捎了一瓶。”

  篮子里的草莓鲜艳欲滴,沈眷接了过来。

  季管家一如既往的白色衬衫,横式领结,搭配黑色燕尾服的英式管家打扮,见沈眷接过去,他眼角的皱纹填满了笑意。但又怕沈眷只是接过去,就放起来不动,季管家下意识地说了一句:“小歌最喜欢草莓……”

  这几天下来的经验,董事长无意饮食,无意睡眠时,提一提小歌,她一定会保重身体。这两天,她虽然已经恢复了规律饮食睡眠,可精神依然不太好。人哪里只是能吃能睡就好了的呢?总得更加放松些,生活也要有些色彩。所以他看到这篮草莓,就特意捎了来,好借助这些可爱的小东西,让她展一展颜。

  季管家说者无心,沈眷听了,用余光去看顾树歌的反应。

  顾树歌站在她身边,刚才还笑眯眯的,听到这句话她笑意都收敛了起来,脸上透着一股漠然,隐隐间还有些排斥。

  沈眷把酒也接了过来,道了声谢。

  回到房间里,她从柜子里取了一只玻璃杯,打开酒瓶,倒了半杯。酒液在玻璃杯里,色泽殷红,在杯壁微微滑动,一看就知必是口感柔滑的好酒。

  沈眷抿了一口,酒香醉人,微微带着少许苦涩,回味醇厚,有些压味蕾。哪怕还没有尝草莓,也知道这瓶酒确实很适合就草莓来喝。

  沈眷没有立刻去碰草莓,而是闻了闻酒香,然后才不紧不慢地将目光转到那一小篮的草莓上。

  “不要吃这些草莓了。”她听到顾树歌这么说。

  沈眷看向她,顾树歌眉眼间都是不悦,冷道:“不应季的水果,口感不会自然的,没有试的必要。”

  她一说完,眼底就浮现出懊恼的神色,紧张地看向沈眷。沈眷放下酒杯,笑着说:“好,那就不试了。”

  顾树歌顿时就高兴起来,但这高兴没有维持地太久,她就抿了抿唇,看着沈眷,目光忧郁,道:“你怎么这么迁就我?”

  沈眷没有回答,起身去换了衣服。

  顾树歌纠结了一会儿,神色间露出了小小的得意来,跟着沈眷身后,说:“等我有了身体,我陪你去尝试其他水果。”

  沈眷还是没有回答。

  顾树歌走到她的身边,歪头看了她一会儿,问:“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我给你造成了负担,你又要查案子,又要想办法让我有身体,你是不是觉得我烦了?”

  她的语气软软的,带着股委屈和担忧,她的眼睛却紧紧地盯着沈眷。

  沈眷拎起包,转头对她说道:“我怎么会觉得你烦,只要你在我身边,让我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顾树歌展开了笑颜,眉目间乖巧得要命。然而沈眷的眼中却布满了难过,她看着顾树歌,继续说道:“我最喜欢小柠檬了。”

  顾树歌的笑容瞬间凝固在唇边,她低声嘟囔道:“今天不是小柠檬。说你最喜欢小歌了。”

  沈眷提起包,朝着外面走,走到门边,发现她没有跟上来,沈眷回头,就见顾树歌还站在远处,用那双沈眷最熟悉的眼眸,低落地望着她。

  沈眷顿时满心的不忍和不舍,她受不了这双眼睛里出现任何与难过相关的情绪。她对着顾树歌招了招手,顾树歌就走过来,看着她,声音低低地说道:“你肯定觉得我烦,不喜欢我了。可是我这么喜欢你,一点也不公平。”

  沈眷转过身,背对着她,说:“我们去看看,查得怎么样了。”

  她说完,就往前走。顾树歌没有在说话,也没有走到她身边来和她并肩,而是落在了她身后,保持着一步远的距离,看起来,就像是在赌气。

  早上刘国华派了人去接到莫盈失踪报警的警局去查,下午已经有了结果。

  他看到沈眷过来,知道她是为这条线索,拿了一份记录给她看:“查出来了,是这个人,在莫盈失踪四天后,到警局撤销报案。”

  他说完,调出一张证件:“这是那个人留下的身份凭证复印件。我们刚才查了一下,结果是,查无此人,这张证件是伪造的。”

  身份是伪造的,但是他撤销报案后,莫盈就成了一个彻底没人管的人。她失踪了,没人见过她,没有人知道,她生死未卜,遭受了惨烈的不幸,还被人冒用了身份,在官方的记录中,好好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

  刘国华一滑平板,莫盈的证件照出现在屏幕上,这张照片早上看过的,但那时沈眷没仔细看,现在再一次看到,她不由自主地感叹了一句:“长得太好了。”

  莫盈的长相,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美人,尤其是一双眼睛,灵动干净,却很有内容,带着一种矛盾的美。

  “是啊。”刘国华惋惜道,“长得好,就更突出她难得了。”

  长得好看的人,受到的诱惑会更多,也会有更多的或真或假的捷径摆到她们面前,由她们选择。但从调查结果来看,莫盈没有接受任何一条捷径,她也没享受一点点因为美貌带来的好处,一直像普通人一样,勤奋努力,虽很苦,却堂堂正正。

  “接着查。”沈眷说,“她很可能只是众多不幸者中的一个。”

  查明白这件事,祝羽背后的团伙也就无所遁逃了。

  刘国华也是这个意思,他收起照片,投入工作。

  顾树歌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见总算好了,催促着沈眷快走。

  公寓不算远,也不算近。步行过去半个小时的路程。天色还早,沈眷没让司机送,自己走着回去。保镖们跟在她身后不远处,装作路人。

  “刚刚听到莫盈的事迹,你不气愤吗?”沈眷一边走,一边问。

  顾树歌茫然:“为什么要气愤?”

  “明明脚踏实地,努力地想要活下来,也真的越来越好了,她心里充满了希望,给自己定了一个新目标,还在依靠自己的双手,朝着目标艰难却坚定地靠近。结果却被人剥夺了生存权,什么都没有了,生活变成了黑色的,梦想也碎裂了。这难道不值得同情?”

  顾树歌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但因为是沈眷问的,她还是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漠不关心地回答:“我不觉得有什么可怜,有什么值得同情的。这样很痛苦吗?我感受不到。”

  沈眷看了她一眼,没有在说话。

  顾树歌已经忘了刚刚沈眷不肯说喜欢她的不快了,她走到她的身旁,问:“我们什么时候回家?我想回家了,我想了好久,我们回家吧。”

  “再等几天。”沈眷安抚地看了她一眼。

  顾树歌已经不高兴了,可是因为她这安抚的一眼,她又觉得开心起来:“等回到家说不定就春天了,我们在花园里种常春藤,种松树,种很多的白色小花,然后到夏天快来的时候,就可以在花园里野餐,我们喝橘味的白酒,这种酒配添了迷迭香的甜品,会有意想不到的甜美味道。”

  她兴致勃勃地说着,脸上显露出少许天真来,就像是春天已经来了。

  沈眷听着。

  她们一边说,一边回了家。

  到了家门外,就看到一个小伙子在楼梯口张望。保镖无声地窜过去,轻而易举地制服了这小伙子。

  小伙子先是生气,用英语喊着:“做什么!”接着看清了制服他的几个高大的男人,就害怕地不敢开口了。

  沈眷走过去,看到他手里的东西掉在地上。她弯身捡了起来,是件大衣。

  “这是顾小姐放在我们洗衣店里洗的,但她回家了,好几月没动静。昨天我们老板听说公寓来了人,以为她回来了,让我把洗好的衣服送过来。”小伙子解释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是我的衣服,他是麦太太洗衣店的员工。”顾树歌在边上说了一句。

  沈眷示意把人放开,小伙子又恢复了生气的模样。他看着沈眷手里的衣服,说:“还给我。”

  “我是她的姐姐,你把衣服交给我,我会转交给她的。”沈眷十分耐心地说道。

  小伙子显得不相信。

  沈眷就取出钥匙,把门打开,表示这间公寓,她现在是主人。

  小伙子这才相信了,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黑色布袋:“这是衣服口袋里的东西,洗前取出来了。”

  沈眷接过。他又拿出一张账单:“请您签个字。”

  沈眷就从包里拿出了钢笔,在账单上签了字。小伙子拿着账单,高高兴兴地走了。

  衣服挂在衣架上,用黑色的袋子装了起来,沈眷拎着衣服,走进屋子里。她手里还拿着那支钢笔。

  钢笔的笔身是蓝色的,简洁大方,带着一股斩钉截铁的力量。

  这是顾树歌在六年前送给沈眷的,那次她去澳洲旅行,进了一家小店,一眼就看中了这支钢笔,那天她在电话里,对她说:“姐,我每天都在想你,看到那支钢笔时,想念竟然缓解了,我觉得她很适合你。”

  可惜,说着想念已经缓解了,挂了电话还不到一个小时,她就再一次拨通她的电话,说:“假的,越来越想你了,我明天就回家。”

  她改了第二天的机票,把钢笔带回来,送给了她。

  沈眷一直用到现在,钢笔还是崭新的模样,可见平时的爱护。

  她进了门,把钢笔放在桌子中间,远离边缘的地方,和那只黑色布袋放一起,让顾树歌在外边等一会儿,自己拿着衣服去衣帽间,准备挂起来。

  衣架刚挂上柜子,就听到一声闷闷的钝响。

  沈眷一怔,立刻转身,快步走到外面。

  顾树歌站在桌子边上,听到脚步声,慌乱地看向她。

  沈眷看到那支钢笔躺在地上,笔帽与笔身分崩离析,银色的笔尖已被摔折了。

第七十四章

  沈眷走过去。顾树歌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她流露出害怕的情绪来。

  沈眷根本没看她,她蹲下身,心疼地把钢笔拾起来,笔尖折了,不可能恢复原状了,笔身还磕了一个坑,多半是坠落到时碰撞出来的。

  这支笔,她视如珍宝,那四年里,每每想顾树歌时,她就会拿出来看一看,想那天她隔着电话对她说的话,想也许哪一天,小歌会给她打一通相同的电话,说想她了,说想回家。

  其实这样的小东西还有很多,毕竟从小歌出生,她就陪在她的身边了,四年分离虽久,却远远抵不过她们相处的日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特别喜欢这支笔,以至于随身携带。

  顾树歌看到沈眷捡起笔没有起身,就有些慌了,她害怕沈眷生气。

  沈眷低着头,看着手里的笔,说:“你别碰她的东西。”

  顾树歌倒吸了一口冷气,退开了两步。

  虽然觉得肯定是不能修了,沈眷还是让人去找几个技术高超的修笔匠来试试。她拿着电话,背对着顾树歌,另一只手里紧紧握着笔。

  顾树歌感觉到她身上压抑着怒气,于是更加不敢靠近。

  沈眷看着窗外,感受手心里钢笔的形状温度,愤怒和心疼交织,她平静了好一会儿,却始终无法平息心疼。

  顾树歌没靠近,她甚至不敢说话。沈眷发现她是恶念了,她很害怕。

  “为什么你可以碰到笔?”沈眷回过身,问道。

  她突然转身,吓了恶念一跳,恶念惊恐地望着她,眼中的畏惧十分明显,她像是被吓住了,没有开口。

  沈眷又问了一遍:“为什么你可以碰到笔?”她这两天的身体状况实在不好,所以她回来后,她没有立刻取血,沾到她的手指上,到第二天,发觉她不对劲后,更加不会取血给她。

  可她手上没有血,却碰到了钢笔。钢笔的分量不轻,小歌也未必能搬得动。

  恶念站在离她五步远的地方,不敢靠近。听她发问,她怯怯地望着她,过了一会儿,才小声地回答:“就、就碰到了。”

  她不太想说原因。

  沈眷看着她,恶念被看得心虚,她又往后退了两步,后面刚好是墙,退了两步,就退进墙里去了。恶念一惊,连忙从墙里钻回来,紧张地看着沈眷,担心沈眷会误会她态度不好,故意在她问话的时候走掉。

  “我对魂体的适应,要比,要比,”恶念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最后只好学着沈眷的说法,“要比她好。魂魄属阴,我就是阴物,与阴魂是相契合的。”

  这个她就是指原来的顾树歌。

  沈眷听得仔细,等她说完,又问:“小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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