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贝克街绑定伦敦城市意识 第40章

作者:白沙塘 标签: 英美衍生 天之骄子 业界精英 成长 无C P向

福尔摩斯慢条斯理地进公寓后,华生还在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慢慢走。

他其实手脚并没有问题,但是因为战后创伤,他有心理障碍会觉得自己需要拐杖。

我连忙收起他多余的拐杖,搀着他往里面走。

“华生,你走快点。”

“我腿脚不便……”华生发现我没听进去,只能哭笑不得地看着我,任我拖拽着他,嘴上不住地说道:“我能自己走,不要急,不要急。”

London沉声:「你今天太反常了。」

它提醒道:「福尔摩斯可并不是你的朋友。你不要太一厢情愿了。」

我:「London,我有我的节奏。今天可是关键的日子。我不会浪费这么好的机会的。」

-----------------------

作者有话说:感谢大家喜欢这只奶牛猫!

随机20个小红包!!

想推一下基友【竹米】BG的小甜饼预收《被清冷校草的猫碰瓷之后》,文案如下(看过大纲,真的是很可爱的小甜饼)

文案:

朋友临时有事,拜托郁冉帮忙去宠物医院接一下寄洗的小狗。

郁冉从未养过宠物,刚踏进医院前厅,茫然环顾四面,就见角落的诊室被大力撞开,紧接着一团毛绒绒的黑影直奔她而来。

那毛球一个跃扑降落在郁冉的鞋面上,咕咚翻了个身露出被软毛覆盖的肚皮,爪子一边扒拉着她的裤脚,一边拉长嗲声:“喵——”

铁青着脸的主人紧随而来,看向猫主子的目光又无语又恨铁不成钢。

咦,这不是郁冉她们学校以高冷难接近而闻名的校草周齐屿吗?

郁冉震惊,郁冉如坐针毡。

偏偏猫咪在扒裤腿的行为得不到回应后,便变本加厉地抬起前足,将爪子搭在郁冉的腿上,若无其事地伸了个懒腰。

……指甲勾住郁冉的牛仔裤,喵喵喵地挣扎着。

郁冉汗颜,急忙弯腰帮小猫解救爪子。

还不忘讪讪地帮周齐屿圆场:“……哈哈,猫挺可爱的哈。”

奈何主人不太领情,闻言掀唇扯出个皮笑肉不笑的弧度来:“送你你要不要啊?”

“……”

她她她她可以要吗?

第30章

Episode20「我要跟你一块坐」

我其实见到哪个夏洛克·福尔摩斯,都会觉得有意思。

这个IP早已深入人心,就跟《西游记》的孙悟空一样,哪怕我知道世面上有很多魔改版本的西游记,可只要看到西游记题材,尤其是齐天大圣的形象,我还是会忍不住停下来,高低都要品一品咸淡。

可我之所以会对现在这个版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感到格外高兴,并不只是因为塑造得好,好到网上人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是因为,在这个84年版本的故事里,他并不是终结我的那个人。

被偶像所杀固然难过,但也未必不刺激,甚至称得上有趣。

我真正不服气的,其实是「主角光环」这个设置。它意味着在一个故事里,无论我做什么,都可能被注定地,毫无意义地抹除。这实在太无趣了。

也正因此,在我的叙事里,我拒绝任何形式的「无意义」。

人不能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要为自己活着,要去做自己觉得有趣的事情。

而眼前的福尔摩斯给了这种可能,所以我各种兴奋的情绪一下子就堆积了起来。

London见不得我今天格外闹腾,还总是对华生动手动脚的,便说道:「回去的话,你让赫伯斯给你准备点焗烤奶油菠菜,或者菠菜汤,再吃点香蕉,你得补点镁。」

「我不吃!」

其实要是准备了,我肯定会吃。

可是,我就不想表现得太听话。

毕竟,要是真的不想吃,我就会说我今天不是吃这个的心情。London就不会再提了。

London:「行,不吃就不吃。」

London随口补一句:「我会负责发短信通知赫伯斯,让他放在桌子上,不给你吃。」

它其实能做很多事情,看不到的虚拟网络里面,它都能存活并且活跃。比如说我之前,让它干扰银行大劫案劫匪的信号,它就轻松能做成。

可我一般不依赖它做事。

我不认为,我都富可敌国了,还有什么事情是我不能够完全摆平的。

如果有一天,它失去了自己的能力或者功能,那么,认识London依旧永远不会是我的损失。

「那我一定要吃!」

London:「反正一定会照做,你为什么一定要搞这么一出呢?」

我:「想多跟你说说话。」

London被我的话弄得都无语了,让我忍不住乐起来。

嘿嘿,开心。

*

221B的地面层,也就是我们华夏常说的一楼,主要有,房东卧室、储物间、小厨房,洗衣房,也许还有通往后方小花园的门。

我一走进去就发现,一楼的所有房门都紧闭着,像是刻意拒绝任何不必要的探视。

顺着楼梯向上,才是真正的221B核心空间。

起居室、两间独立卧室、盥洗室,还有一间小厨房。厨房中央摆着一张旧木桌,上面堆满了化学器具,而酒精灯静静立在其中。

如果看过84年版的《福尔摩斯》,大概都会对他漫不经心吹灭酒精灯的那一幕印象深刻。

我忍不住感慨道:「要是可以的话,真想让他现场表演一次吹酒精灯给我看。」

London在一旁立刻制止:「你疯了吗?我已经可以预见你引火自焚的结局了。」

它唠叨它的,我却已经看向了福尔摩斯,语气里带着一点明目张胆的怂恿:“福尔摩斯先生,我看小说里的主角都会吹灭酒精灯,你也会吗?”

福尔摩斯的眉眼毫无波澜。

“小说里还写,主角可以从高楼跃下而毫发无损。”

他看着我,语气平直得近乎冷淡。

“你也会吗?”

这句话像是泼了我冷水,但对我来说,完全不扫兴,甚至更清醒地兴奋起来,“我其实能吃掉酒精灯的火。”

London:「……」

福尔摩斯:“……”

在一旁只是听我们对话的华生顿时瞪大了眼睛。

我煞有介事地解释道:“你们应该都知道有人能口吞火焰吧?”

见所有人目光都落在我身上,连London也在细听,我的语气忍不住透着得意。

“其实口吞火焰的原理相当简单,关键从来不在于勇气,而是精准地控制。”

“我们要减少口腔里面的氧气的浓度,这样能降低火焰的温度。所以,我每次吞酒精灯的火之前,都会先憋住一口气,然后吐掉一些,确保口腔氧气浓度后,就可以把火焰完全吃下去了。”

这话落下去之后,华生干巴巴地笑了笑,“是吗?”

London用沉默表示嫌弃。

而福尔摩斯则冷淡地从原地走开,像是在说自己浪费时间多余听这种废话。

老实说,这种冷漠比赞美还让我开心。

我跟着他的脚步,坐到福尔摩斯的对面。背光下,他锐利的眼瞳就像是一团深不可测雾气。

不等他先开口,我便直接先开口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米尔沃顿的?我不记得我有允许人在我网络上传播我的照片。”

我补充道:“我知道你的原因是我昨天遇到你兄长麦考夫了。”

我并不打算说明白我到底怎么知道他的。毕竟「米尔沃顿」就是搞情报的,他会认识住在221B的夏洛克和将要同租的华生,这并不是让人意外的事情。

而我还不想跟他打机锋,试探来试探去,跟空气斗智斗勇。

福尔摩斯似乎对我的坦诚颇为意外,但这种神色也只是一闪而过,“我见过你。”

“什么时候?”

“两个星期前的监控摄像头里面。”

这个答案让我一愣。

原来不是从袖口、衣领、手腕或者头发处识别出「我是米尔沃顿」的细节,而是从银行大劫案的监控里。

这也让我想起,当时接手这个案子的便是雷斯垂德。

雷斯垂德给他看监控,并不是令人意外的事情。

不过,我语气里面还忍不住带着点失望:“我以为你会说靠观察我本人判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唇角微不可察地动了一下,像是觉得我这个期待本身就有些天真,语气平直道:“这还不至于用到演绎法。”

我靠回椅背,忍不住笑道:“这听起来,从门口见面到现在为止,我都好像没有给你留下多少惊喜。”

“恰恰相反。”

他说。

我下意识看向福尔摩斯。而他回望我的眼眸里闪着光,而背光中的那团雾气因为光源也终于有了清晰可见的形状。

“你让我省去了最无聊的那一步。我很期待你与我相见,米尔沃顿。”

我的眼瞳忍不住闪了闪,却无法移开目光。

“你似乎也很期待与我相见。”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