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云深情浅
江知秋赶紧道歉,让服务员帮他擦拭。可不愧是整个酒店上色力最强的饮料,将纪清风大半白色衬衫都染成了绿色。
江知秋赶紧叫了新来的助理去自己车上取了件名牌T恤,招呼纪清风换上。顺便把纪清风弄脏了的衣服收了起来,说是洗干净了再还给他。
所有动作一气呵成,纪清风还没反应过来,自己那件淘宝买的19.9包邮的白T恤就已经没了踪影。
吃完饭江知秋还没忘了继续给纪清风道歉,说这次自己实在是太不小心了,下次一定找个机会补偿纪清风。纪清风一直说着没事,不必放在心上,但心里总觉得江知秋这行云流水的动作怎么感觉是在打劫自己的T恤。
送走了纪清风纪南舟兄妹,江知秋问着站在自己身边的新人助理:“我那个不省心的老弟在哪儿?”
“医院。”
江知秋赶到医院的时候,穆知澜正抱着枕头在唱小白菜。他一嗓子嚎得厉害,旁人从他病房前走过,还以为走到了什么精神科。
他也确实得进精神科。
江知秋大老远就听到弟弟破烂不堪的嗓音,一进门就把手里攥着的T恤扔到了穆知澜脸上。
菠菜汁将衣服的颜色染得乱七八糟,穆知澜依然能够分辨,这就是今天纪清风穿在身上的T恤。上面还残留着纪清风的味道,他把T恤攒成球形,也不嫌脏,抱在怀里就是一顿猛吸。
他太想念这股味道了,十年了,他和纪清风分别十年了。
哥哥和他解释了自己是如何得到这件T恤,穆知澜才不想听这些,他抱着衣服问哥哥,纪清风如今过得怎么样。长高了吗?长胖了吗?吃饭的口味变了吗?身体健康吗?
“你不是在出租车里看到了吗?”
“太远了,我看不清,”穆知澜把纪清风的T恤盖在自己身上,就好像那个人伸手紧紧地抱住自己一样,他发现了这件有意思的事情,立马和江知秋分享:“哥哥,你看这样,就好像我在抱着他一样。”
江知秋心疼弟弟,侧过头叹了口气。
穆知澜哼起了简单的歌,抱着怀里的衣服慢慢地抚摸。
“哥哥,我好想抱着他啊。”
江知秋揉了揉弟弟的头,“既然气味能够接受了,以后就快了。你别心急,总有一天,你们能够相见的。”
穆知澜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抬头问哥哥:“现在只有眼睛有问题了,如果我把自己的眼睛给毁掉,是不是就能和他在.....”
哥哥立刻捏住穆知澜的手腕,“你可以试试看,如果你把自己的眼睛毁了,我就砍断纪清风的双腿,你俩刚好一个瘸子一个瞎子,很适合当一对。”
这一年,江知秋就是通过这种不断拿纪清风的生命威胁弟弟,才让弟弟没有彻底地丧失理智。只有江知秋知道,这些时光,穆知澜活得有多痛苦。他每天都说着时下流行的笑话,每天都笑嘻嘻地想着恶作剧,但只有哥哥知道,他的弟弟随时都在崩溃的边缘。
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摔进万丈深渊。
“可是我好害怕啊哥哥,”穆知澜用纪清风的衣服蒙住了自己的眼睛,“十年了,我十年没有碰过他了。如今就只剩下眼睛了,哥哥,把我的眼睛挖了吧,我真的好想回到他身边,就只是一双眼睛而已......”
听着弟弟逐渐癫狂的话语,江知秋嘱咐身边的人:“去叫医生,给他打镇定剂。”
“哥,没有眼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么多瞎子都好好地活在世上,就只差眼睛了......”
江知秋退后了几步,眼睁睁看着医生护士压住了穆知澜挣扎的四肢,给他注射镇定剂。
“只是眼睛而已,”穆知澜伸手去够哥哥,他撕心裂肺地叫声充斥着整个病房,“但是纪清风.....他是我的命啊......”
我可以什么都没有,但是不可以没有他。
他的声音渐渐地弱了,然后如同幼童一般沉沉地睡去。江知秋拿起被他揉皱的T恤,盖在了弟弟的身上。染了菠菜汁的T恤,颜色看起来十分恶心,就像他的弟弟被彻底毁掉的人生。
“我会把他带到你身边的,那个时候,你会是完整的,他也是完整的。”
“该破碎的,该被毁灭的人,从来都不该是你。”
第10章
打了镇定剂之后的穆知澜情绪要稳定了不少,不再吵着闹着把自己的眼睛挖了,而是乖乖地抱着纪清风的衣服睡觉。江知秋怕他出事,派了好几个保镖看着穆知澜。不过穆知澜表现良好,江知秋就没再让那么多人盯着他。印象中每次穆知澜闹完就能安静好一段时间。
哄着弟弟吃完了蛋炒饭,江知秋还有工作的事情要忙,只留下了一个保镖看着穆知澜。
穆知澜这几天在医院住着都没有看纪清风的直播,刚好有空就打开ipad听个回放。纪清风对他来说是最好使的药,听了一会儿穆知澜就闭着眼睛睡着了。
而他记挂的人此时正站在炮仗厂旁边的墓地上。纪清风刚刚付钱给了西装男,从此以后这块墓地就是他的了。纪清风站在漫天黄土飞沙里想着最近的事情。
那天和江知秋见了一面,印象不错,好看有钱谈吐也彬彬有礼,但唯独不是他想要的那个人。纪清风总算想明白了,或许这辈子永远没有办法爱上除了穆知澜之外的人,既然如此,那他就继续找下去。不管穆知澜是死是活,他在心里给他守一辈子的寡。
时间不早了,纪清风得赶回家直播。
开车到市里的时候已经是黑夜,刚下过一场雨,地上堆砌着路灯的残影。突然地,他想出去淋淋雨。时间还来得及,纪清风停好了车,拿好了手机,却突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往什么方向。
偌大的城市,到了下班的时候。路面湿滑,却塞满了归家的车。很少有人会像他一样,在这个时候停下脚步,让漫天的雨幕落在肩膀上。
他曾经也是有家的,有一个十几平方的小家,他和穆知澜两个人住。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了做饭,纪清风没什么文化,私奔出来后找了个在工地搬砖的工作,下班后就去菜市场买点剩菜或者是去超市找点打折的水果,做好饭等穆知澜回家。穆知澜脑子灵光,白天在网吧给人代练游戏账号,晚上又在废弃的工厂里拉个教室教英语。家里大部分的钱都是他赚的,每到深夜11点,两个人就坐在出租屋的地上,一边吃饭一边数着今天挣了多少钱。
日子很苦,很简单,但是很有奔头。
穆知澜鬼点子多,说先攒一笔钱,然后租个教室开班教课。学英语是大势所趋,以后的话游戏行业估计也会有不错的发展。等赚够了钱,就买个大房子,听说国外开放自由,说不定能接受他们这样的爱情。到时候就出国结婚,给纪清风买个鸽子大的钻戒,再办一场人人艳羡的婚礼。
纪清风想不到那么远的事,他只想着明天要早起去买条鱼,炖了汤给穆知澜补一补身子。
有时候手头富裕点,穆知澜会去买一根烤肠,骗纪清风说自己已经吃过了。给这个从来都把最好的菜留给自己的男人改善伙食。
他们的世界曾经只有对方,因为整个世界都被深爱的人塞满了,所以不会孤独,不会失落。
纪清风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连车辆呼啸而过的风声都充耳不闻。霓虹的光影在他的身上来了又去,他逆行于城市各色光线的中间,如同杂乱的音符贴在了五线谱之中。城市的每一个棱角都那么尖锐,每一束灯光都如同审视,每一丝声音都带着刻薄。
他在这个世界毫无容身之所,像是被挤压进了一个小小的方块里,连呼吸都是累赘。
他曾努力地活着,努力地爱人,但最终握在手里的,是如同泡沫一般脆弱的幻影。
他只顾着沉溺于自己的世界里,全然未曾察觉身边的危险。一辆电瓶车开过,刮倒了走在路上的纪清风。纪清风的左手被划开了一道伤,鲜血涌流。骑电瓶车的大妈赶紧打了120,问纪清风要不要紧,赶紧去医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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