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中月 第2章

作者:funny2333 标签: 近代现代

  原因无他,他那几个狐朋狗友借着接风的名头,给他连摆了三四天的流水席,全蓉城叫得上名号的公子哥都携美赴宴,酒桌上的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纵使他兴致缺缺,又怎能不去蹚上一蹚?

  这一来二去的,自然也就被奉为了常客。

  车往百乐门去,一路上行经的大多是些剧院和舞厅,起初还含蓄些,男女间的调笑仿佛皱在腰肢上的旗袍,隔着肉欲云遮雾绕,越往深处走,脂粉香气就越稠密,轻轻拥裹着来人往里走。

  梅洲君闭着眼睛,突然觉得有什么红红绿绿的光斑隔着车帘照到了面孔上,就知道是署着“红香绿玉”的灯牌在作祟,这都是当地的妓院。

  吴丰道:“大少爷,醒醒神,就快到了。”

  梅洲君于是伸出一只手,把车帘慢吞吞拉开了,车窗才摇低了一半,就听到有人在外头笑着叫他:“桃脯来了!杏春,你倒是说说,我们梅大少爷今个儿是酸的还是甜的?”

  “那可得看梅大少今天赏不赏脸了,要是还不找玉香跳舞,恐怕她又得吃一斤的酸梅子。”

  这一唱一和的,纯然就是拿他打趣了。

  梅洲君唇边露出个笑影,等吴丰躬身开了车门,就老实不客气地踏出一只脚去,往那人腿上轻轻踢了一下。

  “你这么做生意,离闭门谢客也不远了。”

  说话的也是个梳着分头的才俊,天生一张笑面孔,大名冯明徽,正是这百乐门的少东家,这会儿肘弯里搭着西装外套,怀里搂着个袅袅婷婷的舞女,神色俱是微醺,显然正是酒酣耳热的时候。

  冯明徽原本只打算调笑几句,只是“桃脯”这两个字一出口,越想越乐,抓着这难得的口头把柄就不舍得撒手了。

  梅大少爷是出了名的喜欢跳舞,就是对舞伴没什么长性,估计一支舞跳下来,连面孔都没记清楚,就又施施然走了,连攀谈的空子都难抓得很。来往的舞女和交际花既爱慕他的好颜色,又怨他眼高于顶,因此没少在背后翻他的风流帐。

  女人但凡要翻起野史旧帐来,就是史官也要怕三分的,于是梅洲君在脂粉堆里得来的诨名就如一摞帽子似的,在头顶上越积越高。要想戳他梅大少的痛脚,只消在帽子堆里淘上一淘,定有所获。

  他们口中的玉香是新晋的舞女大班,明艳泼辣,舞跳得不凡,就是梅洲君这种不爱记面孔的,也多找她跳了几支舞,因此她也自诩在梅洲君面前颇有几分脸面。

  只是他上次来时,玉香特意去烫了个时髦的侧式卷发,打扮得脂香粉艳的,要在他跟前博个面子。结果梅大少愣是没认出她来,径直就从她身边过去了,落进了一个跟她互别苗头的交际花手里。

  玉香差点没被气得仰倒,只是又不能明着发火,正巧有个小舞女嘴馋,偷偷拣桌上的糖脆青梅吃,被她拧了一把,指桑骂槐:“酸梅子有什么好吃的,小贱蹄子,要吃也得拣着桃脯吃!”

  她这牢骚一出口,四周相熟的舞女都开始发笑,梅大少那头还恍然不觉,一转眼又多了两个诨名,一会儿是“酸梅子”,一会儿又成了甜口的“桃脯”。

  这事都传到冯明徽耳朵里了,特地来打趣他。

  “桃脯,玉香可是特地把头发烫回来了,就等着抓你跳个通宵呢,你可别又认错了!”

  梅洲君道:“不得了,不得了!你这是销金窟,还是老虎洞?吴丰,咱们来得不是时候,看来得等她跳累了,再悄悄过来。”

  冯明徽笑道:“这可由不得你!玉香闹着让我来逮你,你道我在外头等着做什么?可算能交差了,走,不到天明,不许逃!”

  他一只手抓过梅洲君的手杖,把人往里带,杏春被他冷落在一边也不发恼,笑吟吟地推着梅洲君的脊背,显然是来了个两面夹攻。

  梅洲君知道逃不过,索性卸了力气,懒洋洋地任他们推着,一只脚刚踏进厅里,脸上就挨了一记掺了亮粉的妩媚眼刀。

  玉香一只带着玉镯的手腕白蛇一样一扭,支在侧腰上,她腰窄到刻薄,光闪闪的缎面旗袍就在两边胯骨上开了锋,劈出两簇猩红的牡丹花色来,别人的旗袍皱在腰上,她的更空荡一点,皴在伶仃的胯骨间,整个人就在缎面的波光里,含着冷笑带着怨,仿佛刺绣里落下了一根针。

  单只她一个人,也就罢了,众所周知,舞池里的女人是南飞的雁阵,离不得群的,因此她周围捂口掩面发笑的,目光炯炯看笑话的,鬓发如云,香汗如雨,比起刚刚六姨太的小打小闹,简直是布下了十方胭脂阵。

  不得了。

  他要是敢找任何一个跳舞,恐怕都得拄着手杖出舞厅的门。

  梅洲君左顾右盼,半晌道:“不劳驾了,我还是找位先生跳舞吧。”

第4章

  舞池里自然有的是男人。

  其中不少是和他同辈论交的公子哥儿,正因为熟稔,才乐得看他出个难得的洋相。因此个个揽着相熟的舞女,大有一副隔岸观火的架势。

  有个好事的远远叫道:“她既然想吃酸梅子,你就从了她罢!”

  众人立时笑作一团。

  梅洲君叹了口气,摇头道:“真是酒肉朋友。真没有人?随便来一个,我就跳了。”

  他的目光才落到冯明徽身上,后者立刻笑道:“你可别害我,回头玉香又怪我坏她好事。”

  他这群狐朋狗友,大多是唯恐天下不乱的秉性,并以惹人拈酸吃醋为美事,男人越是风流,就越是春风得意。因此冯明徽笑吟吟的,还道他自矜身份,应当再顺水推上一把,把他的肩膀一搂,就往莺莺燕燕中去。

  这短短十来步路,各色涂着金粉揉着油彩的眼睑,挟着粼粼闪烁的瞳珠,都沿着灯光的缝隙在他面孔上叮叮当当地乱撞,梅洲君畏光的毛病又犯了,只好抬一只手在眉上搭成了棚。

  玉香幽幽道:“上次是目不斜视,这次连个正眼也没有,是不好看,还是不敢看?”

  梅洲君笑道:“你可饶了我吧。”

  他眼睛里还湿着,看人时不如以往清亮,只是眼廓姣好,上下睫毛漆黑浓密,天生含着一泓春雨,谁被他凝视一会儿,就甜柔得像饮了蜜,再大的火气也发不出来。

  玉香本来还拧着眉毛,满肚子的“冤家”“没良心”都顶到了嘴边,这时候也忘得差不多了,只一手从托盘上掇了支白酒,朝他举了举。

  这是要给他灌酒了。

  舞厅里有不成文的规矩,舞女总会想方设法哄客人开几瓶酒水,赚些边边角角的抽成,一旦惹得佳人发怒了,不到五六瓶还哄下不来。

  梅洲君虽然记人的本事平平,但无论如何也不会当众驳她的面子,于是理所当然地,也向旁侧里伸出一只手。

  这衣来伸手的大少爷,不论想要什么,总不乏人双手奉上。

  “有什么酒?”

  冯明徽自得道:“我这地方大,你要什么,就有什么。”

  梅洲君理直气壮道:“要喝不醉人的。”

  “哪有喝酒不醉人的?那你喝什么酒?回家偷吃姨太太的炖银耳去吧。”

  梅洲君还将头点了一点,道:“说得有道理,有炖银耳么?”

  只是话音刚落,还真有人往他手里递了一支水晶杯,盛的既不是白酒,也不是炖银耳,而是极淡的樱桃甜酒。

  梅洲君微笑道:“多谢!”

  他把酒杯抵在唇边,光线穿过杯壁,在他的鼻尖上烫出了一枚通透皎洁的小月亮,他的双唇就在月晕模糊中,浸在淡红的樱桃酒里,看起来质地尤其柔软。

  他就隔着月晕和樱桃酒,朝斜侧里掠了一眼。

  这一眼看罢,立马倒尽了胃口。

  梅大少记人的本事不佳,记起仇来却是一等一的,毕竟世上能令他费心去憎恶的东西屈指可数,面前这尊假仙就是其中之一。

  假仙也是西装马甲的打扮,只显得尤其颀长些,像是一只瘦颈的白鹤,两肩总一丝不苟地平展着,就是加以尺规也分毫不差,别有一股卓尔不群的清越。

  梅洲君总说他身上有种怀表掐分夺秒般的讨厌,从头发丝到脚尖都长满了矜持的刻度。

  “我没看错吧?”他道,转头去看冯明徽,“你倒是本事见长,请得动这尊大佛来跳舞?”

  冯明徽笑道:“你别冤枉我,我可没本事请动连大少爷,再说了,腿长在连大少身上,他就是把我这小地方拆了,我也不敢说一个不字呐!”

  “看来还是不请自来。”

  他这还是折了茅头的,谁知道连暮声却不理会他的弦外之音,只温和道:“别喝了。”

  梅洲君奇道:“你来教训我?”

  “我给的酒,当然能收回去。”他还真一伸手,把酒从梅洲君手里端回去了。

  梅洲君打出娘胎以来,还是第一次有人虎口夺食,连区区一杯酒都不让他尽兴,不由瞠目结舌。

  连暮声道:“喝醉了酒,还怎么跳舞?”

  梅洲君纳闷道:“我又不是同你跳,玉香都没发话呢。”

  只是话音刚落,连暮声已经握住了他的手,平淡道:“言而有信,梅少爷。”

第5章

  “那你可看错我了,”梅洲君道,“请我跳舞,得讲究先来后到,更何况,你会跳舞么?”

  他显然是清楚连暮声底细的,这才有此一问,有意要将对方一军。

  连暮声此人,就是连氏这种官宦世家里的谬种。明明有个在国民政府任实业部部长的老子,身周又环伺着各色长袖善舞的兄弟姊妹,竟然还能端着光风霁月的架子,规矩谨严,绝不出来交际,堪比闺阁大小姐。

  梅洲君留洋之前,他还没在一众兄弟里冒尖,压根连名字都没什么人提。

  谁知道一朝回来,此人已经崭露头角,有了封建大家长的威严,平日里鲜少涉足舞厅——除了奉命来捞其中几个不成器的弟弟。

  连部长明面上是坚决不纳妾的,只是民间遗珠数不胜数,兄弟之间碰面如翻书,唯恐被对方看清了肚皮里有几行墨水,这么一来,就出了岔子。

  那天梅洲君好巧不巧,和连家小二十四多说了几句,两人俱是年轻颀长的公子哥,都穿了象牙白的西装马甲,只是他站得更显眼些,手里的香槟还没沾着唇,就被连暮声给逮住了,当场裹了件不认识的大衣,囫囵推进了座驾里。

  他娇生惯养的,手腕差点没被拧脱臼了,还劈头挨了一顿打出娘胎就没听过的说教,虽说对方文质彬彬,语气疏离,那也到底是教训人的口气——不许沾烟,不许酗酒,不许狎妓,不许辱没家风。

  天可怜见,连家的家风分明就是四处蝴蝶穿花,开枝散叶!

  要不是他当机立断,当场泼了连暮声一脸的酒水,恐怕就被莫名其妙逮到连家去了。

  梅洲君平日里行事懒散,傲气却是分毫不减,这么大的梁子,怎么能不令他耿耿于怀?

  谁知道连暮声这一出手,竟然第二次卸了他的酒。他就是再好的教养,也忍不住要施以颜色了。

  连暮声还一手扼着他的手腕,是个教训幼弟般的姿态,全然没有放开的打算。直到被一支乌木嵌银的文明杖,在胸骨上用力一敲——

  梅洲君的手已经如游鱼般狡黠地滑出去了。

  “明徽,这就是你们照顾不周了,”梅洲君笑道,拿口袋巾明目张胆地擦了擦手,道,“明知道连少爷不会跳舞,怎么不带他去习舞池?杏春,你找个不喝酒的教员,好好教教他。”

  杏春扑哧笑了,道:“你瞧瞧,什么样的怪事都有!跳舞就跳舞,怎么还跟酒扯上关系了?”

  梅洲君道:“连少爷是狗鼻子,就闻不惯酒味儿,本来舞就跳得不太灵光,要是闻得醉了,一刻不停地踩人家脚,那岂不是太唐突了?”

  连暮声也是好脾气,任他信口开河地编排,依旧气定神闲,唇边带笑。

  只是他一想开口,梅洲君那支手杖就老实不客气地朝他胸口上一阻。

  冯明徽道:“你就舍得差使我的人!怎么不让玉香教教他?”

  “因为我要同她跳舞。”梅洲君道,把手杖一丢,解了西装外套,露出内衬的墨灰色马甲,腰背线条像赤金钢笔流丽的笔尖,宽窄绝妙,能在行走间写诗。两边肩胛骨微露棱角,一旦有所动作,就如大角鹿美丽的角板那样,警觉地舒张开来。

  他偏爱跳狐步舞,就这么短短几步路,就仿佛滑入了舞厅的韵律中。

  玉香听闻过他和连暮声之间的龃龉,忍不住朝习舞池的方向多看了几眼,但很快就被拉回到了梅洲君身上,有这样的舞伴,哪怕不是裙下之臣,也终归是很长面子的事情。

  她抓住了他,手指像蛇缠在了藤上。

  舞厅里装的是弹簧地板,众人的舞步如潮水般在四周震颤。梅洲君在跳舞的时候是捉不住的,他的骨骼很软,挽着他的手,就像握着一道懒洋洋的影子,进退游走,半点不差,绝无半点非必要的亲昵。

  他身上处处是矛盾的磁铁,把人吸过来了,又以一种柔和而隐晦的力度拒人千里,对于别有用心的舞伴而言,实在可爱又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