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多拉的魔盒 第29章

作者:蓝淋 标签: 近代现代

“人都只相信自己看得到的,感受得到的。有可能有些东西,我们之所谓坚信是假的,只是因为感受不到而已,而事实上它真的存在呢?”

他挑起眉毛,道:“有道理。”

“……”我倒没想到他这么轻易就妥协,接受了我的反驳。就跟程亦辰一样。

而后他又淡淡道:“不过,就算是真的,我也不觉得鬼会可怕。这世上,人比鬼,要可怕得多了。”

“……”

不知为何,他这么说,我反而觉得更毛骨悚然了。

我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了一会儿,说:“你给我讲讲故事呗。”

“要听什么?”

“不会让人害怕的那种。”

他说:“那我给你讲讲射手座的守护星,木星。”

“恩恩。”

他讲起这颗太阳系里最大的行星,讲起它表面的强大风暴,讲起它差一点点就可以成为恒星,

讲起它虽然不是离地球最近的行星,但一直保护着地球,用强大的吸力和自己的身躯,为地球承受了许多次小行星的撞击……

我靠着枕头看着他,听着他,他讲得很有趣,但他的声音让人太舒服了,不知不觉,我眼皮越来越重,越来越看不清他的模样。

我做了个梦,在梦里我看见了浩瀚的宇宙,漫天的星星,硕大而遗憾的木星,被呵护而不自知的地球,还有卓文扬。

睡得太沉,次日我起得晚,不仅错过早餐,卓文扬也不在了,家里空荡荡的,只能透过敞着的书房门,看见程亦辰正在里面伏案而作。

我在门上敲了敲,程亦辰回过头,见是我,笑道:“起来啦?午饭还没好,我先煮点东西给你垫垫?”

“不用啦,我喝点豆浆就好。”

他桌上用个读书架将一本书立起来夹着,前面铺着宣纸,看起来是顺便在练字的样子。

我好奇道:“这什么书呀?”

程亦辰给我看了看封面,《一个无足轻重的女人》,奥斯卡.王尔德。

“这人写的书好看吗?”

他好像有挺多这个作者的书。

程亦辰笑道:“你一定看过他的作品的,比如快乐王子。”

梦回小学生水平的我顿时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这个我倒是记得,快乐王子有宝石做的眼睛,身上贴着黄金,最后却变得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只剩一只冻死在他脚下的傻燕子。

我看了看他正在写的字。

纸上反反复复都是一句字迹清秀的摘抄:“每个圣人都有不可告人的过去,每个罪人都有纯洁无瑕的未来。”

“这是书上写的哦?”我琢磨起来,“前半句也就算了,后半句会不会太一厢情愿了?”

他微微垂下眼睛,说:“是吧。”

“对了,辰叔,”我想起自己琢磨了半天的事,“我是想要找你帮我推荐点书。”

他抬起眼睛,温和道:“好呀,什么方面的?”

“天文学方面的。”

程亦辰愣了一愣,不掩饰他的惊讶:“天文学吗?怎么会对这个有兴趣?”

我挠挠头:“卓文扬讲得很有趣,我就想找点书看,了解了解。”

他笑了:“好,过几天我给你找来。”

过了两天,我去程亦辰的书店,他果真把几本书摆在我面前。

“刚起步,我不准备太多书给你,免得有你有压力。克里斯托弗.加尔法德 的《极简宇宙史》,这本是不错的科普书,作为入门我觉得蛮好的,《基础天文学》入门,《夜观星空》观测,还有一本,”他犹豫了一下,说,“我觉得是入门最合适的。”

我看着封面上那可爱的标题字体,和底下那行“儿童阅读类XXX”。

程亦辰说:“这本其实挺有趣的,是很专业的儿童天体书,信息量挺丰富的,语言也浅显,不至于在入门就把人劝退。我不知道你介不介意,文扬小时候是很喜欢。”

我立刻说:“讲真,童书还挺适合我看的。”

他笑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我能放松地把自己当做一个小孩子。

他给我倒了杯茶,放了一小碟糖果,说:“你先在这看,有问题喊我。”

“嗯。”

虽然是我主动要求他找几本书给我读的,但这些一摆在我面前,我就难免头皮发麻,尿意顿生。

想想我们那教科书,一天才上那么十几页内容,都得袁可可劝着推着骂着,我才能勉强跟上进度。我也是膨胀了,居然还敢挑战自我?

我怀疑除了那本面向儿童的,其他的搞不好就跟背英语单词似的第一页就特么是abandon伺候了。

程亦辰看看我,笑道:“没事,慢慢读,不懂也不用急。”

“读一本好书的感觉呢,就像是,”他想了想,说,“像含了一颗夹心硬糖,等它渐渐化开,嘴里会全是好的味道。”

“嗯……”

因为卓文扬和程亦辰的缘故,那些原本我避之不及的事情,似乎都有望慢慢变得美好了。

第三十章

我发现了一件神奇的事,就是,在这里生活,我的时间似乎变得多起来了。

以往每日打打游戏,刷刷各路APP,看看凌晨四点的洛杉矶,然后睡到中午十二点,起来吃吃饭,继续睡,起来再吃吃饭,再打打游戏,一天就迅速过去了。

两年也不过弹指一挥间。

现在我游戏也照打,又开了直播,有时候听卓文扬跟我讲故事,有时候跟柯洛去打篮球,有时候去程亦辰书店坐坐,感觉玩的部分也没少,乐子挺多的。

而居然还能老老实实不翘课,在卓文扬和袁可可两个学霸的加持下,半写半抄地完成作业跟小论文,勉勉强强撑过这个学期。

同样是二十四小时,能做的事怎么就差别那么大呢。

人生有时候,好像只要稍微偏转一点方向,道路就会全然不同。

进入期末考试周了,我开始咬牙切齿地痛并快乐着,只要熬过这段最黑暗的日子,就可以迎接长达两个月的黎明曙光。

这日我爸突然打电话来询问我暑假的打算,问需要不需要亲自来接我回家。我很意外,当即表示不想回他那儿去,小驻可以,久住不行。我爸也表示很意外。

别说他了,我都没想到自己会在此乐不思蜀,毕竟一开始我那么愁云惨淡,宛如被发配流放。

结果不到半年,我就如鱼得水了起来,并遗弃了自己的老父亲。

当然,我也不是完全不想见我爸,毕竟他是我在这世界上唯一一个有血缘关系并还保持着联系的亲人。

纯粹是我不想跟他和他的那位“好友”一起待着。

人多的时候也就罢了,时间短的话我也能忍受。

但如果就我们三个人,非得在一个空间里朝夕相处上两个月,这画面光想想我就尴尬得能用脚趾在地上抠出三室一厅。

我爸倒没有批评我,更没有对我这个不孝子发出“爸爸不要你了”的声音。

然而令我惊恐的是,他居然亲自带着他的那位“好友”来T城来看望我。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以前他巴不得一整个学期,最好一整个学年都不要见到我,因为我像动物幼崽一样在他身边团团转地索取温暖的行径令他厌烦。把我送出门的时候,即使年幼的我,也能很清楚地辨认出他眼里那种松了口气的神色。

而今我早已成年,二十来岁,翅膀硬了,心智也全了,除了缺钱之外生活皆可自理,他大可以从此放手不再管我,他却反而愿意主动来找我了。

难道是到了空巢老人开始需要子女温暖的阶段了?

这四十来岁年纪也不至于啊。

家中这回四个房间都住了人,没得空闲地方给他们,因而他们便定了这附近的五星级酒店,也就一公里不到的距离,每日来这里吃饭,寒暄闲聊,再回酒店休息。

我爸是来看我的,那个程亦晨则是顺便来看他哥哥,倒也算一举两得。

但不知为何,他在兄友弟恭之余,对我也颇为关怀。

这天过来的时候,他甚至还给我带了礼物。

“小竟,”他递来一个大盒子,似乎在观察着我的脸色,“听说你爱玩游戏,外接键盘应该方便一点。”

我有点意外,接过一看,哟,这款机械键盘还是挺炫酷的,也算送得正中下怀,但看着我爸在旁边探头探脑的样子,我觉得应该是我爸挑的,他借花献佛吧。

要是两三年前的我,面对这点殷勤,很大几率是根本不理他,或者阴阳怪气地嘲讽两句,毕竟我爸妈都是老阴阳师了,我也甚得真传。

现在的我,似乎戾气少了一些,甚至有点讲文明讲礼貌起来了。

于是我礼节性道谢:“谢谢你啊。”

他像是松了口气,微笑了:“不客气。”

我爸也不失时机地窜出来说:“我们出去吃饭吧,顺便逛一下,给你买点换季的衣服。”

“?”

卓文扬不在,程亦辰去书店了,我这几天读线性代数读得太苦,刚考完这门,正需要放松放松。想想也没什么其他事做,出去溜达总不会比在家跟这两人面面面相觑来得更糟了吧,于是说:“行啊。”

我们驱车去了一处名品购物中心。

进去随便走走就是扑面而来的Hermes,Cartier,Chanel,Bvlgari,Fendi,Versace……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金钱的味道。

说真的我感觉自己好久没来这种地方消费了,简直恍如隔世= =

想想仅仅半年前,我都是很热衷于奢侈品和潮牌的,有了新款就抓心挠肺地想要入手,生怕自己赶不上潮流,比别人少了一点时髦。价钱四位数以下的衣服鞋子我不用的,不然就自觉比人矮了一截。

但前阵子我的篮球鞋突然坏了,在袁可可的推荐下,去店里买了双几百块的国牌,我也穿得挺欢,甚至觉得脚感不差呢。

完了,我的消费观念已经严重降级了。

程亦晨问我:“你有特别喜欢哪个牌子吗?”

“都行。”

“那我们就先随便逛逛吧。”

大概我身上穿了件旧的GUCCI家T恤,他们就率先带着我进了GUCCI的店门,我扫视一圈,目光在某件上面稍作停留,程亦晨便立刻让店员取来,拿在手里帮我比划。

“好像挺不错的,”他颇为殷勤道,“要不要去试试看?”

我:“……”我就随便多看了那么一眼啊。

我爸也怂恿:“去试试吧,看起来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