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明月 第1章

作者:燕赵 标签: 近代现代

望明月 作者:燕赵

内容简介:

很坏的貌美大佬攻X寡言少语小狼狗受

年上

背景是架空民国,设定为和平年代,不会出现任何国仇家恨与战争情节,怕这个的可以放心。

第一章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里,盛欢首度见到了温鸣玉。

原本安静的珑园因为此人的归来瞬间变得忙碌而热闹,佣人们四处点灯,清扫道路上的积雪,准备暖炉与热汤,忙得团团乱转,没有人注意到躲在花园里,正朝门口张望的盛欢。盛欢看见一串漆黑的汽车在大门外排成长龙,车灯将广德大道照成通明的白昼。许多穿着体面,风度各异的男人潮水般从车里涌出,井然有序地在一辆汽车外站成两列,雕像一样沉默的守候着。

车门打开了,首先钻出一位少年,少年裹着一身藕色棉衣,下巴缩进领口柔软的绒毛里,露出的半张脸雪白精致,乌黑的眉压着水润明亮的眼睛,一副被冻得很不开心的模样。

有人给少年递上一只手炉,少年抱住它,神色缓和了一些,乖乖往旁边让开,作出等待的姿势。

没过多久,一条修长的腿不急不缓地从车内迈了出来,几片雪花迅速地沾在他漆亮的皮鞋上,随即就没有更多的往下落了。管家和几名仆从撑开伞,很恭敬地把车门上方的天空牢牢遮住,里面的另一人终于下了车。

对方面貌与盛欢的想象全然不同,在盛欢的构想中,这名坐镇燕南半边天下,恶名远扬的黑道龙头必定有十分可怕的形貌。从前听盛云遏讲起这个人的时候,盛云遏总是一副咬牙切齿,又恨又怕的神态,温鸣玉被她说得寡情薄幸,冷血残酷,是一个十足的恶人。久而久之,温鸣玉在盛欢脑中的形象就变成了盛云遏的一位常客,常客叫唐九,是个地痞无赖,生得人高马大,相貌凶狠,脸侧还有很大一块红褐色的疤痕,时常打骂盛欢,很符合盛云遏声情并茂的讲述。

然而唐九和温鸣玉没有半点可比之处,这个被仆从们众星拱月般护在中间的男人身形挺拔,穿着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领口雪白整齐,浑身上下干净得不沾一点凡尘。被大雪朦胧的灯光照在温鸣玉脸上,盛欢从未见过这样标致的男人,对方冰凉的目光从长睫下慵懒地漏了出来,嘴角又仿佛带着一点笑意,看起来十分无情、也十分动人。

等这行人走近了,盛欢才发现温鸣玉比常人苍白许多的脸色,他显得很年轻,精致冷峻的五官不带半点岁月的痕迹,唇色很淡,透出一丝病态。温鸣玉轻轻咳嗽了几声,立即有仆人捧着厚重的大氅替他披上,走在旁边的少年挽住温鸣玉的胳膊,无比亲昵地撒娇:“晋安这几周都冷得很,你晚几天再来接我,耽误一些时间又没有什么大碍,你就是不听。”

“不是你说假期到了,想要快些回家?”温鸣玉的声音很柔和,微微含着一点沙哑,说话的神态宛如一个温柔的兄长。

少年哼了一声,眼睛里又有藏不住的笑意,小声说:“我讲什么,你都要照办吗?”

温鸣玉也微笑起来:“那要看你说的有没有道理了。”

他们说说笑笑地从盛欢藏身的树丛边路过,盛欢孤身蹲在几块垒起的碎砖后面,鞋底被雪水浸湿了,双足冰冷刺痛,正在慢慢地失去知觉。他觉得自己对温鸣玉没有多大的兴趣,但就是想要这样藏起来,仔仔细细地看一看对方。毕竟这是从他生命里阔别了十六年,只在活在盛云遏喋喋不休的抱怨里的、他的亲生父亲。

与盛欢擦身而过的时候,温鸣玉忽然扭过头,往他藏身的地方投来了短暂的一瞥。这一眼瞬间褪去所有的慵懒散漫,仿佛是一抹雪亮的刀光,照得他无所遁形。盛欢吓得呼吸一滞,身体在打颤,仍旧害怕又执拗地瞪着对方。

温鸣玉却好像不曾看见什么似的,又恢复了先前懒洋洋的温和模样,带着一众人消失在盛欢的视线里。

盛欢不知道对方是否发现了自己,不过也没有什么差别。温鸣玉并不在意这个凭空出现的儿子,当初他受盛云遏逼迫去对方车前下跪,温鸣玉连他的面都不屑一见,就连盛云遏重病不治,温鸣玉也没有任何表示,仅让下人送来了一笔钱财。盛欢被接进珑园的那天,接待的人是温鸣玉的管家,对方礼貌又冷漠,恭敬地称呼他为小公子,但从不询问他的意愿,只把他当做一根木头对待。盛欢在珑园足足住了半个月,温鸣玉没有见过他一次,因为早在他搬入的前几日,对方就启程前往晋安,去陪伴珑园真正的少爷了。

从街头的传闻和这段时日下人的闲谈里,盛欢得知温鸣玉有个侄子,温鸣玉亲缘浅薄,曾经有一个大哥。和心狠手辣权势滔天的弟弟不同,温鸣玉的大哥传闻很少,只知道是个难得的老实人,死得也很惨。温鸣玉掌权后,找回了大哥流落在外的后嗣,将他接到身边亲自教养,对待他宛如对待亲生儿子。至于自己真正的血脉盛欢,温鸣玉丝毫没有承认他的意思。

盛欢不稀罕做什么名门后裔,富家少爷,他被盛云遏养狗一样养大,习惯了毒打和喝骂,除了饥饿,他什么也不怕。虽然盛欢现今住进了珑园,但珑园里的任何人都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对于温鸣玉来说,养他就像养了一只无关紧要的宠物,他只是从一条低贱的野狗,变成了血统稍微贵重一些的家犬而已。

又在花园里发了一阵呆,盛欢感觉自己有些饿了,他紧张过后就想吃点什么。盛欢从花坛里随意抓起一把雪,塞进口中嚼了嚼,若无其事地回房了。

因为主人的归来,珑园四处都亮着橘色的灯光,看起来暖洋洋、亮堂堂的。盛欢的卧房被安排在最北边的院子里,从大门过去需要行很长一段路。盛欢穿过月门,踏进北苑,发现这里照旧伸手不见五指,好似是从热闹的珑园割裂出一块独立的小空间,偏僻又冷清。

佣人房里亮着灯,老妈子竟然还没入睡,盛欢不想惊动对方,轻轻推开自己的房门,做贼一样迈了进去。

他摸黑铺好被褥,正坐在床沿解衣扣,忽然远远的听见一道门扉打开的吱呀声,有人慢悠悠地穿过长廊,往他房里来了。

老妈子敲了几下门,低声问:“小公子,您歇了吗?”

盛欢只好给对方开门,老妈子左手扭开电灯,把一只食盒挎在右臂上。她仿佛料到盛欢还没有休息,了然地瞥了他一眼,径自进了屋,麻利地将食盒里的东西摆上桌。

“今夜少主人和少爷要回来,厨房那边备了不少点心,我想你年纪不大,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就取了一些留着。”老妈子准备好碗筷,对盛欢招了招手:“过来坐下,我知道你爱吃甜的,特意温了一碗冰糖莲子羹呢。”

听说温鸣玉接管珑园的时候,只比现在的盛欢大了一两岁,珑园的佣人们都称他少主人。如今十几年过去,温鸣玉仍旧不过三十一二,这个称呼也因此延续下去。盛欢不愿再去想这位只比他年长十五岁的生父,转而念及自己跟在盛云遏身边的那段时日,从未受到过这样的关照,实在很不习惯。盛欢慢慢地挪过去,拿起筷子,又想起了什么,抬头看向对方:“你不吃?”

老妈子摇摇头:“哪有少爷和下人同桌的道理,太不合规矩了。”

“我不是少爷。”盛欢咬碎一颗莲子,冷冷地说:“我只是温先生捡回来的一条狗。”

对方哪里想得到他会突然蹦出这样一句话,吓得赶紧合上房门,不住拍抚胸口:“小公子,这种话您可万万不要再说,您是少主人的亲生骨肉,这话若是传到他耳朵里,那可了不得呀。”

盛欢不以为然,温鸣玉不会关心他是人是狗,大概只管他活着就好。至于活成什么样子,活得像人还是像狗,这都不在温鸣玉考虑的范畴之内。

有了这段惊人的对白,老妈子没有再同盛欢搭话。她小心翼翼地等待盛欢吃完,收拾了碗筷后,又去给盛欢准备洗漱用具。就在她结束忙碌,盛欢准备就寝的时刻,老妈子端着水盆站在床头,忧虑地看着他。

短暂的欲言又止后,老妈子还是开了口:“小公子,有一句交代,我不知该说不该说,要是我说了,您可不要生我的气。”

盛欢隐约猜到对方要讲什么,很平静地应承了。

老妈子慢吞吞地道:“这次少爷跟着少主人一起回来,请您当心一些,日后千万不要招惹他。少爷从小在少主人身边长大,和少主人情同父子,现在凭空多了一个兄弟,想必一时……唉,也不是我爱嚼舌根子,只是看您年纪轻轻,孤孤单单,怪可怜的,不忍心看您受委屈。”

在这个地方,人人都客气的叫他一声小公子,少爷却另有其人。盛欢不会为那个称呼烦扰,他很清楚自己没有烦恼的资格。他卧在床上,脑袋缩进被中,轻轻地说:“没有关系,我习惯了。”

老妈子又站了一阵子,才熄灭电灯,叹着气离开了。

盛欢半张脸都埋在枕头里,嗅到被褥上散发的清香,忍不住发出一声舒服的喟叹。盛云遏与温鸣玉他都不想理会,现在他有柔软的床铺,衣食无忧,只要拥有这两样东西,盛欢就感觉很好、很满意了。

第二章

温咏棠在回来的第五天,才得知珑园里多了一位住客。

起初听闻这个消息的时候,咏棠如遭霹雳轰顶,还以为是下人们又从哪里听来了无聊的风言风语,胆敢编排起主人来。初到温鸣玉身边那几天,他的确有过这样的顾虑,唯恐对方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就会弃他不顾。不过时间很快就打消了温咏棠的不安,温鸣玉的确是个信守承诺的真君子,当年他向咏棠的父亲许下过誓言,随后果真一丝不苟地将咏棠照顾到了十七岁,爱护他简直胜过亲生父亲。而今咏棠与温鸣玉共同生活已有十三年,对方不要提繁衍子嗣,他的叔父身边甚至连一个女人都没有,怎会凭空多出一个儿子呢?

翻来覆去地烦恼了一个下午,咏棠终于忍不住在晚餐时询问了温鸣玉,哪知对方竟然很平静地给了他肯定的答案。不过谈及这个从天而降的儿子,温鸣玉非但没有半点身为人父的喜悦,反倒有些说不出来的厌烦。他只让温咏棠不要理会这件事,便早早地离席休息了。温鸣玉的身体一直都不是很好,食量也要比常人小一些,但往日他都会等待温咏棠一起离开,今日忽然反常,必定是心情欠佳吧。

虽说叔父对待自己向来和风细雨,温柔宠爱,但咏棠对温鸣玉仍旧心存惧意。温鸣玉脾气并不火爆,甚至可说是难得平和了。然而久握权势的人,早已不需要倚仗声色来彰显威严,即便一道眼风都足以让人胆颤心惊。咏棠别的本事不佳,对自己的叔父察言观色倒是一把好手,他清楚何时可以耍赖,何时应该懂事,譬如现在就是他该缄口不言,做一个乖巧侄子的时候。

咏棠没有再问,心头的忧虑忽然消减许多。他想通了一件事,在这名素未谋面的堂弟来到珑园的时候,温鸣玉正在晋安陪伴自己。而今两人回到珑园已近一周,温鸣玉也没有向任何人宣布自己多出一个儿子的消息,甚至连儿子一面都不曾去见。依照温鸣玉的性格,若是看重一个人,必定不会把对方随意丢到角落不管,若他这样做了,那么只有一个原因。

这名亲生骨肉根本不讨温鸣玉的喜欢,他厌恶对方,连对方的脸都不想看见,因为这样会坏了他的心情,温鸣玉从来不会委屈自己。

既然如此,咏棠倒不介意去找找那名不速之客的麻烦,毕竟这个人让他的叔父感到不痛快。任何让温鸣玉不痛快的人,他有名正言顺的理由给对方一个教训。

第二天一早,温鸣玉因公务外出,恰好送给咏棠一个适宜的机会。他早膳也等不及用,带着自己的小厮便杀向北苑。这地方太过偏僻,咏棠在珑园居住多年也不曾踏入过几回,让他愈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想到这里,咏棠心情很好地偏过头,问跟在自己身后的随从:“小安,昨天我让你查的东西,你查到了吗?”

卢安是管家特意给温少爷挑选的玩伴,陪伴咏棠已有多年,十分聪明伶俐,说话又很得体,深得主人的欢心。他一面替咏棠撑伞,一面扶着对方的手臂,闻言笑答:“大致情况都已经知道了,那位公子姓盛,单名一个欢,年纪比您小一岁,母亲是燕城人氏。我想办法打探过少主人当年的情况,少主人与盛公子的母亲在法国相识,想必是那时候发生的关系。”

“哦?他不姓温?”温咏棠不愿聆听叔父的情史,便拣出自己感兴趣的那一段打探。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需要第三个人解答,咏棠自己已经得到了答案。温鸣玉不会给自己讨厌的对象赐名,既然那一位没有改变名姓,那他注定无法写入温家的宗谱,更不能继承温鸣玉的家业,咏棠暂时无需忧心自己的地位了。

卢安对咏棠微笑,又说起另外一件事:“打探消息的人说到这里,我便有了疑惑。倘若盛公子的母亲能够和少主人在国外相遇,那家境想必是非富即贵,胜于常人的,又怎么会让盛公子像个乞丐一般流落街头?我追问下去,才得知了一桩不得了的内幕。”

他攀着咏棠的肩膀,附在对方耳边,神秘的压低了自己的声音:“盛家世代从商,家业殷足,但就在盛公子的母亲回国那一年,盛家得罪了一位政府要员,又被查出勾结盗匪,私运军火的事迹,一家人有半数被投进监狱,盛家便因此败落了。”

他人的悲惨往事却在此刻变成咏棠的娱乐,他听得很入神,饶有兴趣地问道:“所以他们此后只能靠要饭来维持生计吗?”

卢安却摇摇头,露出一点不屑的神色:“家人出事后,盛小姐无计维生,又带着孩子,没有人愿意娶她。没有多久,她竟然搬进了烟花巷里,成了一名……”他毕竟年纪小,那两个字不好意思说出口,便朝咏棠挤眉弄眼地发出暗示。

咏棠闻罢,从鄙夷中生出几分痛快,皱起眉头道:“真教人恶心,这家人想法设法地找到这里来,也不怕脏了叔叔的眼睛。”

卢安道:“少爷,没有一家人,盛小姐已经死了。少主人慈悲心肠,这才把那位公子接入珑园的呢。”

“哼,恐怕他母亲还未合眼,这位公子便缠上叔叔,迫不及待地想当温家少爷了。”咏棠跺几下脚,把黏在靴底的雪渣震落下来。被踩踏的冰雪染成了难看的黑褐色,那名闯入珑园的少年就如同他脚底这摊烂泥般的残雪,污秽又恶心。咏棠做不到眼不见为净,只好想办法主动让它消失了。

北苑内清寂无比,到处是大片的竹林,在冰天雪地里冷漠地翠绿着,偶有积雪从枝叶上坠落发出的扑簌声。咏棠出发得匆忙,没有带上手炉,十根指头被冻得红肿僵硬。他将手举到嘴边呵了口气,四处寻找佣人的身影,这个地方对他来说太过陌生,没有旁人的指引,咏棠竟然不知道该从哪里寻找自己的目标。

所幸北苑不大,他无头苍蝇一般在里面转了几圈,终于找到一条藏匿在幽深竹林里的长廊。长廊尽头是座不大的院子,摆设十分简朴,咏棠找过去的时候,一男一女正背对他站在廊下,不知是在做什么。

女的正值豆蔻年纪,裹着青色短袄与棉裤,头发编成长长一条辫子垂在颈侧,是珑园很寻常的丫鬟打扮。与她相比,另一位的衣装就有些怪异了,这样寒冷的天气,他竟然穿着不太合体的白衬衫与黑色长裤,将袖口松松垮垮地拢到肘间,露出两条白/皙纤瘦的小臂。咏棠注意到对方握着一把铁锹,正在很专注地在铲雪,少许泥雪伴随他的动作飞溅到裤腿上,看得咏棠不住皱眉。

“喂,”他忍不住出声:“你们知不知道我叔叔收留的那个家伙藏在哪里?”

正在忙碌的两个人被他打断,齐齐回头望来。丫鬟见是咏棠,忙交握双手,垂头恭敬地叫了一声:“少爷。”

咏棠没有答应,他正面无表情地打量那名脏兮兮的少年。在看到对方面庞的第一眼,咏棠就断定这位正是自己要寻找的对象。严格来说,少年与温鸣玉容貌并不相似,温鸣玉固然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但他身居上位多年,神情中总有暗敛的威严,比他的美貌更加慑人。眼前的少年眉眼漆黑,肌肤如雪,双目仿佛是两捧盈盈清泉,不笑亦含浓情,简直漂亮到了让人惊叹的地步。而少年微微侧头盯着自己,冷漠又倨傲的神态实在像极了年轻时候的温鸣玉,证明他们之间的确有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

只有与温鸣玉极为亲近的人才能察觉这一点,刚刚平复的不安再度从咏棠心头浮起,他知道温鸣玉一定也得出了这个结论。纵然现在叔父宠爱他,但时间一长,难保不会受到血缘的影响,要是真到了那一天,自己该怎么办?

咏棠脸色阴沉,很不客气地开口:“就是你吗?”

少年却没有再看他,抚平自己乱七八糟的袖口,把手里的工具递给小丫鬟,说道:“好了。”

抛下这两个字,他转身走向走廊最里边的一间厢房,径自推门进入,居然是准备闭门谢客的作态。不等咏棠说话,卢安先他一步冲过去,挡在两扇门中间,抓住盛欢的手臂:“盛公子,请等一等,我家少爷想跟您聊几句,烦请您赏个脸吧。”

盛欢最讨厌与陌生人肢体接触,他今天穿的不多,能清晰地察觉到另一人的体温灼穿臂上那层纤薄的布料,紧紧贴住自己的皮肤。他用力将那只手甩开,推了对方肩膀一把,压低嗓音道:“离我远一点。”

他虽没有任何恫吓的意思,但眼神里含着藏不住的凶狠,卢安只是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少年,顿时惊得连退几步,惶然地去看咏棠。

亲信当着自己的面被教训,给原本就不愉快的咏棠再添一把怒火,忍不住讥讽道:“初次见面就准备向我的家仆动手,这位少爷在花街长大,怎么没有学到花街里半点的待客之道?”

他言辞之中都指向盛欢难以启齿的出身,显然是想拿这个做文章。可惜语言攻击对盛欢没有作用,他看了咏棠一眼,认出这就是前夜与温鸣玉十分亲密的那位少年。盛欢讨厌惹麻烦,也不爱做意气之争,他将方才不小心张开的刺收敛下去,神色变得麻木而平和,主动做出退让的姿态:“对不起,没有人教过我,我也学不会,您请回吧。”

咏棠却没有那么容易善罢甘休,他走到盛欢面前,恰好拦在两扇门之间,盯着对方:“你是在赶我走吗?”

“不敢。”盛欢垂下眼睛,有些害怕似的退后几步。

对手变得恭顺拘谨,反倒让咏棠更加不满起来。想到日后自己就要同这样一名对象竞争,于他来说简直是个莫大的侮辱,他嫌恶地再度审视了一遍盛欢俊美的面孔,忽然翘起嘴角,露出一个恶意又戏谑的笑容:“你长得很不错,让我不禁有了一个疑问。”他朝盛欢探过手去,指尖勾起对方的下巴:“以往光顾过贵宅的客人里,是喜欢你母亲的多一点,还是喜欢你的多一点?”

在思考之前,盛欢的本能已经先一步采取行动。捉住咏棠的手腕,使力往下一拧,将对方整条手臂反折在背后。咏棠从小被长辈护在手心里长大,身娇体弱,哪里受得了这等折磨,当即凄惨地惊叫起来。在旁的卢安吓得魂飞魄散,冲上来胡乱扑打盛欢,却被盛欢扣住肩膀,干脆利落地卸了一条膀子。

“你当真以为自己是温家的少爷不成?”咏棠没料到这个看似沉默内向的同龄人会动手,心中又怒又怕,他瞥了一眼疼得满地打滚的卢安,强压怯意指着盛欢:“我要去告诉叔叔,教你认清自己的轻重!”

盛欢只要动过一次手,就难以抑制自己的戾气,他朝咏棠逼近一步,想要拨开对方戳向自己的手指。

咏棠却以为盛欢还要动手,慌乱之下往外退去,却在迈过门槛时出了意外,狠狠地绊了一跤,脑袋磕在青石地砖上,慢慢从底下洇出一滩鲜血。

这位娇贵的少爷一声不吭地晕了过去,众多闻讯而来的仆人终于赶到,大呼小叫地从走廊那头奔过来,将咏棠团团围住。尽管在场的家仆们都能猜到到事故的来龙去脉,仍然没有人顾得上追究盛欢。无论盛欢遭受怎样的冷落,他依旧是温鸣玉的子嗣,而除去温鸣玉本人外,谁又敢去为难这位身份特殊的住客呢。

北苑短暂的热闹很快就消散了,盛欢在空荡荡的长廊里站了一会儿,被风吹得全身发冷。他回房披上一件外套,默默地蹲在廊下,扶起被踢翻的花盆,又把散落的泥土和着冰雪一捧一捧装填回去。花盆里的海棠已经干枯了,枝干无力地向一边倾斜着,盛欢想将它扶正,可惜数次都以失败告终。

他面无表情,指尖有难以察觉的颤抖,机械地不断重复这个没有任何意义的举动。

盛欢回想起那夜温鸣玉投向自己的目光,与那一眼相比,他手里的冰雪都有了温度。

他意识到自己或许闯了一个大祸,这才后知后觉地有了一点畏惧。

第三章

当天夜里,老妈子准备好晚饭,不住用怜悯的目光打量盛欢。

她白日归家去探望自己的亲戚,回来没多久便听说了北苑发生的意外。老妈子显然把此事当做是盛欢妒忌温少爷夺走父亲的关注与宠爱,因而引发的争执。她没有责怪盛欢的意思,反倒愈发觉得他悲惨起来,毕竟任何一个失去双亲关爱的半大少年都是稀罕而可怜的。

看见盛欢脸色凝重,久久不动筷子,老妈子劝慰道:“少主人虽然严厉,但也是个明事理的人。若他追究起来,你便认个错,好好求一求他,相信少主人不会太过难为你。”

盛欢沉默许久,终于低声问了一句:“温先生回来了吗?”

老妈子已经不再纠正他对温鸣玉的称呼,只道:“少爷受伤,伺候他的人早就打了电话报讯,少主人一定赶回来了”说到这里,她稍顿了顿,像是怕自己的话引发盛欢的伤心事,连忙补充:“你才刚到少主人身边没有几天,与他有些生疏也不要紧。等过些时日,你们熟悉了,少主人一定也会关心你的。”

这番说辞连她自己都觉得勉强,说得磕磕绊绊,盛欢没有多做解释,他点点头,装作听进去了的模样,夹起一根青菜塞进嘴慢慢咀嚼。他猜不到对方会怎样处罚自己,也相信温鸣玉并不会因为两人之间的亲缘关系而手下留情,盛欢一点都不了解自己的父亲,这个男人在过去的十六年里,仅在出现在盛云遏的诅咒与街头巷尾虚无缥缈的传闻中。假若这些流言没有作伪,那他的下场将会十分凄惨,足以成为流传在酒楼饭馆的又一则骇人耸闻。

从前盛欢不惧怕危险,因为他可以选择在危机出现之前逃走。盛云遏厌恶他,却也需要他,即便她发了很大的脾气,只要盛欢远远地躲避几天,她便不再追究。盛云遏的客人们往往也不会在他身上投放太多的注意力,这些人镇日忙碌于生计或享乐,哪里顾得上与一位露水情缘的孩子纠缠。

不过现在不同了,珑园不是一个能让他自由来去的地方,一旦盛欢选择逃走,那大概就永远失去了回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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