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之徒 第13章

作者:青山埋白骨 标签: 年下 情有独钟 市井生活 近代现代

  换衣服时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号称蓝楹巷一霸的炳叔就在巷口摆摊买石头粿。他今早忘记问朗颂早餐摊子摆在哪儿,要是朗颂莽撞地弄到巷口去和炳叔对着干,该不会被打吧?

  孙谚识皱眉“嘶”了一声,又想着虽然城管很少来这边,但万一朗颂真就那么点背遇上了城管,摊子不会被没收吧?

  想到这些,孙谚识不自觉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再怎么说朗颂也是签了合同住在他这里的租客,要是出了什么事他得担责。再说今天是小朋友第一天出摊,要是生意不好卖不出去,很是打击积极性,他该去照顾照顾生意。

  快速换好衣服,孙谚识趿着人字拖一打开门就和对门的小不点打了个照面。

  朗月身着鹅黄色连衣裙,脚上穿一双白色小布鞋,睁着惺忪睡眼茫然地站在房间门口,显然还没醒过神来。

  孙谚识惊讶于朗月居然已经自己穿好了衣服,他蹲下身张开双臂对朗月道:“睡饱了没?”

  朗月懵了两秒才回过神,眼睛一弯嘴角一扬,噔噔两步扑进了孙谚识怀里,拿她软乎乎地脸颊蹭着孙谚识的脸。

  孙谚识任朗月撒了会娇才抱着她进了卫生间,一大一小刷牙洗脸收拾干净下了楼,准备去找朗颂。

  穿过院子走进光线昏暗的店里,孙谚识打开了卷拉门,屋内顿时一片亮堂,早晨清新的空气铺面而来。

  孙谚识牵着朗月往外走,一只脚刚踏出门,他不经意地低头一看才意识到朗月的头发还没梳,睡了一晚,原本黑亮顺滑的头发乱成了鸟窝。

  他又走回店里,从货架上拿了一个小号的塑料梳子,将朗月抱坐在了凳子上。

  奈何孙谚识知道梳头要用梳子,但却不知道怎么给女生扎头发。小心翼翼梳通顺后,该翘的头发还是翘着,他用手压了压,头发仍旧倔强地翘起来。他很无奈,只得薅了薅朗月的头发,努力了几次,勉强绑了一个小马尾,牵起朗月出了门。

  如孙谚识所料,朗颂果真是将摊位支在了巷口。他出了门往巷口走了一段,便看到了朗颂弯腰收拾东西的身影,令他感到意外的是,朗颂和炳叔两人面对面各自忙碌着,居然太平无事。

  朗月看到哥哥,便马上松了手“哒哒哒”向前跑去,孙谚识稍稍加快脚步在后头跟着。

  朗颂正埋头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所以没注意朝他走来的一大一小,等到一直趴在他脚边的黄豆朝朗月奔去,他才发觉。

  朗月跑过来,亲昵地抱住哥哥的腿撒娇。

  朗颂垂眸看着朗月那看似梳了却不如不梳的马尾,拼命压着嘴角,最后还是没忍住溢出了一声哼笑。

  孙谚识知道朗颂在笑什么,他叼着一根没有点着的烟走到摊子前,不自在地摸摸鼻子,问道:“生意怎么样?”

  朗颂应道:“挺好的,都卖完了。”

  孙谚识讶异地抬了抬眉梢,他原本是担心朗颂受委屈,又担心第一天开张生意不好,才想着来看一眼,没想到朗颂不仅生意兴隆,看起来和炳叔也太平无事。

  孙谚识没有再多问,转头看向正在灭炉子收摊的炳叔,问道:“叔,生意怎么样?”

  其实他并不想搭理炳叔,但朗颂在这支起了摊子和炳叔一起做生意,于情于理他得打声招呼。炳叔仗着是蓝楹巷原住民,为人处世有些霸道,他开这个腔也算给朗颂撑着腰。不管炳叔平时有多瞧不上他,但至少是有些忌惮他的。

  炳叔哼了一身自顾自收拾东西,连个眼神都欠奉。

  孙谚识又拿出烟盒,抽了根烟出来,凑上前道:“炳叔,抽根烟吗?”

  炳叔这才抬起头来,鄙夷地看着孙谚识,然后拿起桌上的擀面杖拨开了孙谚识的手,冷冷道:“不必了,消受不起。”

  孙谚识讨了个没趣,倒也没觉得怎么样,比起以前炳叔满巷子指桑骂槐地骂他,今天这态度算是好的了。他慢腾腾地收回手,将烟插回了烟盒。

  瞧着这一幕的朗颂不悦地蹙起了眉,但他并未明着说什么,因为他不清楚炳叔和孙谚识有什么过节。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他也发现了,除了炳叔之外,其他人对待孙谚识的态度都有些奇怪。雷斌总是没来由地找茬,花婶提起孙谚识也一副讳莫如深的表情,好像孙谚识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

  朗颂不由得又想起早上发生的事,早晨他出门时,对门成衣铺的张老太太坐在自己铺子门口,一个人嘟囔着什么,看到他的时候瑟缩了一下,而后指着孙谚识的小店,神神叨叨地说:“这家小子害人不浅啊,害人不浅啊。”

  这些人反常的行为都让朗颂感到不舒服,他思来想去只相到了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孙谚识可能年轻时犯过事进过局子。可是既然他现在人在外边,那就说明他就算犯事也不是什么大事,绝对称不上什么“害人不浅”,而且强叔对待孙谚识的态度,根本不像对待一个失足青年的样子。

  总之,朗颂觉得应该不是这个原因,其中一定另有隐情。

  他收回思绪,开口道:“哥,还剩点糯米饭,饭团吃不?”

  “好呀。”孙谚识不再理会炳叔,“让我看看你怎么做的?”

  朗颂把本来就预留给孙谚识的那份糯米饭挖了出来,放在了铺了一层保鲜膜的竹帘上,往上面加了一整个咸鸭蛋,他把很咸的蛋白拨了大半出去,其他小菜都加了一点,随后一卷一压,用牛皮纸袋包了一个很实在的饭团递给了孙谚识。

  “真香!”孙谚识咬了一口,诚心实意地夸赞。

  朗月舔舔嘴唇,眼巴巴地看着孙谚识,又委屈地去扯朗颂的裤子。

  朗颂弯腰点了点她的鼻子:“你回家吃小米粥和鸡蛋。”

  朗月一个劲摇头,不停打手语,她只学了一年的手语,本来就用得不是很熟练,一着急就乱指乱挥。

  朗颂不赞同地摇头,先是用手语告诉她有话要慢慢说,然后无奈地给朗月捏了一个只包了黄瓜丝和玉米的小饭团,跟鸡蛋差不多大小。

  孙谚识乐得够呛,帮朗颂收起小马扎,牵着朗月回了店里。

  回到店里,朗颂第一时间拿梳子给朗月梳头发。

  孙谚识一边啃着饭团,一边看着朗颂熟练地给朗月扎了两个俏皮的小丸子头,还夹着两个红色的番茄发夹,和鹅黄色的裙子一搭配,远远看去就像番茄炒鸡蛋。

  他低头笑了一声,嚼着饭团含混不清道:“我本想着给他扎个马尾,手太笨了,等你有空了教教我。”

  朗颂坐在门口的矮凳上,闻言抬头看向孙谚识,眼睛一弯浅笑道:“行啊。”

  这会儿太阳才晒进巷子照进店里,朗颂在阳光下这么干净的一哂骤然晃了晃孙谚识的眼。

  孙谚识淡淡一笑,心道这好天气和好年纪真配啊。

  给朗月梳完头发,朗颂就去厨房清洗摆摊的工具。孙谚识斜靠着椅子,一边看着朗月喝粥黄豆嚼狗粮,一边竖着耳朵听着后院断断续续传来的水声和碰撞声。

  清理完工具朗颂又回到了店里,依旧坐回在门口的矮凳上。他拿着本子和笔计算今早出摊的收益,除去用料、时间成本,如果按时薪计算,比他在批发市场搬货要赚得多。

  孙谚识挑起眉梢,目不转睛地看着朗颂拧着眉认真算账,不禁对这个少年有些刮目相看。

  这几天朗颂一有空就说去外边走走,他还以为是对蓝楹巷新奇,想在周围走走。方才在巷口见朗颂那么从容地说“都卖完了”,他才回过味来,朗颂是为了这个早餐摊在搞“市场调查”。

  从头到尾朗颂都是很有规划地在做这件事,他先调查了周围的环境,而后默默观察着蓝楹巷的人口流动情况,最后他还考虑到了储藏条件,选了最好操作最方便储藏的糯米饭团。也不知朗颂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还搞定了难相与的炳叔。

  孙谚识支颐反思,顿觉相形见绌,他十八九岁的时候考虑的最多的是午饭吃什么,晚饭吃什么。

  算好账,朗颂起身对孙谚识道:“谚哥,我等会和月月出去一趟。”

  “去干活?”孙谚识回过神来,“这么热的天,你带着她去干嘛?”

  朗颂摇头,犹豫了一下才老实道:“不是,月月也到了该上幼儿园的年纪,我给她找了一家民办幼儿园,但她情况特殊,我要带她过去一趟。”

  孙谚识原本懒洋洋地坐着,听到这话直起了腰,其实他和华强聊过这事,从兄妹俩搬来后就一直惦记着。他以为朗颂可能是没放在心上的,于是琢磨着该让华强问还是自己开口问,没想到朗颂竟然自己闷不吭声地连幼儿园都联系好了。

  他揉了揉朗月的头,问道:“不送她去特殊学校吗?”

  朗颂摇头:“我本来就不打算把她送去特殊学校,我会尽快让她变成正常的小孩。”

  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头,还想再问点什么,朗颂的手机响了起来。

  朗颂转身接了电话,说了几句后挂了电话,又对孙谚识道:“我朋友刚好要送货,顺路送我一趟。”

  孙谚识也没再问,只说让他们早去早回,有事就打电话。

第22章 郑烨来蹭饭

  到了中午朗颂才汗流浃背地回到店里,朗月蔫蔫地趴在他的肩上,黄豆率先迎了上去,绕着朗颂打转。

  “小不点怎么了?”孙谚识走出柜台,很自然地把朗月抱进怀里。

  朗颂松了手,回答道:“饿了,又有点热,休息会儿就好了。”

  孙谚识低头看了朗月一眼,额头上有一层薄汗,但面色红润不像是不舒服的样子,便放了心。他又问朗颂:“怎么样,顺利不?”

  朗颂没有说话,用摇头代替回答。在此之前他联系过几家民办幼儿园,一听说朗月是聋哑儿童,便说照顾不了没法收。他和今天这家民办幼儿园联系的时候没说实话,只说朗月有点生理缺陷,他想着见一面没准对方愿意松口收下朗月,但希望落空了,人家也不肯收特殊儿童。

  见朗颂低垂着头,看起来有些沮丧,孙谚识正想宽慰两句,朗颂晃晃脑袋一脸爽朗地抬起头来,率先道:“这事也不急在这一时,我先去做饭。”

  孙谚识为自己多余的担心和同情而哑然失笑,他拍了拍朗颂的肩膀,道:“去吧,菜我已经买好了。”

  望着朗颂挺拔的背影,孙谚识久久没有收回目光。朗颂就像一根竹子,有点土就拼命向下扎根,他从这个少年身上看到了一种顽强的生命力,这让他感到惭愧。

  吃完午饭朗颂便立马出去了,说是有活找他,孙谚识和朗月仍旧留守店里。

  傍晚,孙谚识正陪朗月玩拼图,趴在门口的黄豆突然叫了两声。

  旋即门帘被掀起,熟悉的面孔和声音钻了进来:“孙老板,你还有这耐心呢。”

  孙谚识抬头,又惊又喜:“你怎么来了?也不打声招呼。”

  “我要是提前打了招呼,哪还能看到这么温馨的一幕。”郑烨把手里的一大袋水果和一个包装精致的小蛋糕放在了柜台上,“蛋糕现在不吃的话要放冰箱冷藏。”

  孙谚识“啧”了一声:“来就来,买这么多东西干嘛?”

  “你以为给你的啊?”郑烨笑哼,“这些都是给我小侄女的,来,叔叔抱抱。”

  看着郑烨伸来的手臂,朗月下意识钻进了孙谚识的怀里,一脸羞怯地抬头看他,征求他的意见。

  孙谚识揉揉她的头,一字一顿道:“爸-爸-的-朋-友。”

  朗月埋在孙谚识怀里,偷偷去看郑烨,见这位叔叔眉目温和,一直笑着,便缓缓地伸出了双手。

  郑烨像对待珍贵瓷器似的,小心翼翼地抱起朗月,不无得意道:“瞧瞧我这魅力,这就肯让我抱了。”

  孙谚识提起蛋糕,嗤笑一声:“她见我第一面就管我叫爸爸呢。”

  “嘿,那是你运气好。”郑烨不服气地回了一句,又问,“什么时候弄了条狗养着了,还挺凶的。”

  孙谚识把冷藏柜里的饮料拿了一部分出来,空出位置放蛋糕。

  “它自己跑来我店门口趴了两天,看起来挺聪明的就养着了,名叫黄豆,你多来几次它就认得你了。”

  郑烨“嘿”了一声:“你这什么好运气啊,孩子狗子都自动找上门来。”

  “去你大爷的。”孙谚识笑骂一句,又问他,“这还没到下班时间呢,你怎么跑我这里来了?”

  “我今天出外勤,不用回公司,就绕了点路到你这来了。”郑烨抱着朗月,陪她玩拼图,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句。

  “那你不赶紧回家陪你老婆?”

  “她回我岳母那待几天。”郑烨看了眼手表,“要不咱们晚上去吃火锅吧?”

  “不去,”孙谚识果断拒绝,“在家吃。”

  “你做?你连煮份泡面都够呛。”郑烨嫌弃,“我可事先声明啊,我虽然会炒几个菜,但你不一定乐意吃。”

  孙谚识神神秘秘一笑:“有人做。”

  话音刚落,朗颂就推着单车进了门。他看到一个陌生男子正抱着朗月,下意识地做出了防备的姿势。

  “回来了?”孙谚识从货架中间钻了出来,“这是我朋友郑烨,这是朗颂。”

  朗颂绷直的背缓缓松了下来,礼貌地打招呼:“您好。”

  从朗颂进门那刻起,郑烨的视线就没离开过朗颂的脸,他瞪直了双眼,直到孙谚识敲了敲货架提醒他,他才回过神来,笑着应道:“嗐,不用那么郑重,叫我郑烨就行。”

  朗颂点头致意,给了他和孙谚识一样的待遇,叫了一声“郑哥”,又对孙谚识道:“那我先去院里放车。”

  目送着朗颂消失于后门,郑烨才压低声音笑着道:“小伙子长得还挺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