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之徒 第25章

作者:青山埋白骨 标签: 年下 情有独钟 市井生活 近代现代

  “你也去吗?”朗颂跟了上去,“郑哥说他会在幼儿园门口等我,你不用陪着我们。”

  孙谚识莞尔一笑,耸耸肩道:“反正我在家也是闲着。”

  朗颂没有反对的理由:“那行。”

  孙谚识在楼下吃早餐,朗颂出摊忙出了一身汗,上楼洗了个澡。

  在房间换衣服,他本来已经穿上了惯常穿的那件深灰色T恤,迟疑一瞬,他又重新打开衣柜,换上了孙谚识送给他那件T恤。

  换好衣服下楼,朗颂不自在地扯了扯T恤衣摆,低声道:“哥,可以出发了没。”

  孙谚识眼睛一亮,眉梢高高抬起,“不错,小孩子就是要穿得精神点。”

  郑烨帮忙联系的幼儿园挺近,离蓝楹巷三公里不到,公交车两站就能到。孙谚识不喜欢挤公交,直接叫了网约车,十几分钟后三人便到了幼儿园。

  郑烨今天上班,请了俩小时假出来,比他们晚到一会儿。有他的帮忙,报名手续办理得异常顺利,朗月明天就可以入学。

  报完名,孙谚识和郑烨一左一右牵着朗月走出幼儿园大门,这画面有点滑稽,引来不少路人侧目。

  郑烨哈哈笑道:“别人不定怎么想我们呢,俩老父亲带着一儿一女?”

  孙谚识翘了翘嘴角:“你想得挺美。”

  朗颂局促地跟在后面,斟酌了许久才叫住了郑烨。

  郑烨回过头,笑吟吟看着他。

  朗颂说不来漂亮话,抿了抿唇角,真心实意道:“郑哥,谢谢你这次帮我这么大的忙,以后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说。”他顿了顿,觉得自己这样说好像在空口说白话,又认真地说,“我力气很大,力气活我都可以……”

  郑烨笑了,拍拍朗颂的肩膀:“举手之劳,别放在心上,你要真想谢我的话……”他瞄了一眼孙谚识,“我过两天去你们那再蹭顿饭行吗?”

  “当然行,”朗颂笑答,“你想吃什么菜尽管说。”

  “行嘞。”

  两人在孙谚识的眼皮子底下交换了联系方式,孙谚识笑哼一声:“你别真是把我这里当私家厨房了。”

  郑烨得意地扬扬眉:“瞧你那吝啬样,我请你喝奶茶总行了吧。”他拍拍朗颂的肩,指指幼儿园斜对面的一家奶茶店,“小颂,我和你房东抽根烟,你去奶茶店等我们,等会儿我去付钱。”

  朗颂知道他们有话说,便带着朗月进了奶茶店。

  这一片的行道树种的是梧桐,枝繁叶茂,将烈日挡得严严实实。

  两人在阴凉的树荫下站定,郑烨抽了根烟递过去:“好久没见你打扮得这么骚包了,刚才在车上乍一看,我差点没认出来。”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贫了。”孙谚识把烟别在耳朵上,“我就是觉得小孩来报名,得给老师一个好印象。”

  “哈哈哈哈,”郑烨仰头大笑,“那印象可好了,刚一路上好几个女老师回头看你呢。”

  孙谚识不置可否一笑:“有话快说,你不是还得赶回去上班吗?”

  郑烨嘿嘿一笑,也不拐弯抹角了,吐了口烟圈直接道:“谚啊,我说句真心话,刚才在车上看到你,我真的有种分不清今夕是何夕的错觉,那一瞬间我恍惚以为回到了几年前。”

  郑烨的目光不禁飘向了远处,穿透时光洪流,停留在了四年前的某一天。

  那天他去孙谚识所在的城市出差,本想着许久未曾见面,趁此机会叙叙旧。可那天他非常忙,上午去下午就得坐飞机回来,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有见面的时间。

  他那时已经两年没和孙谚识见过了,于是打了电话过去。

  孙谚识在电话那头说:“你只管去机场,我一定会赶过去。”

  那天他们在机场外面匆匆一见,孙谚识一身挺括的西装,踏着急促但很沉稳的步伐朝他走来,全身写着意气风发、气宇轩昂,与现在判若两人。

  孙谚识没能忍住,还是把耳朵上的烟拿了下来,他叼着烟一边点烟一边含混道:“你是不是挺想要我这件衬衫的,要不我洗了送给你?”

  “去你大爷,”郑烨笑骂一声,“不跟你绕圈圈了,我就是想说咱们公司有个职业挺适合你的,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这事郑烨不止提过一次,要么被孙谚识直接拒绝,要么被敷衍过去,或者直接装作没听见。其实他并非真心想拉拢孙谚识去他们公司,他只是怕如果没有人再跟孙谚识提起人是需要工作的这件事,孙谚识就真的蜗居在那条巷子里再也走不出来。可是今天不同,作为十几年的老朋友,他敏锐地感觉到今天的孙谚识有点不一样,并不是外表的改变,而是一种气质上的转变。

  孙谚识没有马上回答,沉默地抽着烟。

  郑烨一侧肩膀倚着树,沉默地吸了口烟也不催,剩下的半支烟抽完,他把烟头扔地上一脚踩灭,又弯腰捡起。

  就在他转身走向垃圾桶那一刹那,身后的孙谚识说道:“过段时间再说吧。”

  郑烨怔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他难以置信地说:“什么什么,刚才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孙谚识把烟头捻灭在树干上,径直走向垃圾桶:“没听到就当我没说。”

  “我听到了!”郑烨两步追了上去,搭上孙谚识的肩膀,“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记住你今天说的话!”

第41章 “乖小孩。”

  幼儿园已经开学好几天了,报完名第二天朗月便要入学。

  头天晚上她就亢奋地不想睡觉,朗颂哄了很久才将她哄睡着,哪知这兴奋劲一个晚上还没被冲淡,第二天早上她比朗颂醒得都早。

  朗颂只好帮她洗漱,带着她下了楼。

  睡在店里的黄豆听到动静踱步进了院子,摇着尾巴窜到朗月身旁,张嘴就要叫。

  朗颂眼疾手快,一把握住了黄豆的嘴,拍拍它的狗头叫它不要叫,黄豆悻悻地摇了摇尾巴。

  朗月和黄豆被千叮万嘱不能吵闹,不能吵醒孙谚识,一人一狗坐在早晨凉风习习的小院里,目不转睛地看着朗颂有条不紊地忙碌着。

  蒸好饭,吃了早饭,朗颂领着朗月和黄豆去了巷口出摊。

  今天他到得早,等他东西都摆好了,炳叔才骑着他的小三轮慢悠悠地从巷子里出来。

  见了朗颂,炳叔照例是紧绷着脸颊斜了一眼,然看到靠着墙坐在小马扎上喝牛奶的朗月时,嘴角明显地僵了一下,似是想笑又强迫自己强忍住。

  朗月不懂大人们的恩恩怨怨,她见过炳叔便觉得是相熟了,又知道哥哥和这位爷爷一起出摊,见炳叔在看她,就裂开嘴甜甜一笑。

  炳叔嘴角抽了抽,尴尬地哼了一声。

  朗颂装作没看到,专注于自己手头的活儿。

  半个小时后,第一波上班高峰期过去,朗颂摘下一次性手套低头去看朗月,却见朗月正蹲在地上教黄豆握手,旁边蹲着一个比她大一点胖乎乎的小男孩,一眨不眨地看着朗月,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小男孩抬起头看着朗颂,虎头虎脑地问:“哥哥,这是你妹妹吗,我跟她说话她怎么不理我。”

  朗颂认识这个小孩,名叫虎虎,巷口这家“喜旺饺子”就是虎虎的家的店。他在巷口摆摊,后背正靠着人家饺子店的山墙。

  饺子店由虎虎的爷爷奶奶经营,他们不住蓝楹巷,一般朗颂快收摊的时间,虎虎的爷爷丁老头就会开着那辆“老头乐”,载着虎虎和虎虎奶奶晃晃悠悠地停在巷子口。

  虎虎会第一时间打开车门,冲到炳叔摊子前,先定两个酸菜肉馅的石头粿,然后再到朗颂这里捏个咸鸭蛋馅儿的饭团。

  虎虎长得白白胖胖,性格开朗,话也很多,站在那里等饭团的时候会主动跟朗颂说话,嘴巴就没歇过。

  朗颂也是从他嘴里得知,他们以前住在饺子店的二层,去年买了新房才搬出去,不过饺子店还在经营着。街坊邻居管他爷爷叫老丁头,管他奶奶叫丁婶。

  大概是朗颂话不多,又很给面子时不时应和两句,所以虎虎格外爱跟朗颂聊天,甚至会霸占着朗颂用来休息的小马扎,往那一坐,跷着二郎腿,像是说书一样喋喋不休。炳叔每次将石头粿做好,喊他两三次都喊不动他,最后还是他爷爷来拧他耳朵将他带走。

  但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很久,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后来虎虎就不到他这里买饭团了,也不跟他说话,甚至都不敢跟他对视。

  起初朗颂以为是小孩子吃腻了,便没在意,这几天发生了太多事情,他也琢磨了太多事情,便一下子回过味来,或许虎虎突然的转变是被爷爷奶奶给叮嘱了一番,而深究其原因,恐怕又是和他住在孙谚识家里有关。

  说到底还是跟孙谚识有关……

  “她是我妹妹,叫月月。”朗颂收起思绪,也蹲了下来,对虎虎解释道,“她耳朵听不到,所以不会说话,不是不理你。”

  虎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咧嘴一笑道:“真好,这样就听不到老师的批评了,我昨天上课讲话就被批评了!”

  朗颂会心一笑:“你说得对……”

  话没说完,一道铿锵有力的声音强势压了过来:“虎虎!还不收拾书包,上学要迟到了!”

  只见虎虎的爷爷老丁头叉着腰,气势汹汹地站在几步开外。

  炳叔不冷不热地揶揄了一句:“见到漂亮小姑娘走不动道了。”

  老丁这才注意到朗月,他绷着脸深深地看了朗颂一眼,而后走到虎虎的身旁,拧起了他的耳朵,骂道:“你是不是又忘记你已经上一年级了?”

  “哎哟哎哟,爷爷疼!”虎虎夸张地咋呼起来。

  朗月被老丁的模样吓到了,躲到了朗颂的身后,朗颂赶忙抱她起来,按在自己肩窝里安抚。

  老丁头撇了撇嘴,扯着虎虎的耳朵骂骂咧咧地走了。

  朗颂抱着朗月,幽深的眸子望着巷口,而后又望向巷子深处,迟迟没有收回目光。

  饭团卖完,朗颂收起摊子回了店里。

  店门开着,孙谚识正蹲在门口系鞋带。今天他穿的比较休闲,简洁的T恤牛仔裤配球鞋。

  “哥,早餐吃了没?”朗颂进门就问,“药吃了没?”

  孙谚识笑了:“吃了,你俩吃了没?”

  昨天回来两人就说好了,今天一起送朗月去上学,所以孙谚识今天也起得很早。

  朗颂点头看下时间:“哥,等我一下,我带月月去换件衣服。”

  朗颂带着朗月上了楼,给朗月换上新衣服新鞋子,又将自己拾掇干净才拿着一早就收拾好的东西下楼。

  朗月今天穿了一套草绿色的短袖运动风套装,本就白嫩的皮肤更显娇嫩,孙谚识忍不住动手捏了捏她藕节似的手臂。

  朗颂把装好温水的小水杯放进了书包里,然后小书包扣在了朗月的肩上。

  朗月本来背好了,突然又伸手给拽了下来,嘴里咕哝着:“妈……妈……”

  孙谚识这是第一次听到朗月叫妈妈,他不解地看着朗颂:“这是怎么了?”

  朗颂摇头,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刚还好好的。

  只见朗月把小书包放在了凳子上,从搁在角落的一个帆布包里掏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小物件,外边用一块儿童方巾包着。

  朗月小心翼翼展开方巾,里面包着一个用毛线织的小娃娃,里面填充了棉花,圆圆滚滚很是可爱。

  娃娃的做工精细,可以看得出来是一个扎长辫的女人,穿着一条浅蓝色的裙子,眼睛弯弯,嘴角上扬。

  朗月捧起来娃娃放在脸颊上蹭了蹭,又用那条方巾包好,轻柔地放进了书包里。

  孙谚识一直垂眸看着,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但朗颂还是跟他解释道:“这是我妈住院时给月月织的,她说这个小人就是妈妈。”

  他妈当时已经病得很重,朗月虽然小,但也能感觉到即将失去妈妈,每次去医院都哭得眼睛红肿怎么哄都不肯回家。后来他妈就用钩针和毛线织了个娃娃给朗月,对朗月说:这个小娃娃就是妈妈,她可以陪你睡觉陪你玩,就跟妈妈陪在你身边一样。

  自他妈死后,朗月不管去哪儿都要带着。有一次出门差点弄丢了,便再也不肯带出门了,生怕丢了、脏了,她用妈妈给她买的小方巾小心地包好,放在枕头底下,只每天睡觉的时候搂在怀里。

  朗颂看着那小娃娃,问朗月:要把和妈妈一起去上学?

  朗月点点头,比划手语:妈妈会保护我,顿了顿又比划:爸爸也会保护我的,爸爸是救人的英雄。

  朗颂眼眶发酸,轻轻地点了点头。

  他妈原本是想织一家四口的,但她那时身体已经极度虚弱,痛得满床打滚,只能打止痛针。他和他爸不舍得她这么折腾,于是把她的工具都收走了,如果……如果他当时狠狠心让他妈做了,那至少还能让朗月把爸爸也一起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