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之徒 第65章

作者:青山埋白骨 标签: 年下 情有独钟 市井生活 近代现代

  三天前的晚上,有两拨小混混在大排档吃夜宵,不知什么原因起了口角。

  屏州是个四五线小城市,治安不算好,几个小混混随身带着刀具,口角很快变成了械斗,砸毁了好几个摊位。

  表叔的摊位离得远,不至于被殃及,而且已经有人报警,他并不打算冒险插手。但他看到一个大着肚子的孕妇被困在两拨人中间无处可躲,无法再坐视不管,于是挤进两拨人中间揽住孕妇,想把她带到安全的地方。谁料,一个打红了眼的黄毛以为他是对家的人,举着刀就砍了过来。

  一切来的太快,他怕自己动作太大会带倒孕妇,只能小心翼翼地闪避,但还是被对方划了一刀,顿时血流如注。幸好当时穿着厚实的毛衣,伤口不深,没有伤及筋骨,但伤口有十公分长,缝了好几针。

  朗颂说得轻描淡写,孙谚识却听得心惊肉跳,他难以想象,要是朗颂没躲开,结果将会是怎样。是废了一只手,还是丢了一条命?

  他越想越觉得后怕,猛地攥住朗颂的手:“走,现在回家。”

  朗颂愣住,触摸到了孙谚识掌心的湿意,感受到了孙谚识的颤抖与慌张,他不知道孙谚识为什么突然这样惊慌失措,只是本能地反握住了对方的手。

  表叔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两人,郑烨轻咳一声,在茶几底下踢了踢孙谚识的脚后跟。

  孙谚识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压下心头的波澜,缓缓抽出手,扭头对表叔道:“叔叔,感谢您这段时间的照顾,您看,小颂他受了伤也没法继续帮您,您要是忙不过来可以找个小工帮忙,工资我来出,小颂和月月我就先带回江城了。”

  表叔连连摆手说“不用”,又说了一长串话。孙谚识听不懂,但从表情能猜出来大概是表达歉意。

  朗颂原本打算过完年再回去,这样一来,只能提前回去。他用方言跟表叔说了一番话,而后在郑烨的催促下起身进房收拾行李。

  少顷,孙谚识也起身,往房间的方向走去。房门敞着,朗颂脱了家居服,背对着门口正在穿一件套头卫衣。他把两只胳膊穿进袖筒,然后举起双手准备从头上套进去,因为动作幅度有点大肌肉挤压到了伤口,疼得他蹙起了眉,又垂下胳膊。

  孙谚识心疼得抽了一口气,用指节敲敲门,走了进去。

  朗颂回头,对上孙谚识的目光,低声叫了一句“哥”。

  孙谚识垂眼,一边解自己身上针织开衫的扣子,一边道:“你穿我这件开衫。”

  朗颂阻止他:“不用,你穿着,外面太冷了。”

  孙谚识已经解开了最后一颗扣子,他脱掉衣服,说:“我穿你的卫衣。”

  朗颂心跳骤然加快,呼着滚烫的气息,在孙谚识的帮助下穿上了还带着体温的针织衫,又看着孙谚识穿上了他那件略显宽大的卫衣。

  孙谚识抓了抓蹭乱的头发,打开衣柜替朗颂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柜子里就一些衣服,两套属于朗颂,剩余那些五彩缤纷的衣服都是朗月的。

  孙谚识把本就叠好的衣服塞进行李箱,一抬眸看到了独享优待端端正正挂在衣柜角落的夹克棉服,是他买的那件。衣服全新,吊牌都还挂着,显然一次都没穿过。

  他问朗颂:“怎么不穿?”

  当然是舍不得,可朗颂口不应心地回答:“没机会穿。”

  孙谚识取下衣服,说:“今天就是机会。”他扯掉吊牌替朗颂穿上,上下看了几眼,末了满意地评价一句,“帅惨了。”

  朗颂低着头,耳朵发烫,大脑一片空白。

  表叔想让众人吃了午饭再走,但听孙谚识说如果下午再走,到达江城得晚半夜了,便也不强留。几人在玄关和表叔道别,孙谚识趁着表叔没注意,把早就准备好的红包放在了桌子一角。

第99章 回家

  回程由郑烨开车,张吴坐在副驾驶。

  孙谚识和朗颂坐在后排,中间隔着因为知道要回江城而兴奋不已的朗月。她的右手紧抓着孙谚识的手指,舍不得松开,颇为艰难的用左手打开了斜跨在胸前的小布包,把黏土捏的黄豆举到孙谚识面前,说:“爸爸,黄豆。”

  张吴回头逗她:“把它送给叔叔,好不好?”

  朗月微微崛起粉嫩的嘴唇,认真想了想,然后说:“给你,做。”

  孙谚识笑了一下,替她翻译:“月月的意思是这个不能给你,可以另外给你捏一个。”

  郑烨做作地“呜呜”两声,说:“那我也想要。”

  朗月害羞了,拱进孙谚识怀里,说:“还做。”

  她可爱的模样惹得大家笑声不断,车内的沉闷被一扫而光。

  郑烨和孙谚识默契地抬头,透过内后视镜眼神复杂地对视一眼,一想到朗月的可能是谢霜语的女儿,两人的心情都很沉重、复杂。

  朗月玩了一会儿便睡着了,孙谚识抱着她,给她调整了一个舒服的睡姿,又找了件衣服盖着。他往中间的空位挪了挪,偏头去看朗颂。

  自上车后朗颂就没怎么开过口,此刻正歪着头盯着车窗外不断倒退的公路,眼神空洞没有焦距,似乎是在想事情。他双臂环抱在胸前,右手松松地抓着左臂伤口的位置。

  孙谚识又往朗颂那边挪了挪,低声问:“伤口疼?”

  朗颂遽然回神,慌忙收回视线,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臂,才发觉这个姿势让孙谚识误解了。他不自在地收回手:“不疼,已经缝合两天了,没感觉了。”

  孙谚识凝睇着朗颂消瘦许多的侧脸,猛然醒悟过来——朗颂不是疼,而是在后怕。毕竟才二十不到的年纪,见证过死亡,但没有亲身接近过死亡。这次死里逃生,应该是把他吓到了。

  孙谚识心口疼,舌尖苦,心里懊悔不已,如果早点鼓起勇气抛开那些顾虑,朗颂就不会平白无故受这一刀。他深吸一口气,伸手攥紧了朗颂的手腕,哑声说:“都过去了。”

  朗颂半耷拉的眼睛蓦然睁大,诧异地看着手腕上那只白净好看的手,理智告诉他应该立刻挣脱,不能陷得更深,但情感灭顶般战胜了理智。他僵着半边身体,感受着孙谚识掌心的温度。

  回程开得快,中间也没休息,到达江城是傍晚五点。虽然时间还早,但冬天昼短夜长,天边已经擦黑。

  一天一夜几乎都在车上度过,太消磨人,开车的三人都疲惫不堪。

  孙谚识向两人道谢,约了年后一起吃顿饭,然后开车分别送他们回家。

  到达郑烨家楼下,郑烨恋恋不舍地捏了捏朗月的脸颊才下车,又绕到驾驶位这边敲了敲车窗。

  孙谚识降下车窗,没说话。

  郑烨快速地瞥了一眼后座的朗月,说道:“好好过个年,有事的话随时给我打电话。”

  很寻常的客套话,唯有孙谚识听得懂言外之意。

  在去屏州的路上他们商定好,一切事情等过完年再说,反正谢霜语待在江城,没必要这么着急着说出来,把愉快的新年过得那么沉重,况且朗颂又受了伤。

  “好,电话联系。”孙谚识点头,“代我向叔叔阿姨问好,事情处理好了我去拜年。”

  “一定把话带到!”郑烨风骚地挑起眉梢,“早点把话说开,希望明天就能听到你的好消息。”

  孙谚识老脸一红,笑骂道:“滚吧你!”

  郑烨哈哈大笑,和他们挥手告别,心情舒畅地走了。

  车子调头,朗颂在后座说:“哥,我的行李在猴子家,你在路边停一下,我自己打车过去就行。”

  孙谚识注意着后方车辆,头也不回地道:“搬家时不是说早就找好了房子,怎么行李在猴子家。”

  朗颂意识到说漏嘴,一时无话可说。

  孙谚识也没有再追问,只说:“先去补卡买手机。”

  在他的监督之下,朗颂补了卡买了新手机。

  两人走出手机店,朗颂想说什么,孙谚识已经抱着朗月上了车,他只得跟上。车子到达熟悉的十字路口却没有直行,而是右转,朗颂坐在副驾驶,立刻扭头去看孙谚识:“哥,是不是走错了?”

  孙谚识看他一眼:“没有,我们去别的地方。”

  “去哪里?”

  “到了就知道了。”

  朗颂便不好再问。

  车子开进一个小区,进入地下车库,停在停车位上。

  孙谚识解开安全带下车,对朗颂说:“到了。”然后打开后座车门把朗月抱出来,又去后备箱拿出行李箱。

  他一手提着行李箱,一手牵起朗月,说:“走吧。”

  朗颂微微蹙眉,疑惑更深,犹豫一下跟了上去。

  三人乘电梯到达十楼,孙谚识牵着朗月走出电梯,经过一段走廊停在一扇入户门前,按下密码开了门,而后打开灯。他让朗月先进门,又把行李箱提了进去。

  朗颂呆呆地站在门口,想到了不久之前那两张放在柜台上的传单,滚了滚喉结,开口道:“哥,这里是……”

  孙谚识弯腰,一边从鞋柜里拿拖鞋,一边回答:“这里是我家。”

  朗颂不觉得意外,怔怔地呢喃一句:“这么快……”

  家里很多东西都缺,拖鞋也只有一次性的,孙谚识给朗月换上大的跟船一样的一次性拖鞋,起身问道:“什么这么快?”

  朗颂动了动唇,又摇了摇头:“没什么,不早了,我就不进去了。”

  “哒”一声,孙谚识用力向前踏了一步,一反之前的被动姿态,倾身逼近朗颂。语气低沉,表情僵硬,他察觉到了朗颂的异样,压低了声音说:“你想说什么、问什么可以直接说,不说清楚不让你走。”

  看着眼前逐渐放大的俊郎面孔,朗颂动弹不得,沉默片刻,他被那明亮坚定的眼神所蛊惑,缓缓开口:“这房子是你给自己结婚准备的新房吗?”

  “?”孙谚识愣住。

  虽然他之前说了一些心口不一的话,又故意让朗颂误解自己和谢霜语的关系,但他也没有明确地表示过自己和谢有什么亲密关系,朗颂怎么会有这么深的误解,直接拉满进度条,误解他要结婚了?

  他抿了抿唇,追问:“你怎么会这么想?”

  看见孙谚识脸上疑惑的神情,朗颂就明白自己可能误会了,可他想要一个更确切的答案,于是说了那两张传单的事。

  “啪”一声,孙谚识一巴掌拍向自己光洁的额头,终于明白为什么朗颂突然那么决绝地想要搬走,为什么会产生这么深的误解。

  他哭笑不得,抓住朗颂的手腕将对方拉进屋里,关上门坦诚交代。

  “那两张传单是我随手接的,无意识带回了家,我甚至都没正经瞧上一眼,就扔进了垃圾桶,压根不知道那单子在宣传什么。”顿了顿,他看向明亮整洁的客厅,说,“我跟谢霜语也只是普通的朋友、同学关系,这房子也不是什么新房,已经买了三年多了。”

  虽然和父母闹僵,但他一直期望有一天得到父母的谅解,在小赚了一笔钱后,第一时间在离蓝楹巷不远的这个小区买了这套精装房。三室一厅,足够一家人居住。

  可是他没等到父母的谅解,也没能和他们一起搬进来,这套房子成了他心里的一个疙瘩。

  原本他打算卖了,但一直没有下定决心,甚至一度忘了自己有这套房子。

  在朗月走失之后,他意识到蓝楹巷太杂太乱,不利于小孩的成长,想起了这套买了几年却不曾住过的房子。心下决定不卖了,年后添置家具搬进新家。之所以没说,是想给兄妹俩一个惊喜。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谁能料到自那之后一切都乱了套。

  朗颂和朗月搬走之后,蓝楹巷的那套老房子给他一种愈加空荡冰冷的感觉,每个角落都充满了与兄妹俩有关的回忆,却遍寻不着两人的身影。这种感觉太熟悉了,两年多来他就是这样不由自主地在每个角落寻找他妈的身影。他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种消极循环,不敢再在待下去。

  上周以来他每日早出晚归,忙碌着给新房采购各种家具用品,想在年前搬进来。

  朗颂呆若木鸡,终于明白一切都是误会——孙谚识没有准备结婚,没有为了结婚准备买新房,更加没有和谢霜语在一起。他攥着拳头,努力克制着内心巨大的释然与喜悦,不敢泄露分毫。

  “我……”

  既然开了口,孙谚识想趁此机会彻底说开算了,刚吐了一个音,去客厅跑了一圈的朗月又跑了回来,抱着他的大腿仰头说:“饿……”

  孙谚识笑了一声,只得暂时按下不表,扭头看着朗颂:“别愣着了,快进来。”他边往里走边说,“家里还缺很多东西,明天我们再去采购。”

  朗颂应了一声,发觉自己声音太低,又提高声量应道:“好的。”

  刚才在路上已经提前点好了外卖,孙谚识打开电视,把遥控器放进朗颂手里,自己则趿着拖鞋去厨房烧水。他倚靠着岛台等着水开,视线落在明亮的客厅,落在朗颂和朗月的身上,终于找回了熟悉的踏实感。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来得及可能再更一章,但是不要对我抱太大希望……我的别名叫“码字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