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之徒 第74章

作者:青山埋白骨 标签: 年下 情有独钟 市井生活 近代现代

  此时此刻,他才真的信了谢霜语说雷斌在她面前很木讷、拘谨的那番话,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天谢霜语说“我不会让他打扰你们”时那么胸有成竹。

  孙谚识没吭声,给朗颂拿了一块服务员送来的糯米糍。

  朗颂会意,接过话头,平静地说出了残酷的现实:“我从来没想过阻止你看望我妹妹,但是她可能并不希望见到你。”

  想起私自抱走朗月的事,想起朗月恐惧的眼神,雷斌愧疚地握紧了拳头。那天他看到朗月摔进脏水沟里,当下并没有想太多,只是想带着臭烘烘的小丫头回家,让他妈帮忙冲一冲再送回去。后来起了戏耍孙谚识的心思,便拖延了一段时间,才慢慢吞吞地准备将人送回家。

  可是他没想到最后事情会闹那么大,也没想到小丫头被他吓出了心理阴影,更没想到那个后来见到自己就怯生生躲起来的小丫头竟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如今追悔莫及,雷斌没替自己辩解什么,低声承诺:“我以后不会再吓到她,也不会鲁莽地亲近她,总之我会照小语的话去做。”

  朗颂感觉得到雷斌的小心翼翼,既然谢霜语和雷斌已经沟通好了,便应了声“好”,没有再多言。

  气氛僵滞片刻,雷斌抬眼,支支吾吾问孙谚识:“小语,小语她——”

  “有话就直说,”孙谚识受不了这样反常的雷斌,“你什么时候这么磨蹭了。”

  雷斌深吸一口气忍了忍,问道:“在你们面前,小语是不是把所有过错都揽在了自己身上?”

  孙谚识扬眉:“你还挺了解她。”

  雷斌黯然神伤地低下头:“她从小就被她爸妈打压、贬低,没被疼过,总是习惯性把所有过错都揽在自己身上。”

  孙谚识和朗颂无声叹息,他们没法感同身受,但能理解,童年的创伤往往一辈子都无法治愈。

  “当年都是因为我冲动不长脑子。”雷斌盯着杯中翠绿的茶叶,哑声开口,每一个字都好像长着尖锐的角,卡在喉咙,吐出来异常艰难。

  他妈事事要强,小时候喜欢拿他和孙谚识对比,不知不觉地孙谚识就成了他的对手、敌人。偏偏他不是读书那块料,比不上孙谚识。后来又出了“猥亵”的事,被迫退学,被街坊邻里笑话,让他妈丢了脸面,自此他愈发讨厌孙谚识。

  但随着成长,两人都有了各自的学业和工作,碰面的机会也极少,他逐渐淡忘了那种幼稚的敌对心理。然而几年之后,他和谢霜语闹矛盾,无意间看到了对方的日记和那个放着孙谚识照片的相片夹。

  这两样东西轻易地勾起了少年时不愉快的回忆,处处被对比,无形被打压,连自己喜欢的人都暗恋着孙谚识!

  他一时没法接受这个事实,但不想把两人的矛盾推向另一个高度,更不想跟谢霜语分手,于是离开两人的出租房,打算安静一段时间。

  雷斌叹了口气:“我离开后,小语给我打了很多电话,我不知道怎么面对她,该跟她说什么,就关机了。如果,如果我接了电话……”后来的那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倘若,他跟朋友聚会时,偶遇了当年将谢霜语拦在小巷中进行猥亵的混混。他的脾气本就火爆,在酒精的刺激、对方的挑衅、朋友的挑唆下,他失去理智,和对方扭打在一起。

  殷红的鲜血从对方的腹部涌出时,他捏着刀柄四肢冰凉,他知道自己这辈子完了……

  在监狱里他绝望透顶,没脸说出让谢霜语等自己出去这种话,于是狠下心让对方别再来找自己。

  他并不知道的是谢霜语那时已经怀了孩子,独自一人苦熬了三个月,走投无路之下又抛弃了孩子……

  昨晚,他苦思冥想了一整晚。

  他想,谢霜语一定是恨他的。

  刚搬进出租房时,他曾经豪言壮语地承诺:“以后我们会搬进大房子,我们会有一儿一女,我们会很幸福。”

  可他的无能、逃避、冲动,彻底毁了谢霜语的人生,也毁了两人本该美满的生活。

  后来,他把心理扭曲地把这些错都算到了孙谚识的头上,也替谢霜语感到不值,因为她心心念念暗恋多年的人其实是个同性恋。

  雷斌抬起沮丧低垂的头:“总之如今的一切都因我而起,我当年幼稚、冲动,无法控制膨胀的嫉妒心,才造成今天这副局面。”

  在这间小茶室,孙谚识听到了从雷斌视角出发的故事,和那日谢霜语的叙述拼成了一段完整的往事。

  他内心感慨万千,但对于别人的感情不想发表任何看法,也没有立场发表看法,他自己也刚从一地鸡毛中走出来。

  好在雷斌也只是单纯地想倾诉,不需要谁来品评一番。

  双方互相表达了歉意,该聊的也聊了,谈完事便离开茶室,分道扬镳。

  朗月身世之谜完整揭开,处理结果让孙谚识和朗颂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感到庆幸。

  庆幸和平地解决了本该有的争执,庆幸朗月依然留在他们身边。

  回到家,朗颂给华强打去电话道明来龙去脉,华强在电话里叹息一声,末了叮嘱他亲子鉴定还是要做的。

  孙谚识也给郑烨打去了电话,比起震惊,郑烨更多的是不甘,在电话那头呐喊:“凭什么?凭什么他雷斌尿片没换过、奶没喂过,突然就有个漂亮乖巧的女儿?”

  晚上,孙谚识接到了谢霜语今天打来的第三通电话。

  明天是周六,他们约定一起吃顿午饭。一开始谢霜语决定吃日料,但后来觉得朗月不会喜欢,改成吃西餐,可她又觉得西餐厅气氛太拘谨,不适合聊天,所以打电话来问孙谚识有什么好的主意。

  孙谚识知道谢霜语是在为明天和朗月的正式见面而感到焦虑,他认真想了想,提议道:“要不来明天来我家聚餐吧,我把郑烨一家三口叫上,你看行吗?”他想,在家里能让人全身心的放松,有两三好友作陪,即便只是相顾无言地喝杯茶也不会感到尴尬。

  谢霜语欣然应允,说自己会做几道日料,她明天会带一些海鲜过来。

  第二天,谢霜语比郑烨一家先到。

  孙谚识接到电话,去小区外接人,看到谢霜语脚边大包小包的礼品,简直目瞪口呆。

  谢霜语也觉得有些夸张,腼腆地笑了一下:“不知道小月月喜欢什么,就都买了点。”

  “雷斌怎么没来?”孙谚识提上东西,问了一句。

  谢霜语晃晃手里的一只泰迪熊,回答:“她怕吓到小月月,买了礼物让我送来,说等月月开学了,去幼儿园看她。”

  孙谚识笑哼一声,已经猜到雷斌大概会和他前段时间一样,躲在暗处偷偷地看朗月做操。

  两人上楼开了门,朗颂和朗月在玄关迎接。

  朗月在看到谢霜语时,愣了一下,她将从鞋柜里拿出的新拖鞋放在谢霜语面前后,立刻躲到哥哥身后,探出头来悄悄打量。

  朗颂摸摸朗月的头发,向谢霜语解释:“她第一次见你,有点害羞。”

  谢霜语已经呆住,眼里的感情几乎流淌出来。比起婴儿时期,朗月的五官长开了,眼睛圆润晶亮,鼻梁高挺,唇珠饱满,从一个娇嫩的小婴儿长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她想摸一下朗月白嫩的脸颊,伸出手去又怯怯地收了回来。

  朗月揪着朗颂的裤子,在哥哥的鼓励下向前走了一步,用儿童羞涩柔软的声音叫谢霜语:“阿姨。”

  “你好呀,小月月。”谢霜语温柔地应了一声。她蹲下身,克制地拥住了朗月小小的身体,将下巴搭在朗月的肩上,眼泪已经悄然滚落。

  朗月本就是个开朗活泼的性格,况且她眼里的漂亮阿姨还给她买了很多礼物,经历最开始的羞赧后就彻底放开性子。

  谢霜语尝试性地和朗月说话,问她在看什么书。

  朗月跪坐在地毯上,举起手中的儿童漫画,一字一顿地回答。怕自己发音不好,没有说清楚,她害羞地抿了抿嘴唇,耐着性子重复了一遍。

  见谢霜语似乎很感兴趣,朗月又翻回到第一页,慢慢地给谢霜语讲述漫画所描绘的故事。

  谢霜语一开始坐在沙发上,不动声色地挪到地毯上,坐到了朗月的身边。

  朗月抬眸看谢霜语一眼,往她身边又挪近了一点,把漫画书挪到她面前,指着书上的兔子,说:“阿姨,它,喜欢,胡萝卜。”

  谢霜语感觉心脏都快要跳出来,她感受着朗月温暖的体温,在孙谚识的眼神鼓励下,小心翼翼地伸手环住了朗月,指着漫画书上的大象,柔声问:“那大象呢,它喜欢什么?”

  朗月指着茶几上的香蕉,脆生道:“香蕉!”

  这个词的发音很准确,坐在一旁的孙谚识轻轻鼓掌,夸赞道:“月月好棒!”

  谢霜语后知后觉,意识到孙谚识是在鼓励朗月的学习积极性,也跟着鼓掌。她收回手,看着孙谚识,感激道:“谢谢你。”

  “她父母还有哥哥的功劳,”孙谚识说,“把她养育成了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孩。”

  谢霜语点头,温情脉脉地看着朗月,抚摸着朗月的头发:“我很感激他们。”

  没多久,郑烨一家来了,家里热闹起来。孙谚识让他们在客厅玩,自己去厨房给朗颂打下手。

  朗颂、谢霜语轮流在厨房忙碌一番,一道道中、日式美食端上餐桌。

  其乐融融地吃完午饭,大家转移到阳台晒太阳聊天。

  甘甜甜和谢霜语挨着坐,喝着果汁从育儿经验聊到了衣服、职场。

  朗月和川川坐在爬爬垫上玩积木,黄豆懒洋洋地趴着,承担起了照顾小孩的责任。

  阳台另一角,三个大男人支起小桌玩斗地主,郑烨连输三把,不忿道:“朗颂,你怎么老给他放水,你们一家人欺负我这个外人是吧?”

  孙谚识打抱不平:“你讲点道理,刚才你是地主,我俩打你。”

  朗颂莞尔,拿起桌上空了的茶壶,说:“我去泡壶茶。”

  “我去就行。”孙谚识把朗颂按了回去,拿着玻璃茶壶进了屋,走向厨房。

  等水烧开的时间,他倚着墙壁,静静地凝注阳台的家人、朋友。这个画面很熟悉,数月前,在蓝楹巷中也有一大桌子人围坐一起,吃饭闲聊。

  郑烨踱步过来,和孙谚识并排斜靠着墙,问:“表情这么深沉,在想什么呢?”

  孙谚识笑哼一声:“我在想,经历了人生的低谷,我比以前更爱生活了。”

第110章 走向人生的远方(正文完结)

  正月十五这天,朗颂和孙谚识回了屏州老家。

  因为晚上就要赶回江城,考虑到途中奔波劳累朗月吃不消,也想给谢霜语一个和朗月独处的机会,这次他们没带朗月,把她放在了谢霜语那。

  上次聚餐谢霜语离开后,朗月趴在孙谚识腿上,羞涩地说:“爸爸,阿姨,很漂亮。”对谢霜语喜欢得不行。

  昨天晚上她得知哥哥和爸爸不带她回老家,瘪着嘴要哭,一听漂亮阿姨来接她去玩,顿时破涕为笑,还特意把那只泰迪熊抱上床,说要和黄豆还有熊熊一起去阿姨家里玩。

  第二天一早,送走朗月之后,两人搭乘高铁前往屏州市。

  朗颂的老家在乡下,到了屏州又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城乡巴士,才终于到达朗颂小时候生活的地方——群山环抱的桃树山村。

  朗颂带着孙谚识往村里走,边走边说:“我七岁的时候跟着我爸妈去了江城,自那以后每年最多回来一两次,住个两三天。”他指着不远处流经村里的一条小河,“现在太冷,到了春夏很好玩,可以上山摘野果子吃,还能下河摸鱼。”

  孙谚识深吸了一口农村沁人心脾的新鲜空气,想象着朗颂小时候卷着裤腿下河摸鱼的样子,问:“你摸鱼厉害吗?”

  朗颂回忆了一下,回答:“还挺厉害的,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只猫,一年到头都有小鱼干吃。”

  孙谚识舔了舔嘴唇,突然有点馋小鱼干。

  今天是元宵节,村里挺热闹,在县城工作的年轻人都回村陪留守村里的老人过节。

  一路上有不少老人家跟朗颂打招呼,孙谚识走在后面跟着朗颂叫人,朗颂叫叔他也叫叔,朗颂叫婶他也叫婶。遇上两个热情的大伯,硬是要拉着他们去家里吃午饭,推搡了好一会儿才得以脱身。

  孙谚识见识到了农村人的热情爽朗,低声问朗颂:“住村里应该很开心吧。”

  朗颂笑了笑:“开心,不过也有因为庄稼种过界两家人吵架、打架的琐事发生。”

  没一会儿,两人在村尾一栋两层小楼房前面停下。

  朗颂从包里拿出钥匙:“到了,这里就是我家。”

  孙谚识抬头看着面前的小楼房,墙皮已经脱落,刷了漆的大门被晒得干裂、发白。

  打开门,一股常年无人居住的霉味扑鼻而来。

  朗颂用一截围巾捂住孙谚识的口鼻,说:“哥,你在外边等我,我上楼去拿东西就行。”

  孙谚识抓他手腕:“我跟你一起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