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杯 第15章

作者:静安路1号 标签: 近代现代

吃过超级好吃的小笼包后,他们慢悠悠步行回家。那一路都是老街,路边是梧桐树,姜默边走边吃路上买的蝴蝶酥,含糊地给他讲这条街的历史。

沈朝文打小不太爱上历史课,对法租界的历史一点都不感兴趣,他在担心那盆昙花趁他们不在家悄悄开了。可看姜默那一副老子就是要慢悠悠吃着东西散步回家的大爷模样……沈朝文也懒得催了。

回到家,他们观察过那盆昙花的状态,发现花骨朵已经在慢慢展开,但这花开得很慢,等花瓣完全舒展开,估计要等到午夜之后。

它的花期很短,只有一两个小时,一夜过去后就会枯萎。

姜默断定这盆花晚上肯定会开,高兴地从杂物间找来一个竹编的小圆桌,去冰箱里拿了两盒吃的,又放上买来的蝴蝶酥,打算再开一瓶好酒,说要跟沈朝文一起分享。沈朝文对姜默的好酒不感兴趣,还是打算喝茶,防止自己到了晚上困得睡过去。

过去沈朝文生物钟一直很规律,读高中的时候他早上六点半起来,晚上十点半睡觉,高三延后半小时,下午打球半小时,晚上慢跑回家,他切割、分配、掌握自己的时间,规律而稳定。规律是个好东西,会让他对生活有安全感,对自己的生活有掌控感,沈朝文喜欢给自己建立这种秩序。

可生活里总会有一些偶然事件发生打破规律,比如和姜默一起睡的那两晚,他的生物钟失灵了。今晚也是,他需要打破自己的生活规律,和姜默一起守夜,陪他说话,陪他等花开。

姜默最后从酒柜里找了拿了一瓶元青花出来,说这是不错的酒。沈朝文看了看那瓶酒,只觉得瓶子挺好看,像古代的花瓶。

姜默端着小酒杯,又开始侃侃而谈,说现在好多人老喜欢学别人喝洋酒,其实我们自己的酒就很不错,可惜大多数人不会喝,不懂欣赏,总觉得白酒烈,辣,太过直接,他们怎么就喝不出白酒的绵,柔,和那一层一层的香呢?他说,很多人喝酒只是为了社交,为了消愁,为了娱乐,他们不享受酒本身,不会跟酒交流。

沈朝文听得无语,问他:“你难道喝之前还要跟酒交流交流?”姜默说:“当然。”沈朝文追问:“你具体讲讲,怎么交流的。”姜默瞥他一眼,仿佛在责备他不解风情,问:“交流一定要说话吗?我一定要对着酒讲两句话才叫交流?”

沈朝文挑了挑眉,示意他继续说。

“交流可以有很多种方式啊,说话只是其中一种。”姜默道,“有些交流是没办法用言语表达的,比如……眼神,身体,还有心与心。”

说完这句话,像是想示范,姜默开始跟他对视。

几秒后,沈朝文发觉自己的心脏开始毫无缘由地剧烈跳动。

他们对视,用眼睛交流。可是到底交流了什么,自己又在想什么,沈朝文说不清楚,他那瞬间只觉得这种交流太可怕了,不值得提倡,不建议推广。

而姜默则是在认真地研究沈朝文的脸。

源于骨子里的本能,姜默喜欢“美”这个概念。美有很多种,明艳,内敛,残缺,血腥,神圣……而沈朝文是标准那一类。他五官比例好,左右脸很对称,人脸少有完全对称,他的脸很难得,都可以拿去美术课上给人画了。可惜此人表情像是被冻住了,缺乏面部活力,没有表情,不生动。

有时候看他这么面无表情的样子,姜默都有种给他上堂表情管理课的冲动……这张脸长他身上属实是有点浪费。

“你像冰。”姜默突然道,“也像铁。”

是吗。沈朝文顺着他的思路,莫名其妙地想着,铁,冰。可我现在有点热,我是不是快化了?

最后他先偏开了目光,不太自然地拿牙签去戳了个糖渍小番茄吃。太甜了,他不爱吃太甜的东西。

沈朝文莫名有些烦躁,没事找事地挑面前这盒小番茄的刺儿:“哪买的?甜死了,不好吃,下次记得别买这家。”

姜默嘴角抽了抽,怒道:“这是我做的!请你重新评价!”

原本是做给妈妈的,但因为她今晚要打通宵麻将不回来,怕放坏了才拿出来吃掉的。

沈朝文虚伪地换了口吻,拍马屁道:“这番茄真好吃,甜到人心坎里了。”

姜默瞪他一眼:“我做的当然好吃!”

“好吃好吃,超级好吃。”

“好吃?那你吃完,一颗都不准剩。”

“……”

例行拌完嘴,姜默去楼上把电脑拿了下来,说没事做,要看个电影拉片。沈朝文还在努力地吃那盒甜得要死的小番茄,一脸沉重地吃,吃得相当痛苦。姜默对他的痛苦视而不见,点着鼠标,开始选要看的电影。

沈朝文没话找话:“拉片是什么意思?”

姜默简单解释:“一格一格地看电影,看别人怎么拍,看别人的运镜,调度,机位,画面。”

沈朝文哦了声,感觉也帮不上忙,继续低头努力吃糖渍小番茄。

挑来挑去,看了太多电影的姜默突然纠结起来,不知道什么样的片子适合一个等花开的夜晚。

思考片刻,他决定把选择权交给沈朝文。

“你来选。”他把人揪过来,“选个你没看过的,我们一起看。”

沈朝文凑过去看了看,发现那些片子他基本没看过。他正被小番茄甜得头晕,胡乱一指:“这个吧。”

姜默凑过去一看,一个比较闷的爱情片。这种片子……好像不太适合跟弟弟一起看。

他摇头:“你再选一个,看看费里尼那个合集,选个喜欢的片名,赶紧。”

因为手里这盒小番茄,沈朝文莫名想跟他抬杠,回了句:“我不,我就想看这个。”

“这是爱情片。”

“爱情片我不能看?”

姜默:“……咱俩看爱情片,你确定吗?”

沈朝文虚荣道:“确定啊,我非常喜欢看爱情电影。”假的,他只爱看自然纪录片和科幻大片。

口味清奇。姜默把电影点开:“行,我陪你看。”

对沈朝文而言,看爱情电影不是最痛苦的,痛苦的是跟姜默一起看。因为姜默要拉片,他们每看几秒就要停一次,等姜默在他的本子上记录。这样看电影简直是种痛苦的折磨,比吃很甜的小番茄还要痛苦。

这还能忍,但沈朝文对电影的剧情实在忍不了,有话想说,不吐不快。

“太奇怪了。”他评价道,“果然只是电影,一天不到就爱得死去活来神魂颠倒的,怎么可能?”

姜默抿了口酒,答他:“不能用时间长短来判断爱情吧,一辈子的爱情是爱情,一天的爱情就不是了?有很多人在一起一辈子,可能还抵不上他们一天。”

一辈子,比不过一天?

沈朝文仍在心里怀疑这种感情的真实性。以他对感情有限的认知,在很短的时间里爱上某个人是很奇怪的一件事。24小时足够他们了解对方的优缺点吗?足够他们了解对方过去的经历?足够确认彼此是不是真心,确认这段感情的真实?他不相信24小时能做到这一切,不可能的,时间太短了,显得感情有些仓促。

“我不信。”沈朝文答他,“这不现实。”

姜默道:“电影和小说里的感情就要不现实才好看,你懂个屁。”

沈朝文还思考着,不响。姜默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继续放那部电影。他边看边喝那瓶元青花,看起来还挺惬意。沈朝文一盒小番茄吃了两个小时都还没吃完,还在埋头苦干。

等姜默那瓶酒喝完,他已经有些醉意了。没办法,说也说不听的,一整瓶高度白酒,他全喝完了,居然还有意识。但他有些困了,没一会儿倒在沈朝文腿上。腿比桌子舒服,这是常识,姜默想都不想就选择了对自己来说更舒服的地方。

沈朝文不太自在地让他抱着腰,老感觉这姿势哪里怪怪的,但又说不出来哪里怪。怕姜默滑倒在地上,沈朝文没有跟喝了酒的人一般见识,用手轻轻揽着他的头,继续播放那部黑白电影看,打算看着等,花开了再叫他。

姜默躺在他腿上看了会儿电影,突然很损地开始剧透:“最后男主回来找她了,他们在一个花店门口遇见,然后……”

太缺德了。沈朝文气得拍他的头:“醉了就睡觉!别说话!”

“后面真的不好看,拉低整部片子的水平,你还不如看我。”

“……”沈朝文冷笑,“你很好看吗?”

姜默笑了笑:“我不好看,你好看。那我看你?”

说完他真的微微偏过头,靠在他腿上,用一个很别扭的姿势仰面看向沈朝文的脸。

沈朝文受不了那双醉意摇晃的眼睛盯着自己看,不大自然地扭过头去看那盆将开未开的花。

电影的配乐响起,慢悠悠的英文歌,一个女声很温柔地唱着。姜默眯着眼听了会儿,听困了,含含糊糊地对沈朝文道:“不行了,我睡几分钟,花开了你叫我。”

沈朝文点头:“好。”

他抱着姜默的脑袋,无所事事地继续看电影。

姜默在他腿上越睡越香。沈朝文看了会儿电影,突然被电影目前这个镜头震撼了……

男主角和女主角在阳台依偎着,女角散着头发,依偎在男主角的腿上

……和他们的姿势一样,重合度几乎是百分之百。

沈朝文石化了。

谁能想到后面的剧情更精彩。

男主角顺着女主角的后背的领口摸了进去,很暧昧地开始抚摸。摸还不够,他又俯下身,吻她的耳朵,侧脸,脖子……然后他们在阳台上,脱掉了衣服,开始进行细致的不可描述行为。

沈朝文红着脸地看着这段不可描述,又低头看了看姜默的后脑勺,呆了几秒,陷入沉思。

沉思后,沈朝文脸又红了一个度。

最后他有些烦躁地关了电脑,抱着姜默的头开始看那盆昙花,生自己的闷气。

最烦的是姜默身上的味道。喝酒之前他还去厨房烤了曲奇给他妈妈明天吃,所以此刻他身上不止有淡淡的酒味,还掺杂着饼干的味道,甜味压住了酒味,还带着人的体温,他闻起来简直像一块刚烤出来的,喷香的小饼干。

有些东西即使你不那么爱吃,但闻的时候总会觉得……很可口。

这味道比糖渍小番茄还令人火大。沈朝文越闻越烦躁,但又不好把这个喝醉的人推开,左右为难。

他就怀着这种复杂的心情等来了真正的昙花一现。

等到原本蜷缩着的花瓣慢慢开始舒展时,沈朝文推了推姜默的脑袋,让他起来一起看。

姜默迷迷糊糊地被他叫起来,揉着眼睛去看那盆花。他酒还没完全醒,带着残存的醉意去看,发现面前的花半开着,正在静悄悄地绽放。

见过花,但这是沈朝文第一次近距离地看到花是怎么开出来的。姜默看痴了,撑着头,认认真真地开始观察这难得的“昙花一现”。

一朵花开的时候,原来是这样的。

摄影机打开,静默地记录这一刻。他们都不说话,只是看,什么都不做,只是等。姜默看花,沈朝文看他。姜默大概不知道沈朝文在看他,只是沉浸在昙花一现中,思考着什么。而沈朝文忍不住想看姜默,他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只是觉得,比起这个人看向花的目光,周围的一切都已经黯然失色。

看着看着,他好像什么都忘了,又好像想起了很多事。身体有了一种微妙的变化,在陡然间变得深刻,具体。很多偶然,最终指向了一个必然,指向一个答案。一天,24小时足够爱上一个人吗?太多了,根本不需要那么久,一秒钟,一瞬间就够了。沈朝文那一刻承认他是无知的,爱这种感觉和花开一样,是自然现象,是天经地义,没办法被任何东西阻拦。

花完全开了。

姜默凝视着昙花,突然凑近,轻轻揪下一片花瓣,好奇地放进嘴里,尝了尝。

沈朝文觉得好笑,又觉得他可爱:“你干什么?花会疼的。”

“有花堪折直须折,等了那么久,我必须吃一口。”姜默一本正经地解释自己的酒后行为,又揪下一片花瓣,递到沈朝文嘴边,兴奋道,“味道不错,你也尝尝。”

不敢用嘴接了。沈朝文用手接过那片白色的花瓣,很小心地放进嘴里。他心中惶惶的,嚼碎那片花瓣,吃掉了这一晚珍贵的绽放。

第15章

为了准备出国的作品集,姜默毕业后一直在忙碌,借机器,找工作人员,找场地,自己做道具,忙忙碌碌拍,生活十分充实。

他人生中的第一部 片子是二十多分钟的剧情默片。拍摄过程很开心,顺利得超乎想象。姜默隐隐有种感觉,自己很适合做这件事,这件事就是他的命中注定。

从小到大,姜默对很多事情都抱有旺盛的好奇心,不限于某个领域,喜欢的东西也比较杂,有的是他主动接受,有的则是命运安排。

像是小时候,一开始接受艺术熏陶是因为梅晴女士,他那位演话剧的妈妈。上小学的时候他爸就经常出差,梅晴排练时间不固定,有时候都没空接他放学,好在姜默自理能力很强,下课了就自己跑去剧院等他妈下班,一边看他们排练一边写作业。别的小朋友在外边疯跑玩闹释放精力的时候,他缩在舞台边上,一边解数学题,一边看妈妈在台上排《雷雨》,排《思凡》,排《一个逝者对生者的访问》,经常因为看他们排戏太入迷完不成作业被梅晴女士揍。

那个年纪的小孩也看不懂话剧,但年幼的姜默被舞台本身所吸引了,那是一种很纯粹的吸引,他懵懵懂懂地看,又懵懵懂懂地记住了一些东西,那些东西变成一颗种子,埋在心里。

再后来,姜默还喜欢过很多东西。上初中的时候认识苏娅,也就是索菲亚,他们一起上了美术培训班,学画画。其实姜默自认自己比索菲亚画得好,反正老师是这么说的,可他没有坚持画下去,因为他又开始对钢琴和小提琴产生了兴趣,一头扎进了古典音乐的海洋里。

琴练了两年不到,他又跟爹妈说不学了,有新的爱好,转头开始沉迷写作,写完就逼着自己的朋友看。朋友不明所以地看完他写的小说和诗歌,说不错,姜默勇气大增,把自己的写的东西寄给杂志社,乱投一通,没想到还真有回音,一家青年杂志社用了他写的一个短篇小说,姜默拿到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也不多,八百块,但当时还是很开心的,他拿钱给梅晴女士买了一双皮手套。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将就此走上文学创作道路的时候,大家发现他又不写东西了,他开始对饲养蚂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别人经常笑他,说姜默,你做事情太三分钟热度了,善变,没个定性,飘。他面上不响,心里回一句,你懂个屁。不试试怎么知道到底哪条路才适合自己?他只是在给自己的人生试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