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野猫 第47章

作者:夏六愚 标签: 近代现代

两人隔着一堵墙和一扇门,在各自的心事里辗转。

接下来的重点工作还要取珠穆朗玛峰的空镜,小组起得早,吃了早餐后就驱车赶往珠峰北侧,在路上花了一天时间,次日十点多到的。

山峰海拔高,只能用无人机拍摄,跟当地负责人交涉后,小组来到山脚,这里气候寒冷,大伙都穿上了冲锋衣。

范小西主控摄像,李白和何安忆就跟他后面做场记。

周围没人,高山都被白色冰原覆盖,寒风呼啸着,任南野冻得缩脖子。

“很冷么,”宋玉风抓过他的手,捂在掌心揉搓。

他的温度让人眷恋,任南野没舍得抽回手,由他握着。

宋玉风的掌心温暖干燥,让人想起晚秋暮色时掉落的枫叶。

“要不回车里坐着等?”宋玉风说。

怕待会儿还要他补拍镜头,一来一回浪费时间,任南野说不用,又说现在好多了。

他脸色略显苍白,眼下挂着黑眼圈,自从前天在街上胡闹一场,任南野就像被霜砸的绿萝,蔫得很。

宋玉风侧眸看他,过了一两秒,才问道:“有心事?”

沉默须臾,任南野说:“没睡好而已。”

“为什么睡不好,跟我说说。”

宋玉风这两天辗转反侧,他不想在傻等了,他想知道任南野的过去。

任南野沉默着,小孩挨打的一幕仿佛钉入了他的脑海,他那晚一直在做梦。不变的是寒冬腊月,老旧的院子,一个时而温柔时而狠辣的女人,他从黑暗中惊醒,又无助的跌回梦里。

最后一帧画面,蜷缩在角落浑身是伤的小男孩和任南野对视,恍惚间,他好像看到了自己。

但他没办法和别人谈论这些,张了张口,到底没能往下说。

宋玉风看懂了他的欲言又止,遗落在他身上的视线变得有些复杂。

那目光犹如生出触角,不同于以往的撩拨和诱惑,而是牵着一根温柔的线,细致而深刻地拂过任南野的发梢、鬓角、鼻尖、小黑痣,连同他外套上的银色拉链都数得清清楚楚。

“……你看我干嘛?”任南野在他灼热的视线中生出一点臊意。

“任南野,”宋玉风忽地捉住他的手腕,转到他面前,“我有话想跟你说。”

第40章 爱我吧,我救你

任南野忽地攥紧掌心。

不知道为什么,嗅到宋玉风身上熟悉得不能在熟悉的沉香时,他居然感到一阵眩晕。

宋玉风一改之前漫不经心的态度,他沉默两秒,才郑重开口。

“我跟你讲过我的父母,我的初恋,但还有更多的事,我希望你知道,”宋玉风抬首,眺望着遥远的山巅,“严格来说,我挺幸运的,出身在一个经济富足的家庭,9岁以前,不管我想要什么,我爸妈都会第一时间满足我,也许是出于这个原因,我对物质、权力的渴望都很低。在我的少年时代,这件事情一度让我感到困惑,生命是这样无趣又冗长,人如果鲜少有向上的欲望,又能依靠什么去走明知是死局的尽头。”

“长大一些后,我才明白了不要去探索意义,那是最没有意义的一件事,”宋玉风短促的笑了声,大概在笑自己的年少轻狂。他说:“但人活着,总要有点什么寄托。”

整个宇宙都清冷,但此刻的宋玉风柔和得像一轮月亮。

“我出国念书,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学识。做新闻,是想看到更宽广的世界。但我后来意识到,了解得越多反而越敬畏,那种虚无感就越强,”宋玉风用手抚上任南野的脸颊,掌心与肌肤相触时是热的暖的,“我开始寻找某样东西、某种力量或者某个人,直到能让我觉得就算人生毫无意义也无妨。”

一种寂静的轰鸣瞬间席卷了任南野的心脏,他屏住呼吸,颤声问:“……那你找到了么?”

“是,找到了,”宋玉风径自看着他,与他额头相抵,“可是我怕他不愿意。”

任南野只觉得呼吸都变得绵长,他被宋玉风的气息包围,闪动的羽睫像蝴蝶美丽又脆弱的翅膀。

“你也会怕吗?”

不惧子弹,不把权势放在眼里的宋主任也有害怕的时候?

“怕啊,我怕死了,”宋玉风认真起来好看得要命,他说:“所以迟迟不敢明说,我怕他逃跑,怕他推开我,怕他有自己的难言之隐。”

大多数人表明心意无非是你哪里好,哪里吸引我,再给他绘一个美好未来的蓝图。但宋玉风这个人,他既不说喜欢也不说爱,而是直接拿了把手术刀,在任南野面前剖开一切,把最诚实,最渴望的暴露在他面前,主动权交出去,让他选。

任南野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语言是如此匮乏。

“你……”任南野支吾着。

“你什么?”

此前任南野并没有见识过这样一双眼睛,如浩瀚宇宙,里面包含了太多东西,期冀、温柔、包容、还有爱。

他甚至不敢看宋玉风,同时察觉到自己的耳根在不断升温。

“嗯?”宋玉风垂眸瞧着他,“说话啊。”

“……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任南野一字一顿的蹦出几个字。

宋玉风简直想扶额笑,但又舍不得破坏此时的气氛,他微躬身,真诚地说:“追求你,想和你在一起的意思。”

任南野看着眼前人,只觉得脑子发晕,空气中充斥着一种微醺的醉意。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宋玉风迫近一步,还贪心的摸了摸他的脸颊。认真地说:“第一是答应我,第二是……答应我。”

任南野倏忽眨眼,被这人弄得哭笑不得,“这算哪门子的选择?”

“怎么不算了?”宋玉风耍赖成性,也不打算改。他眉眼弯弯,说:“二选一,你选一个吧。”

“宋玉风!”任南野后退,从他手掌逃脱,让他笑得更臊。

“我在呢,”宋玉风站直身体,笑意从眼底掉到了眉梢,唇瓣,蔓延成一片星海。

任南野摸了摸鼻尖,“你能不能正经一点。”

宋玉风清清嗓子,收敛神色:“好好好,我的错。”

静谧半响,任南野看着眼前的宋玉风,仿佛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他拿出时常携带在身上的透明药盒,放去宋玉风手心里。

“在回答你之前,我有点事得跟你聊聊。”任南野表情变得严肃。

宋玉风认得那个药盒,从第四次见面开始,他就发现任南野会在每天的某个时间段服用。

“得聊了才能回答我?”宋玉风说。

任南野点头。

“行,那聊吧,”见任南野煞有其事,宋玉风也没了笑,那双眼睛就变得沉静而有力量:“我听着。”

往事慢慢浮上心头,任南野做了好几次深呼吸,才开始。

“其实这个药是治疗精神疾病的,”任南野从盒子里拿出一粒药片,碾碎在指尖,说:“每天两粒,我吃了十年。”

这是任南野第一次对别人说起自己的身世。

打从他记事那天起,他就住在一条种满梧桐树的老巷子里。

院子不算大,但足够他玩耍。

任南野没见过爸爸,也很少去想妈妈,但他依稀记得那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她叫任蔓云,黑色齐腰的长发,总是穿一袭明艳的碎花长裙,身上散发着一种玫瑰味的香气,好闻极了。

任蔓云笑起来像俏白的月亮,眉眼是弯的,声音是柔的。她会抱着任南野坐在葡萄架下荡秋千,给他讲安徒生的童话,唱摇篮曲哄他入睡。

那真是他童年最好的日子。

但幸福易碎,平静的生活很快就被一个满头白发的酒鬼给打破了,他闯进了他们的家,威胁任蔓云给他钱。

一次,两次,三次……无数次。

小小的任南野曾经目睹那个酒鬼对任蔓云拳打脚踢,打得她浑身是伤。

他捏起稚嫩的拳头,哭着跑过来,锤打酒鬼:“打你…打…坏人…你是大坏蛋…”

酒鬼轻而易举拎起任南野衣襟,往空地一甩。

任南野哐一声,撞上梧桐树,撞得头破血流。

瘦弱的小孩顺着树干跌落在地,他哭得更大声了。

酒鬼看着地上无力挣扎的女人,啐了口唾沫,抢走了家里所有的钱,大摇大摆的走出了院子。

任蔓云挪动着爬过来,抱住啜泣不断的任南野,把他圈在怀里,柔声安慰他:“南南乖,不哭了啊。”

任南野哽咽声逐渐变小,他颤抖着身子,将小脑袋埋进任蔓云的颈窝。

“好孩子,”任蔓云亲吻任南野的额头,眼睛,鼻尖,面颊,小手。“亲亲就不疼了啊。”

“妈妈也不疼,”任南野抬起脏兮兮的小手,擦去任蔓云眼角的泪水:“南南很快就会长大长高了,变得像梧桐树一样高,就能保护妈妈了。那个坏人再来,我就把他赶走。”

任蔓云笑着,眼角却湿了。

后来,任南野才知道,那个坏人是他的外公。他好色又烂赌,还有酒瘾,打跑了老婆又打跑了孩子,临老,谁也不愿意照顾他。

他的三个儿女中,任蔓云是最好欺负的那个。

为了躲避外公的纠缠,任蔓云带着他搬了家,他们从边远的小镇逃到了Z市。

但似乎从搬家之后,任蔓云就像变了一个人,她温柔的时候越来越少,脾气也越来越暴躁,任南野打破了碗或者玻璃杯都会挨一顿揍。

任蔓云打得很凶,冷静下来后又流着泪跟他道歉,亲吻他的额头和小嘴巴。

任南野5岁那年,任蔓云做了个决定,她要送他去孤儿院。

“南南,妈妈生病了,很严重的病,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治疗,”任蔓云双眸莹亮,跟他讲,“我保证,病好了我就回来接你。”

她笑得那么漂亮,她有一张随时都会破碎的脸。

“妈妈你不要南南了么?”任南野对着这个又恨又爱的母亲,慌忙地去抓她的手。

任蔓云揉着他的后脑勺,笑他:“妈妈怎么可能不要你呢,傻孩子。”

任南野以为自己又惹任蔓云不高兴了,忙低着头道歉,“我再也不调皮了,不要、不要赶我走。”

任蔓云把他揽进怀里,眼泪无声的湿了一脸。

那晚妈妈特别温柔,她煮了一顿香喷喷的饺子,但第二天,她还是把任南野送进了孤儿院。

“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她坚持要送我走,我曾经怨过,恨过,就是想不明白。”碾成粉末的药片将任南野的指尖染成一片雪白,他叹了口气,轻得像一缕风。

他说:“直到我读大学那年收到一封信,我妈寄给我的,那会儿她刚刚过世。她在信里告诉我,她有家族遗传的间歇性精神病。自从外公来家里闹过几次以后,她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慢慢的变成了躁狂症……”

他从来没恨过那些拳头和棍子,他怨的是妈妈为什么抛弃他。

亲情的缺失永远无法弥补,无论后来是否长大成人,是否鲜花簇拥,但那个黑洞永远都在心底的最深处,日日夜夜都刮着狂风。

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孤独感,它存在于你的身体里,像一场漫长的感冒,一点小疼小痛,不会瘫痪,不必截肢,但它时刻都在,以暴烈的方式占据着你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