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自远方
美洲不可能,澳洲更不可能。南极洲,北极洲,想都不必想。唯一的答案,只有非洲。
“难不成郑和发现好望角了?”
孟清和摸摸下巴,相当有可能。
与此同时,被孟伯爷惦记的大明船队,正乘风破浪,追击一群海盗。
朱高燧站在宝船船首,一身大红盘龙常服,金丝银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脚踩船舷,手中挥舞着长刀,被海风吹成古铜色的英俊面容,带着嗜血的兴奋,“追上去开炮!打不中?撞沉!留几个活口,孤还等着寻宝装船!”
郑和站在他身后,很是淡定。
显然,眼前的场景不是第一回发生。
在前方逃命的海盗的们,无论国籍,无论肤色,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跑,快点跑,被追上,一定会成为鲨鱼的晚餐!
只可惜,三帆木船哪里跑得过大明战船。
“交出船上金银宝石,招出藏宝地点,不然丢进海里喂鱼!”
盯着宝船上的大红身影,听到通译喊话,盗们抱团颤抖,泪流满面,满心的愤怒和委屈,他XX的!到底谁才是海盗?!
第二百三十二章 丰收
事实证明,大白鲨的猎物,不死也要掉块肉。
朱高燧盯上的海盗船,逃脱几率无限趋近于零。自刘家港出航至今,同样的场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上演。
次数多的时候,一月之内,有大半月都在追剿海盗。
看到落在身后的木船接连沉入海底,速度最快的一艘海盗船开始陷入绝望。船上的海盗可以预见,一旦被战船追上,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
实心铁球不断砸进海里,瞬间腾起巨大的水柱。
还算结实的木船在海浪间颠簸。
沉没的海船卷起巨大水涡,血腥味引来海中的鲨鱼,看着划过海面的三角鳍,海盗们几近崩溃。
朱高燧和战船上的明军愈发兴奋,跟在战船后的商船都在跃跃欲试。
比起规规矩矩做生意,抢劫海盗,明显来钱更快。
一次尝到甜头,再下手就变得十分容易。最后发展到,看到眼熟的骷髅旗,船员们的激动兴奋不亚于发现陌生海岛。
令海商闻风丧胆的强盗,在船队成员眼中,活脱脱成为会下金蛋的母鸡。
在抢劫过程中,船上通译的外语水平飞速飙升。很快能用八国语言说出“交钱不杀”。
作为“领队”,郑和总要象征性的劝说一下。
朱高燧不听劝,郑公公尽到职责,就算完成本职工作。很快卸下包袱,和王景弘侯显一起加入赵王组织的抢劫队伍。
“难怪鞑子喜欢打谷草。”
侯显感叹一声,擦干腰刀上的血迹,这种感觉委实是刺激,让人欲罢不能。
侯公公的认知明显偏离正常轨道,有三观崩毁的迹象。无奈船队领队和赵王殿下都没有纠正的意思。
于是乎,公元十五世纪,在郑和船队第三次下西洋过程中,由赵王殿下带头,船队中大部分成员发展出独特的兴趣爱好,并向着更独特的方向一去不回头。
经过半个时辰的追击,被盯上的海盗船全部沉入海底。
少部分是被炮弹砸沉或被战船撞沉,余下多是被明军接舷跳帮,抢劫一空之后凿沉。被凿沉的海盗船,很多都是三帆,比不上大食商船,却比欧洲探险家的木船好上一截。
可惜朱高燧看不上眼,船队成员,包括同行的商人,一样看不上。
习惯乘坐豪华客轮,谁还会将冒黑烟的小火轮看在眼里?
侥幸未死的海盗,眼睁睁看着木船消失在海面上,安身立命的依仗就此消失,欲哭无泪。
这并不意味着结束,
“藏宝地点,停泊港口,交易黑市,有没有同伙,说!”
海盗被绑在柱子上,锦衣卫挥舞着刀鞘,通译站在一旁,轮换多种语言同海盗交流。完成任务,顺便练习口语,一举两得。
北京行部出身的文官文吏,总是能合理利用时间。
“说!”
刀鞘换成皮鞭,海盗发出惨叫,惊骇欲绝。
这是一群魔鬼!
早已丢掉信仰的海盗扯着嗓子痛哭。可惜神听不到他的祈祷哀泣,就像被他们砸断手脚,活着丢到海里的商人和水手。
朱高燧回到船舱里,提起茶壶,咕咚咕咚灌下半壶茶水。
长期的海上生活,不只晒黑了他的面容,也让他的行事作风产生不小变化。好似出闸猛虎,走出领地的狮子。突然间发现,外边的世界如此广阔,未知的前路如此令人兴奋。
回忆往昔,朱高燧时常会想起同孟清和的谈话。如今细细品味,看似荒谬的想法,只有亲临其境,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奥妙。
海上航行,注定有很多不习惯的地方,也比不得王府中的锦衣玉食。但朱高燧喜欢,该死的喜欢。
寻找新大陆,追剿海盗船的生活是如此令人着迷。这种感觉更甚于在草原上策马奔腾,挥刀砍杀。
面对一望无际的蔚蓝,恨不能大吼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