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明桂载酒
毕竟近日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也不是哪个正常人能做得到的,光是故意把年少时的旧物带到公寓去,刻意让顾流初看见,之后还一直装作若无其事,这心性和演技就非同常人。
他觉得这小变态是一个能成大事的人。
周凌纠结了一会儿:“这山庄是顾家的,以前顾少小时候来度过假,他不喜欢太甜的东西,不过山脚下有一家糕点他还挺喜欢的。”
还是选择得罪顾流初吧。
毕竟得罪顾流初,顶多被辞职。
可得罪季醇,季醇可是会四年磨一剑。
季醇没想到周凌这么好说话,早知道平时有事全都找他了。
就是他收到自己的短信,那么惊吓干什么?
自己这么纯良无害。
季醇收起手机,从窗户看了眼外面的天色,天已经全黑了,夜色沉沉的,总觉得待会儿可能会下雨。
要不然不去了吧。
就算今天是金主爸爸生日,就算并没有人给金主爸爸庆生,就算金主爸爸有点可怜,可这差事也没必要落在他身上啊!
他又不真的是金主爸爸的好儿子!
有时候工作适当划水也不会被发现的。
季醇推开窗,一阵冷风吹来。
好冷,实在不想去啊。
他迅速关上了窗,果断地拿了条毛毯在沙发上坐下来。
算了不去了,随便在宴会上拿点小蛋糕应付一下吧。
但没一会儿,他便坐得有点如坐针毡的。
可他是个1。
他看的那些BL小说里全都是攻宠受,几乎没有他这么懒这么软饭的攻!
季醇叹了口气,还是披着毛毯,拎着伞下楼了。
就当是他弄脏金主爸爸的睡衣,把胶水弄到金主爸爸的胸膛上的补偿吧。
周凌刚发完短信,便接到了顾流初的电话,他知道今天的重场戏来了,火速带着几个保镖,前往了峰顶。
山顶上夜风呜咽,夜色中有几分诡谲。
顾流初带着人站在蹦极台那里,慢吞吞地系着安全带。
郑总蹲在他身边,抱住一个保镖的腿,小心翼翼地往下一看,差点没吓昏过去。
蹦极台伸出去十几米远,钢铁架子在黑夜中一片冰凉,原本早就停止服务的设施,竟因为顾流初的一个电话而重新启动,狂风从耳边呼啸而过,还没开始跳,只站在这里,便已经有了强烈的失重感。
这么深的夜,根本看不清楚山谷在哪里。
他知道下面是一片湖,但是根本看不见湖。
“要,要不算了吧。”郑总声音发抖。
“别啊,来都来了,不尝试一下怎么能让郑总尽兴?”顾流初扯起嘴角道:“蹦极姿势刚才给你讲过了,双腿并拢,两臂伸开,整个过程就是一瞬间的事。不要害怕,你上门振振有词的时候不是胆子挺大嘛?”
郑总冷汗涔涔:“我,可我……”
话还没说完,被顾流初一脚踹了下去。
山谷之中顿时回荡着郑总的尖叫。
被郑总抱着大腿的保镖都吓了一跳,肾上激素狂飙。
周凌迅速走了过去,对顾流初耳语了两句。
蹦极也就是一刹那的事情,一分钟之后郑总被拉了上来,铁架台高悬的灯光下,他面色苍白,裤子隐约都湿了一点。
不管怎么样,总算是蹦完了。如果这一次能试出顾流初到底有没有心脏病,他也算没白冒险。
“轮,轮到您了。”郑总虚弱地说。
顾流初:“谁说我要跳了。”
郑总:?
你妈的。
顾流初俯身在他耳边道:“你儿子还在国外上学,如果我没记错,是我以前上过的那所学校。”
郑总惊愕抬头。
竟然拿家人的威胁他,卑鄙!
果然是对亲哥哥下手的人。
那些谣言原本他还不信,可此时看着眼前冰冷的年轻男人,他却信了几分。
“你确定要被方城当枪使吗”顾流初直起腰,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道:“你有没有想过,和方城合作,最后即便能从我这里有所获利,你又能斗得过他吗?”
郑总眼皮跳了跳。
“与其从我这里撕下来肉,再和他分。”顾流初语气放缓:“不如我直接给你。”
“我这里有本来属于方家的一些记名股份,不多,但随时可以转到你名下。”
郑总咽了咽口水。
顾流初说得很对,他跟着方城,到最后即便是将顾流初拉下马,也分不到多少好处,方城那人又比顾流初好到哪里去?
当然,现在最关键的情况是,他也斗不过顾流初啊。
不如这会儿倒戈。
“给你考虑的时间不多。”
“我,”郑总生怕他反悔,连忙道,“我考虑好了!”
顾流初视线从他脸上扫过,倒像是意料之中似的,半点也不惊奇,从周凌手中接过外套,转身便走。
“那么今晚从峰顶下去,你知道该怎么说。”
郑总看着他背影,气得牙痒痒。
……
顾流初下去的时候,脸上还带着些未消的冷厉,他无意迎接一群人的恭维,直接穿过人群和阑珊的灯光去了二楼,却发现季醇已经不在了。
山上逐渐下了些小雨,眼看着到深夜便会下大,不知道这小子又跑到了哪里去。
周凌见状,连忙把电话给季醇打过去,拨了两遍却全都没通,山上信号本来就差。
眼见顾流初越来越不耐烦,他一拍脑袋,道:“他好像给您买蛋糕去了。”
顾流初怔了一下:“买那玩意儿做什么?”
今天又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
“不知道。”周凌摇头:“他就是问我您爱吃什么。”
由于人生的前二十三年里完全没有处理过这样的情况,顾流初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是该生气这小子乱跑,还是该有什么反应。
他问:“那家蛋糕店在山脚下,他怎么过去的?”
少年又没有驾照。
周凌匆匆打电话给山庄的负责人,过了会儿,带着负责人面面相觑地过来,说:“他借了一辆山庄工作人员的自行车。”
顾流初:“……”
倒也符合这小子脑子不正常的风格。
山上道路不止一条,顾流初抓起车钥匙朝私人通道走,道:“你带人去别的路找,我开车走主干道。”
季醇按照周凌给他的地址,猛踩了一个小时自行车到那家蛋糕店去,却发现已经搬家了,门口贴着转让的字条。
他:“……”
他风中凌乱,简直怀疑周凌在害他。
问了周围几家店,才问出来了新地址,距离这里也不远,就是要绕过半个湖,去另一边。
本来从山上直接过去的话可能会更快,但自己现在已经绕了远路。
季醇在直接打道回去和继续骑自行车去新地址之间左右摇摆了会儿,最后还是选择了去新地址。
主要是为了做攻的尊严。
季醇倔强地想。
哪有小说里的攻给受买蛋糕,买一半发现买不到就灰溜溜地回去了的?!
不过他有所准备,他在便利店里买了雨衣和一个便携车顶,安装在自行车上,这才往新地址蹬。
季醇也不是什么傻子,他看了天气预报,算好了时间,本来如果不绕路的话,时间可能刚刚好,能赶到雨降落之前回去。
但现在……
他在凄风苦雨里苦逼地往山顶蹬着自行车,买到的蛋糕打了个死结挂在他的脖子上,风雨迷住了他的眼睛。
他的栗色卷毛全都被淋成了落汤鸡。
整个人的形象和网络上那张背着垃圾的萨摩耶没什么区别。
妈妈,当一个好攻好难。
季醇要哭了。
正在他靠着右边道路,往上踩着自行车的时候,远处一辆黑色的车子缓缓朝他驶来。
两盏车前灯穿过雨水溅起的雾气,照亮他的脸。
他不得不眯起眼睛。
现在好像还没到宴会结束的时间,怎么会有车提前下来?
好像有人不给金主爸爸面子。季醇苦中作乐地想。
他正要一鼓作气和这辆车子擦肩而过,车子忽然在他旁边停了下来。
季醇瞅了眼车牌号,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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