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马赛克相亲相爱那些年 第103章

作者:扶苏与柳叶 标签: 甜文 快穿 近代现代

  之前水娃管他叫爸爸时,系统可不是现在这个淡定的反应,就跟个被侵犯领地的猫似的,随时都准备着炸毛。还时时刻刻监督他,生怕他在它不知道的时候,偷偷跟水娃有了进一步感情。

  系统崽子挺高了小胸脯,嗤了一声,鄙夷地说:【我也是要看对象的。他们一没我可爱二没我可爱三没我可爱,压根就不是一个型的,我为什么要在意?】

  迷之自信。

  寇老父亲只好打起精神,给予它以爱的鼓励:【对,你最可爱了,你天底下最可爱。】

  房中燃着熏香,袅袅白雾顺着那雕刻了鸳鸯戏水花纹的铜炉向外钻去。寇秋闭着眼,慢慢整起了原主的记忆。

  原身名唤段存,只是在入了南风楼后便换了名姓,来往人都只喊他一声柳老板。段存幼时家中遭难,家财被歹人一抢而空,自此沦为孤儿。偏生那一年又发了大水,只有他并同乡另一个男孩趴在断掉的树木上逃了出来,自此相依为命。

  与他不同,那男孩儿聪明伶俐,天生便热爱读书。段存自己也想学着写字,可他自觉头脑愚钝,不及男孩,因此便自去挣钱,供其上私塾。他初时只在大户人家中做些小活计,因为嘴甜,倒也还勉强得以维生;可就在十二岁时,男孩拿着书卷回了家,说是要去考童生了,要给先生和同窗些钱,好准备考试。

  段存没有余钱。他生的瘦弱,也无本钱,甚至连借都寻不到个人借。可偏偏,他又不想男孩空废了这一身才气,因此说:“你等着,我肯定给你拿钱回来。”

  整整三天,他就在街头巷角流落了三天,仍旧毫无办法。到最后,反而是南风馆当时的老板瞥见他,发了善心,将他收进了馆中,让他做些杂活儿。

  段存虽然没有读书的才气,却很有些歪才,经商倒是极有一手,初时只是打杂,后头渐渐成为南风馆的顶梁柱。在伺候原先的老板病逝后,他自己便当了老板,也是经营的风生水起。

  而这么多年,他从来不曾停下资助男孩儿。他有多少钱,便给对方多少钱;他积攒下来的那些个金银珠宝,通通都用木箱子装着,大锁锁着,趁着深夜送进了当年他们粗陋搭起来的家里,怕被他的同窗撞见。

  直到这一年,男孩金榜题名,在皇帝面前露了脸,被钦点了状元。

  轻裘肥马状元郎,芝兰玉树、风流倜傥。段存打从心眼里高兴。

  可他再送去的钱,却被原封不动地送回来了。来的下人下巴抬得老高,说:“我们老爷说了,希望你找个正经营生干,别总是送这些脏钱。”

  他把箱子向桌上一推,里头的金银珠宝当啷作响。

  “告辞。”

  没人知道段存心中究竟是个什么滋味,可等状元郎和太师府上的千金文定后,段存便彻底病倒了。他昏迷了三日,再醒来时,里面已换作了寇秋的魂。

  原先的那个段存,早病死在了这副躯壳里。

  寇秋在桌上看到了段存留下的字,半张雪白的笺上只有简短的一行,上头用浓墨潦草地写着:罢,罢,罢。再不做这多情种!

  那墨痕顺着纸张凝结了,形状圆润,如同一滴滑落的泪痕。

  寇秋推开窗,迎着这夜风,没有再说话。

  第二日,他早早下了楼,楼中众人还都未起床,唯有含瓶正坐在房中,执着笔,专心致志正做些什么。寇秋凑近,才发觉他是在作画。

  画的是山水,青山黛水、灰瓦白墙,孤零零一条小船飘荡,搅碎满池浮萍。

  瞧见寇秋过来,他忙站了起来,轻声细气地喊:“爹。”

  寇秋摆摆手,示意他坐下,称赞道:“画的真好。”

  他经过之前的世界,也算是有些画画功底,隐约能看出含瓶画技不俗。可含瓶听了这话,却像是受了天大的惊吓似的,手指都绞在了一处,“爹——我平日、平日并不怎么画的,琴也一直在学,含瓶的功夫也一直在练——”

  一提起这功夫,寇秋就头疼。他拍拍含瓶的肩,语重心长道:“功夫就别练了,啊。”

  你放弃这门技术,我们还能好好做父子,啊不,做朋友。

  含瓶忐忑不安:“可......”

  “没有可,”寇秋截断了他的话,摸摸下巴,“顺带把名字也改了吧。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你更喜欢哪一个?”

  含瓶:“啊?”

  寇秋说:“或者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含瓶完全摸不着头脑,只好柔柔地说:“那第二个吧。”

  他在馆中始终排名第二,比不得第一的吞龙会耍性子讨人欢喜,只以与生俱来的温柔和平招揽客人。虽然新客不多,回头客却不少。

  寇秋点点头,定下了名字:“民主。”

  系统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

  它咽了口唾沫,委婉地提醒宿主:【确定要这么起?】

  寇老干部说:【当然!不这么起,怎么体现我抛弃过往奔赴正途的觉悟?】

  他开始挨个儿分配名字。笑起来有梨涡的探弓分走了文明,唯一一个攻气点的射戟拿走了和谐,抚箫极有一手的抚萧叫了自由,最后是排名第一的吞龙,在被寇秋敲开门后,二话不说给对方改名叫了富强。

  崭新出炉的富强站在门口,脸上不耐烦的表情都崩了,“爹,我姓王。”

  “这不正好?”寇秋说,“王富强!”

  透着股浓浓的乡土踏实肯干的气息,一听就非常靠谱!

  系统恨不能以手掩面。

  一袭艳红纱衣的吞龙斜靠在门框上,神情也似笑非笑,手指间风情万种搅弄着一小撮头发,“我?王富强?”

  他薄唇微启,从中吐出一小口芳香的气息,就喷在寇秋面颊上。那气息像是活的,久久消散不去,含着似尽未尽的缠绵之意。

  “这个名字,有哪里配我了?”

  “......”好吧,寇秋心想,他的确是不太会起名字。

  被吞龙无情地否决之后,寇老干部站在大厅内,幽幽道:【他这是在为难我。】

  一起就是几十个名字,还得好听易记,和谐正能量,这不是件容易事。

  系统说:【我倒有个主意......】

  它的话音还未落,却骤然听到了敲门声。这声音不疾不徐,杂役忙奔过去打开门,只见另一人踏进来。

  “吞龙含瓶呢,”他含着笑道,“不是说好今日去看大军还朝的么?”

  他着了素衣,唯有底端用银线细细绣了暗纹。这样一步步踏来,那底部的纹路也随着骤得一明,骤得一暗,倒像是真的活过来的祥云,就在他的脚部沉浮。这便是隔壁的朗月公子,当今小倌中排名第三,当真气度不同寻常。

  寇老干部说:“你的名字真好听。”

  朗月步子一顿,随即笑道:“多谢柳老板夸奖了。”

  只是心头不禁暗暗纳罕。

  又不是初次相识,怎么突然夸赞起名字来?

  而且还是用这样炽热的眼神,好像自己是占了多大的便宜似的。

  殊不知寇秋正在心中与他的崽抗议,【同样是这行的,为什么隔壁的名字就这么正常?】

  清风朗月,文雅又好记!

  系统说:【因为我们比较直白?】

  ......直白个鬼。

  寇秋心想,说起来真是悲哀,人家的名字听起来就像大家公子,而我想出来的名字就像是村头刘壮实,土的让他这个社会主义接班人都没眼看。

  再这样下去,直接叫一娃二娃三娃四娃得了,凑齐馆里头二十八个,足够把蛇精打死四回了。

第66章 南风馆从良记(二)(伪更捉虫)

  含瓶听见了唤声, 匆匆应了, 忙拉着吞龙向外走。

  他本已走出门外, 迟疑了下,脚却又收了回来:“爹, 不如和我们一同去吧?也当散散心。”

  吞龙把肩上艳红的斗篷揽得更紧了点,冷笑一声,“散心?”

  含瓶轻轻拍了拍他,仍旧扭头,满含期待地望着寇秋。

  寇老干部想了想, 也跟着迈动了脚步,“那便去吧。”

  含瓶登时大喜, 忙让馆中小倌又送下来一席白狐斗篷,将寇秋罩住了。宽宽大大的帽檐旁,一圈白狐毛蓬松而轻盈, 轻而易举将这寒冬的寒气抵挡在了外头。

  城中聚集的百姓不少。天上不知是何时飘了雪,却仍旧有不少人站在路两畔, 踮起脚尖张望。他们肩上头上都落了白, 含瓶打着纸伞, 不禁笑道:“这么一看,倒是一群白头翁了。”

  寇秋的脑海中立刻出现了一堆叽叽喳喳的鸟雀。

  一旁的老头还举着扎满糖葫芦的杆子, 也跟着踮脚, 再三朝北面张望。

  大军自北面战场还朝。

  来迎接的百姓中, 有不少仍是妙龄女子、千金小姐。她们并不能随意抛头露面, 于人群中拥挤, 就在街道两旁茶楼饭馆中寻了位置,随意点上几道点心,于窗口处时刻张望。登高而望远,她们倒是第一个看见的,因而远远便惊呼道:“来了!”

  人群开始骚动,果真看见两排小兵先跑着过来,堵在了百姓面前,禁止他们再继续向前挤动。

  寇秋的眼中照进了一片森亮的寒光,像是一块白茫茫扯开的布。

  待他眨眨眼,这才发觉,那并非是什么布料,而是士兵们身上的盔甲折射出的光。本朝不安宁,常有外忧,外敌在边境处烧杀抢掠无所不做,早已成为心腹大患。这次领军的仇将军带着二十万大军打了胜仗,一路打至对方老巢,可谓是令城中百姓扬眉吐气。

  大军虽有二十万,能进城的却不过只有数百。他们身上仍旧沾着尚未完全消退的血气,看向旁人时,眼底就像蛰伏了一只随时准备扑上来进攻的豹子。最当中的士兵小心翼翼抱着一个红木匣子,就走在飒飒飘扬的将旗下。

  卖糖葫芦的老头伸长了脖子,半天才神神秘秘地转过头,与一旁的寇秋几人道:“那个,只怕便是那单于的头颅了。”

  他啧啧了两声。

  “仇将军当真是不同凡响,硬生生逼着那帮贼子改朝换了代!如今这朝中,已经没人能和他匹敌了——不过,仇将军呢?”

  不止他,其他百姓也在引颈张望,等候着这位帮着朝廷一雪前耻的传奇。

  然而等了许久,反倒是另一道赤色身影匆匆驾着马穿过人群,从相反的方向来了。

  含瓶一眼便瞥见了那身影,脸色便先变了。他手上拽了一把寇秋,低声道:“爹,咱们还是先去店里面坐坐......”

  寇老干部诧异地望他一眼,却并未动。

  “怎么不等大军走后,直接回去?”

  含瓶咬了咬嘴唇,声音放得更柔了些,“爹......瓶儿有些不舒服。”

  他这个自称一出来,寇秋的脸色就控制不住地变了。

  不!别说名字!

  “为什么走?”吞龙挑高了眉,眼中满是嘲讽,显然也看见了含瓶瞧见的人,“他能躲一天,还能躲一辈子?”

  寇秋从他的口中听出了别的意味,顿了顿,随即顺着方才那马的方向看去。

  果真便是原主记忆中的男孩儿。

  状元郎生的端正,皮相极好,温文儒雅。眼下胯下一匹枣红骏马,已然奔至军前,拱手相问:“沈翰修来迎仇将军。敢问将军何在?”

  最前面的将领也认识他,忙回了一礼,“沈状元。”

  又答:“将军怕惊扰了百姓,跟在大军之后。”

  沈翰修淡淡一笑,赞了一声,便向一边退避开去。军队继续前行,渐渐地,末端那一骑映入了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