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男信童 第30章

作者:康塞日记 标签: 近代现代

丰霆不得不承认,除了沈振东的不作为,他这么多年的隔岸观火也是造成目前难以转圜境况的原因之一。

如果他早几年能以身作则对沈宝寅多加关心,或者常常回家开解他妈妈,或许他们的关系不会这么恶劣。

然而这只是他美好憧憬,圣人都做不到面面俱到,遑论他,一个平凡的,又有点奇异的,喜欢男人的男人。

事实上,十七岁的时候,丰霆连自己都自顾不暇。

那时的他,不关心沈家的一切,也不把自己当作沈家的家庭成员,更加从没想过自己成年后还会待在沈家,甚至居然一鼓作气做到这步,变成申港的隐形话事人。

他一直的预想是,尽快彻底搬出沈家,连短暂居住都不要再发生——其实他压根也没在浅水湾住过多少次,如果不是丰姗坚持,他打从一开始就不会住进沈家。

他喜欢油麻地那栋别墅,小,破,但那是一个家啊。

也记得自己曾经反复说过很多次,老师想要推荐他去一个中学读书,说他成绩很好,一定要继续念下去,并且已经给他找到一个资助人。

只是丰姗好像从没听进去,她那时和沈振东关系已经非常亲密,笃定要他去读贵族学校。

似乎她一心嫁给沈振东,就是为了替他谋个好前程。

但他最终也没有去同什么公爵之子或者高官后代做同学,圣安德男女中学是他亲自选择,并不是最顶级的学校,可他本来便无所谓在哪里念书。他知道自己在哪里都不会差,选那里,只是因为它接受学生住校,而他想少去沈家几次。

沈宝寅认为自己的家庭受到了侵略,对于他来说又何尝不是,他和沈宝寅的区别在于,他无法激烈反抗。

因为他心中有愧,是他拖累丰姗人生。

大学期间,他确实有条不紊地实施着自己计划,从缩短节假日在家中停留的时间,再到完全不留宿,只最多用过晚餐就离开,到后来,偶尔甚至略坐一坐,喝一口下午茶,便匆匆而去。

一开始他妈妈当然要挽留。面对这股自上而下的阻力,他从来不会正面去对抗什么,往往微笑着随便找个借口,很轻易地脱身离开。

成年后,他常常神色坚决,措辞强硬,许多下属以为他生来就是这样钢铁手腕,不可冒犯。

只有他自己知晓,他才不是什么真正的天之骄子,在话语权缺失,经济无法完全独立的当年,他也常常要费一些功夫,要迂回,要婉转,才可以达到自己目的。

时间一长,丰霆证明了自己的想法完全没有谬误,不需要他看顾,丰姗也过得十分好,谁和谁,都不是离了对方就无法生活。

亲生母子亦如是。

过去很多年,他一直把自己看得太重,才会令自己倍感痛苦。

后来,沈家从上至下所有人,都开始习惯他的渐行渐远。

甚至在大学第三年度的新年,他借口与同学去旅行,实际上独自一个人在油麻地的别墅安安静静地送走尾声。

电话里,他妈妈埋怨他的时候,沈振东还在一旁替他乐陶陶地解释,语气骄傲:“男孩子有干劲多么好,你不鼓励,也不要栓着他不放!阿霆,事业重要,身体也不要忘记。”

大学第三年度的末尾,本埠许多投行内的高层校友,通过共同的师长和朋友,开始注意到他大学期间做出的一些投资成绩。那是他利用几年存攒下来的奖学金同兼职储蓄,去搏,去以小换大,慢慢积累下来的成功经验。

或许他们看到他的潜力,断断续续向他抛来橄榄枝。

其中有他的意向目标,他同对方派来的猎头接触过,了解到他没有进一步深造想法,对方立刻同他达成共识,只等他明年毕业,马上就可入职。

以后的日子该怎样过,丰霆几乎可以预料到。朝九晚五,两点一线,接受偶尔的加班,休假时间健身或慢跑,要么和新认识的朋友聚会,喝到微醺,各自回家。

刚开始薪酬一定不理想,通勤大概要吃点苦头,等工资高一点,就搬到离上班近一点的地方。

寂寞的话可能找人认真拍个拖,也可能只养一只宠物,猫也好狗也好,乌龟也不错,偶尔去沈家看望丰姗。

脱离相依为命的母亲,不亚于一种精神上的断脐。

很艰难,很漫长,但再漫长,再艰难,他温水炖青蛙的断脐行动,至此为止,几乎可以提前庆祝,大获成功。

改变他人生计划的是沈宝寅。

沈宝寅十六岁生日当天,沈振东在家里为他准备丰盛的庆生宴。

丰霆当日也在,三个人在家里从六点等到八点,等来前去学校接沈宝寅回家的司机说:“阿寅早和同学单独去庆生。”

沈振东问清他们去的地方,得知是离学校不太远的声色场所,脸立即黑得跟锅底一样,转头就跟丰霆说:“你的母校,你对那边熟一点,去帮叔叔把这个臭小子抓回来,好不好?”

丰霆其实不太想去,觉得沈振东病急乱投医。

他和沈宝寅从四年前,丰姗流产后,至今再也未交谈过一句,天气真好之类嘘寒问暖也绝无发生,和陌生人也没有区别。

而且沈宝寅目前好像变成一个花花公子,同他印象里娇气可爱小孩完全判若两人,他不太愿意和这样的沈宝寅打交道,由他去,只怕会适得其反。

但沈振东很少要求他做点什么,他只好答应。

他在一个露出半边胸口的女人怀里把沈宝寅硬生生拽出来。

那是条有名不夜街,前街灯火辉煌衣香鬓影,后街脏乱污浊,地面上随处可见女人的内衣裤和男人的烟头和安全套,等到天亮以后前门紧闭,才会又焕然一新。

这里楼与楼之间的巷子非常窄,从这栋楼的窗口伸出手,说不定可以同对面楼的住户牵手。沈家的车开不进来,只能停在后街的街口。

沈宝寅全身软得几乎站不住,婴儿肥未褪去的脸蛋和单薄的眼皮全是绯红颜色,四肢纤细又柔软,醉醺醺的很难控制。

丰霆扶也不是,拉也不是,只能把沈宝寅背起来,边避让开地上垃圾,边擎住沈宝寅的大腿,微微躬身,将沈宝寅的身体往上抛一点,好让他不要滑下去。

沈宝寅在中途挣扎过一会儿,骂了好几句脏话,搭在他胸前的手抬起来自下而上掐住他的脖子,像是想来锁住他的喉咙,有点威胁意味,但喝醉了,力气软绵绵的,如果丰霆是个一米六的小姑娘,这个动作看上去更像是调戏。

“别碰我,你要带我去哪里!”

丰霆喉结在沈宝寅的掌心下面滚动一下,安静地说:“我是丰霆。”

沈宝寅看清楚是他以后就沉默了,把手飞快地收回去,在他背上蜷缩了一下身体。

丰霆走了好一会儿,感觉他在自己背上睡着了。

这也太没防备了,随便来个谁都能把他带走。

丰霆有点儿头疼,沈宝寅这么叛逆纵欲,可心智和外表又确确实实还是个孩子,这种反差让他感到非常不舒服,有点儿痛心,又有点儿厌恶。

这个时候,他还只是用怜悯心疼的目光看待沈宝寅。

沈宝寅是另一个世界的人,短暂遇见,永无深交,他一直这么认为。

那天下了雨,路灯落在水洼里,折射的光芒像几簇烟花。

他背着这个瘦瘦的臭小子走了很久才走到窄巷尽头,沈家的车停在路口,司机帮忙打开后座的门。

马上就要完成任务,丰霆松了口气,小心翼翼地把沈宝寅从自己背上翻下来抱在怀里并且往车里送,这时,一阵带着酒气的呼吸扑在他耳边。

“妈咪,我不知人生这么辛苦……”

含糊不清的,像句梦话。

丰霆愣了愣,低头看向沈宝寅的脸,这个人正紧紧地、痛苦地皱着眉毛,一滴眼泪,润湿了长而密的黑睫,沿着眼睑的线条从太阳穴流下来。

真的是梦话,听力稍微差一点,都听不见他在说什么。

在梦里,他都痛苦不堪。

丰霆的掌心感受到了滚烫的湿意,那一刻,他突然才发现,沈宝寅的沉沦是带着痛意和不甘的,沈宝寅不喜欢这样醉生梦死的日子,可他年纪太小了,也不知道到底要怎样才能释放和疏解心里的苦楚。

那么多的酒精,沈宝寅都不开心,丰霆记得,沈宝寅小时候是一根冰激凌就能哄好的乖孩子。

那次回去,沈家又是一次人仰马翻,沈振东气得要把沈宝寅用冷水泼醒,家里的帮佣七手八脚的把暴怒的男主人拦了下来。

很多人想来帮忙照顾沈宝寅,丰霆觉得他们有点吵,轻声一一拒绝,亲自把沈宝寅放回卧室,然后,静静地把四肢纤长五官也已长开的沈宝寅端详很久。

沈宝寅睡觉的姿势很奇怪的,双腿蜷缩到胸口,两只手紧紧抱在膝盖上,像只在滚水里备受煎熬的红虾,又像在子宫羊水内,一个非常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丰霆一直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清楚地救自己于苦海,每个人也只能管好自己,沈宝寅不归他管。

可就是这个冬天的晚上,香港最热闹圣诞夜,耳边隐隐约约可以听到别墅外不知哪条马路的店铺传来的圣诞钟声,一个从不礼拜的虚假信徒,在这天受到圣父召唤,第一次想多管闲事。

盯着沈宝寅柔和无邪侧脸,丰霆面无表情地想,如果钟声在三声后结束,他就考虑伸出手尝试去帮这个小小男孩走出困境。叮——叮——叮。世界安静了。

丰霆松了口气,在关门之前,他转过身,用无人听得见声音说:“生日快乐,阿寅。人生不会总是那么辛苦,我保证。”

沈宝寅无声无息,什么也没听见,不知道睡梦中曾有人对他许下郑重诺言。

沈宝寅向来无法无天,醉过一场,第二天可怜巴巴地朝沈振东哭着道歉,等爸爸原谅以后,生日红包和礼物还是照拿不误,安静几天,又笑嘻嘻地重返销金窟了。

没多久就是那次引发沈振东心绞痛的“三人行”事件。

夫妻两个在商量要拿沈宝寅怎么办的时候,丰霆刚好也在,丰姗说:“不如把阿寅送去专门矫正问题少年的医院,专业人士,做起思想工作一定事半功倍。”

沈振东犹豫了一下,表示不赞同,但也一下拿不出更好的主意,于是提出要带沈宝寅做生意。遭到丰姗的强烈反对。

正在他们举棋不定的时候,丰霆突然抬头说:“香港不适合他,不如让他去国外念书。”

丰霆在这个家里很长一段时间都拿自己当哑巴,第一次插手沈家的家务事,夫妻两个都很惊讶。

沈振东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丰姗皱了皱眉,想说点什么,可看到沈振东明显对丰霆表达赞许的表情,最终也没说不好。

沈宝寅很快就得到了这个消息,他一哭二闹三上吊,沈振东马上就心软了,说,不出去那就来跟我做事。

丰姗当然是反对,但是不再提把人送到医院去的事情,大概是知道沈振东很难同意,只说,当然要念书。

丰霆其实一开始不赞同把沈宝寅送到澳洲,太偏僻,说镀金嘛,也不适合学习。

但他已经提过一次意见,再坚持插手,就连丰姗也要怀疑他的用心,而他当时并无能力说一不二,也做不到彻底左右丰姗选择。

去澳洲,第一次确实是沈振东拜托他去。就算沈振东不提,他也要自己私下去澳洲看沈宝寅。

毕竟是他提出让沈宝寅出国,他要看看沈宝寅在外面有没有受欺负,或者欺负别人,看他过得高不高兴。

香港太逼仄,换个环境,远离爱恨情仇的源头,他想要看到沈宝寅能活得像个正常十六岁青春少男,食饱饱,笑盈盈,不嫖不赌,学习上进。

【作者有话说】

阿霆哥绝对不是什么背景板哈,也不是莫名其妙爱上,希望朋友们可以再给点点耐心,所有角色都有自己的节奏,看到后面自然而然就能知道啦!啾咪!

第36章 热吻背后万丈风波(1)

他没料到会有意外之喜。

前几次去,沈宝寅对他不冷不热,他也察觉到沈宝寅不喜欢他,说失望吧,当然有点,尤其是看到沈宝寅远在他国依然贪欢纵欲。

他真想把这个不识好歹的家伙揪过来问:在香港,你不高兴,让你远离香港,你怎么能还这么堕落!

但这点失望并不深刻,因为沈宝寅的气色比在香港好很多,所以他并不算白费功夫。

沈宝寅不欢迎他,一次比一次表现得更明显,他当然看得出,但还是要去。少数几次,沈宝寅知道,很多次,沈宝寅不知道。然后他发现,似乎只有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沈宝寅才能真诚、坦荡地生活。

有几次,他看到沈宝寅站在别墅门口迎接授课的老师,那些老师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总喜欢给沈宝寅带礼物,沈宝寅收到礼物就惊喜地睁大眼睛笑,不管是名贵的古董画,还是路边的一捧野花。

真实的他,原来从没有变过,一直是很可爱,很讨人喜欢的。丰霆坐在车里,隔得好远,手肘搭在车窗沿,手指撑着额头,歪头也跟着笑。

印象最深的一次,沈宝寅夹着笔记本和同行的日耳曼人种的同学漫步在紫藤花下,走得缓慢,很轻松的步伐,他们在讨论什么,嘴唇动得非常快,没过一会儿,那位同学似乎认输了,举手无奈示意到此为止。

沈宝寅便得意地笑了,他是永不服输的,一双眼睛温柔狡黠地弯起来,是个好温柔,不作伪的笑。

丰霆想:大概是因为周围没有窥视和令沈宝寅紧张的目光。

丰霆当时已经毕业,他拒绝了投行的邀请,不假思索的。然后,在丰姗的提议下,他搬回了自己预谋好几年想要逃离的沈家,并且进入申港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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