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走那个白月光 第70章

作者:双层深海鳕鱼堡 标签: 近代现代

行人们大多穿着厚重的羽绒服,围着色彩沉闷的围巾,行色匆匆地从医院门口经过,留下一串深浅不一的脚印。

宋砚珩站在医院门口,很深地吸了口气。

他太久没走出过医院病房,这种景象对他来说似乎变得有些陌生。

许知礼在他身边,撑起一把伞:“虽然雪下得不怎么大,但你刚出院,还是打把伞要保险一点。”

宋砚珩伸出手,接下一片飘落的雪花,雪花落进他的掌心,很快在灼热的温度下融化。

他转过头,忽然道。

“时候还早,我们去周围走走吧。”

许知礼顿了下,刚想开口,手腕已经被他握住,拉着向外走。

“哥哥,陪我散散步吧。”

“”

许知礼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伞,和宋砚珩走向远处的河岸边。

泰晤士河边游客总是很多,今日不知是不是下雪的缘故,行人似乎少了很多,许知礼沿着河岸边慢慢向前走,看着他和宋砚珩的脚印留在雪地里,又很快被落下的雪花掩埋。

“我在英国念书的时候,”寂静中,宋砚珩看向缓缓流淌的河流,“伦敦只下过一次大雪。”

“那天是正巧是圣诞节,听周正云说当时这里很热闹,整个伊丽莎白塔都快要被雪花覆盖,是难得一见的景色。”

“啊,”许知礼睁大眼睛,“是三年前的那个圣诞节吗?”

宋砚珩转过头来看他:“嗯,你怎么知道?”

“因为那年特别幸运,”许知礼眼睛亮了亮,“我的生日就在圣诞节,那年我和朋友来伦敦过生日,结果正巧碰上大雪,到处都白茫茫一片,特别漂亮。”

“那天晚上我们就在大本钟附近,确实到处都很多人,好有意思的。”

身边的人似乎怔了下,突然挑了下眉,露出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

“你呢,”许知礼问,“当时你没和周正云一起来这边逛吗?”

“没有。”

宋砚珩摇了摇头,过了会儿才又道。

“那天,我回国了。”

“回国?”

许知礼张了张嘴,有点吃惊。

他记得周正云说过,宋砚珩出国完全是被流放,要不是毕业后老爷子叫他回去,宋城旭是绝对不会允许他回国的。

可那天他为什么会突然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回国?

犹豫了下,许知礼觉得这是人家的私事,没打算继续追问,只惋惜道:“好可惜啊,英国这边可是很少下大雪的。”

“没关系,”许知礼安抚地拍了拍他,“今天的雪景也不赖,是吧?”

宋砚珩笑了笑,不着痕迹地靠近,手臂挨上他的衣袖。

“嗯,”他轻笑道,“就是有点冷,哥哥让我靠一靠。”

呼啸而过的风擦过耳畔,雪花落在两人的头发和睫毛上,又缓慢地化成水珠滴下来。

属于宋砚珩的味道因为极近的距离很浅地传过来,呼吸间,许知礼的心脏忽然跳动得很快。

他垂下眼,只觉得脑子里一团乱麻。

和沈淞易分手后,在他的主动靠近下,两人的关系似乎越来越亲近。

英国之行马上就要结束,和从前永远完美无缺的宋砚珩不同,许知礼似乎越来越靠近真实的、本来的那个宋砚珩。

许知言说他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韩封说他是笑面虎,江应晚说他是会笑着捅人的恶魔,宋城旭说他是个疯子。

可许知礼知道他喜欢看童话书,喜欢收集落叶做成书签,习惯经常性地捋顺耳边吹乱的发丝,会主动蹲下身,笑着去喂路边遇见的流浪猫,在遇到罕见的温暖和善意时,也会垂下眼,刻意掩盖眼尾的红色。

所以当周正云说宋砚珩在他面前很会装时,许知礼想说,其实他知道,是因为宋砚珩本来就是很好的人。

可面对这样好的人,他靠近的最初目的,不过是为了报复那个人渣。他何其可恶。

走了不知多久,雪似乎停下了。

许知礼抹了下眼角处雪花融化的痕迹,忽然停了步子,站在原地,抬起头来看宋砚珩。

男人顺势停在了他身边。

河边的人慢慢多了起来。

嘈杂的人声中,许知礼沉默了很久,忽然用很轻的声音说,几乎一说出口,就要飘散这漫天的雾气中。

“宋砚珩,你喜欢我吗?”

说这话时,他低着头,一眼都没有看过身边的男人。

人声鼎沸,男人很久都没有说话。

或许是没有听见。

可许知礼已经没有勇气再说第二遍。

他迈开步子,继续向前走。

每隔十五分钟都会报一次时的钟忽然再一次敲响。

耳畔是穿透力极强的钟声,许知礼揉了下眼,感觉刚才还愈跳愈快的心脏,忽然缓了下来。

钟声仍旧在持续,雪只停了几分钟,就又开始下了起来。

不知是从哪里传来的一道声音,很轻,又很重地说。

只可惜钟声太响,终究还是没传进许知礼的耳朵里。

“喜欢。”

【作者有话说】

配伤感音乐一起写的 写的我心拴拴的(这个时候阿礼就开始正视自己的感情啦 也算是前进了一大步吧

第71章

【71】凌晨两点。

偌大的宋家老宅依旧灯火通明,里三层外三层的保镖将宅子密不透风地围起来,不断呼啸而过的风像诏示着某种不详的预兆。

客厅中,所有佣人都被屏退,只有两位资历深的管家留下。

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折射出的灯光晃得人眼花缭乱,从大门一直蔓延至楼梯的深红色地毯,鲜艳的颜色像是要将人活生生吞下去。

寂静的夜里,似乎连呼吸的声音都要听不清楚。

男人跪在地上,他一向最在意外表,可此时衣服已经褶皱得不成样子,头发凌乱地散落在额头上,脸颊微微肿起,是刚刚被宋卓华愤怒地扇过几巴掌留下的痕迹。

宋卓华气得浑身哆嗦,他一边偷偷去瞧沙发上沉默坐着的宋禾庭的脸色,一边毫不留情地踹了一脚宋城旭,骂道:“我怎么会养出你这样的儿子,竟然做出这种蠢事来,媒体那边都要闹疯了你知不知道,宋家这么多年的好名声都因为你毁于一旦!”

宋城旭被踢倒在地上,他咬牙切齿地看了眼一直站在旁边冷眼旁观的宋砚珩,将愤恨死死咽回去,摆出副低眉顺眼的样子。

“是我一时糊涂,父亲,请您别再生气了,当心气坏自己的身体”

毫不留情的一脚又落在他的身上。

宋城旭闷哼了一声,身子已经因为疼痛而微微地发着抖。

似乎是觉得还不解气,宋卓华扬起手,又要落下来。

就在手掌马上要落在脸上的下一秒,始终沉默着坐在沙发上的宋禾庭缓缓开了口。

“行了。”

老爷子发了话,宋卓华立刻停下动作,带着点讨好的笑意凑上去:“父亲,这打也打了,骂也骂了,说到底这混账还是我们宋家的孩子,阿珩也没出什么大事,媒体那边我会找人处理好的,要不然这事儿就算了吧,我后面会好好教育他的。”

“没出什么大事?”宋禾庭冷笑一声,不可置信地看着他,“阿珩在医院里养了那么久,现在肚子上的伤口都没好,你和我说没出什么大事?”

宋卓华一噎,想为大儿子说几句话,又怕再说会惹恼了老爷子,于是顺着说:“他确实该罚,父亲,您说该怎么罚,都由您做主。”

和自小放养的宋砚珩不同,宋城旭从一出生就养在老爷子手里,宋卓华的几任妻子里,只有他一个独苗,所以宋城旭打小就被家族寄予厚望,当成继承人来培养。

怎么说宋城旭都是老爷子一手看大的,就算后来更偏宠小的那位,宋卓华也不相信老爷子会真因为他舍弃养了那么多年的宋城旭。

说到小的那一位——宋卓华略带嫌恶地看了一眼身后的男人。

现在想想,他做过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初把宋砚珩带回了宋家。

都怪那时候的宋砚珩太会装,装得单纯无害又楚楚可怜,让他觉得人毫无威胁,那点单薄的父爱促使他做出了最愚蠢的事。

其实随着两个儿子的年纪越来越大,宋卓华也能看出来,宋城旭的商业天赋远不及宋砚珩,刚接手时闯了很多祸,都被他说“初次接触,不会也很正常”而揭了过去。

可宋砚珩却能做到从接手华登到现在一次错误都没有犯过,甚至在他的手里蒸蒸日上。

看着宋老爷子越来越欣赏宋砚珩,宋卓华也不是没想过和他亲近,可他总是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讨厌模样,毫不留情地揭穿他所有的虚情假意,让他下不来台。

这样的人,远没有宋城旭好控制。

所以宋卓华对宋城旭明里暗里的算计都视若无睹,以至于发生了这次的事,大到已经完全掩盖不过去。

老爷子握着手里的拐杖,很深地看了一眼跪在地上、哀求般地看着自己的宋城旭。

他忽然感觉很疲倦。

扪心自问,他对宋城旭是没有亏欠的,从小到大,最好的东西都会给他,就算后面想要弥补宋砚珩,都先把宋家最大的霖世地产给了他,生怕他会觉得心里不平衡。

宋城旭那些小手段,他不是不清楚,可从来都是小惩大戒,目的不过是为了两兄弟能好好相处,不要再针锋相对。

可事情最终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他万分疲倦地闭了眼,重重地叹了口气。

“小旭啊,”宋禾庭很轻地喊他的小名,“我记得你三岁的时候,还和我说一个人太没意思了,想要一个弟弟。”

“可你现在有了弟弟,为什么又会这样对他呢?”

宋城旭皱了皱眉,极其厌恶道:“他也配做我的弟弟吗?一个小三生的儿子,恶心得要死,连给我提鞋都不配。”

宋城旭以前从来没在宋禾庭面前说过这样的话,宋禾庭愣了下,才说:“阿珩的母亲那时不知道你父亲已经有了家室,说到底,是你父亲的错才是。”

“那又怎么样!”不知道是戳中了宋城旭的那根神经,他忽然大喊了一声,抬起头来死死盯着宋禾庭,“他就是不配,每次听他叫我哥哥我都觉得恶心得要死,恨不得他马上死在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