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魔 第10章

作者:吴沉水 标签: 总攻 强强 近代现代

周敏筠说:“我查过陈子南的经济情况,他虽然职业是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但他的家境不错,父亲曾经是专职的金融投资顾问,金融风暴来之前就收山叹世界,他娶的老婆也很厉害,听说是一家著名珠宝品牌的首席设计师。陈子南本人也做点投资,收益不菲,本港名下的房产有三处。”

“那就能解释他为什么脚上套着Gucci鞋,算不算有钱人我不知道,可听起来,”黄品锡说撇嘴说,“至少比我有钱多了。”

黎承睿笑了笑,问:“你说的第二个疑点呢?”

黄品锡正色说:“第二,吴博辉刚刚在为自己辩白的时候,一直强调自己有医德,是个好人,不会杀人,但我们都知道,香港是讲法的地方,定罪是要讲证据的,有没有医德,是不是好人根本没办法为他开脱。”

“对,”黎承睿点点头说,“可问题在于,吴博辉下意识总要强调这一点。我认为他传达出来的信息是刚好相反的,也就是说,这个人在心底其实并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医德。或者说,他可能做了什么违背他的道德原则的事,所以他下意识要掩饰。”

周敏筠恍然说:“哦,那么这样是不是叫欲盖弥彰?”

黎承睿微笑说:“是不是欲盖弥彰,还得等我们进一步调查,用证据来判断。”

黄品锡接着说:“第三,他提到他跟有妇之夫有私情,这本来是他个人的事,但因为时间恰好是案发当晚,因此这个女人成为证明他无罪的最直接证人。让我们假设一下,阿头,如果你是他,你会找谁来替你做证?”

黎承睿微微一笑说:“你。”

黄品锡有些意外,但随即了然一笑,点头说:“没错,换我的话,也会找你。”

周敏筠在一旁说:“喂,你们不要一脸有奸情的样子好不好?明明都是有老婆的直男。”

黄品锡哈哈大笑,说:“我跟阿睿会选彼此,是因为我们认识多年,出生入死无数次,是过命的兄弟,大家做事都有默契和信任。如果突然说他杀人,我第一时间肯定要帮他做伪证的。”

“为什么?”

“因为他相信我绝对不会杀人,无论如何先做伪证保我出来,然后再跟我去查明真相,”黎承睿微笑着说,“换作我也一样。”

“所以啦,这就是我们男人之间的感情,你个小丫头除了奸情还知道个屁啊。”黄品锡摸摸鼻子,对周敏筠说,“去,给阿叔沏杯茶,再来听阿叔讲古。”

周敏筠“切”了一声,但还是乖乖转身出去,过了一会,真端了一杯茶进来。

“真是乖,”黄品锡哈哈一笑,端起来深吸了一口,然后说:“不过我今日要说的都说完了,要接着听,明日请早。”

周敏筠狠狠地踢了他坐的椅子一脚。

黎承睿笑着说:“行了,所以我们可以从他提到的这个女人身上找线索,如果吴博辉真的跟人偷情,那么这个女人能帮我们把他从嫌疑名单里排除;但如果这个女人是来做伪证的,那么她跟吴医生,一定不只是有一腿那么简单。阿敏,你跟女人打交道比较行,这件事就交给你。”

“是!”周敏筠高兴地应了。

“这个吴博辉医生满嘴扯谎,也不看看对着谁,品叔,你跟阿Sam接着查查他。”

“是!”黄品锡收敛了笑容,想了想说,“也许吴博辉是满嘴谎话,可我觉得也许有一点他说的是真的。”

“什么?”

“陈子南怕狗。”黄品锡皱眉说,“因为他怕狗,所以凶手要选择让他被狗咬死。”

黎承睿的笑容也消失了,他说:“很有可能,这可比一刀杀了他更让他痛苦万分,”他突然眼睛一亮,抬头说,“如果这是成立的,那就可以断定,我们要找的凶手并不是随机作案,他认识陈子南。”

黄品锡精神一振,正要说什么,却听见周敏筠在一旁声音有些发抖说:“我早说了,凶手是个变态,人死得越痛苦,他越开心……”

“阿敏。”黄品锡警告地打断她。

就在此时,黎承睿的电话响了,他低头一看号码,突然心跳加速,也顾不上说什么,他立即起身,几步踏出审讯室,飞快朝自己的办公室跑去。跑进去后,他谨慎关上门,这才接通电话,语调温柔地说:“翊仔?”

“哦,黎sir,是我啦。”林翊的声音呆呆地传过来。

黎承睿忍不住微笑了,他闭上眼,将手机贴近耳边,深呼吸了一下,才睁开眼,小心翼翼地问:“怎么?”

“妈咪说,她突然有个工友要她陪去看医生,明天不能请你喝茶了。”

黎承睿马上问:“你妈咪没空,你呢?”

“啊?”

这个小傻瓜,黎承睿笑容加大,柔声说:“妈咪没空而已,你也没空吗?功课做完了没?”

“做完了。”林翊乖乖地说。

“那我们明天照旧,我开车去接你。”

“可是妈咪不去,”林翊认真地说,“我要在家煲汤。”

黎承睿极有耐心地说:“我们去吃饭的地方打包给她也一样,我保证给你妈咪带最好喝的靓汤,好不好?”

“哦。”林翊说。

“你别只知道说哦,到底去不去?”黎承睿诱惑他,“黎sir带你去吃好玩好,保证你开心,好吗?”

林翊沉默了一下,然后说:“好。”

第8章

黎承睿把车停在林翊家大楼下时,低头一看表,这才发现自己与跟林翊约好的时间还有将近五十分钟。他愣了一会,不禁低头苦笑了下,没办法,他从小就这样,一到重要的日子,比如大考,比如入职,比如出重要任务,他都习惯比预定时间提早半个小时以上到达目的地,一方面让自己熟悉地形,一方面提前令自己进入状态。

他是一个做事有条不紊的人,目的明确,计划周详,但在有生的记忆中,仅仅因为相约去玩就这么郑重其事地对待的,却只有林翊一个人。

“臭小子,我就算去见警务处处长也没这么隆重啊。”黎承睿抬头望着那栋大楼的出入口自言自语,“你可大牌过他了,懂不懂?算了,你还是不要懂的好。”

不要懂,就不用怕,不用怕,就不会躲。不躲不藏,时间一长,没准还能博得那个少年些许信任,还能有幸见证他往后生命中那些重要的时刻,比如考进大学,比如毕业典礼,比如交女朋友,比如结婚。

黎承睿莫名感到心酸,他知道,便是有幸一直陪伴在少年身边,他终究也不过是那孩子生命中的看客而已。

正这么想的时候,他突然眼前一亮,左前方三点钟位置的大门口,林翊正双手插在裤袋里,目不斜视,慢腾腾走了出来。

他今天穿着淡蓝色格仔衬衫,里面是白色T恤,卡其色的九分长裤子,脚上套着常见的布鞋。他全身上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连一丝耀眼的颜色都没有。可这个少年沐浴着晨光这么往前走,面目精致,神情沉静,他就如一块晶莹剔透的水晶,对着光线,能折射出各种角度各种炫目的光芒。

黎承睿的心跳加速了,那种第一次见到他山崩地裂的震撼感又倾覆而来,他呼吸有些急促,他一时间没有办法弄清引起自己如此强烈反应的原因到底是少年本身,还是少年所代表某种特殊的内在含义,但无论如何,他能确定的是,终其一生,他大概只会为这个人产生这种奇特的迷恋,称之为神魂颠倒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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