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星 第70章

作者:山卷 标签: 追妻火葬场 狗血 HE 近代现代

第67章

段崇在文县待了将近二十天,不得不回北城了。

尽管去之前做好了安排,但还是堆积了很多必须当面处理的事情。

段崇对于集团如何并没有很强烈的想法,不算家族的信托基金,单说后面这几年赚到的钱已经够他衣食无忧几辈子了。

接手了集团就要负责,即便段崇对什么事情都不太热衷,也知道坐在什么位置就要负什么责任。

负责,是构成一个人该有的品格。

又是凌晨,段崇摘下眼镜,捏了捏酸痛的鼻梁,已经接近连轴转五天的时间,他就算是铁打的人也会觉得疲累。

办公室外正面的落地窗外,是繁华的北城夜景,建筑上五彩斑斓的灯光安静流淌着,段崇站在窗前,又想起了于小远。

这几乎成了他空闲时刻,放空大脑时唯一想做的事情。

于小远消失的前两个月,他表面上看着还算正常,还能冷静地处理工作,处理和程家退婚后的事情,以及利用各种人脉办法寻找于小远。

实际上只有他自己知道,那种得到又失去后的焦灼情绪,如同毒液一般反复灼烧着他的肺腑。

明越找过他几次,每次都带着合适的理由陪他坐半天,看起来一副很担心他的模样,大概是实在从他口中问不出什么,对方一脸无奈。

“实在不行,兄弟陪你喝顿酒,情绪发泄出来,总比你半死不活的样子好。”

他没有答应,客气的将人送走。

明越看起来很想骂人,欲言又止了半天,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买醉这种事情,是他不屑的,一时的麻痹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会让人看着更加可笑。

在找不到于小远的第三个月,他开始失眠,压抑了许多年的阴暗想法时时刻刻不断翻涌,以往通过外界各种方法刻进脑海里的规训拉扯着他的理智。

他想他做错了,他应该在一开始找到于小远的时候,就将人从那个孤儿院里抓回来,养在自己身边,让对方眼里再也看不到别人。

或者在后面于小远第一次找到他的时候,将人关起来,他有各种方法让对方永远离不开他。

这种想法愈演愈烈,他有时候甚至会想,找到于小远的时候,就打断对方的手脚吧,锁在自己身边,让对方恨他也好过失去。

一周一次的心理医生也解决不了他的问题。

他清醒地知道,自己遵循了许久的秩序感,正在逐渐崩塌。

那一晚,濒临失控的他砸了床头的台灯,迸溅起的瓷片划伤了脚腕,他踩着鲜血走向酒柜,第一次试着用酒精麻痹自己。

烈酒一杯杯从喉咙流进胃里,段崇坐在那间满是照片的房间里,看着上面的人从少年到青年。

照片里的人大多数是笑着的,他知道于小远很爱笑。

两人北城重逢后第一次吃饭,即便对方已经很难过了,也还是扯着嘴角,小心翼翼地对他笑。

可等到后来,在医院的那一段时间,他几乎看不到于小远的笑容了。

仔细想想他还是喜欢他的小狗是笑着的,是永远充满活力的。

他想还是算了。

真要将人打断手脚关起来,可能这辈子都不能再看到对方笑了。

空了三个酒瓶后,段崇开始觉得,明越的话是有道理的。

是他太过自负了。

尤其是对待于小远。

他在房间里待了很久,脑子时而清醒时而模糊,清醒的时候会冷静地反思过去,模糊的时候会想起小时候的于小远。

最后一醉不醒。

那次醒来的时候,段崇看到了母亲通红的眼睛,这个对外一向优雅精明的女人,大概也只会对着他露出这幅表情。

很奇怪,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并不是一名合格的儿子,他的母亲也并不算是一名通俗意义上的好母亲。

可对方总是对他这个已经快要而立之年的儿子,有着过多的关心与柔软,以至于来插手他的私事。

他先是听着母亲的各种关心,最后又听对方顾左右而言他,话里话外,让他放弃寻找于小远。

“你送走他我不能怪你。”他很平静说:“只是今后希望你不要在管我的事情了。”

可这句话像是刺激到了对方,他的母亲几乎是声嘶力竭的:“我怎么能不管你!你爸他做好人不管你,那是因为他有新的儿子,你是我唯一的儿子,我怎么能不管你?!”

“……我还记得你两年前,为了这个孩子差点杀人!我怎么能看着你为了他毁了你自己?”

两年前,

说的是有个不长眼的人,企图强迫于小远,最后伤了于小远的事情。

他那次也确实失控了,以至于用了些血腥的手段。

不过段崇觉得母亲说的严重了,他怎么可能会杀人?

他有脑子,有钱,有千百种办法让那个觊觎他小狗的人合法的生不如死,何至于把自己栽进去?

但他母亲并不这样认为,她似乎认定了于小远是让她儿子不稳定的因素。

“小崇……小崇,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算妈妈求你,别再找那个孩子了,放过他也放过你自己吧……”

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在之前他心软过,想过放过于小远,算是他的一丝仁慈。

从小,他便知道他和常人不同,情感上少了许多东西,又极其缺乏同理心。

过去的二十几年,他一直认真学习做一名世俗意义上的正常人。

如果中间没有遇到于小远,如果于小远没有一头热烈的闯进来,他不会知道自己也可以有如此强烈的执念。

他想起心理医生曾经问过他,问他认为爱情是什么。

教科书般的回答他可以给出很多个,可他心里并不认同。

两个陌生人,怎么可能会因为这种虚无缥缈的定义绑在一起。

所谓爱情,也不过是书籍,影视,或者其他传播途径潜移默化影响着年轻的男男女女。

人类又擅长模仿,从众。

听得多了,见得多了,便认为爱情是存在的。

他自认为不会被影响,他和于小远之间怎么能用爱情这种浅薄的东西来定义?

于小远合该是他的,他和于小远就应该永远在一起。

可于小远想要爱情,想要这种不存在的东西。

他想,于小远想要,那就给吧。

他可以花二十几年的时间学着做正常人,那后面花时间学着做于小远心中合格的爱人,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第68章

原定一周处理北城的工作已经是压缩后的时间了,段崇硬生生挤压到了五天,并在第五天通宵后,第六天清晨赶往了机场。

落地到附近的城市,再开车到达文县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这个时间点,于小远应该还在上班,顾忌到当初对方不让他去上班地方的缘故,段崇去酒店稍微修整了下自己。

待临近于小远下班的时刻,段崇便拿起一旁特意从北城为于小远挑选的礼物,前往于小远居住的小区等人。

这样的行为看起来没有效率且愚蠢,但段崇就是这样做了,他不是没有别的手段让于小远跟他回去,可这次还是选择了最笨的办法。

当初于小远也在集团楼下等了他半个多月。

以前段崇不懂,现在和当初的于小远做着同样的事情,他隐约明白了。

这一等就是一个小时,天黑了,于小远所在的房间亮起了灯,段崇只当于小远休假,略作思考,迈步去了于小远所在的楼层。

站在那扇绿漆斑驳的铁门前,敲了门,等门打开的时间,段崇回想着明越曾经说过的废话,觉得或许可以试试。

门很快打开。

“陈青——”

陌生的声音戛然而止,站在门前,容貌昳丽的青年眸中闪过一丝错愕。

空气静默了一秒。

段崇面色说不上多好,看着面前的人沉声问:“凌总,可以告诉我,这里原来的住户去了哪里吗?”

-

于小远正在吃泡面。

从原来的住处搬家后,他没有了蹭饭的地方,周围也没什么小饭馆,于小远晚饭已经吃了三天的泡面。

于小远原本没打算搬家的,非要说的话只是犹豫。

当初他说的话也不算骗段崇,他在这里待得挺开心的,老板娘不错,同事们也都很好,要是段崇不来,他大概可能在这里工作几年,在拿自己的积蓄买个小房子也说不定。

变数就出在段崇刚走的第二天,房东突然打电话说不租给他了,还说要赔他两个月的房租钱。

这种事情于小远也不想和对方扯皮,索性他也有避开段崇的意思,最后直接拿钱走人。

现在住的地方因为搬家搬得匆忙,各方面都不算好,于小远打算先暂住一两个月,看情况决定要不要搬家。

他这个看情况主要还是看段崇,要是段崇还这样下去,他可能真的会换个城市。

一碗泡面勉强吃完,于小远坐在空荡的屋子里,外面响起雷声,他转头看向窗外,又是一场夏夜大雨。

这场雨一下就是两天,断断续续的不停,这样的天气,很多村子路还都是土路,送货不方便还危险,老板娘索性给于小远他们放了假,等天气好点在上班。

于小远一个人待在出租屋里,手机刷烦了不说,甚至开始顾影自怜了。

他也不想悲秋伤春的,可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待在简陋的房间里,吃着泡面看着外面的阴沉的天,说句话都有回音儿,很难不让人觉得难受。

实在不想一个人待着,正好泡面也吃完了,于小远看了窗外的雨,决定下楼去趟超市。

在超市磨蹭了半个小时,还自来熟的抓着超市老板唠了会嗑儿,心情畅快了不少,于小远这才拎着塑料袋回家。

回去的半路上雨又下大了,于小远抱着东西,拿着雨伞加快脚步往楼里跑。

雨伞遮挡视线,所以等于小远看到面前的沾满雨水的皮鞋时,想停下已经来不及了。

东西掉了一地,伞还撞到了面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