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狐富贵
老爸办事准没错
作者:狐富贵
原创小说 - BL - 完结 - 西方
ABO - 古代 - 轻松 - 喜剧 - 中篇
简介:老爸帮儿子们找婚事~
一个老头子想尽办法把他的五个儿子嫁出去。
第1章 序章
话说,都城远郊的村子里住着一位老鳏夫,姓布兰奇,年纪有五十上下,是个无所事事的老闲汉,整日就是喝酒,要么打牌,把仅有的几个钱输得精光。村里的正派人都不屑与他为伍,只有些年轻混混喜欢聚在小酒馆里听他讲些不着边际的风流韵事。据说他原本也是位绅士,倒不知是如何落到这般田地。
布兰奇老头家里有五个儿子,都是长成的Omega。孩子们正是思春的年纪,却因家计窘迫办不出嫁妆,全都待字家中;兄弟五个挤在一间屋子里,睡下来头碰着脚、脚碰着头,隔三岔五打架吵闹。别人家的孩子在这年纪都打扮得香艳可餐,他们兄弟几个只能穿着生父留下的旧裹袍,每日蓬头垢面、为生计忙碌。
这一天,老头在外面喝饱了酒,晃晃荡荡地回到家来。
“孩子们!你们亲爱的爸爸回来了!快给我一个拥抱!爱米尔!理夏!加兰!伊万!琪琪!”他醉醺醺地喊着孩子们的名字,却没有谁上前迎接他。孩子们各自做着活计,一个个闷闷不乐。
老头讪讪地坐在家里唯一的餐桌旁,桌上空空的,饭也没有。
“晚饭呢?理夏?没做晚饭吗?”
二儿子理夏放下手上的针线活,不高兴地说:“爸爸,你什么时候才肯为我们安排婚事?难道我们就永远留在你这鬼地方吗?”
“亲爱的孩子,”老头胡扯起来,“你还年轻,我怎么舍得你离开咱们温暖的家……”
“我已经二十二岁了!”理夏叫嚷着,“我早该有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可悲可叹!我这样才高貌美的佳人竟然至今没有婚配,我这丰厚湿软的土地竟没有坚挺的犁头来开垦,我这温柔多情的……”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不要再自夸了……”老头厌烦地别过脸去。理夏这孩子读过两年书,平时就爱写些蹩脚的风月诗文,聊以打发寂寞。
“他说的对,爸爸,你不能再拖延了!”大儿子爱米尔也愤愤不平地站起来,“再不安排我们出嫁,今后都没有你的饭吃!”
老头耸肩:“你们出嫁了还不是一样没人给我做饭吃?”
“爸爸——”孩子们用责难的口气大喊道,纷纷围上来埋怨不停。
“好吧,好吧。”老头被他们吵得头昏,“你们这些不肖子,只会向老头子要这要那,回到家来没有一点安慰。是该把你们嫁掉,给我落个清净!”
老头这时才注意到,家里的孩子好像少了一个。三儿子又不在家,准定是和哪个野男人滚在谷堆里做那档子事。
“孩子们,坐下,坐下。”老头双手比划着,“和我说说,你们想要怎样的婚事。”
这时候一个男孩匆忙跑进来,他双手提着粗布裹袍的下摆,看来是一路跑来。这孩子就是刚刚不在场的三儿子加兰。
“爸爸!糟糕了!我必须嫁人!”加兰大叫着,“我怀孕了!”
他的兄弟们纷纷摇头,做出“早知如此”的表情。
“来得正好,过来,我的孩子,一起来商量你们的婚事。”
“可是,爸爸——”
“先坐下,歇口气。有你说话的时候。”
小儿子琪勒给他的兄长倒了半杯麦酒,他们围着老父亲坐下,看他能想出什么高招解决大家的婚姻事。
“理夏,把你写诗的纸笔拿来用用。”老头吩咐道。
“爸爸,你又不识字,要纸笔做什么?”
“你拿来就是了。”
理夏疑惑地拿了纸张和羽毛笔来,交给他的父亲。
“好,你们每个人都来说说,想要什么样的丈夫,我这里记下来。爱米尔,从你开始。”
爱米尔一听来了精神,“我想嫁给一位有钱有势的公爵——”
老头差点戳断了笔尖,“说什么蠢话!你想想这可能吗?”
“可是,爸爸,”爱米尔争辩道,“你问的是我们想要什么,这就是我真心想要的婚事。倘若你把我嫁给一个臭乞丐,我也只能依从,但那不是我想要的呀。”
老头想了想,倒也是这个理,“好吧,好吧,你先说。办不办得成就看我老头子的本事了。”
爱米尔得意地扬起头,仿佛已经做了公爵夫人,“我想和我的公爵大人一起统治我们的领地,穿最华丽的绣袍,手上戴满金子和钻石,再也不用干活;天气好的时候,我们骑着高头大马去田野里猎杀兔子和狐狸,天气不好的时候我们就待在城堡里吃吃喝喝、鞭打仆人。”
“……好吧,记下了。”
老头在纸上画了个披着绶带和斗篷的小人儿,代表公爵;又在边上画了一个小圆圈,代表孩子的排行。
“下一个,理夏,你想嫁个什么人啊?”
二儿子理夏用他矫饰的口吻说:“亲爱的爸爸,我想嫁的人只有一个,就是这个王国里最好的戏子:皮埃尔·杜法利。自从去年夏天他们戏班巡演到村里,我就深深爱上了他。我想跟着他四处搭台演戏,把我最好的诗词送给他唱,我们为国王演出也为乡民演出,在路上吟诗唱歌,在每一个偏远的小客栈屋顶上赏月谈情,我们的孩子也都是多才多艺的小家伙,一家人名利双收……”
这难度也不小啊。老头心想。他在纸上画了一片假面戏里戴的面具,代表戏子,在边上画了两个小圈,代表理夏。
“爸爸!我的婚事才是最着急的!”加兰抢着说,“为什么不先问我?”
“别急,等到你的两个哥哥出嫁后,才轮到你。”
“什么?!等那么久只怕孩子都生下了!”
“这倒不用担心,”父亲夸口说:“只要老头子我卯起力来,两个星期就能把他们送走!”
孩子们都惊诧起来:“真的吗,爸爸!你平时可没少骗人!”
“好了好了,先别吵,”老头又挥舞着手臂催促孩子们坐下,“先听加兰说说,想要什么样的丈夫?”
加兰懊丧地垂下头,“我原本不想嫁人,只想进城去做个交际花,如今怀了孩子可难办了。既然为嫁而嫁,什么人都可以,只要养得起我和我的孩子。”
话虽如此,要把一个有孕的男孩嫁出去也并非易事,何况是这样生性淫荡的货色。
老头在纸上画了一个襁褓,里面是个微笑的婴儿,边上画了三个小圈。
“伊万,到你了,”老父亲转向他的第四个儿子,“说说你想嫁个什么人?”
“爸爸,我想嫁一个养牲口的,”伊万说,“我没什么远大志向,也不会做别的活,只喜欢牧牛放羊。我可以和丈夫一起照料牲口,给它们喂食、刷洗、剪毛,到了冬天,就能吃着热乎乎的羊肉锅和奶酪、穿着自家做的毛毡大衣了。”
伊万的要求不算刁钻,但问题在他自己身上,这孩子不像他的兄弟们纤细俊俏,长得五大三粗,比丈夫还像个丈夫,只怕新郎见了他要倒胃口,那话儿都立不起来。
无论如何,先记下来。老头画了一只羊和一根鞭子代表牧人,旁边是四个小圆圈。
“最后是你啦,琪琪。”老头看向他的小儿子。
琪勒是他们兄弟中最乖巧可爱的,大家都亲切地称呼他的小名“琪琪”。
“哦,爸爸,”琪琪柔声说,“我只想找个善良、忠贞、专心爱我的人,我不要求他英俊或富有,只要他不是爸爸你这样嗜酒好色的烂赌鬼,我就满足了。”
老头感觉自己无端挨了骂,但也没法反驳。
琪琪的条件看似宽容,却是最难办的。要知道,在这个时代、这个地方,正直、专情的年轻Alpha可不多见啊。
“孩子们,听我说,”老头的口气一反常态地严肃起来,“你们每人都想得很好,但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婚事。无论你们想要什么,它一定也会带走你们不想付出的代价。没人能预测命运的转弯,你们今天的美梦也可能是明天的祸根。我可以让你们嫁给理想的丈夫,但一切祸福得失只能由你们自己承担,懂了吗?”
男孩们面面相觑,最后都郑重地点了头。
“好!”老头一拍大腿,“只消一个月,就把你们统统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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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这样不正经的文,还是稍微补充一点世界观(。我自己流abo设定包括:男女分abo六种性别,男女之间有生殖隔离,可以理解为不同民族或种族,就是以男性人物为主角的故事里基本不会出现女性;abo的社会性别当然会体现在着装上,从文里也能看出来哈,我想象的是这样:alpha的着装基本等于古代男装,穿裤装,显著特征是穿戴硬质裆甲(codpiece);omega的着装主要是版型近似于toga的长短袍装,应该是源于希腊/罗马文化传统;beta的着装和a相似,因为要外出工作,穿裤装比较便利,和a的区别是b不穿装饰性裆甲。
第2章 爱米尔的故事
隔天下午,布兰奇老头睡醒了酒,拿着昨天记下的画纸,走去树林里去找他的相好。
这相好是个独身的Omega 男人,名叫弗雷泽,四十几岁了没有亲眷,一个人住在林中的小木屋。村里人都说他是个巫师,他长得也像个巫师:从不梳理的黑色长发和鹞鹰一样的黑眼睛,传说他会在夜里变成蝙蝠或老鼠,潜入有幼童的人家吸取他们的灵魂。
老布兰奇不信这些荒唐的传言,也不在乎。只要有个湿淋淋、热乎乎的洞口露出来给他干,他才不管对方是天使还是撒旦。
老头钻进那间阴暗的小木屋,把他的老相好拦腰抱住丢在床上,一把撩起那破旧长袍的下摆,对旧衣下隐藏的翘屁股又揉又捏。
“等等,你刚在桌上放了什么?”巫师怀疑地眯起眼睛。
“是我儿子们的事,不急。你先让我爽快一把。”老头解开裤子,那东西只硬了一半,他叫相好的给他含在嘴里吸了又吸,才成了一把好家什。巫师吸着情夫的东西,自己也动了情,身后的入口淌出水来。老头叫他停了,摸他下身湿滑一片,叫他自己坐上来。巫师也不犹豫,跨在情人身上,扶着那胀红的硬柱,一口气坐下去。这巫师到底是个熟透的老淫虫,被那东西直捅进产腔深处,眉头也不皱一下,倒是舒服得连声哼叫。他扶着情人的肩起起落落,两人都赚得一段好时光。
人这一生的心力体力总有定限,倘若用在正业上,就无暇玩乐,若用在荒淫纵欲上,也就无力劳作。这两个老家伙,都是懒于正业,专营旁门左道,专会投机取巧,才至于到这年岁还精力饱满无处发泄,时不时要这样放纵一番。
兴尽后,巫师敛起衣裳,走到桌边拾起老头带来的画纸。
“这是些什么?”巫师大惑不解。
老头穿起裤子,不急不慌地过来解释:“这是我儿子们想要的夫婿。你看,爱米尔想做公爵夫人,我打算把他嫁给咱们这里的领主——拉雅公爵。”
“你这不是发梦话?公爵怎会娶你家的孩子?”巫师不客气地说。
“所以我才来找你讨主意。你这里有没有什么歪门邪道,能让公爵爱上我们的爱米尔?”
“爱情药水我倒是有。”
巫师爬在桌子底下找了找,拿出一只散发着脂粉香气的小瓶。
“叫你儿子把这药水滴进私处,等到爱液流出,叫他的心上人舔了去,就成了。”
“哈,我算知道你是怎样骗钱了。”老头笑道,“但凡我儿子能叫公爵吃他的骚水,还用得着你出主意?”
“这不就是了?”巫师说,“见不到公爵,我的魔药给了他也没用。”
“你这不过是普通的香水。”老头嗤之以鼻。
“你也死了这心吧。嫁妆也出不起半分,那种天天撩起衣摆给人玩的野孩子,村里人家都不愿意娶,更别想什么贵族了。”
“你记错了,”老头纠正他,“你说的是加兰,爱米尔可不是那样的孩子,他是个势利眼,没有钱和权这两样,别想碰他的小屁股。”
“那你要怎么成这门婚事?连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怎么混进城堡里?”
老头摆摆手,说:“公爵又不是天天都在城堡里。夏天正是打猎的季节,贵族老爷们总要在野外路过,渴了累了也要到湖边喝水、歇息,叫我家孩子在湖里洗澡,光着身子卖弄风骚,还怕勾引不到一个两个爵爷吗?”
“这未免太直接了。”巫师不赞成地撇嘴。
“你懂什么,这就是我老头子的高妙之处,你想想看,贵族和我们差在哪里,还不就是衣装打扮吗?贵族老爷见了我儿穿衣的样子,眼里只有一个村夫、穷鬼,绝不会多看一眼;但要是脱得一丝不挂,洗得干干净净,谁又猜得出他是公子还是贫民?”
老头说完,又从巫师手上抓过那只药瓶。
“等到爵爷上了钩,还用得上你这药水。”
老布兰奇的计划真就这样实施了。他带着儿子来到贵族们打猎必经的野湖,爱米尔脱光衣服跳进湖里,洗掉身上的灰尘污垢,显出他明亮的红发和珍珠色的柔软身躯。爱米尔是个水性极好的青年,他在湖里自在游动,愉快地哼起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