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始于夏日 第66章

作者:它似蜜 标签: 近代现代

第三十五章

仔细回想,邱十里认为自己之所以一到冬天就容易神经过敏,和冬天总是发生大事有关。

比如十九岁的冬天,他戴上了大哥的耳钉,全家上下一片哗然。改变是骤然之间发生的,影响却绵延很远,从此再也没人把他当作无足轻重的附属品看待,他确实也不能再继续黏在时湛阳身旁。

要把黑的洗成白的,工作量很大,涉及面也广,得罪的更多,而可用之人越来越少,邱十里必须学会独当一面。于是聚少离多的日子开始了,他经常被大哥安排世界各地的生意,有时是去发展新的,有时是去中断旧的,时不时动个武。

大哥总是很忙,邱十里也总是很忙,并不忙在同一个地方。

但时湛阳终归还是放不下心,给他拨了一批相当优秀的人手,其中有一个叫金世瞬的表现尤为突出,朝鲜人,和邱十里同岁,瘦瘦高高,从不肯把乱糟糟的长毛扎个小辫,总喜欢单独戴一只耳机,永远都只听迈克尔杰克逊的一首歌。

虽然,总体看来,金世瞬有着种种毛病,比如他是个哑巴,比如他阴沉孤僻行为怪异难以合群,但他干起活来极其利索,有什么危险也绝对冲在第一个,帮好几个队友挡过子弹,队伍里多数都愿意把他当朋友看,不叫他哑巴,叫他阿瞬。

邱十里也愿意倚重他,倒不是因为年岁相同,只是总觉得和不说话的人相处起来更轻松。因为,对大多数人,邱十里是完全没有倾诉欲的,更不想被提出问题,离时湛阳越远,他越倾向于把自己封闭起来,对许多人笑,却不和一个人聊天。

有一次,在古巴的平原上,和一家制毒的老主顾谈崩之后,又是一次九死一生。几架直升机载着受伤的队伍,邱十里正在给自己小腿止血,旁边的阿瞬比他伤得重多了,中枪的部位甚至开始流胆汁,随队的医生匀了两个来却给他处理伤口,他自己却跟没事人似的,当然也没办法喊疼,从怀里掏出张脏兮兮的照片,指给邱十里看。

画面里是一个老太太,躺在病床上,模糊不清。

邱十里从他的比划和口型中看懂,这是他的妈妈。

“她在哪?你妈妈在哪?”邱十里顾不上自己还在失血了,捏紧照片问。

阿瞬大口大口地喘气,用很亮的眼睛看着他,突然开始发慌,哑着一张嘴,徒劳地发出没人听得懂的呜咽,那是破碎的,原始的,像一只中了陷阱的动物,正在担忧地面上,自己落在远处的巢穴。输血包已经加了一个又一个,医生又开始给他注射吗啡,因为他疼得快晕了,意识也已经很难保持清醒,却还是执着地想告诉邱十里什么。

“笔!纸和笔!”邱十里摸到自己的空口袋,大声地吼,等纸笔匆匆送来了,他立刻塞到阿瞬血忽淋拉的手中,只见那支笔刚被握住,费力地在纸上挪了几寸,就滑落在地。

金世瞬昏过去了,灰白的脸变得更灰白,之后就再也没醒,哪怕注射了大量的肾上腺素。他死于肝脏脾脏破裂。

当时风刮得很狂,他死后又过了四十分钟,直升机才得以在安全区降落。邱十里咬着牙,把他的照片放回他西装的内衬口袋,又把他手里字迹混乱的纸叠起来收好,那纸上写着两个朝鲜字符,也不知写没写完。

后来他得知,那真的是一个地名。

又过了几周,时湛阳找到了确切消息,陪邱十里一起,在朝鲜一座沿海的小镇见到了金世瞬的母亲,她住在当地唯一一家养老院里,垂老在病床上,并不知道自己的小儿子每天都在忙些什么,也已经有两三年没见过他,只知道儿子每个月都会转钱回来,给父亲还债,供养她在这里的开销。

邱十里很难把真相说出口,他想干脆继续每个月充当阿瞬给老太太打钱算了,却听时湛阳直接说道:“您的儿子死于公务,骨灰我们给您带回来了。”

这话经翻译的嘴巴一出,老太太怔了很久,忽然间眼泪就流了下来。

时湛阳又道:“以后我们负责供养您的生活。”

老太太已经泪如泉涌,却发不出一声,比她的孩子最后的时间还要沉默。

邱十里眼眶酸沉,他见过太多死亡,却很少强迫自己像现在这样回味某一场,如同反复撕开刀疤上的新痂。他也很少在大哥眼中看到如此直白的难过。

他站起来,和时湛阳一起给老人鞠躬,临走前,她却叫住他们,“先生,两位先生,”老太太哭喊道,“我的儿子……他坐过牢,他没有,他没有再走上歪路吧!”

时湛阳钉在原地,眼睛瞪着惨白的墙根,没有办法回头看她,邱十里深吸口气,转回身子稳稳当当地说道:“阿瞬是个好人,没有做过坏事。”

随后他拉上大哥的手腕,离开病房。

他们走在路上,朝鲜实在是个不好说的国度,通讯、饮食,甚至时间,都仿佛与外界是隔绝的,因空荡而显得洁净的大街上,人们成群地上班下班,有种凝固般的安详,把这个寒冷的十二月衬得更静。

这是邱十里二十一岁的冬天。

邱十里二十三岁的冬季倒是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确切地说,是让人有点哭笑不得。所有人都知道,时湛阳这个人从来不过生日,可这一年他三十岁,邱十里从半个月前就开始攻坚克难软硬兼施,枕头风也一并吹着,还真在十二月二十四日,时湛阳生日当天的一大早,把人弄上了过生日的车。

他们还带上了老四,这小子今年十五岁了,个头已经蹿得超过了邱十里,斜靠在后座上,看着加州北部冬意算不上太浓的森林,一脸的兴致缺缺,他的小黑狗也已经长成了大黑狗,比他活泼得多,两爪扒着窗户上蹿下跳。

时湛阳心情很不错,他很喜欢被邱十里带着在山间公路上兜风,尤其是背后没有仇家追杀的情况下,加上前两年把幺弟送去老二收购的俱乐部玩了赛车,现如今好不容易见上一面,总觉得有挺多话想说。

“小时啊,”他作慈爱状,“你二哥有没有欺负你?”

时郁枫在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没有。”

时湛阳点了点头。近两年老二基本不回家,也没闹事,自己守着几间匀出去的军工厂,往毒贩那边供的货也没再挂着时家的牌子,差不多算是自立门户了,时湛阳不排除他还有什么其他想法的可能性,但也认为,这是目前能够达到的最佳状态。

“什么时候想回家了,别觉得不好意思。”他又道。

时郁枫并不买账,“我又不想和你住在一起,为什么会想回家。”

邱十里蹙起眉头,还按了两下喇叭,“小枫!”他抬高声量道,“你哥今天是寿星!”

时郁枫似乎也有一点点惭愧,低下了脑袋,“哦。”

时湛阳则哈哈大笑,捏捏邱十里的肩膀,看着前路惊飞的乌鸦,还有繁密的榉树林,“我和你阿嫂现在都不经常在家的,你回去倒是能天天见到小黑。”

他们最终来到内华达山脉的最北端,一座小小的林间木屋里面,这屋子是前几年时湛阳在冬猎期间打野猪的落脚处,父亲死后,他也就再也没找到空闲过来。

到达时间是下午两点出头,邱十里忙前忙后把屋里灰尘扫了,壁炉生上火,又把带来的便携投影仪打开,给时湛阳放上电影,要求他留在屋里别动。

随后,他拽上时郁枫打杂,在外面晃荡了两个多小时,带了一堆野味回来,什么蘑菇啊,野鸟啊,鲑鱼啊……时湛阳看着他冻红的脸蛋、粘了枯叶草灰的夹克衫,清清楚楚地想起方才从远处传来的狗吠,还有悦耳的枪声。

拔毛刮鳞之类的活计邱十里都是第一次干,而他的两个帮手,一个只会闷头劈柴烧火,另一个更绝,只会哈哧哈哧摇着尾巴绕着灶台转,他一直折腾到天色发暗,一桌事先研究多时,好歹拿得出手的菜才被端上了桌。

“我还带了伏特加。”邱十里把时湛阳按在桌前,又跑到外面的车子里去取酒。裹了一身寒气回到屋里,居然手中还拎了只小桶,是事先冻好的冰块。

“不加冰太烈了。”他这样解释,跪坐在毯子上,给大哥倒酒。

时郁枫则被差遣过去,又把壁炉烧得更旺了一点,回到桌上的时候已经饿得脸绿,眼巴巴看着盘中的鱼肉,邱十里瞪了他一眼,要时湛阳先尝尝。

时湛阳眯着眼睛看他俩,一脸“我是人生赢家”的快活,提起筷子一道菜一道菜地尝。

“好吃,尤其这道啤酒鸭,”他吃得很文雅,认真地点评,“比中餐馆做得好。”

时郁枫见他吃了头一口,如获特赦,立刻狼吞虎咽起来,邱十里则夹起一块鸭肉,仔细品了品,“太咸了,”他懊恼地揉揉脸蛋,自家寿星口味有多挑剔,他是很清楚的,“野鸭子肉也太紧,没有烧烂。”

“合我的口味。”时湛阳义正辞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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