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文渣攻变成O后万人迷了 第91章

作者:新琴不及 标签: 豪门世家 成长 ABO 万人迷 近代现代

因为陈谨忱发现,只要陆绪抓着他的手,他就会获得源源不断的勇气。

——和此生不竭的幸福。

Fin.

第90章

夏天的傍晚, 本市常常下雨。

雨很大,天色也阴沉下来, 玻璃门外的视线模糊一片,但下班的人流仍然密集地涌出大楼。他们撑开雨伞,匆匆奔入雨幕之中,脚步急促而杂乱。我刚走出电梯,就听到不远处的专用电梯“叮”地一声打开了门。

从里面走出两个人。

是陈哥和老板。

陈哥一如往常,衣着正式低调,神情安静从容, 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雨伞。

他先一步走出来,很自然地侧身等了一下身后的人。

老板迈出电梯,走到陈哥身边, 微微偏头,低声说了句什么, 陈哥闻言,嘴角浅浅扬了一下, 眼底浮现出柔和又克制的笑意。

他们靠得不算太近,却好像有一种旁人难以插足的默契与氛围,并肩向大楼出口的方向走去。

作为本文唯一有名有姓的工具人,虽然出场时间不多,但我必须表明我的立场。

我一直买陈哥的股。

将近半年之前, 总裁助理的调令发到我邮箱里的时候,我很茫然。陈哥是我们公司知名的劳模,老板也一直对他很满意, 最近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项目, 为什么突然要新的助理?就算是陈哥负伤, 也应该是找人代班, 而不是直接工作调动吧。

入职之后,我才发现我加入的是一个修罗场。

如果让我形容形容陈哥和老板之间的气氛,那我说像“多年夫妻离婚后仍要共处一个屋檐下”,办公室里总有一种彬彬有礼的尴尬。

更可怕的事情发生在过后几天。

我接到老板家管家的电话,说有一位先生坚持要进去。那天傍晚,我真正知道了这是一个多么狗血的故事。

在离开的汽车上,陈哥给我简要阐述了如何处理老板身边的几个人,应该拿出什么样的态度。

我悉心聆听,认真记忆,但我觉得所有人中间,肯定还是陈哥最适合老板。不会大吵大闹,不会鼻孔看人,好吧,我不敢说董事长的坏话。

所以我对陈哥开玩笑说,我支持他。

陈哥笑了一下,比起开心更像是无奈。

不久后,我跟着陈哥和老板一起出差。

R国很冷,雪断断续续地下,我不知道陈哥是怎么做到的。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帮喜欢的人给另一个人购买约会礼物,跑了半个城市,花了很多功夫,完成了我觉得不太可能如此迅速完成的工作。

拿到那盒乐高的时候陈哥没有很大的表情,递给我,让我交给老板。

我觉得老板是有一些残忍的。

在这之前我并没有这种感觉,陆总是一个很好的老板,开的工资足够高,让他相对高的要求也变得很容易接受。他也很少生气,大部分时候都是温和而好说话的,即便是我因为不熟悉工作而犯下一些小错误,他也不会指责我。

所以在第二天,老板要我给他送忘记带的礼物的时候,我借口堵车,让陈哥去。

陈哥很没有办法地接受了我的提议,让我很高兴的是,他和老板当天都没有再回来。

后来有一次,我和陈哥一起等老板的时候,我问他“成功了没有”。

那天是本市的初春,阳光不算明媚地照下,暖意未至,倒是有点风。行道树刚抽出嫩芽,光影从枝叶缝隙间斑驳洒落,投在长椅和人行道上,碎碎地跳动着。

我和陈哥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彼时天气尚凉,他安静地坐在我身旁,手里捧着一杯已经凉掉的咖啡,神情平静,仿佛只是轻描淡写地应答了我一句“没有”。

我没谈过恋爱,但有过喜欢的omega,我觉得陈哥距离终点应该已经不算太远,也可能永远达不到。

爱情就是这样玄妙的东西。

现在本市已经进入夏季,外面的雨势变得更大了些,玻璃门外,朦胧的街灯晕出温柔而潮湿的光晕。

陈哥先打开伞,侧身撑到老板的头顶上方,是再自然不过的举动。

他自己则稍稍退后一步,半个肩膀露在伞外,任由雨水落在他的西装上,洇出深色的印记。

老板似乎觉察到了,转头低声说了些什么,似乎带着一点责备的意味,陈哥只好把伞往自己的方向倾斜了一些。

他们的背影很快一起融入细密的雨幕中,步调协调一致,慢慢走到路边,上了黑色的轿车。

车子缓缓驶出车位,尾灯在雨夜中亮起,像是故事的谢幕灯。

不管怎么说,老板和陈哥还是谈恋爱了。

还有,据说他们已经结婚了。

公司的人都见过他们左手无名指上同款的戒指。

你们还是和我一起祝他们新婚快乐吧。

毕竟,暗恋股能修成正果,也是很罕见的事了。

第91章

陆鹤闲晃进陆绪的办公室, 是四月的第一个周五,陆绪准备下班的时候。

“下班了没有?”陆鹤闲旁若无人地推开办公室的门, 走到陆绪身边,用手肘撞了撞他的肩膀,动作自然得像回自家厨房。

陆绪本来正在收拾桌上的文件,被他这一撞,动作滞了一瞬,有点不满地说:“陆鹤闲你进我办公室能不能先敲门。

“敲门干嘛?”陆鹤闲根本不在意,低下头, 凑到陆绪旁边,很坏地揣测,“你又打算在办公室干什么事情。”

“……”陆绪很无语的站起来, 觉得陆鹤闲像那种专门在要关灯的时候跳上来添乱的猫,没接他话茬, 转移话题,“你来接我下班吗?”

“嗯。”陆鹤闲靠在办公桌边, 说,“你没有约吧?陆绪,我见你不用预约吧?嗯?”

“来接我干嘛,我马上就回家了。”

“带你去个地方。”陆鹤闲说。

陆绪挑眉,有些好奇, “什么地方?”

陆鹤闲非要卖关子,说:“去了就知道了。”

“陆鹤闲你又故意吊我胃口。”陆绪虽然有些不满,还是说, “那走吧。”

天色还没全暗, 陆鹤闲的车一路驶出市中心, 驶向郊区。

“这到底是要去哪?”陆绪又忍不住问。

“等会儿就知道了。”陆鹤闲坚持要保持神秘。

陆绪盯着他看了一会, 没追问,干脆把手机收起来,侧头看向窗外,懒洋洋地说:“看看你要把我拐到哪里卖掉。”

陆鹤闲低声笑出声,没再解释。

车窗外的天色逐渐深了,路灯在高架下一盏盏点亮,把城市拉出暖黄的剪影。

车过了几个转弯,拐进一条清静的小路。两侧种着成排冬青,尽头亮着柔和的白色灯光。

停下时,院墙后的建筑被夜色衬得像座极简画廊。

建筑外观简洁,白色的墙面没有多余的装饰,低调而安静。门口没有明显的标识,唯一的银色铭牌上刻着犬舍的名字,字体简约、线条干净。

院子里种着几株常绿植物,低矮的灌木丛和整齐的草坪勾画出清新的轮廓。门前的石路平整而笔直,延伸向院内,寂静中透出一种难得的安宁感。

“犬舍?”陆绪看清以后有些惊讶,“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这时候,前台小姐笑着迎出来,声音温和:“陆先生,您预约的是看犬体验吗?两位这边请。”

陆绪终于反应过来,惊讶地回头瞪他:“你……带我来看狗?”

陆鹤闲像没听见,直接推开门,淡定地和前台交谈。他的神情毫无紧张,甚至有点小得意,显然早就计划好一切。

“喂,陆鹤闲,哥,哥。”陆绪跟上去,拽着陆鹤闲问,“你不是讨厌毛茸茸的东西吗?带我来干什么。”

“你不是一直想养狗吗?”陆鹤闲被拽得停了下来,转过头,“我同意了。”

“你打算让我养狗?”陆绪睁大了眼,“真的假的陆鹤闲,你不是死不让步吗?”

他没大没小地伸手去戳陆鹤闲的脸,把对方的脸颊戳出凹陷,“你是我哥吗?我以前求你那么久你都不乐意,怎么现在突然带我来?你想干嘛?你是不是又在打什么主意?”

陆鹤闲很纵容地没有扯开他的手,说:“你不要总把我想的这么坏。”

“走吧,去看看你想要带谁回家?找只好看点的,别像你小时候养的那只一样丑。”

“陆鹤闲!”

“干嘛。”

“它明明很可爱好不好?”

“和你小时候一样丑。”

“我小时候很丑吗?我明明从小到大都好看。”

“小狗。”

“……”

“宝贝。”

犬舍内部和外面风格相同,像极了一间安静的艺术展厅。

地板是温润的深木色,灯光柔和,没有一处刺眼。

每只狗有自己的小房间,亚克力墙干净透明,一只只狗或坐或卧,有的在睡觉,有的趴着眨眼。

有的小型犬看见有人来,立刻跳起来凑到墙边,尾巴摇得像要飞起来;有的大型犬只是抬头瞥一眼,显然淡定许多。

陆鹤闲双手插兜站在一米外,微微皱眉,不是很想靠近的样子。

但是陆绪已经很开心地凑了上去,隔着玻璃和一只西高地打招呼。他蹲下来,他手指轻轻点了点玻璃,声音压得很轻:“你在看我吗?”

小狗眨了下眼,然后忽然抬起爪子,也轻轻拍了拍玻璃。

陆绪很幼稚地把额头贴在玻璃上和狗对视,一动不动,在等对方先眨眼似的。

陆鹤闲在一边看着,没有出声。他的手指松松地插在兜里,眼神却没挪开。

灯光打在陆绪侧脸上,眼睫在皮肤上投下淡淡一层影,瞳仁和小狗一样黑。他的神情很认真,全身心都沉浸在和一只小狗在无声地较劲的游戏里,几乎是孩子气的,和十五六岁的时候在宠物店门口逗留的陆绪没有什么区别,隔着玻璃都能和小狗都能玩的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