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音感 第105章

作者:鱼星草 标签: 校园 轻松 救赎 群像 近代现代

其实这个问题,就好像一个悖论,到底是他先表明自己不需要世界,还是世界先不需要一个无法共处的他。

究竟是为梦想造势献祭,还是不敢这样日复一日垂垂老矣?

不如绚烂盛大地死在最后的青春。

这个想法,他已经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起深种骨血的。

在不依赖药物的时候,那些疯魔荒唐的念头,才像是他与生俱来的心声。可依赖了药,他就不是他自己了……身体被支配,精神被颓废,他还会是那个绝对音感的天才少年吗?

依赖。

也有人说过,他对一个人是依赖的。

依赖到有了成瘾性。

杨今予恍然从黑暗里挣脱,点开手机屏幕,让微弱却刺目的冷色光调侵入夜色。

他惶惶然跳下床,光着脚按开了门口的顶灯。

湿腻的睫毛上还挂着一层雾气,他用睡衣袖蹭了蹭,跑进卫生间,看镜子里的自己。

拼命地看看自己,少年。

-“闫肃,别顾左右,看看自己。”

-“自由是不顺从。”

-“灵魂自由才是真的自由。”

-“别管脚下。”

-“这首歌叫《心要野》,看好。”

轻而易举对闫肃说的话,换到自己身上呢?

他看见镜子里的少年敞着睡衣领口,眼睛一圈泛着红痕,活像个被欺负了的受气包。

但这不是小时候了,现在没人能欺负得了他,只有他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就算是闫肃,也不能欺负他。

当然闫肃也不会欺负他。

如果不是他还没能学好克制,或许闫肃是会一直袒护他的人。

因为闫肃就是那样一个善良的人。

无论对身边谁,都会庇护。

所以闫肃生气的点,会不会是......杨今予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闫肃不是在怪他骂人,绝对不是。

闫肃只是不想让他放弃自己,就像他一直鼓励闫肃的梦想一样。

闫肃想让他善待自己的梦想!

这样的念头像是藤蔓织了网,迅速爬满了心脏地每一处暗角,杨今予按了按自己的心脏。

他嗓子里像是噎了东西,喉结努力咽了咽,却还是心绪难平。

于是只好拧开凉水,狠狠掬了一捧,拍在脸上。

他有点不太敢想,闫肃反常的怒火,是不是因为......很在意他?

是出于朋友的在意,还是......

冷静,杨今予。

冷静下来!

杨今予揉了揉脸,抬眸看镜子里映出的人影。

看看你自己,扪心自问,你有什么可值得的点吗?

优点没几个,缺点却一堆。

性情孤僻,情绪难控,本质顽劣,抽烟喝酒样样沾,还有病!

就是稍微有那么点才华?这个不能否认。

看吧,自负!

自负于天分,自负于审美,自负于一副皮囊。

杨今予对着镜子挑剔了一堆,最后甘拜下风叹了口气。他啊,跟闫肃比起来,烂命一条,烂人一个。

他警告自己,如果不能改变,那就将自己藏好吧,别再对身边的人发作。

装也要装个正常人。

闫肃是一个优秀到骨子里的人,肩上清风明月,内里刚柔峭直。

温良有礼,自律自谦。

好看,好闻,还有一身好武艺。

根本挑不出毛病。

喜欢这样的人,一点都不令人意外。

那样的人,生来就是会被人喜欢的。

杨今予闭了闭眼,终于正视起内心懵懂却澎湃的少年心事,给不知从何而起的陌生悸动盖棺定论,明明白白加注了“喜欢”一词。

他这个一直在给自己倒计时、从没对音乐以外感兴趣过的情感缺失的异类,居然发现心口酸酸涨涨,像塌陷了一角。

那里不足与外人道,柔软不可触摸,存放了一些别的缱绻。

年少悸动往往酸涩矛盾,是这个季节入口的杨梅。在你想要捕捉回甘的时候,回甘却悄然入喉,与骨骼腐蚀到一起了。

那......怎么办啊?

杨梅已经完全不理人了。

快过季了。

这一刻,杨今予像在拆解缠绕的耳机线,越理越清晰,终于不再顾得上计较一个口头难堪的称谓了。

喜当弟就喜当弟。

他光着脚跑回卧室,抓起手机。

即使现在已是凌晨,按闫肃的生物钟,应该已经睡了。

他还是听见自己的心跳雷鸣一般,咬咬牙,打过去两个字。

曹知知,你最好说话有分量。

“哥哥。”

第74章 小铃铛

绝对音感带给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无疑是巨大的。

比如杨今予从小就觉得自己有特异功能, 每当有心事的时候,去外面听听声音,各色各样的声音都会转化成音符音名, 闯入他的脑海,成功赶走胡思乱想。

杨今予看了看时间, 零点二十。

等闫肃明天一早醒来, 看到消息, 会怎么想,怎么回?

他拢了拢额前的头发,心想:“气我也好, 骂我也罢, 只要能和好, 只要能继续做......做朋友就好。”

有人决定,从此刻开始,暗自喜欢一个人。

杨今予换了身行头, 准备去趟天水围, 找谢忱坐坐。

他需要有声音的地方。

这个点的天水围,正是夜场最火爆的时段。谢忱挺忙的, 见杨今予进来, 愣了一下。

他刚把客人要的扎啤杯送过去,湿润的手指在制服上蹭了蹭, 对杨今予挑起锋利的眉:“现在过来, 是明天打算逃课了?”

杨今予:“不逃,早上直接过去。”

谢忱竖了竖拇指, 然后向吧台的调酒小哥交代了两句, 朝杨今予歪嘴一笑:“等我一下,先找坐吧。”

天水围正在播放一首朴树的《清白之年》。

人在有心事的时候, 好像所有外物都能跟自己扯上关系,杨今予被塞了一耳朵歌词,每一句都觉得应景。

【那是我还不识人生之味的年代

我情窦还不开

你的衬衣如雪

盼着杨树叶落下 眼睛不眨

心里像有一些话

我们先不讲】

谢忱在吧台等了一会儿,边跟着哼唱,边从调酒小哥手里接过两杯喝的。

“此生多勉强~此身越重洋~~哎你要不来,我本来准备收拾收拾回枫铃了。”谢忱面对面坐下。

杨今予提了提嘴角:“认命吧,加班狗。”

“啧,你是不是长个儿了。”谢忱伸着脖子,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奇特的发现这一事实。

“嗯?”杨今予愣,“有吗?”

“有,你之前到我这,现在到这儿了。”谢忱抬手在自己的下巴和嘴唇上比划了一下。

那这真是个好消息,杨今予笑笑。

当然与闫肃日复一日的投喂有关。

小天儿很早之前就说过,感觉杨今予跟他哥是一类人,他的直觉没有出错。

他和谢忱拥有着同一段童年黑历史,生活作风和经历在某些方面不谋而合,所以在乐队里是最有共同语言的。蒲城的生活节奏不像北京,杨今予想在这个本该沉睡的时间找人喝点,除了谢忱,压根没有第二个人选。

谢忱扯开酒吧制服的竖领,扇了扇风:“妈的,我说我不穿这个,非让我穿,热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