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花猫瓜
下下本《死对头和我的猫互换了身体》,主攻视角的甜宠猫猫文。
攻:事情紧急,和我老死不相往来的死对头跟我的猫互换了身体,于是我的猫变成了一个张牙舞爪、一天吃八个罐头的坏猫,死对头在学校天天喊我爸爸,吵着要跟我回家,我该怎么办。
受(飞起来就是一爪子):我才吃五个罐头!
攻受的名字也是情侣名,攻叫柏启(bo qi),受叫谢玉(xie yu)
猫猫鞠躬求收藏[狗头叼玫瑰]
第33章
我最擅长伪装。
尤为擅长伪装成风度翩翩的正人君子。
所以要夺取他的信任并不难。
也多亏母亲给我留下的这张好脸, 让头一次和我交谈的陌生人也能放下防备。
他说他的名字叫姜正则,19岁,在XX大学读书。妹妹得了重病, 没有钱医治,他孑然一身, 连学费生活费都是靠半工半读勉强支撑的。
面对此等情况,他无能为力, 深感绝望。
这是我问了好久才得到的答案。
说这话时, 他的声线颤抖, 垂在身侧的时候不自觉的紧紧攥住衬衣下摆, 我能看见他细瘦的骨节将薄薄的皮肤顶出青白, 看见布满褶皱的衬衫平展,将他细窄的腰肢勾勒出来。
我莫名想把手伸进衬衣底下, 在上方探寻。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姜正则低着头, 食指绕着衬衫的线头打转,涩声道,“医院说如果交不上钱, 就只能把妹妹从重症监护室里转出来……她, 她还这么小, 如果得不到医治会死的, ”
我的目光始终锁定在他的脸上,不放过那组优越五官展现的每一寸微表情。
他的眼底是无尽悲伤, 似云似雾,朦胧不清。
看得出他极力在克制自己的泪水,只是红了眼尾,没有让泪落下来。
衣领应该没有整理好,身上沾了些许雨渍, 右侧翘了起来,最顶端的扣子是敞开的。
锁骨上点缀着一颗黑痣,再往下是一点不易察觉的朱砂。
我这才发现他身上有许多的痣。
鼻梁、脸颊、耳垂、脖颈。
微不足道,却夺去了我的全部目光。
……
……
真是美不胜收啊。
我对他产生了兴趣,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
我大发善心,帮他垫付了医药费。
人命关天,他急着用钱,也不在意什么尊严不尊严的了,看到我毫不犹豫的把钱交了,当即就要给我跪下,说此生做牛做马都要报答我的恩情。
我赶忙将他扶起来,体贴地拍了拍他膝盖上的灰,又将那翘起的一边衣领整理整齐。
我笑着说,萍水相逢,有能力则帮一下,不必报恩。
他的眼睛微微睁大,明亮的紫眸升腾起一股由衷的敬佩和感激。
他未曾注意我使力握住他的手腕的动作。
他不知道,我心里的旖旎遐思。
我好想看见那双眼睛满含水汽又红又湿的模样。如果这副模样出现在床上,又会是怎样的风景?
当即,我感觉到了身体上的悸动,心跳,心脏。
不能目的性太强,要将主动权交给他,步步靠近。
果不其然,他忙不迭地摇头,急切地说:
“不行,我不能白白的让你花这么多钱,恩人,这些就当是借给我的吧,我做什么也会还上这笔钱!”
这话说的铿锵有力,我看着他不断开合的红唇,莫名伸手,想欺负他,看他哭出来,看他面露惊恐的模样。
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啊,饱满多汁的鲜嫩荔枝。
我还真想尝上一口呢。
姜正则……
他必须是我的人。
我和这么多人上过床,却从来没有正儿八经的谈过一次恋爱。
但我知道该如何追求一个人。作为E.T的总裁,我看过多少剧本,拍过多少偶像剧,懂得多少恋爱里俗套又浪漫的故事情节。
追求一个一穷二白的大学生易如反掌。
当天晚上我查到了他的所有信息,他所言不假,可我所知道的姜正则比他说的更惨。
父亲欠债跑路,母亲离家出走,妹妹突发重病,自己还是一个劣质omega。
一家四口人里,没一个省心的。
他和之前拼命想爬上我床的omega们没什么不同,都是为了钱。
追求他花了大半个月,这期间我的注意力完全被他吸引,再也没去过那些风月场所。
比起直白的提枪上阵,设下陷阱看猎物一步一步上套更符合我的喜好。
姜正则,他太特殊了。
白发紫眸,唇红齿白,气质出众,声音清朗。比公司内的很多艺人的外在条件都要好上百倍,这样的人居然是个劣质omega。
我能想象他长到这么大,受过多少委屈。
我不了解他的感情史,我们之间也没有熟到这个地步,毕竟我现在是翩翩有礼的谦谦公子,维持人设要紧。
我约他吃饭,和他看电影去游乐园,以朋友之名,把这些情侣之间约会的事做了个遍。
除了上床。
他太纯了,不小心和我肢体接触都会脸红,我对着他笑,他居然不敢看我的眼睛。
是真的还是装的?
长成这样一副模样,没有谈过恋爱?这是不可能的。
外表看着清纯,说不定经验比我还丰富。
我不能再继续等下去了,一个星期之内一定要把他弄到手。
那天晚上,我邀请他共进晚餐。
是我的26岁生日。
我没有过生日的习惯,每次生日也只是吃的比平时丰盛一些罢了。
堆积如山的生日礼物不是我想要的,千篇一律的生日祝福,也可有可无。
我没有知心的朋友,也不需要,我什么都有了,什么都不缺。
然而今年,在我满26岁的这个夜晚,找到了一件梦寐以求的生日礼物。
姜正则。
我热情邀约,他自然是不会拒绝我的。他性子软,做什么事都是优先考虑别人,加之还欠着我的钱,是不会拒绝我的。
与他认识一个月,我从来没有对他说过告白之类的话,但他不是傻子,再迟钝能感受到我的爱意。
我坐在他对面,推杯换盏之际,灌了他好几杯酒。
他皮肤白皙,容易上脸,三杯下肚,整张脸已经红透了。
我还要敬酒,他无力地摆摆手,一手撑在桌子上,另一手搭在椅子边,想要起身去卫生间清醒一下。
我看见浓密睫毛中若隐若现的紫眸,那是他极力想睁开眼睛的挣扎。
我放下酒杯,双手交叉托着下巴,好整以暇地望着他的动作。
三杯红酒就不省人事。
还真是好拿捏。
他摇摇晃晃地起身,离开座位时还对着我歉意笑了一笑。
这简直就是引诱我。
在他离开座位的半分钟后,我也起了身,紧随其后,跟着他一同进了厕所。
一进厕所就看见他的背影。
正值深秋,他穿着一件老土的白色卫衣,下身是宽松牛仔裤,裤子短了一截,露出细瘦的脚踝。
他弯下身子,他打开水龙头,往自己的脸上泼冷水,我屏住呼吸缓步行至他身后,他的眼睛睁不开,根本没有看见镜子中反射的人。
我的目光一寸寸的在他背部巡视。
卫衣单薄,他的背部肩胛骨突出,如同蝴蝶振翅,随着呼吸一张一翕。
175的个子在omega里不算矮,况且还总是做体力活,力气也比我想象中的大,只是太瘦了。
因为穷,吃不饱,穿不好。
衣服是旧到过时的款式,正面的图案因清洗的次数太多而变得斑驳。
在共同去恐怖屋玩的时候,我曾经从后背环抱过他,我用一只手臂便能环过他的腰。
我还记得他当时的模样,紧张又惧怕,在我身上乱拱,四处点火。
我坏心思地拍了拍他,手感却出奇的弹软。
我被这绵软的触感惊了一下,在他发觉我的变化之前,松开了手。
他转身对着我,尴尬地笑了一下。
而我,早已拔地而起。